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業補償金怎麼申請領取
失業人員可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之前,失業人員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補助金申請手續。其次申請通過的,於次月15日後到銀行領取失業補助金;申請未通過的,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申請的原因。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就業創業證》、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摺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旁稿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補償金指的是員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且符合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即失業補償金。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具體要支付多少費用,補償金又是怎麼算取出來的呢?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明確規定,失業補償金的算取方法主要是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進行支付的。瞎啟讓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每滿一年就支付一個月工資為失業補償金;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失業補償金;工作年限不滿6個月就支付半個月的失業補償金;要是出現勞動者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平均工資的3倍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失業補償金就按照職工平均工資3倍進行賠償,最高補償年限不超過12年。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城鎮企磨局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㈡ 失業補償金怎麼申請領取
1、首先在單位離職時,單位給你社保辦停時理由要寫解除勞動關系,或者辭退。2、單位開具真實的離職證明。3、本人去自己的社區委員會開具失業證。4、將失業證提交單位負責社保人員,單位在社保局備案,社保局核定失業金。5、社保局審核通過後,本人根據社保局要求參加就業培訓。6、就業培訓考試合格後社保局會按月給社保卡打失業補助。
一、失業補貼包括哪些?
1、用人單位招用補貼。大齡失業人員(女性35歲、男性40歲以上)被用人單位招用,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根據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按本市現行社會升慎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對用人單位繳費部分給予累計不超過3年的養老、失業和工傷社會保險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其中「4050人員(女性40歲、男性50歲以上)可以享受補貼至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2、社區就業補貼。「4050」人員參加社區就業,從事規定的20種崗位、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根據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按本市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現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對組織單位繳費部分給予累計超過3年的養老、失業、工傷補貼,並按其應繳住院保險和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額的相關比例給予醫療保險補貼(從事家政服務的除外)。
3、靈活就業補貼。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失業人員,從事靈活就業,在區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了就業備案手續並參加了社會保險的,按本市靈活就業人員現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
二、失業救助制度主要包括什麼
1、物質救助:通過失業救助來對因失業而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來維持下崗失業人員在再就業前的基本生活。在資金來源問題上,救助資金主要是國家出資。此外,還可以通過社會捐贈、慈善機構等方式來籌集一部分資金。
2、精神救助:在對救助對象進行物質救助的同時,還應當重視對他們的精神關懷。比如幫助下崗失業人員轉變就業觀念,讓其想方設法自謀職業;請專家為他們設計個人發展規劃,進行心理咨詢與診治,排除他們的心理消極情緒,使失業者對未來充滿信心等。
3、技能救助:對於下崗失業人員進行再就業培訓及技能救助,使他們重新找到工作,無疑成為失業救助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由原來單純的輸血的失業補貼變為積極的造血的就業培訓、職業介紹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吵衡敬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攔飢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一)終止勞動合同的;(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㈢ 失業補償金怎麼申請領取
1、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已滿1年。
2、被用人單位裁員、辭退、開除的人員。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唯孝動合同。
4、勞動合同終止。
5、用人單位以不良手段(暴力、人身限制、威脅等)強迫勞動者工作,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6、用人單位沒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勞動報酬、拖欠工資、支付低標准薪酬,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因疾病緣故無法從事勞動工作,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目前我國失業金的領取大致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將個人的職工檔案存放至參保地的人社局
職工檔案主要包括招工表,勞動合同,解除合同證明書等材料。
這里要注意的是原單位要及時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保經辦機構。
2、攜帶以上證件辦理失業登記明握
辦理失業登記所需要材料主要是照片、解除合同證明書、身份證復印件等。
3、攜帶失業證和個人身份證明去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因此解除勞動合指槐稿同的情況。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大家組要注意的是勞動者領取的失業補償金是需要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其中勞動者收入入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出部分則需要計算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七條失業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的統籌層次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規定。
