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是什麼意思
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祥山險制度。
中國的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產生的所有風險。
機關事業單位自2014年斗嫌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職業年金制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文件於2015年4月6日正式發布。
職業年金按計發辦法可以分為待遇確定和繳費確定兩種基本模式,即DB和DC兩種模式,國外公職人員實行的是DB模式,企業的補充保險是企業年金,主要由一開始的DB模式逐步轉變為DC模式,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DC模式已經超過了DB模式。
職業年金按資金的籌集方式分為現收現付型、基金積累型、部分積累型。公職人員養老保險一般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主要實行的是資金的完全積累型,有部分國家實行的是部分積累型。按照職業年金的組織管理方式,有英、美為代表的信託管理型;有保險公司根據契約管理的公司型;有以德國為代表的傳統的企業內部管理型等。
職業年金的功能和企業年金基本一致,主要有:
第一,補充養老。從本質上看,職業年金是職工工資的延期支付,這種延期支付的目的是為未來的退休養老做准備,以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時所帶來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職業年金從這個意義上講是作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從這個基本功能,我們還可以引申出職業年金具有緩解國家財政壓力的作用。所以,職業年金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對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緩解財政壓力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第二,福利激勵。職業年金的實質是將職工現期的一部分工資轉移到退休後,對於事業單位來說,如果將其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給予職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勵,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積極性,穩定單位勞動力隊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來吸引和留住一些優秀管理和技術人才,提高單位的綜合實力。
第三,合理避稅。從企業年金的發展歷史看,世界各國都給予企業年金一定的稅收優惠。雖然在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制度中,對企業年金有一定的稅收優惠,但對職業年金的稅收優惠還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從政策導向的預期來看,未來政府對實施職業年金的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以及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受益均給予稅收優惠是一個必然的趨勢。
第四,資源配置。職業年金資產一般會以基金方式進入金融資本市場,通過從分散的個體提供匯聚基金,實現跨越時間、空間和產業提供經濟資源轉移。提供這種轉移,個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資源分布最優化,同時,資源也可以被最優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企業年金基金是許多國家長期資本的一個主要來源,基金的投資相對自由,能夠產生更高的收益,優化資金的配置,職業年金計劃形成的基金也同樣具備這一功能。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空宴手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⑵ 工資上扣的職業年金是什麼作什麼用,到年底發回來嗎
工資上扣的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到年底是不會發李尺還的,在退休之後會以養老補充保險的方式蠢扮發放。
根據《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第四條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第五條職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
(一)單位繳費;
(二)個人繳費;
(三)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
(2)事業單位扣職業年金是什麼擴展閱讀:
《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帶擾灶法的通知》第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
(一)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後不再更改。
(二)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未達到上述職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⑶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是什麼意思
一、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二、職業年金是用人單位在參加國家基游局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在國家政策指導和監督下實施的一種具有一定程度互濟性和強制性的社會保險項目,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和輔助。
三、概念
1、職業年金是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為雇員或公職人員提供補充養老保險的總稱,具體的就是在國家統一監督、指導下,僅限於事業單位及政府機關依據自身實際情況,由公職人員和事業單位共同繳費組成養老保險費,以符合事業單位工作性質、公職人員的職業特點,為公職人員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養老金保險制度。
