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改制後有什麼變化
1.精簡了機構,隨著現在社會的發展,有一部分事業單位已經不足以適應這個社會的發展需求了,耗費人力物力,浪費資源,需要精簡機構,控制編制。但是這樣一來編制崗位會越來越少,避免了有部分人員在工作崗位上渾水摸魚,但這樣一來,也會導致事業編越來越難考。
2.工資調整,其中最明顯的變化是養老金並軌,和企業一樣交養老金了,年金等制度也會隨之建立。也將會建立起相應的增長機制,績效工資分配會越來越普及,以能力論工資收入。
3.人才流失嚴重,事業單位改革之後,工作的穩定性相對之前會有所欠缺,但是靈活性卻增加了,優秀人才也不用受編制束縛。
事業單位改制後有什麼變化
⑵ 事業單位改革之後會有哪些變化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將逐步取消,要麼轉企要麼轉公益一類。
⑶ 事業單位改革後編制怎麼辦
目前事業單位改革根據事業單位性質不同,主要將事業單位劃分為行政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三大類。
行政類事業單位將其職能劃轉到相應的政府機構,這一類型的事業單位逐漸撤銷。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直接改制為企業,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公益類事業單位又按照其職能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承擔公共衛生、公共文化、基本醫療、科研服務、義務教育等基本公益類的單位劃分為公益一類,由政府保障其運行;高等教育、非盈利性公共醫療等劃分為公益二類,這類事業單位同樣也會逐漸改制,由社會購買服務代替事業單位職能,今後會慢慢消失。
改革後,編制怎麼辦?
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逐步改為行政機關或參公;承擔生產經營職能的,將逐步轉為企業;承擔公益服務功能的,將轉為公益類事業單位,突出公益服務職能,弱化事業單位屬性。所有改革將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後,其人員編制將分成三種類型:
1、過渡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為行政機關或參公單位後,其原來行使行政職能的在編人員,將統一通過過渡考試的方式,整體轉為公務員或參公身份。其餘人員將被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或保留到現單位(已剝離行政職能)繼續從事公益服務職能。
2、繼續保持事業編制。公益一類和大部分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將保持現狀,繼續保留事業編制。
3、取消編制轉為企業人員。部分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如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和高校,將逐步取消事業編制脫離體制,實行合同化管理。其餘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事業單位,主要以自收自支的為主,將全部轉為企業,人員編制除部分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將全部取消編制,推向市場。
;⑷ 事業單位改革之後有哪些發展和變化
1.
編制改革
事業單位精簡編制,高校和公立醫院取消編制。
2.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在2020年前轉為企業。
轉企後原職工將失去編制,退休養老金也會發生變化。
3.
事業單位合並
事業單位合並指將職能相近的事業單位合並,撤銷和回收部分編制,涉及員工數量規模大,原職工何去何從是個問題。
從這些變化可以看出,並沒有絕對穩定的工作,事業單位的「鐵飯碗」將被打破,應提升危機意識,發展專業技能,不能抱著吃空餉的想法混事業單位。
⑸ 事業單位的改革什麼時候結束,目前都改了些什麼
事業單位的改革什麼時候結束?都改了些什麼?⑹ 事業單位改革之後有哪些發展和變化
你好,改革以後有以下幾點變化:
一、精簡機構
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一部分事業單位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造成資源浪費,因而會精簡機構,嚴控編制。體制崗位會越來越少,混飯吃的人也會越來越少,好處大家都知道,壞處就是事業編越來越難考,需要花費的時間和經濟成本就更高。
二、工資調整
最明顯的變化是養老金並軌,和企業一樣交養老金了,年金等制度也會隨之建立。同時,建立相應的增長機制,績效工資分配會越來越普及,以能力論輸贏。
三、黨風廉政
體制內的職員,有那麼一部分都是黨員,黨紀嚴於國法。編制改革之後,沒有編制庇護,聘任制分分鍾都可以將您開除。
四、人才流失
事業單位改革,穩定性相對之前有欠缺,靈活性更加高了。優秀人才再也不用受編制束縛。
⑺ 20年改革後的事業單位都有哪幾類
事業單位就是代替政府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或行政輔助職能的服務組織,主要存在於科教文衛領域。事業單位不屬於政府行政機關,其在職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而非行政編制,與公務員是不同概念。換而言之,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是國家公務人員,但不屬於公務員。這點是有本質區別的。
事業單位改革後,事業單位將只有三類,即參公、公益一類、公益二類。
1、參公事業單位。顧名思義即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在職在編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不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而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享受與公務員一樣的待遇和晉升機制。參公事業單位主要集中在行政和執法類機構。行政類事業單位在此前的黨政機構改革中已經全部清理,或收歸機關,或改公益,不再允許參公,退出歷史舞台。執法類暫時未列入改革,目前絕大多數還保留參公性質。類似的單位主要集中在綜合執法機構及各部委辦局的二層事業機構,比如市場監管局的綜合執法支隊、住建局的牆改辦、工信局的散裝水泥辦、人社局的勞動監察支隊,等等。
2、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是事業單位的主體,在科教文衛領域都有,比如教育類的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考試院、體育運動學校等。文化類的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衛生健康類的疾控中心、婦幼保健中心、防疫站、血站、鄉鎮衛生院;社會保障類的福利院、救助站、人才市場、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婚姻登記所、公益法律援助機構;公共安全類的氣象局、無線電管理中心、人防指揮中心;社會經濟服務類的農機站、環境監測中心、水文監測站、公共資源交易所、土儲中心等。
