⑴ 事業單位的分類都分哪幾類
事業單位劃分三大類別,分別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從事公益服務。
1、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是指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比如城管監察、環境監測、土地監察等。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是指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以由市場資源配置、不承擔公益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要逐步轉為企業或撤銷。比如研究所,出版社等。
3、而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是指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和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改革後,只有這類單位將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比如教育局,醫療機構等。
(1)哪些是經營生產的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的特徵
五大特徵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
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社會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3、屬於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4、經費來源的國產化:我國的事業單位基本上由國家財政統一撥給各項事業經費,這是中國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一個基本特徵。
隨著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發展,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日趨呈現多元化的態勢,但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在事業單位的經費中仍然佔主導地位。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兩類。
5、事業單位范圍的廣泛性:事業單位的范圍涉及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等行業部位和領域。其主體具有多元性,其規模具有宏大性。
功能特徵
1.服務性。這是事業單位最基本、最鮮明的特徵。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公益性。公益性是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
但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者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
事業單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會效益,同時,有些事業單位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為實現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和社會服務系統的良性循環,根據國家規定向接受服務的單位或個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3.知識密集性。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
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科技文化領域的地位,對社會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⑵ 生產經營單位指的是哪些單位
安全生產法中的生產經營單位,是指既生產又經營的單位,如果光生產不經營或光經營業不生產的單位,屬於生產、經營單位,不屬於生產經營單位。安監局依據安全生產法,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只能是既生產又經營單位,不能是生產、經營單位。但可以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危險化學品監管。
《安全生產法》所稱的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從事各類生產經營活動的基本單元,具體包括:
各類生產經營企業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企業主要有兩種,即依照企業法注冊登記或者經批准成立的企業和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公司。
依法設立的生產經營企業。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公司。
個體工商戶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僱工6人以下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雖然不是企業法人,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安全生產也必須適用《安全生產法》。
.公民
公民一人或者數人從事小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以及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有關人員,是最小的生產經營單元,也要遵守《安全生產法》。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有兩種: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許多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其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適用《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從事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的各類中介機構,也屬於該法調整。
⑶ 事業單位有哪幾類,都包含哪些
一、事業單位的含義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二、事業單位的分類
(一)按照社會功能劃分
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1.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是指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例如:社會科學聯合會、是指社會科學院基礎理論研究所、計劃生育協會等。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指可以由市場配置資源不承擔職責的事業單位。例如:從事應用技術研究科研院、廣播電視台、出版社、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房產管理、園林設計等。
3.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是指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和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例如:養老院、大專院校、中小學、重要的醫療衛生單位、療養院、考試管理中心等。
(二)按照經費來源劃分
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
1.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指全部支出由國家財政撥款,收入全部上繳國家財政的事業單位。例如:學校。
2.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指首先用自身的收入抵補支出,不足部分由財政撥款其列入國家預算的僅僅是自身收支之間的差額數的事業單位。例如:醫院。
3.自收自支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指支出由自己解決,收入由自己支配,收入不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預算管理單位也可以橋御昌稱為企業化管理單位。例如:出版社。
三、事業單位的范圍