2、職業年金與當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相似,區別在於單位的主體性質和職工人員的性質不同。按照國外職業年金運行情況,職業年金主要特點應為:
(1)、具有保險性和穩定性功能
職業年金是國家為公職人員退休的退休基本養老金保障,是一項確定性福利制度,構成單位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部分。
(2)、強制性
職業年金是為了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保障公職人員退休後的生活,促進社會公平而推出,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否則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3)、激勵性和延期支付
職業年金與公職人員的服務時間長短、業績等指標掛鉤,具有較強的激勵特徵。同時,職業年金由單位和個人按一定比例出資成立,在員工工作期間按規定投資運作、保值增值,員工只能在退休後才能獲取職業年金基金,具有受法律保護延期支付的特點。
(3)事業單位扣職業年金是什麼擴展閱讀
職業年金的籌集模式與計發模式
(一)、職業年金的籌集模式
根據國外的職業年金制度實行情況來看,職業年金的資金凱團籌集方式各國均根據本國的經濟發展程度、社會收入分配結構、國家相應稅收政策以及個人盯磨橘和國家對於風險的管理能力等不同國情選擇了適合自身發展需要的籌集方式。職業年金的繳費可根據雇員所在單位的不同效益情況,可由僱主獨自出資以及僱主和雇員共同承擔。
(二)、職業年金的計發模式
當前世界各國的職業年金制度計發模式主要有收益確定型和繳費確定型兩種模式。
①、收益確定型模式( Defined Benefit,DB 模式) 指職業年金到期支付額度是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工資水平計算而得出,並且職業年金計劃發起人按約定發放固定退休金,即參與者退休後所領取的退休金是固定不變的。
由於受死亡、病退、投資回報及通貨膨脹等因素影響,推行DB 模式的職業年金成本難以主觀預測,一般是通過數學模型進行大致預測。在DB 模式中,費用一般全部由單位繳納,也有些國家規定費用由單位與員工各自按一定的比例分攤,目前各國所推行的公共養老保險計劃都是收益確定型模式。
②、繳費確定性模式( Defined Contribution,DC 模式) 職業年金的參與者定期或不定期以固定費率向個人賬戶繳費,職業年金的總收益是由繳費累計總和與投資收益構成。在員工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根據平時所繳納費用與投資收益決定的,即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是不固定的。DC 模式繳納費用一般都是完全積累方式,基金由壽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管理,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的中央公積金制都屬於DC 模式。
如何選擇職業年金模式給付模式至關重要,不同的國家因國內實際情況不同,選擇的給付模式也不一樣。有社會保險給付模式作為參考基礎,我國職業年金剛處於起步發展階段,在確定職業年金給付模式可以參照國外職業年金選擇經驗,結合本國實情,選擇合適的職業年金給付模式。
⑷ 職業年金是什麼東西
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職業年金不屬於社會保險,也不屬於型轎沒商業保險,而是「機關事業單位編人員」享受的一項社會福利制度。
職業年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根據《機關事業卜納單位職帆前業年金辦法》第四條規定,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
職業年金是只能選擇按月發放或者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兩種方式。如果選擇按月發,是發完為止。職業年金並不會跟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樣,如果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領取完畢了,國家會補貼等額的待遇,保證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不降低。
另外,職業年金不參與退休後養老金的調整。比如說我們養老金調整時都是有按比例調整的,職業年金不作為比例調整的基數。
⑸ 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是干什麼用的,為什麼需要上繳
職業年金是給事業單位人員的一種福利,它是對事業人員在繳納 社會 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制度。簡單的說就是為了增加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
我們都知道機會事業單位開始繳納社保是從2014年,在這之前都只有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社保並軌才將機會事業單位納入了同一社保繳納體系。而機會事業單位人員開始繳納的時間短,遠不及企業人員繳納社保時間長,所以給了一個十年的過渡期,並開始為機會事業單位人員繳納職業年金,希望以此來保障機會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時養老金過低而影響他們的生活質量。
因此職業年金是從2014年才開始繳納,其繳納比例為單位8%,個人4%,全部進入機會事業單位人員個人賬戶,所以它不存在上繳一說!
職業年金在機會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時,按照養老金發放標准時間計算,一旦領完職業年金就不再繼續發放。也就是說職業年金有領取結束的時候,而養老金則可以一直領取到退休人員生命結束。
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一下。老王60歲退休,其養老金和職業年金都是按139個月計發,假如老王職業年金總共有5萬元,則老王職業年金每月可以領取359.7元,只要領完139個月後,老王如果還健在,那麼從第140個月開始,就只有養老金了,不再有職業年金!
所以,職業年金總有領取結束的時刻,而養老金則沒有這種限制,可以持繼領取到退休人員去逝為止。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分享職場知識,快樂職場人生,感謝你點、評、分、轉、收!
