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編制的條件是什麼
事業編制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符合各報考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及其它條件。
二、年齡要求: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計算基準時間為:部分崗位30周歲及以下,部分崗位35周歲及以下,部分崗位40周歲及以下。
三、學歷要求:各地事業單位招考中對於學歷的要求因崗位的不同也是不同的,總體來看,部分的崗位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是可以報考的,部分崗位則將學歷限制在了本科。
事業編制報考流程
1、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各地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後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名人棚尺員進行資格初審,並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如果招聘單位在幾個工作日內(各地方規定不同),未對報名人員信息鏈頌高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
3、網上繳費
報名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後,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於規定日期前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後,下載列印各種表格和准考證。
4、資格審查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後,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面試櫻悉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Ⅱ 去事業單位工作要什麼條件
、招聘范圍及對象
學歷為專科及以上的應聘人員原則上不受身份、戶籍所在地的限制。學歷為中專(高中、中技)的應聘人員,限成都市五城區和高新區戶籍(含應屆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設定了「限志願者報名」的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限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我市「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志願者報名。
二、應聘資格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和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經市主考機關批准、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崗位需要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單位及招聘人數(詳見附件1)
四、資格初審及報名
(一)報名時間:2008年3月17日至3月27日。
(二)報名方式: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網址:),選擇完全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成都市市屬事業單位二○○八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成都市市屬事業單位二○○八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注意事項》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先按網路提示進行注冊,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應聘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證件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或BMP格式並大於3K小於160K。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注冊並填寫完個人基本信息和上傳照片後方可報名。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如實、准確填寫《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並提交資格初審。
3、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填寫《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並提交資格初審成功的1-2個工作日後,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4、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請按網路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08年3月31日。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列印准考證。應聘人員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並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後請於2008年4月7日至11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列印筆試准考證。逾期未列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如系在我市服務且期滿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志願者或「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志願者須提供所在區(市)縣團委或人事局出具的可以應聘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願者、協議服務期年限、服務期已滿、經考核合格)一份,待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並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後在筆試前交市主考機關(市人事局人才流動開發處)備案以辦理加分手續。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徵得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後,由市主考機關適當降低比例或對招聘崗位和報名人員進行調整。調整後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於2008年4月2日通過成都市人事局網站和成都人事考試網公告。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市主考機關統一組織,面試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08年4月12日上午。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筆試科目分類設置(詳見附件1)。A類為公共行業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B類為衛生醫務類,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筆試內容見《成都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提綱》(附件2)。
筆試成績按照兩科成績各佔50%計算;滿分為100分。根據成人發〔2007〕16號文件規定,在我市服務的大學生志願者應聘我市事業單位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筆試成績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8分。
筆試時須攜帶本人《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筆試成績將於2008年4月22日在招聘單位張榜公布,也可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查詢。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各單位面試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與筆試成績一起張榜公布,資格復審和領取《面試通知書》於2008年4月22日至24日在招聘單位進行(具體地址請提前向招聘單位電話咨詢)。資格復審須憑本人《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並向招聘單位交驗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如系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許可權的工作單位向招聘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如系2008年畢業的普通高(中)等教育院校學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後,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之比不得低於1∶2方可進行面試,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七、體檢及考核
應聘人員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佔50%計算,滿分為200分。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體檢、考核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體檢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規定執行,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規定。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聘用及報到
擬聘人員如系2008年畢業的普通高(中)等教育院校學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規定報到期限和報到時應交驗畢業證、學位證及英語等級證書等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擬聘人員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九、紀律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