事業單位涉及許多行業,活動領域十分廣泛。按照機構編制部門的統計,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包括以下25種類別:教育事業單位;科學研究事業單位;勘察設計事業單位;勘探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新聞出版事業單位;廣播影視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體育事業單位;農林牧水事業單位;交通事業單位;氣象事業單位;地震事業單位;海洋事業單位環境保護事業單位;測繪事業單位;信息咨詢事業單位;標准計量、技術監督、質量檢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事業單位;物資倉儲、供銷事業單位;房地產服務;城市公共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經濟監督事業單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單位以及其他事業單位。其中教育事業單位;農林牧水事業單位;衛生事業單位;文化事業單位在數量上名列前茅;教育事業單位是我國事業敏扒單位的主體,其工作人員大約拆簡占目前我國事業單位規模的一半以上。
⑷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三類,你知道是哪三類嗎
事業單位編制只有一個。是事業編制。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幹部身份的人員、工作身份的人員等所有人員都使用事業編制。但是,事業單位有不同的分類,習慣上把事業編制按事業單位分類也有很多種。事業單位按職能劃分,事業單位有兩個。公共服務功能的事業單位,它是真正意義上的事業單位,是國家設立的負責文化、教育、科技、衛生等基礎公共服務的機關。另外,以縣級以下、政府行政部門數量限制設立的行政職能、行政執法職能、行政輔助職能為主的事業單位,承擔著行政部門應承擔的職能。
根據財政供養方式,事業單位可以分為全額供給、差額供給的事業單位,以及自營季度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機關的改革要求,一半以上的國家到2014年完全取消了地方,部分地區沒有完成改革,到2020年,自行收入-收入-分支機構事業單位類型及其編制類型將被取消,國家不能設置規定類型以外的業務准備。
⑸ 事業單位分類一二三類有哪些具體劃分
(一)行政類事業單位
指依據法律法規授權,按規定程序批准設立,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事單位。改革方向是職能歸位、調整機構。改革後,除法律法規授權外,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二)公益類事業單位
具體劃分為三個類別:
1.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指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文化、經濟社會秩序和公民基本權利,政府必須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只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的宗旨和業務范圍由政府確定並嚴格監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2.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指面向全社會提供涉及人民群眾普遍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公益服務,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單位,以及主要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按照國家確定的公益目標和相關標准開展活動,在確保實現公益目標的前提
下,可依法開展相關的經營活動,依法取得的經營性收入主要用於公益事業發展。
3.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指從事的業務活動具有一定公益屬性,但社會化程度較高,與市場接軌能力較強,可基本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自主開展公益服務和相關經營活動,受政府委託承擔有關公益任務的,政府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相應支持。具備轉企條件的逐步轉為企業。
(三)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
指從事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已經實現或經過調整後可以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其改革方向是轉為企業。今後不再批准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⑹ 事業單位是指什麼單位
01⑺ 目前的事業單位是怎樣分類的
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三類: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
1、行政類事業單位: 是指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事業單位,包括行政執法類,改革方向是將所有的行政審批職能劃歸行政機關承擔。行政類事業單位,按照完全、主要、部分承擔行政職能分為三類,完全承擔的,將單位所有職責劃歸主管部門機關來承擔,單位撤銷;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則是將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機關,單位整合或者保留。
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完成後,今後不會再審批成立此類事業單位。由於行政部門同樣在改革,在簡政放權,在壓縮編制,因此,不可能連人帶編,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將人和編制隨職能調整到行政部門,而且行政機關也不允許同時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混崗混編。因此,職能調整後,人員會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依然保持事業人員身份。由於隊伍過於龐大,執法類事業單位依然保留事業單位屬性,而且還要取消事業單位參公管理的方式,事業單位今後不再參公管理。
2、公益類事業單位: 公益類事業單位,按其承擔的公益職能的比重,又被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公益一類是完全或者主要承擔公益服務職能,公益二類是部分承擔公益服務職能,同時還承擔收費或者營收職能。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今後事業單位的主流方向,不管是整合還是單設,都不影響其事業單位性質。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中,除將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整合,向公益一類單位靠攏之外,還要將承擔的收費、營收、中介等職能,推向 社會 和市場,實現公平自由競爭。
3、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凡是自收自支,有生產產品和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將全面脫離事業單位序列,改制為企業,自主經營,實現管辦分離、政企分開。改企之後,正式職工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工作,合同制管理人員和自收自支人員,全部推向 社會 ,自主擇業。自收自支類、自定和籌類事業編制全部取消。
二、按財政供養,事業單位可以分為全額、差額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 全額和差額事業編制也是有嚴格的區別的,是分開統計的。隨著改革,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將全部消失,而差額事業單位除鄉鎮衛生院外,其他都是逐漸剝離營收職能,機構會越來越少,人員編制都會被壓縮。
三、按照管理方式,將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和非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人員管理、工資待遇、晉升方式等,都和公務員沒有區別,只是使用事業編制而已。這部分單位,主要是指承擔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改革之後,參公的事業單位也會取消參公性質,事業單位不會再有參公不參公的說法。事業單位一律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暫行條例》管理,或者正式頒布的管理辦法、法律法規,不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事業單位正式的分類基本就這幾類,其他還有按行業分類的,還有習慣上分類的,比較容易理解,就不一一介紹了。
其實事業單位的分類情況比較多。比如撥款方式劃分,可以劃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但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還經常遇到普通事業單位和參公事業單位兩類。
2012年4月16日,國家《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對事業單位劃分的三類,分類推進改革。