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是干什麼用的,為什麼需要上繳?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是根據國辦發(2015)18號文件精神,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 》精神而開始實行的。職業年金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屬於強制執行的,這對於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2014年10月1日起,開始繳納 社會 保險,除了繳納五險一金以外,還需要按照《職業年金辦法》的規定繳納職業年金。職業年金作為一項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也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按比例承擔繳費金額,其中用人單位繳納8%,個人繳納4%,在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繳費基數和本人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是一致的,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管理。如果屬於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作為記賬管理,個人繳費部分屬於實賬管理,對於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單位繳費部分實行實賬管理。對於實行記賬管理的,要按照國家每年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
單位實行記賬管理的職業年金賬戶,在本人退休時,財政將按照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撥款記實。職業年金一般不能提前支取,但是參加職業年金的人員,如果因為出國等因素的,可以一次性支取,本人死亡的,其職業年金賬戶資金可以由法定的繼承人依法繼承。本人退休後除了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以外,還要領取職業年金。職業年金的領取方式,既可以一次性領取,用於購買商業保險的方式,按照和商業保險公司的約定按月領取相應的投資收益,也可以按月領取,按月領取的方式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差不多,按照個人職業年金賬戶總額來除以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比如60歲退休的按照139個月來領取,55歲退休的按照170個月來領取,領完相對應的計發月數後不再領取,領取方式一旦選擇以後不允許再變更。
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這里舉個例子來做說明。比如在本單位每月個人工資總額為5000元,那麼每月個人就需要繳納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5%,職業年金4%,住房公積金5%到12%,機關事業單位大部分都是按照12%來繳納的。所以每月就需要扣除養老保險400元,醫療保險100元,失業保險25元,職業年金200元,住房公積金600元,總計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和職業年金費用為1325元,實際到手工資只有3675元。養老保險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400元,醫療保險最低為100元,根據年齡結構,比例要逐步增加,住房公積金1200元(包含單位繳費部分),職業年金為600元(包含單位繳費部分)。如果職業年金繳費30年,那麼個人賬戶的職業年金就為216000元,按照60周歲辦理退休,每月可領取職業年金1554元,領取完139個月以後不再領取。如果和養老保險同步開始繳費,職業年金的收入要高於個人賬戶養老金,這就是繳納職業年金的好處。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是根據《職業年金辦法》的規定,作為機關事業單位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其目的主要就是為了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生活待遇,是屬於強制性繳納的,繳納後在今後辦理退休時,除了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外,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
很多人可能聽說過職業年金這一制度,但是卻並不知道職業年金是干什麼的?所謂的職業年金,是什麼職業?實際上,答案是這樣的。
職業年金制度是補充養老保險機制2014年10月,國家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求建立起 社會 化養老保險機制,而不再是繼續使用有國家供養終身的方式。
其實,兩者區別最大的是養老金的計算機制。通過改革,退休養老待遇的基本原則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有 社會 平均工資增長和物價增長確定增長幅度;而過去則是以職務、職級、崗位定終身的待遇計算模式,參照在職職工的待遇增長退休金。
為了補充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造成的養老金待遇的不足,國家專門建立了職業年金制度。實際上,早在1991年國家建立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候,就已經推動國有企業建立起企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機制。
職業年金制度的特點2015年國家出台了《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明確了職業年金的繳納是強制性的。這跟企業年金辦法是不一樣的,企業年金是企業自主建立。
職業年金實施「 虛實結合 」的方式。職業年金每月實施個人扣費。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發現,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繳費以後,除了扣繳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8%以外,還要扣繳繳費基數的4%作為職業年金個人部分,用人單位應當繳納8%。
職工繳納的這一部分採取的是實賬積累,而應當有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按單位分類處理。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採取記賬方式。當職工退休或者轉出、離職等特殊情況的時候,財政撥款計實。這樣能夠有效降低財政的壓力。如果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則需要按月據實繳納。
實賬積累部分,實施市場化投資運營,按照實際收益計息。記賬部分有各省市統一公布記賬利率記算利息。
職業年金一般是省級統籌管理,一般實行了規模化運行,投資收益率並不低,一般年化收益率都在4%以上。
職業年金退休待遇的領取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退休待遇領取更嚴格一些。企業年金可以退休時一次性多次領取,也可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
職業年金只能按月領取,按照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職業年金待遇;或者購買一種商業養老保險。
職業年金待遇在通貨膨脹不明顯的情況下,未來可能會提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的20%~30%。
所以,職業年金還是一項非常不錯的待遇。未來隨著企業年金制度的完善,可能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能夠享受到年金待遇的。
這種職業年金起始於2014年10月1日,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養老保險時必然要繳納,它是一種養老保險的補充養老保險。
繳費比例,個人繳納本人繳費工資的4%,單位繳納是這個繳費基數的8%,區別歸於個人職業年金賬戶之中。
據說,養老「並軌」之後,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都要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和待遇發放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本上是一致的,這部分養老金的替代率(佔在職工資的比重)不會超過60%,而改革之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在70% 90%。
為了保障這部分人員退休待遇不降低,職業年金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通過投資運營等,預計可以將替代率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
那麼,職業年金為什麼要上繳呢?看完我的回答,你清楚了嗎?