3、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最大的特徵是存在一定的收費或經營職責,但主體只能是公益服務。比如普通高中、大學、職業技能學校、電大、醫院、少年宮、文化宮、公園、體育場館、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報社、電視台、電台等,都是公益二類。
總之,要區分體制單位是不是事業機構,最實用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是看它的名稱是不是帶有中心、會、所、站、隊、院、社、台、宮、館等結尾字樣,如果有,基本上都是事業單位,反之,多數是行政機關。
⑻ 事業單位改革後有什麼不同
事業單位改革後,事業單位編制聘用將向聘任制、備案制、雙軌制等靈活用工模式轉變。
這八類人或將失去"鐵飯碗",直接取消事業編制。
1.高校教師
高校就是高等級教育學院,是大學、專門學院、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高等專科學校等的統稱,截至2015年5月21日,全國高等學校共計2845所。高校取消事業編制已確定,不少高校也已經開始實施了。
2.公立醫院醫護人員
由於各種影響,醫院改革在即,公立醫院取消編制的消息是和高校一起放出,近年來醫患關系緊張,醫務人員工作量大,但工資收入與付出不成正比。取消編制後,這些都會得到有效的改善。
3.工勤崗員工
在編在崗工勤人員只減不增,人員只出不進。老人老辦法,現存工勤崗人員不受影響。
4.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
部分隨職能劃轉被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其餘的將全部取消編制,推向市場。
5、原承擔職責已完成的事業單位人員
主要職責消失、原承擔的特定工作任務已完成、履行職責的法定依據已消失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
6.工作任務不飽和的事業單位人員
工作任務不飽和的事業單位予以調整整合,編制不受影響。
7.空殼單位
已無在職人員或雖有少量在職人員,但已長期不開展工作的空殼事業單位予以撤銷。
8.其他
批准設立1年以上未正式組建或未開展工作、未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事業單位,原則上予以撤銷。
⑼ 事業單位以後改革和發展的方向是什麼
事業單位改革和發展方向:
1、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
一要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立法進程。推動出台《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加快出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獎勵、考核等單項配套規定。
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規范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後管理機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規定。
三要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崗位設置動態管理機制,開展管理崗位職員制試點。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實施方案,做好首批實施准備工作。
四要落實和規范公開招聘制度。加強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分業分類實施,提高公開招聘組織實施規范化水平。
2、規范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
一要完善企業工資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加快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探索發布重點行業工資指導線。同時,積極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推動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資標准評估機制,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二要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研究建立工資調查比較制度,繼續做好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試調查。
三要完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鞏固義務教育學校和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成果。
3、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啟動
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設崗,實行公開奏,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條塊結合、上下結合。要繼續深化改革試點,不斷總結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切實加強新聞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改革氛圍,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公益事業健康發展。
4.事業單位人員納入社保
作為我國第一部系統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將於7月1日起施行。屆時,全國110多萬個事業單位,3153萬在編人員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其養老金將面臨保值增值難題。與各省市養老金結余資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同樣面臨著貶值風險與支出壓力,因此加快全社會養老金委託投資模式頂層設計迫在眉睫。
⑽ 事業單位改革內容有哪些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那麼事業單位改革內容有哪些呢?
1、 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2、 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分配權、職稱評聘權、經費設施使用權、自主運營權等法人自主權。
3、 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 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5、 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以上就是對於事業單位改革內容有哪些的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