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職證明多久開出來有規定嗎
並沒有規定,公司辦離職證明的時間期限並沒有規定,通常來說,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後立即開具離職證明,如果當即沒有開具的,用人單位應當對辦理離職手續的相關文件至少保存兩年。離職證明的用途在於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憑此可以轉移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
一、辦理離職手續流程
1、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2、安排工作交接
3、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租塌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二、辭職一般要提前多長時間
1、正式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
2、勞動者提前三氏搜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正常辭職。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弊核圓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Ⅱ 事業單位辭職有離職證明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提前一個月和公司提交辭職申請,交接好走人就行了,當然有離職證明最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段陪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頃燃褲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雀簡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Ⅲ 提出離職後,公司應該什麼時候給我離職證明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十五日之內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通知書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根據《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第15條:
「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行坦賀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檔派求職登記的憑證。
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信畝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事業單位辭職多久離職證明擴展閱讀:
離職證明可以在離職的時候進行索要。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後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離職證明的部分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的作用:
對於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並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於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
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
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系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
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Ⅳ 離職證明公司應該離職後多久出具
離職證明需要根據各個公司的辦事流程來確定,一般是當天就可以開出來的,最遲不晚於勞動者離職後十五天。在勞動者提出辭職以後,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前,滾賀基用人單位必須根據《勞動合同法》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最晚不得超過十五日。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離職證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一項附隨義務:不屬於合同內容,但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必須履行。
對公司而言:離職證明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終結勞動關系的明確證據,是對其他用人單位和社會的公示。
對離職員工而言:離職證明是轉移社保和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證明和必要材料。若因公司未開具離職證明,造成離職員工損失大謹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公司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拍游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要求求職者提供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從而來求證員工的上一份工作是否真實。同時也是為了確定求職者和其上一家公司不存在勞務關系或者是勞務糾紛的證明,如果這時候員工拿不出來離職證明的話,難免會讓自己處於求職的被動一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Ⅳ 離職證明一定要30天才能開嗎
離職證明需要根據各個公司的辦事流程來確定,一般是當天就可以開出來的,最遲不晚於勞動者離職後十五天。在勞動者提出辭蠢者職以後,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前,用人單位必須根據《勞動合同法》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最晚不得超過十五日。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Ⅵ 事業單位離職手續多長時間
事業單位離職手續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離職手續辦理的具體流程如下:
1、口頭與直屬上司溝通離職事項並於結束後遞交正式辭職信;
2、整理手頭上未完成的工作、過往的工作材料及工作流程等相關事項,與崗位接任者做好工作交接;
3、最後走正式離職辦理流程,由各相關部門審批簽字,並領取離職證明。
一般辭職要在一個月前提出,並且讓領導安排人員做好工作交接,將自己經手的工作交給接替人員,有必要的時候要做好記錄並當面讓領導簽字,以免日後發生糾紛。核對信息包括核對債務,到財務核對自己是否還欠公司錢或者公司還欠自己錢的,要核對並清算清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Ⅶ 離職證明一般什麼時候可以拿到
一般當天可以拿到。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的當天就可以拿到,辦理好離職手續,具體要和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溝通協商好。
離職證明的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書面說明,同時也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績辦理的,其與原單位沒有存在任何勞動糾紛。在勞動者提出辭職以後,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前,用人單位必須根據相關規定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最晚不得超過十五日。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在解除勞動關系的當天其實就是可以拿到離職證明的,離職證明是很重要的,所以一定要用人單位進行出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巧前液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悔碰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孝物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Ⅷ 離職申請後多久能拿離職證明
法律分析:在一般情況下,只要在您提出辭職並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用人單位就會給您開具離職證扒賀明,並且要在15天內為勞動人員辦理檔案以及襪汪各項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勞動人員也應當按照雙方當時在合同中的約定,完成好工作交接,這樣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也會比較爽快,如果用人單位一直不出具離職證明,應當承擔法定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春好派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Ⅸ 事業編辭職需要多久
1-3個月
事業單位辭職流程走完最短需要一個月的時間,最長需要看具體的崗位情況,如果是涉密崗位或者其他與單位有約定的崗位可能需要的時間更長,一般來說1-3個月的時間可以辦完離職。
事業單位離職需要員工提前一個月申請提出離職,離職人員需要親自書寫解聘申請書,如果離職人員和工作單位沒有特別約定,就可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解除後,個人和單位需要在3個月內辦理好人事檔案轉移的手續。
事業單位辭職流程是怎麼樣的
1、向主管部門提交辭職審批表,離職申請時需要符合離職的條件,比如有些單位有最低服務年限,如果沒有達到是不能隨意提出離職的;
2、主管部門經會議審批,審批通過後蓋章簽字;報人社局審批;
3、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對辭職審批表進行反饋,向離職人員人員主管部門下達批准辭職通知書;
4、離職人員與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後通過審查認可;部分單位需要簽定移交清單;
5、如果在單位住宿,需要辦理搬離手續;
6、如果單位是機要部門,崗位相關內容需要進行保密還需要簽訂保密協議;
事業單位在崗職工辭職,是由人事主管部門審批,並不一定是由單位審批。辭職的程序,先由個人向單位提出辭職,說明辭職原因,填寫相關表格,由單位同意後交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再由人事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例如縣區中小學校教師辭職,先要向所在學校提出辭職,並填寫辭職審批表,由單位同意後交教育局簽署審核意見,再報人社局研究,同意後告知本人,並發文或正式信函確認,個人才能依此辦理出編手續和社保、人事檔案轉接手續。如果不見正式文件或者信函,編辦、社保、人事檔案管理等部門,是不能擅自辦理相關手續的,因為一般幹部的人事管理權在人社局。當然如果是副科級以上幹部,這些手續則由組織部替換人社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要正常離職,一般不存在不能辭職的情形,按程序3個月內就可以將手續辦妥。如果是涉密單位,或者簽訂了《競業協議》的單位,則有相關脫密期的規定,或者不能從事相關行業工作的競業協議規定。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限定的時限內,繼續遵守保密或者競業協議,不得有任何危害國家利益行為。
如果單位不按規定,無故阻擾職工正常辭職行為,可直接向人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