第一類是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第二類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第三類是同時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又根據製造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分為公益1、2、3類,比如義務階段的學校、基層衛生機構都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國家會高度重視。
對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能會逐步轉為政府行政編制,前提是不能突破政府機構的限額和編制總額。
對於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基本原則是推進向企業轉制,為了保障平穩過渡同時實施5年的過渡政策。
對於公益服務事業單位,要全面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理順體制機制。
機關事業單位在未來公益屬性會進一步凸顯,行政職能和生產經營職能將會剝離,事業單位將成為純粹的從事公益服務的單位,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組織,支撐成為提供公共服務的主力軍,以實現公共服務的核心職能。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 科技 、文化、衛生等活動的 社會 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 社會 服務支持系統。
2、屬於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於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於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 社會 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 社會 職能。
3、屬於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 科技 文化知識為 社會 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 社會 職能。
4、經費來源的國產化:我國的事業單位基本上由國家財政統一撥給各項事業經費,這是中國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有一個基本特徵。隨著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發展,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日趨呈現多元化的態勢,但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在事業單位的經費中仍然佔主導地位。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兩類。
5、事業單位范圍的廣泛性:事業單位的范圍涉及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衛生、 體育 等行業部位和領域。其主體具有多元性,其規模具有宏大性。
折疊功能特徵
1.服務性。這是事業單位最基本、最鮮明的特徵。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 社會 服務支持系統。
2.公益性。公益性是事業單位的 社會 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 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但為了保證 社會 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者委託 社會 公共服務機構從事 社會 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 社會 發展和公眾的需求。事業單位所追求的首先是 社會 效益,同時,有些事業單位在保證 社會 效益的前提下,為實現事業單位的 健康 發展和 社會 服務系統的良性循環,根據國家規定向接受服務的單位或個人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3.知識密集性。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 科技 文化知識為 社會 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雖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 科技 文化領域的地位,對 社會 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 社會 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 科技 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讓事業單位改革真正揭開了序幕,這也是事業單位改革最為關鍵的一步,只有準確的將雜亂的事業單位按照職能劃分歸類,才會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打下基礎。 目前來說國家將事業單位分為三大類:
行政類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履行國家行政職能或受行政單位授權執法(委託執法事業單位不能劃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國家在行政類事業單位劃分時候特別謹慎,基層好多站所履行行政職能,但是依然劃到了一類事業單位。因為國家要控制行政編職數,不能讓改革變成利益均沾。
公益類事業單位,裡面又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義務教育,基層醫療衛生,文化等 社會 公益服務單位,主要有基層衛生院,中小學,圖書館,文化館等,這些一般都是全額財政。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從事公益服務但有一定營收能力事業單位,主要有高校和縣級以上醫院,這類事業單位一般是差額財政。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指有一定 社會 公益屬性,但是有完全營收能力,但是不適合直接推向 社會 ,主要有科研所,勘察院等,這類一般都是自收自支。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這類單位幾乎沒有 社會 公益屬性,適合直接推向市場,轉制為企業,這類單位有自來水廠,設計院,質量檢測中心等。轉制為企業以後基本和財政脫節,成為獨立法人。
我了解基本就這些,歡迎大家補充,討論!
目前事業單位是怎樣分類的?關於這個問題小航寶來幫你解答了,目前事業單位主要分為:A、B、C、D、E五類
A類:綜合管理類
主要適用於以 行政性、事務性和業務管理 為主的崗位
B類: 社會 科學專技類
主要適用 於人文社科類 專業技術崗位
C類:自然科學專技類
主要適用於 自然科學類 專業技術崗位
D類:中小學教師類
主要適用於 中小學和中專等教育機構 的教師崗位
E類:醫療衛生類衛生
主要適用於 醫療衛生機構 的專業技術崗位
A類稱為行政崗,BC類稱為技術崗,DE類稱為專業崗
ABC類考試科目主要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
DE類考試科目主要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公共基礎知識》
事業單位目前分行政執法類、生產經營者類和公益類三種。按照事業單位改革發展方向,下一步承擔政府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參公或行政機構: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企業;承擔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將逐步轉為公益類事業單位,逐步弱化體制編制印象,更加凸顯公益服務功能。
從改革的情況來看,個人認為,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總體影響不大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集中在行政類和公益一類,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全額事業單位已經轉為公務員或參公,剩餘的下一步也會陸續轉性。而像中小學、圖書館、博物館、 科技 館、 體育 中心等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下一步改革會有調整,但在整體架構和人員性質上不會有太大的變動,無須擔心會脫離體制,變為企業身份。
真正受沖擊大的還是帶有生產經營性質的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類的事業單位 ,像國有出版社、賓館、食堂、招待所、影劇院,包括各類國有 旅遊 公司、景點、公園等,此前還沒有改制的,下一步無論是整體一次改,還是逐步分次推,個人認為,都會轉為企業。
目前事業單位分為兩類,參公事業單位和普通事業單位,其中普通事業單位又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也有叫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和公益三類)。
