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副科級幾年可以調任公務員
事業副科調任公務員副科年限是不固定的,有些能力較強的副科,可能一年之後能從事業編制調任公務員,不過這其中的難度還是比較大的,具體年限以及其它條件,以各地各部門的政策為准。
首先,對於事業編制副科級以上崗位轉為公務員編制,這個在政策當中確實由規定,但是其成為調任而非轉為公務員。對於事業編制副科而言,在區縣已經屬於領導崗位行列,而對於其調任的條件來說,只要年齡不超過45歲並且不在試用期內,那麼就可以從事業編制副科調任至公務員單位,而對於地市級事業單位,這個規定同樣有效,因而從政策上來說,事業編制副科調任公務員單位並沒有任職年限的限制,大多數條件下都可以。
其次,雖然在政策上規定了事業編制副科以上幹部調任公務員單位的要求,但是在實際的工作當中,這種調任基本很少見,更多的方式都是將符合條件的人選下派至鄉鎮,通過鄉鎮人大選舉來實現身份的轉變,並且這種方式也是比較常見的,基本上每年都會解決一定的人數,而這種方式對於事業編制副科還是有一定條件的。
對於地市級事業副科幹部而言,想要通過調任參加鄉鎮人大選舉解決身份,最重要的就是要求相關的領導推薦,因為地市級事業單位和鄉鎮之間並沒有隸屬關系,因而想要去鄉鎮任職,必須經過區縣領導的同意,同時,只要不是在試用期內,那麼只要領導達到共識就可以實現。
而對於區縣副科級事業編制來說,想要去鄉鎮任職從而改變身份,在時間上必須任職滿三年以上,有的地方甚至有五年的要求,同時還需要區縣政府的領導對其特別賞識,在地方的常委會議上進行推薦,這樣才有可能成為人大候選人,當然,個人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條件,畢竟這也是領導舉薦的前提條件。
最後,對於事業編制副科調任公務員,這種事情基本上都是屬於比較少見的。一般而言基層每年提拔或者調動的副科級幹部人數都會在七八十以上,在這種情況下通過鄉鎮人大選舉解決身份的也就兩三人,而當年的幹部提拔人數在五十人以下,基本上就不會有事業編轉公務員的情況,因此,對於事業編制副科而言,想要轉為公務員身份需要走的路還很長,甚至有的時候副科就會成為個人職業生涯的終點。
法律規定: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能低於三年。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Ⅱ 事業副科可以調任到紀委書記崗位嗎
不可以,事業單位副科是事業編,紀委書記是公務員編制,事業編只有轉任公務員編方才能出任鄉鎮紀委書記。
Ⅲ 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公務員要什麼條件
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公務員有兩種情況。
如果是副主任科員,則副科幹部轉公務員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法規定,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可以採取任命、選舉、委任等方式。
如果擔任的是實職副科的話,可以採取領導職務任命制的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即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副科(實職)幹部經批准就可以調任公務員隊伍,具體的條件和程序請查閱《關於進一步規范科級公務員調任工作的通知》。
如果只是副科待遇(副主任科員)的話,就需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或者可以通過交流的方式調到機關工作,只要調入機關,就自動成為公務員。
Ⅳ 事業單位副科一年能調任嗎
不能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屬於體制內兩種截然不同的編制,前者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各種機會都比較多,而且發展比較快,而後者屬於事業編制,在個人的發展上十分緩慢,甚至對於大多數事業編制職員來說,基本上就是管理九級做到退休,但是,對於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而言,兩者在一定的條件下又可以互相轉任。
事業單位提拔副科級(管理八級)工作時間不滿一年,在試用期之內,按照《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有關規定,試用期之內的事業單位幹部通常不能進行交流,因此是無法進行調任的,當然在試用期內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如果出現嚴重錯誤可能會提前結束試用期,然後再進行其他方面的處理;試用期滿之後考核合格就可以轉崗。
法律依據
《黨政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暫行規定》
第三條、領導幹部任職試用期為一年,從任免機關發出試用任職通知時計算。按幹部管理許可權,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應在發出試用任職通知前一個月辦理備案手續。
第四條、領導幹部在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和工資待遇。
第五條、試用期滿,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幹部進行考核。考核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方式進行。
第六條、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的考核,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在了解試用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組織領導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的同時,重點考核對所任職務的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情況。
第七條、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正式任職手續。正式任職的,試用期計入任職時間。
第八條、領導幹部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或備案後,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用前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第九條、領導幹部在試用期間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或備案後,提前結束試用期,並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Ⅳ 從公務員副科調到事業副科需要走啥手續
1、申請編制。接收單位有意願接收(必須經答激叢黨組會研究同意),在有編制出缺的情況下,向機構編制部門申請使用編制用於調任事業編制人員,並說明充分理由。
2、核查檔案。編制部門同意使用編制後,由接收單位再向組織部門遞交報告,申請調任事業編制人員,並陳述理由。在取得組織部門初步同意後,組織部一般會指定相關科室(一般是公務員一科)人員對意向調任人員鉛態進行檔案預審,重點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確保檔案無差錯,符合調任要求。
