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怎樣的
事業單位加班費為法定工作日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法定節假日為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如果是單位安排加班的話,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單位需要按照國家的標准支付加班費,事業單位也不例外。Ⅱ 事業單位加班費國家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分析:虛亂
事業單位加班有加班費。法律規定,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因此事業單位加班當然有加班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二條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差賀檔福利待遇。拍困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公務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Ⅲ 事業單位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我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卻不依據勞動法的上述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事業單位的加班工資也一樣 1、正常工作時間後安排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本人小時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員加班的,支付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人員加班的,支付不低於本人日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四、日工資用本人月基本工資除以21.5天計算。小時工資用日工資除以8小時計算。 五、工作人員加班已得到相應勞務補償,或單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攬的工作任務完成後,已按有關規定提取承包獎等效益工資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資。 六、經市、區、縣人事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按上述規定支付工作人員加班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輪班制的工作人員,不執行上述規定。 七、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視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 八、各單位要按有關規定加強對病事假制度的管理。對因病、因事請假的職工,應按第四條的計算口徑扣發病、事假工資。 九、各單位可根據本通知制定實施細則。 十、支付加班工資必須從嚴掌握,增加的支出,財政不予撥款,由各單位自行解決。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了事業單位節假日加班工資怎麼算這一問題的答案。國家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我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要通過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
Ⅳ 事業單位加班有沒有加班費
事業單位加班有加班費。
國晌氏家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返拿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宴世散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Ⅳ 事業單位加班工資怎麼算
事業單位 加班工資 按照本人的 工資 的基本狀況以及具體的節假日的性質來進行一個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職工本人的備碰攜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構成:機關幹部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 工齡工資 ;工人為 崗位工資 、技術等級(職務)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之和;事業單位職工為職務等級(技術等級、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仿伏一)安排勞動者延吵正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Ⅵ 事業單位加班費國家是怎麼規定的
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准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
一、拖欠加班費怎麼辦
1、一般情況下,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准確定。在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內自由約定合理的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用人單位應該每月進行加班統計,並有勞動者簽字確認,聲明加班時間以該加班統計為准。
3、考勤制度應與加班制度相呼應,且用人單位保存考勤記錄不得少於2年。
4、工資單上明確加班工資。
5、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系結束後一年內,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二、加班種類
1、工作日加班。
2、雙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3、機關事業單位的加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Ⅶ 事業單位加班有加班工資嗎
事業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管理加班有加班費。事業單位參照《勞動合同法》管理,加班有加班費,法律依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仿伏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備碰攜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吵正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Ⅷ 加班費計算方法及公式
標准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公式如下:
1、平時(超過8小時)加班費=月工資標准/21.75÷8小時×加班時數×150%。
2、雙休日加班費=月工資標准/21.75÷8小時×加班時數×200%。
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標准/21.75÷8小時×加班時數×300%。綜合計算工時制下的加班費標准與方法: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即8小時(或40小時),但如果計算周期內勞動者的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則超過的部分應視為延時加班。
一、拖欠加班費怎麼辦
1、一般情況下,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根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准確定。在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勞資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內自由約定合理的加班費計算基數。
2、用人單位應該每月進行加班統計,並有勞動者簽字確認,聲明加班時間以該加班統計為准。
3、考勤制度應與加班制度相呼應,且用人單位保存考勤記錄不得少於2年。
4、工資單上明確加班工資。
5、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系結束後一年內,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
二、加班種類
1、工作日加班。
2、雙休及法定假期加班。
3、機關事業單位的加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