參公事業單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事業單位主要為共青團、婦聯、工會等群團組織,還有一類為某行政機關的二級機構。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類事業單位主要有圖書館、文化館、各級公辦學校、黨校、檔案局、文化中心等等。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是指有一定數量穩定的經常性收入,但不足以抵補本單位的經常性支出,支大於收的差額需國家預算撥款補助的單位。這類事業單位主要有醫院和部分景點。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所在單位依據政府或物價部門的批准自己收取各項行政性收費,然後按當地財政核定的比例留成部分資金用於本單位日常開支及工資的發放。這類單位主要有設計院、檢測中心、博物館、出版社等等。
新一輪機構改革,參公事業單位將會轉為行政機構和公益類事業單位,以後將沒有參公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會保留,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轉為全額事業單位或改制為企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大部分會改制為企業。
主要分為以下這幾類
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作人員為你解答。
目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主要是編辦承擔的職能工作。
根據經費來源渠道,可分為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三類事業單位。其中,全額撥款類事業單位是主體。比較特殊的是鄉鎮衛生院這一單位,理論上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單位應當由財政全部兜底,但是目前,因鄉鎮衛生院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當地政府為減輕財政眼裡,多將衛生院經費來源設定為差額撥款。在城鎮化不斷推進的今天,這直接導致不少衛生院經營困難,基本的職工待遇都無法保全。
根據所承擔的職能來看,可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公益類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其中,公益類事業單位是主體。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可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市場無法配置和提供的服務,應當完全由財政兜底的,多為公益一類。諸如提供義務教育、基本醫療服務等事業單位。市場可部分配置的,多為公益二類。諸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環境衛生處理服務等。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目前大部分已完成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審批工作,參公審批即將全面停止。不光如此,因參公審批工作職能由人社部門劃轉至組織部門,有可能會開展新一輪回頭看,以前批準的參公單位有可能被取消。目前,江蘇已有先例。
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轉企這是趨勢,是絕對要完成的改革。所以這部分人員要有心理准備。轉企總體而言是弊大於利。有人說,轉企之後,薪酬制度更加靈活,待遇會普遍提高。但是,同樣面臨的保障值會降低。另外,轉企是轉民企還是國企,差別也巨大。轉民企,收購商短期內可能會獲得巨大利益,但是長遠看,私企的管理制度和思維對改制職工可能不利。
分類改革完成後,留下來的單位即將更加穩固。
2020事業單位改革的五大變化
1. 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的實質是事業單位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因此事業單位改革最主要的目標是政事分開,事業單位機制體制改革屬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部分
2. 事業單位改革基本方式: 分類改革
3.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可動搖的根本原則: 黨管幹部、黨管人才
4. 事業單位改革面臨的最大阻力: 對利益的調整
5.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礎: 科學設崗
6. 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脫鉤、分類、放權、搞活
脫鉤 :逐漸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照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待遇
分類 :根據 社會 職能、經費來源不同的崗位工作性質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和不同崗位特點的人事制度,實行分類管理。
放權 :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自主權
搞活 :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資分配製度,收入分配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
7. 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屬於聘用合同關系,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
改革後的變化1.編制。 事業單位改革後,原來的編制就慢慢變成了合同制。也就意味著,崗位不是一勞永逸,不是永久的「鐵飯碗」。當然,這些工作的穩定性還是有保證的。除此之外,沒有編制的束縛,對於一些擁有專業技能的醫生或者是教師來說,其實是一件好事情。
2.薪資。 薪資是人們最關心的問題。事業單位改革後,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會定期上調,對於教師群體,更是提出了「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
3.職稱。 職稱評定能夠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這部分主要針對教師群體,改革之後,職稱也不是平均工資的唯一標准,未來會更加傾向能力,讓更加優秀的人員有更多的機會。
4.管理。 要知道隨著改革的深入,少數「編制內清閑,編制外忙碌」的現象會減少,以往體系中實行身份管理將會更加公平。
5.雙薪。 這個』雙薪「不是指單位給你發雙份工資,而是指你自己可以賺「雙薪」,將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業。相當於你拿著「雙薪」,總的收入反而會有所增加。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為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其編制為事業編制,但普遍成為參照公務員管理;
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
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仍然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成,人員分流安排1、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事」指職能,「編」是編制,「人」是人員,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裡,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裡。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自主擇業:(1)人員編制精簡在20%左右;(2)清理其他合同制人員;(3)全面清理辭退臨時工
3、臨近退休人員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
⑻ 事業單位的分類分別有哪些
事業單位,是指承擔公益服務的單位,使用事業編制。是區別於承擔行政職能、使用行政編制的行政部門,和進行生產經營的企業。
1、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按編制類型來分,可以分為全額事業單位、差額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其中全額是指人員經費、工資福利等由財政全額供養的單位,差額單位和自收自支單位都具備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生產經營職能,可以部分或者全部自給。在事業單位改革中,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要進行轉型,將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整合到其他事業單位,將承擔的生產經營、收費、中介等職能,推向社會,參與市場自由競爭。《機構編製法》頒布之後,除法律規定的編制類型外,不允許使用自收自支、自定、自籌類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