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路養護管理體制究竟如何改
一、改革,面臨兩難的處境
現行的養護管理體制是新中國成立後逐漸形成的。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公路管理體制經過幾次上上下下,分分合合。公路養護開始採取由公路部門設立的道班專職養路和半脫產的農民代表工養護結合的體制,後來過渡到以公路部門設立的道班養路為主。公路養護部門作為公路管理機構的附屬單位,養護生產按計劃作業,養路工人作為國家的專業工人和其他國營企業的工人一樣,被國家「統包」下來。
不過否認的是,在當時的情況下,廣大養路工人以「主人翁」的身份投入到工作中,這種體制對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改善路況直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特別是正式加入WTO後,傳統的養護管理體制的弊端日益凸顯。這些弊端主要有:一是因為公路養護部門是事業單位,實行的是單一主體的統包機制,生產靠計劃,經費按人頭,大鍋飯嚴重,使公路隊伍的市場意識和競爭意識嚴重缺乏,「等、靠、要」思想嚴重。二是隨著各地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企業下崗工人的增多,作為事業單位公路的養護部門在很多地方成了"香餑餑",成為一些地方實權人物安置關系戶的"熱門單位",導致養護部門普遍人員臃腫、超編嚴重,有限的一點養路費成了人頭費,而養護生產方式仍然原始落後,效率低下。三是各地公路部門大多是建、養、管、征一體,既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職能,又承擔具體的公路養護生產任務,政企、事企不分。公路管理部門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就不能對公路養護實施有效的監督,這也和WTO的一些原則相違背。有人說,公路部門是交通行業計劃經濟遺留的最後壁壘。因此,打破這種和市場經濟不相適應的體制已經成為形勢所迫和大勢所趨。
但改革又是一場艱辛的革命,牽涉到職工利益的調整。特別是公路職工,長期在計劃經濟的「安樂窩」里生存,迎接挑戰和搏擊市場的能力相當弱,再加上公路部門並沒有像有些國有企業面臨破產倒閉的境地,改革還沒有到燃眉之急。所以推行改革可謂困難重重。這些阻力和困難主要有:
第一,缺少政策指導。這些年來,我們國家國企改革轟轟烈烈,而事業單位的改革相對滯後。盡管人事部出台了幾個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但這些意見主要是針對科、教、文、衛等部門,而且主要針對人事制度方面。公路養護體制改革國家並沒有明確的方針政策。交通部部長張春賢在今年的全國交通廳局長會議上指出:「在養護機制改革上,全國不搞一刀切,鼓勵多種實現形式。」這體現了交通部在改革方面慎重的態度,同時也使改革缺少明確政策。改革就像摸著石頭過河,要做到既不使國有資產流失,又能有利於改制企業發展和員工利益的保障,就需要在體制機制上大膽創新。
Ⅱ 縣交通局下屬事業單位地方公路管理段,今後事業單位改革會是什麼結果
縣級公路管理機構屬於交通事業單位,改革之後,事業單位不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而分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目前還新興了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和社會資本舉辦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縣地方公路管理段應該屬於第三類。
(2)公路局為事業單位如何改制擴展閱讀: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此次事業單位改革,把事業單位分為三類,行政類、公益類、自收自支類,行政類轉為機關,公益類保持事業單位編制不變,自收自支類轉為企業。
Ⅲ 縣級公路站怎麼改革
縣級公路站怎麼改革
近日,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全市公路系統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精神,進一步増強公路公益類事業單位活力,實現公路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差物制握大,構建全市更加科學高效的公路管理模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公路出行的服務需求,助推濰坊市經濟社會更高質量新發展,現就濰坊市公路系統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市公路系統現虛皮液狀
(一)職能定位。市公路局為正縣級事業單位。負責濰坊境內囯省干線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路政管理、國省道開放式收費站通行費徵收以及青蘭、榮烏、長深、濰日高速公路濰坊段的路政管理工作。共管養普通國省道於線公路21條1750公里。
(二)機構設置。全市公路系統共有47個事業法人單位。其中:市公路局(含山東公路新聞宣傳中心)、市公路局市區分局、13個縣市區公路局、4個路政大隊、交調站、信息中心、ETC客服中心等22個單位為財政撥款單位;4個普通路橋收費站為收支兩條線管理單位;路橋中心(含一處、二處、機械廠)、設計院、監理處、養護處、材料處及13個縣市區公路局工程處等21個單位為自收自支單位
Ⅳ 2015年事業單位改革縣級公路局(路政)怎麼改革
路政目前的收費主要是路產補償費,這個收費項目不同於收費站收過路費那樣來源穩定,這個路產補償費是碰到就有,沒有就沒有,極不穩定,靠返回款彌補經費使用不足本身就是違背了路政管理的宗旨。路政管理的宗旨是「保護路產,維護路權」,而現在是一部分的使用經費需要從返回款開支,作為現實中的路政管理機構倒不是希望公路設施完好暢通,而是希望損壞公路的案件越多越好,因為這樣就能收更多的錢來維持自身的生存!當前,高速公路的發展已經逐漸取代國省道的公路,路政執法本來就弱勢,收不到錢了,悲哀哦!所以,我們國省道的路政執法隊伍在改革中到底何去何從?改革還在進行,毋須言辭過早。改革的結果應該有二:作為參公管理對象?要不就是每天簽個到,混個日子嘍!悲哀!(一粒銅豌豆)