本人是工作多年的機關公務員,我就題主提出的問題,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首先,必須搞清楚職業年金的根本屬性,職業年金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險,或者直接稱為 補充養老保險 。2015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 》,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其 根本目的 就是: 建立 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很清楚,職業年金的 適用對象 就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正式工作人員。毫無疑問: 職業年金是 強制性的 補充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 。
同時,做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國家強制其必須參加 的 社會 保險的主體部分是:城 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保,住房公職金 ,即「 二險一金 」。在此基礎上,做為補充養老保險的是職業年金;做為補充醫療保險的是大額醫療保險,其實也就是 城鎮職工 的大病保險(與此相對的是 城鄉居民 大病保險)。毫無疑問: 在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己經得到了全面實施 。
其次,談一下企業職工的可以參加的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 。與職業年金相對應的另一個年金,是 企業年金 ,也就是 企業自主建立 的補充養老保險。由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的行政規章、從2018年02月01日起正式實施的《 企業年金辦法 》就是最基本的政策依據。其根本目的也是 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 制度。 適用對象 :各種類型的企業及其職工。對於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國家只是鼓勵建立而不是強制建立,也就是說: 建立不建立企業年金,由企業及其職工協商決定,國家並不強制推行 。
這里要強調的是,企業職工強制參加的 社會 保險基本的內容是「 五險一金 」,即: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保、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再加 住房公積金 。再加上補充養老保險——即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即大額醫療保險或稱為城鎮職工的大病保險,足足有八種之多。
再次,兩種年金是干什麼的?為什麼需要上繳 ?既然兩個年金都是補充養老保險,目標都是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建立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的目的,當然就是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分別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雙方按政策規定的比例,再為職工建立另外一份的補充養老保險(具體個人承擔本人月工資的4%,用人單位承擔8%)。到退休時,除了法定的退休金之外,還可以逐月或一次性另外再領取一份年金,保證職工退休之後有一個穩定、滿意的生活條件,提高生活水平和消費能力。
至於說為什麼需要上繳?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也就是:國家出台具體政策,由養老保險事務的法定行政管理部門——即各級政府人社部門——實施監督管理,收繳具體的年金基金統一交由商業銀行或商業保險公司來進行專業化的運行,運用基金投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即: 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在具體操作上 ,和大病保險一樣, 都交給商業銀行和商業保險公司去辦理,社保局並不直接進行管理 ,僅此而己。所以說: 不論是職業年金,還是企業年金,從本質上講,即有一定的 社會 保險屬性,也有一定的 社會 福利屬性,但絕對不是商業保險 。
最後,談一下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的後續 社會 效應 。綜合以上內容,可以概括為: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都是補充養老保險,都由個人和用人單位雙方共同繳納參保,這一點完全一致。不一樣的是用人單位:職業年金適用於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的用人單位是國家,由國家強制參保,並且己完全執行到位;企業年金的適用對象是各種類型的企業及其職工,用人單位當然是企業,是非強制參保,目前的落實率極低。原因也非常簡單: 企業年金肯定會造成企業用工成本的上升,導致企業利潤下降甚至破產倒閉,最終致使一部分企業職工徹底失業 。國家兩害相權取其輕,綜合考慮,也只能採取非強制的辦法。據人社部統計數據,截止2018年底,我國建立了企業年金的職工總人數只有2388萬人,占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職工總人數36483萬人的 6.54% ,只能說剛剛開始起步吧。可以說:理想很豐滿,現實有時是骨瘦如柴啊。 到現在剛開始執行年金制度的人,大量進入退休階段領取退休金時,人們會發現,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退休待遇的差距會進一步拉大,引起新的 社會 不平衡 。而根本原因只有一個:企業未建立企業年金。這是毫無疑問的自然結果。
職業年金作為養老保險的補充,是我國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所特有的一項福利。
「五險一金」是大部分人所了解的,但是現在越來越多人開始擁有「五險二金」了,而多出來的這一金就是年金。
年金目前分為 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 ,其中企業年金是企業為職工建立的,但不是所有企業都有;而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所特有的,只要在編在崗人員都有。
2014年10月,我國開始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從此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也開始需要繳納社保, 而同時他們退休後待遇的計算方式有所改變 。
在改革之前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是按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退休後的收入能夠保持在退休前到手工資的80%。
但是改革以後,因為計算方式的不同,導致這個比例會有明顯下降, 意味著退休人員的收入會下降。 所以, 國家為了保證退休人員的待遇不會受到影響,順利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強制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必須為在編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對於退休人員來說,職業年金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能夠保證他們退休後的生活水平!