3、編辦研究。組織部門核查通過後,接收單位組織調任材料再次遞交編辦,先行上編辦會研究,通過後遞交編委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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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編委會研究。地方黨委書記組織召開編委會,批量研究幹部調任事項,經編委會研究通過後,調任程序90%塵埃落定。編委會一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也有的半年召開一次,具體以編委會領導時間為准。由於編委會開會比較少,意味著事業編制人員要調任行政機關轉公務員必須經歷較長一個周期,短則三五個月,長則一年,皆有可能。
5、辦理落編手續。編委會研究同意後,接收單位根據批復按程序在擬調任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後開始辦理落編、轉檔、工資關等手續,最終完成調任。調任後,一般都有一年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後,正式任職定級,任職時間從試用期之日開始計算。
事業編制調任行政機關屬於逆向流動,難度一直清櫻以來都比較大,尤以科級調任為最。到處級後,調任渠道相對通暢,但相對於公務員與公務員之間的交流,仍有諸多障礙。能夠完成調任的,除了自身能力超強外,一般都有強大的領導助力加持,這才是調任的關鍵。
Ⅵ 事業單位幹部(副科)轉為公務員有什麼規定或辦法
事業的科級到公務員的處級可以不受身份限制。如果是事業的副科到公務員的副科和科,那就必須要考試了。
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埋謹御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副處級)以上非領導職務,可以採取任命、選舉、委任等方式。
也就是說,如果事業編的副科想成為公務員,可以有以下方法。(僅供參考)
辦法1、要想辦法擔任領導實職,不一定在本單位,可以想辦法去縣裡面的各種局、辦、委、室擔任領導副職,或者到鄉鎮擔任副鄉長、副鎮長之類的實職,這樣才能實現身份的轉化。
辦法2、努力調去副處級或更高級別的事業單位,努力升到副處級,就能轉公務員了。到了副處級不一定是擔任領導實職晌慎,擔任副調研員之類的非領導職務也是可以變成公務員的。
(6)事業單位副科怎麼調任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的副科幹部轉公務員有兩種情況。
如果是副主任科員,則副科幹部轉公務員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法規定,機關招收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原則上實行招考。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副調研員(副處級)以上非彎岩領導職務,可以採取任命、選舉、委任等方式。
如果擔任的是實職副科的話,可以採取領導職務任命制的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即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副科(實職)幹部經批准就可以調任公務員隊伍,具體的條件和程序請查閱《關於進一步規范科級公務員調任工作的通知》。
如果只是副科待遇(副主任科員)的話,就需要參加社會上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或者可以通過交流的方式調到機關工作,只要調入機關,就自動成為公務員。
Ⅶ 事業編制副科轉行政編制副科的條件是什麼是否有必須任現職滿兩年的說法
按照公務員法第七十條和公務員調任規定,一般要求具備三點:
第一、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以上職級或副高以上職稱;
第二,年齡在45周歲以下,處級在50周歲以下,相較2019年公務員調任新規前,無論科級還是處級調任年齡上限都比以前放寬了5年。要突破這個年齡上限,必須報省級組織部門審批。
第三,有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行政編制空缺。
事業編制副科轉行政還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學歷要求。按照規定,調入市級以上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要求。調任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調任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0周歲;調任縣(市、區)級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專業技術人員調任。專技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
調入市級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縣區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具有中級職稱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職。
4、管理崗位人員調任。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同等調任機關擔任領導職務。
只有具備了以上條件,事業人員才可以調到行政機關變為公務員。但這也只是前置條件,在實際中,具備這樣條件的人不在少數,但很少人能通過這種方式轉成公務員,原因在於事業人員基數太大,行政編制緊缺。
尤其是在基層,相比起從事業單位「空降」而來的領導,公務員更容易接受行政編制內部人員的提拔,而且在手續上,事業人員調任的手續要更加繁瑣,相關部門承擔的壓力也很大,所以現實中只有少數人能通過這種途徑實現編制轉換。
以上內容參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Ⅷ 事業副科調任公務員副科條件幾年
中組部2020年新發布的《公務員調任規定》中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行政機關的條件總結起來有以下幾點:Ⅸ 事業單位副科調任公務員條件最新
事業副科調任公務員副科條件是:1、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以上桐鍵態職務或副高有行政機關接收,且接收單位有空編以上職稱;2、年齡在45周歲以下;3、有行政機關接收,且接收單位有空編。副科是副科長,為科級單位的副職所亮頌具有的級別。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局源,其義務有:1、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2、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3、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