Ⅳ 事業單位公路局
負責公路養護、路政管理。靠收養路費過日子,原收費人員好像要改行了,因渣襪為費茄斗用已打入汽油價格里去了。公路養護如納激職能將不會太大的改變,改成公司的可能性很大;路政管理職能有可能要劃歸交通部門。
Ⅵ 區縣的運管所、公路局,是什麼性質的事業單位,改革以後是並入機關還是改為企業
公路局是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如果改革的話,會把工程或者收費的下屬實體改成企業,但是局機關是不會改成企業的
Ⅶ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Ⅷ 縣級交通局下屬公路管理站在這輪事業單位改革中會怎麼分類
公路局負責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同時承擔公路涉路許可等行政職能、公路路政執法職能和公路養護公益職能,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的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和整合組建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隊伍均涉及公路局,改革後公路局人員和職能會一分為三。
縣級公路局負責農村道路施工管理、路政管理、維護保養,市直轄公路局,負責同樣的工作,不過是縣級以上道路,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換一種說法,縣級公路局負責的是縣政府投資項目的維護管理,市直轄公路局負責的是市級以上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維護工作。
(8)公路局為事業單位如何改制擴展閱讀:
職責:
1、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企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財政收支預算的編制。指導並監督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預算和財務管理,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的管理、交通專項資金、建設資金和事業發展資金的管理與使用,負責行業內部審計。
2、負責全市交通科技教育的發展和管理,制定中長期科技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組織科研技術開發,歸口管理交通工業產品的論證和質量監督。
3、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思想建設,組織指導人才教育、培訓、交流和使用工作。
Ⅸ 雲南省公路局下屬公路管理總段事業單位改革後會變為企業還是行政
雲南省公路局下屬公路管理總段是公益服務類機構,一般會改制為公益性事業單位,當然還要看省委的決定。
公路管理機構性質是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有的性質屬於受委託執法的全民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一、是先將現有的事業單位性質確定下來共分三類:行政執法類、公益服務類、經營類事業單位。
二、是根據分類情況,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
1、是成立行政單位,或是劃歸到某行政單位成為其內設科室;
2、是公益類服務類機構還是成為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
3、是經營類事業單位全部轉企成立公司。
三、是查看公路管理機構的職能(沒有修路業務的前提下),多數職能為公益服務類,少數職能為行政執法類,所以有可能將行政執法類職能劃轉出去,成立一個真正的公益性事業單位。
(9)公路局為事業單位如何改制擴展閱讀
公路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全市公路發展戰略、規劃、規章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規劃及現有公路技術改造方案,負責全市國道、省道及重要縣道的建設、養護和管理,並對全市縣、鄉公路建設、養護進行業務技術指導。
(三)負責編制公路建設、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市公路和橋梁工程的驗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規范,負責公路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運用。
(六)負責對公路汽車渡口、收費站進行統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費、過渡費等規費的徵收及使用管理。
(七)負責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執法,保護路產路權。規劃、審批和管理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審批公路沿線的各種建築設施。
(八)承擔公路、橋梁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業務。
(九)負責國防公路戰備工作。
(十)開展公路建設融資和國際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干職工隊伍建設和勞動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本局下屬各單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Ⅹ 事業單位改革公路管理機構該怎麼定性呢
此次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一是先將現有的事業單爛悔位性質確定下來(共分三類,行政執法類、公益服務類、經營類事業單位);