目前,我國職業年金的繳費比例為單位8%,個人4%。而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單位16%,個人8%。 可以看出職業年金剛好是養老保險的一半 。所以,退休後年金對於提升待遇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和養老保險一樣,正常情況下年金也是需要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才可以領取,也是每個月領取一部分。
不過年金和養老金不同的是, 年金賬戶里的錢領完就沒有了 ,正常60歲退休的話是分139個月領取的。
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是干什麼用的,為什麼需要上繳?
通俗的來講,職業年金是補充養老險,因為很多人的養老金繳費金額在退休之後,並不一定能夠拿到令自己滿意的退休金,為了進一步保障員工退休後的養老水平,國家要求事業單位強制性繳納。
雖然是強制性繳納,但對員工來說也是一種福利,正常的養老險員工需要繳納8%,單位需要繳納20%,其中員工繳納的8%進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20%進入的是統籌養老金賬戶。
而職業年金個人需要繳納4%,單位需要繳納8%,個人和單位繳納的全部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雖然自己繳納了4%,但單位同時幫員工繳納了8%,而且全部進入個人賬戶,這對員工來說是一種激勵措施。所以,並不存在上繳一說,因為這些錢都是你的。
與之對應的是企業年金,只不過企業年金並不是強制性的,一般大型集團類企業,為了激勵員工會給與企業年金的待遇,當然這是可選項,我們公司在前年的時候,集團發了一封郵件給到每個人,如果需要繳納企業年金的自己報名即可,這其實是在增加企業的負擔,所以一般小型企業是做不到的。
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邏輯差不多,其實就是將現有的工資推遲到退休之後發放,在退休之後職業年金會有領完的一天,這和養老金是不同的,養老金是一直可以領取的,即便是這樣計算也是劃算的,因為企業繳納的那部分是額外多出來的。
當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並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繳納年金的,事業單位因為是強制性的所以大家都要繳納,而企業年金一般是可選擇的,所以仍然有一部分人不願意繳納,因為大家都認為退休的時間還早,都希望拿到手的錢多一些,更加有安全感。
其實,如果你的薪水不是很低的那種,每個月多繳納4%的年金,單位需要幫你繳納8%的年金,整體算下來還是非常劃算的,人總歸有退休的那一天,你說不是么。
什麼是職業年金?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三支柱」的體系,第一個支柱是 基本養老保險 ,第二個支柱是 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 ,即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個支柱是 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 。
職業年金位於第二支柱,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職業年金作為一種補充性養老保金,其實主要作用同企業年金大同小異,主要有三個方面:1、補充養老保險。
可以認定為,職業年金是勞動者工資的延遲支付(退休後支付),或者具備緩解國家財政壓力的作用。多一份養老金也是為了保障退休人員因為退休金低而無法保證退休生活!
因此,本質來講,職業年金是養老保險金的補充、充實。
2、福利激勵效果。
職業年金相當於是將勞動者現時工資的一部分轉移到退休以後再發放,更是事業單位給勞動者的一種福利保障,可認為是給職工的薪酬和福利方面的激勵,有助於提高勞動者工作效率、積極性和對企業的歸屬感。
3、可以有效避稅。
國家對職業年金的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並沒有徵稅,這其實就是國家對事業單位的一種稅收福利政策。
職業年金的個人賬戶如何構成?跟公積金一樣,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是由 單位繳費和員工繳費 共同構成。
單位繳費按照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計入員工本人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員工繳費直接按照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4%,直接計入員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比如:小張繳費工資是5000元/月,那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每個月會增加多少錢?