㈣ 失業補償金怎麼申請領取
法律分析:失業金申領方法:1、「一站式」服務窗口辦理。在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失業登記後通過計算機系統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可以在「一站式」窗口一並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2、銀行窗口辦理。在社保機構委託的銀行窗口辦理;3、社保窗口辦理。其中,在市、區殘聯機構辦理登記的殘疾人員、需確認視同繳費年限且需要審檔的及其他符合條件而無法在「一站式」服務窗口或銀行窗口辦理的須到社保窗口辦理。申領材料:1、在社保窗口及「一站式」服務窗口辦理須提明友行供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在銀行窗口辦理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2、經本人簽字確認的本市商業銀行活期存摺或借記卡復印件(已與社保機構綁定銀行賬號的無需提供);3、有視同繳費年限且需要審檔的須提供本人人事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激嘩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告旦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㈤ 失業賠償金怎麼領取
到當地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進行領取。
一、領取失業保險金流程如下:
1、到當地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初審、復核;
3、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4、失業保險金由銀行按月代發至失業人員社會保障(銀行)卡。
二、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洞漏茄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三、社會保險的主要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
四、社會保險特點:
1.非盈利性。
社會保險是非盈利性保險,它不以盈利為目的,而以實施社會政策為目的。雖然社會保險在運作上也需要藉助於精確的計量手段,但不能以經濟效益的高低來決定社會保險項目的取捨和保障水平的高低。如果社會保險財務出現赤字影響其運作。國家財政負有最終責任。商業保險在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國家財政不應以任何形式負擔其開支需求。
2.強制性。
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勞動者個人和所在單位都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標准和待遇項目、保險金的給付標准等,均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統一規定。勞動者個人作為被保險人一方,對於是否參加社會保險、參加的項目和待遇標准等,均無權任意選擇和更改。強制性是實施社會保險的緝織保證。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有可靠的來源。而商業保險的投保是自願的,它遵循的是誰投保,誰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則。其險種的設計、保費的繳納、保險期限的長短、保險責任的大小、權利與義務的關系等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實施。一旦合同履行終止,保險責任即自行消除。
3.普遍保障性。
社會保險對於社會所屬成員具有普遍的保障責任。不論被保險人的年齡、就業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狀況如何,一旦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損失補償,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社會保險除了現金支付以外,通常還為勞動者提供醫療護理、傷殘康復、職業培訓和介紹、老年活動等多方面的服務。保障大多數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由此穩定社會秩序,這可以說是實施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而商業保險只是對參加了保險的人提供對等性的經濟補償,它只能部分解決被保險人臨時、急迫的困難,彌補其部分損失,不具有普遍保障的功能,也不具備調節收入水平、維護社會公平的職能。
4.權利與義務的基本對等性。
社會保險待遇的給付一般不與個人勞動貢獻直接相關聯。享受者要作出貢獻,但其享受並不是與其貢獻完全一致的。作個形象的比喻,這叫做要乘涼必須先栽樹,但栽了大樹的人並不一定乘大樹的涼。這里有一個再分配的問題)社會保險分配製度是以有利於低收入階層為原則的。因為同樣的風險事故,對於低收入勞動者所造成的威脅通常要高於高收入者。而商業保險則是嚴格遵循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這種原則決定,投保人權利的享受是以"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作為前提的,也就是說,被保險人享受保險金額的多少,要以投保人是否按期、按數量繳納了合同所規定的保費以及投保期限的長短為依據。保險合同一旦期滿,保險責任自行終止,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也不復存在。
法搜巧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納察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㈥ 十幾年前交過失業險現在可以申領失業補償金嗎
十脊頃幾年前交過失業保險現在不能領取。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之一,在`離職後2個月內登喊悶記申鄭野彎請。
㈦ 失業補償金怎麼領
法律分析:失業補償金的申請首先應該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之後條件符合、材料齊全的就會當場受理。經審核、審批通過後即可辦理成功。最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1、失業之前在單位參加失業保險,且繳費滿一年;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被公司辭退、公司昌緩倒閉等原因,如果是職工本人自願辭職則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3、已經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補償金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依法應向勞動者支付的叢滾經濟補償。失業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法律依據:《失耐鄭模業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後,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保險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開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單證,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