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薪資如何發放
我們達到一定的年齡,那麼就陸陸續續走上工作崗位,有的人考上公務員成功上岸,有的人進入醫院上班,有的人當上人民教師,但是更多的人還是進入比較普通的企業,比如富士康,或者很普通的小企業。無論是什麼崗位,只要是上班,那麼工作單位都需要支付報酬,因為這個是我們勞動所得,不過不同的地方以及單位,這個薪資是有差異,並且發薪資的時間也是有差異。比如在小企業裡面上班,工資是整整壓一個月,而有些好的事業單位,他們薪資就發得比較早,並且有時候還會單月發兩次工資,那麼就有人會問,事業單位的薪資是如何發放的?
事業單位能夠看到的工資不高
在事業單位裡面,每個月能夠拿到手的工資,那麼還是不高,基本上就在3-5千左右,這個工資跟普通上班沒什麼區別,可是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都想擠到事業單位上班呢?這就是因為看到的工資不高,但是實際到手的工資很高。現在很多小企業,五險都沒有購買,更不用說住房公積金,而事業單位不僅有很高的五險,還有更高的住房公積金,所以退休有很高的養老金,工作期間生病之類的,都有醫療保險來承擔,重點是高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說買房付完首付,房子的貸款就可以用公積金來還。
『貳』 事業單位改企業工資怎麼算
法律分析:凡是由國家機關成建制轉入政府授權經營國有資產的經濟實體或其他企業集團和事業單位成建制轉為企業的單位,要本著工資制度改革與管理體制改革同步進行的原則,在成建制轉為企業的同時,其工資制度一律由原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為執行企業的工資制度,按企業工資分配辦法進行管理。同時對職工檔案工資進行重新核定,以此做為成建制轉為企業後職工退休時按「老辦法」計發退休費的工資基數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
法律分析:1.取消「年終獎」及地方性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後,不再執行年終一次性獎金。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後,除符合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獎勵性補貼、獨生子女獎勵費予以保留,按原方式發放外,原省、市、縣出台的津貼補貼和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一律予以取消。事業單位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的部分,納入績效工資總量,按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不再另行發放。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組成
2.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一般按月發放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礎上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肆』 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後退休人員怎樣發放養老金
發放渠道變了,原來由單位發放,改為由社保機構發放
『伍』 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單位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工資怎麼辦
根據《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對轉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在與本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企業辦法辦理退休手續,按轉制過渡期退休人員辦法享受退休待遇。
轉制時,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與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
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轉制後根據經營方向確需分流人員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處理勞動關系,對符合支付經濟補償條件的,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轉制單位中任屆未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和政協常委以上職務的人員,少數確因工作需要、身體能夠堅持正常工作的副教授、副研究員和相當這一職稱以上的高級專家,轉制時需留任的院所廳(局)級以上黨政一把手,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
其中,轉制前到達退休年齡,轉制後辦理退休的,執行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轉制過渡期內到達退休年齡,延緩辦理退休的,按企業的辦法和到達退休年齡當年的過渡期政策計發基本養老金,並按企業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
參考資料:網路-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