職業年金個人賬戶=5000元/月*8%+5000元/月*4%=600元/月
如果一個月可以存600元職業年金,一年也就是7200元,按最低年限15年來算,15年後就有10萬8千元,這中間工資增長,繳費金額增加,還有利息,退休時領到的可遠不止這點錢哦。
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的區別:1、繳交對象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繳交的是職業年金,企業單位繳交的是企業年金;
2、參保性質不同
職業年金是強制性的,而企業年金則是企業自願的;
3、繳費標准不同
職業年金,單位和員工個人的繳費比例是固定,單位8%,個人4%;而企業年金並不固定,文件只規定了繳費比例的上限,單位不超過8%,單位+個人的合起來不超過12%。
不管是職業年金,還是企業年金,都是對我們未來養老退休的一層保障。相信未來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會越來越完善的!
希望有所啟發。
職業年金是什麼?
職業年金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既不是 社會 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產生的所有風險。 機關事業單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職業年金制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文件於2015年4月6日正式發布。
職業年金有什麼用?
一、補充養老
職業年金作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險,是職工工資的延期支付,這種延期支付的目的是為未來的退休養老做准備,以避免基本養老保險不足時所帶來的生活水平的下降。從這個基本功能,我們還可以引申出職業年金具有緩解國家財政壓力的作用。所以職業年金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對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緩解財政壓力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二、福利激勵
職業年金的實質是將職工現期的一部分工資轉移到退休後。對於事業單位來說職業年金有哪些用處,如果將其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一個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給予職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勵,提高職工工作效率和積極性,穩定單位勞動力隊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來吸引和留住一些優秀管理和技術人才,提高單位的綜合實力。
三、合理避稅
雖然在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制度中,對企業年金有一定的稅收優惠,對職業年金的稅收優惠還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從政策導向的預期來看,未來政府對實施職業年金的單位繳費、個人繳費以及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受益均給予稅收優惠是一個必然的趨勢。所以職業年金有哪些用處也提一下這一點。
四、資源配置
職業年金資產一般會以基金方式進入金融資本市場,通過從分散的個體提供匯聚基金,實現跨越時間、空間和產業提供經濟資源轉移。提供這種轉移,個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資源分布最優化,同時,資源也可以被最優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相對自由,能夠產生更高的收益,優化資金的配置。
職業年金的錢是拿來當作基金運作的,有一定收益,起碼交進去的錢在通貨膨脹時期不會貶值。最後年金管理相對養老保險是比較靈活的,可以起到一個很好的員工激勵作用,以福利的方式犒勞骨幹人才。
職業年金怎麼繳?什麼構成?
職業年金並不是人人都能享有,只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才有。職業年金單位繳8%,也就是單位按照個人繳費工資的8%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是全部歸個人所有的。
跟公積金一樣,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是由單位繳費和員工繳費共同構成。單位繳費按照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計入員工本人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員工繳費直接按照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4%,直接計入員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比如:小李繳費工資是4000元/月,那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每個月會增加多少錢?
職業年金個人賬戶=4000元/月*8%+4000元/月*4%=480元/月
小李一個月可以存480元職業年金,一年也就是5760元,按最低年限15年來算,15年後就有86400元,這中間工資增長,繳費金額增加,還有利息,退休時領到的可遠不止這點錢哦。
職業年金可以提前提取嗎?職業年金是可以提前提取的,但需參保人員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
1、退休
參保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可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也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
2、出國(出境)定居
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不幸意外去世
參保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如果上述職業年金領取條件一個都不滿足,那麼就不能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職業年金與養老金,與企業年金有什麼區別? 職業年金和養老保險的區別 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的區別
大腳說:不管是職業年金,還是企業年金,都是對我們未來養老退休的一層保障。相信未來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會越來越完善的!
