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鄒城市事業單位招聘2022報名入口
01報名入口
2022年鄒城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報名入口為:鄒城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oucheng.gov.cn)。報考人員需要在完成報名,一個人只能選擇職位表上的一個崗位報考,報名後於2022年2月8日11:00—2月11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應在完成繳費確認工作,報名費是每個科目;未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可查看招考單位提供的未通過審核的原因說明。
免費領取事業單位考試備考資料
02報名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招聘的整個過程,報考人員應確認自己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家庭困難的考生可以申請減免考務費,申請人員可將相關材料電子版以「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的郵件名稱發送到指定郵箱;
2、報名結束後,如果有職位未達到的開考比例,此時將有取消招聘計劃的可能性,招考單位會電話聯系報考此類職位的崗位,報考人員在繳費確認後應關注官網消息並確保手機通信暢通,在官方通知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的職位,一個人只能改報一次,應抓住機會及時報名。
鄒城市事業單位招聘2022報名入口
⑵ 2020濟寧鄒城事業單位面試資格審核時間是什麼時候
題主你好,這是2020濟寧鄒城事業單位面試資格審核的相關信息,希望對你有幫助。
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
資格審查地點 :鄒城市第二中學(鄒城市平陽東路267號)
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現場提交相關材料,具體如下:
(1)《筆試准考證》原件、復印件
(2)《報名登記表》原件
(3)《應聘誠信承諾書》
(4)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6)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7)報到證原件、復印件
無法提供報到證的,按照以下情況提供相應證明材料:①報到證丟失,提供本人檔案內報到證副本的復印件,並加蓋檔案存放單位公章。②此前已就業現在解除勞動關系、報到證已上交的,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並註明報到證原件存放地點。
(8)《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9)有工作單位或簽訂就業協議的,提交有用人許可權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信》材料原件。已經錄取為研究生的,要有錄取學校同意報考的材料和考生保證錄用後放棄研究生的聲明。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解除協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許可權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
註:國有大型企業人員,除所在單位蓋章外,需加蓋集團人力資源部公章;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加蓋所在縣市區人社調配部門公章;勞務派遣人員,需加蓋現工作單位和派遣公司公章。
(10)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台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
(11)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交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戶口簿及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12)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照片2張。
(13)招聘職位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⑶ 2020濟寧事業單位考試鄒城招多少人
根據鄒城市事業單位年度公開招聘計劃,此次鄒城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6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條件;
(五)在規定的學制內正常畢業並按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六)初級崗位應聘人員年齡一般應在40周歲以下(1979年2月18日以後出生);
(七)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應聘的,須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相關同意證明或解除協議證明須於報名截止日(2020年2月21日)前取得,對按時出具確有困難的,最遲於面試前現場資格審查時出具並提供。
從濟寧市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實行定向招聘。具體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取得學歷後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後復學取得學歷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機關企事業單位或享受定向考錄招聘政策進入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員,非正常原因未服滿現役或服役期間受到黨紀軍紀記過(含)以上處分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退役大學生士兵應聘的有關政策,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面向鄒城市社區、村黨組織書記定向招聘崗位,除具備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外,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年2月18日以後出生),學歷為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全日制畢業生)及以上,連續任職滿2屆、表現優秀,經組織推薦後可報考面向鄒城市社區、村黨支部書記的定向崗位。
具有濟寧市常住戶口(2020年2月21日前落戶)並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我省高級技校和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台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台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迴避情形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0年2月21日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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