二是根據分類情況,制定不同的改革方案(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去向:一是成立行政單位,二是劃歸到某行政單位成為其內設科室;公益類還是成為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只是要加強公益服務性質;經營類事業單位全部轉企成立公司)。
三是查看公路管理機構的職能(沒有修路業務的前提下),多數職能為公益服務類,少數職能為行政執法類,所以有可能將行政執法類職能劃轉出去,成立一個真正的公益性單位。
承擔農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養護工作,擬訂公路養護建議計劃並按照批準的計劃組織實施屬於公益性質;組織養護工程的招投標和發包工作不算是公益;
一般劃分標准,有執法權就有行政性質;有經營活動(花錢或掙錢)就有經營性質,沒有前兩項但這個單位還必須設立就是公益的。
(10)公路局為事業單位如何改制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改革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鍵要從體制機制入手,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調整和規范政事關系。
2011年4月初,中央已經確定了一張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時間表,共涉及到超過126萬個機構,4000餘萬人。
該表預計到2015年,中國將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到2020年,中國將形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
定位及性質
事業單位是我國特殊國情下的特殊產物,它雖然有別於國外的非政府組織(NGO)和所謂的非營利組織(NPO),但是又同它們有著一定的聯系。
根據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定義,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我國的事業單位就其定位而言,主要具備以下特徵:
服務性
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科、教、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系統。如教育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為社會培養合格的勞動者和各方面所需要的人才;衛生事業單位,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使其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等等。
缺乏這些服務支持,或服務支持系統不健全,生產力發展就會受到制約,並影響社會穩定。經濟愈發展,社會愈進步,對服務功能的要求標准也愈高,范圍也愈大。服務性,是事業單位最簡明的特徵。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場管理等。
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委託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
我國的事業單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領域中,主要從事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服務,有的雖然也從事某些物質產品的生產,但多數不屬於競爭性生產經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
知識密集性
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的主要手段。
雖旅歷漏然事業單位主要不從事物質產品的生產,但由於其在科技文化領域的地位,對社會進步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科技創新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
總之,事業單位作為非政府、非企業組織,有著政府機構和營利性市場主體所不具備的優點。由此可見,改革後的中國事業單位應當是主要從事社會事業和公益事業的獨立於政府和企業之外的非營利組織。其基本特點是:非政府(也非「二政府」);非企業(也非准企業);非營利(也非變相營利)。
改革背景
有統計稱,我國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另有900萬離退休人員,總數超過4000萬人。
來自高層的判斷認為,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拆爛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業單位對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追求,偏離了公共服務這個公共機構的基本價值取向。此外,已經形成的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結構在改革中很難被打破,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阻力。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改革加以解決。
「事業單位改革的實質性推進,與『十二五』時期切實解決與百姓利益直接相關的醫療、衛生、教育等民生難題,以及『民富』戰略相吻合、相呼應。」汪玉凱說。
國家行政學院宋世明教授說,改革後的事業單位,即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組織支撐,成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主力軍,以實現政府公共服務的核心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