職業年金制度,是與養老並軌改革同步推出,並強力實施的機關事業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所謂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 社會 養老保險三大支柱構成中,所獨立存在的第二支柱,也就是我國積極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之一。
很顯然,建立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制度,不僅是構建完整體系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保障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生話水平的必要措施。
職業年金制度推出時機耐人尋味。這是適應養老並軌改革,提高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水平,也是為避免因長期實施雙軌制,而導致企退人員養老金水平明顯偏低傾向,所採取的積極應對措施之一。
總之,建立職業年金制度,並且,依法依規強力組織實施,通過建立職業年金個人帳戶制度,專戶儲存,專款專用,而且大部分資金,也由國家財政負責買單,這是企業年金制度所無法比擬的。
按政策規定,職業年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所在單位繳納比例為8%,個人繳納比例為4%,參保人員退休後,職業年金可隨養老金按計發月數按月發放,發完為止,或採取一次性購買商業保險產品。
⑹ 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是做什麼用的
事業單位是孫並有職業年金的,其實我們企業單位也是有類似的福利待遇,但是不叫做職業年金,而是被稱之為企業年金。那麼這個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通常情況下一般指的就是補充養老保險的待遇,也就是說我們退休之後是可以額外的增加一部分養老金的收入,也被稱之為是補充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你擁有了職業年金,那麼就可以多增加一部分退休的時間。⑺ 職業年金是怎麼回事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既不是 社會 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產生的所有風險。企業年金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組成部分,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企業年金是介於國家舉辦的 社會 保險和市場化的商業保險間的企業補充保險。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5〕18號)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范圍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范圍一致。
第四條 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
根據經濟 社會 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察族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第五條 職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 (一)單位繳費; (二)個人繳費; (三)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收入。
第六條 職業年金基金採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個人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對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對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實行實賬積累。實賬積累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職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應當遵循謹慎、分散風險的原則,保證職業年金基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職業年金基金的具體投資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七條 單位繳費按照個人繳費基數的8%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個人繳費直接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規定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第八條 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工作人員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新就業單位已建立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原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隨同轉移。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 (一)工作人員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由本人選擇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可選擇按照本人退鎮譽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發完為止,同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享有繼承權。本人選擇任一領取方式後不再更改。 (二)出國(境)定居人員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未達到上述職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第十條 職業年金有關稅收政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職業年金的經辦管理工作,由各級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負責。
第十二條 職業年金基金應當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職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應當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作為託管人,負責託管職業年金基金。委託關系確定後,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三條 職業年金基金必須與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保證職業年金財產獨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負責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人力資源 社會 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第十五條 因執行本辦法發生爭議的,工作人員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提御沒段請仲裁或者申訴。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關於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後財〔2015〕1727號
《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
《企業年金試行辦法》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完善 社會 保障體系,根據勞動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 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企業年金,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一)、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二)、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三)、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第四條 建立企業年金,應當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並制定企業年金方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五條 企業年金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參加人員范圍; (二)、資金籌集方式; (三)、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計發辦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的條件; (七)、組織管理和監督方式; (八)、中止繳費的條件;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企業年金方案適用於企業試用期滿的職工。
第六條 企業年金方案應當報送所在地區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中央所屬大型企業企業年金方案,應當報送勞動保障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企業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企業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第七條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的列支渠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個人繳費可以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第八條 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
第九條企業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項組成:( 一)企業繳費; (二)職工個人繳費; (三)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第十條 企業年金基金實行完全積累,採用個人帳戶方式進行管理。
企業年金基金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投資運營。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並入企業年金基金。
第十一條 企業繳費應當按照企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職工個人繳費額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按凈收益率計入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第十二條 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帳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十三條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第十四條 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第十五條 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當確定企業年金受託人(以下簡稱受託人),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受託人可以是企業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也可以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託機構。
第十六條 企業年金理事會由企業和職工代表組成,也可以聘請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參加,其中職工代表應不少於三分之一。
第十七條 企業年金理事會除管理本企業的企業年金事務之外,不得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營業性活動。
第十八條 確定受託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方為企業,另一方為受託人。
第十九條 受託人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帳戶管理機構作為帳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帳戶;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
受託人應當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專業託管機構作為託管人,負責託管企業年金基金。
受託人與帳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確定委託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二十條 企業年金基金必須與受託人、帳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企業年金合同發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請仲裁或者訴訟; 因訂立或者履行企業年金方案發生爭議的,按國家有關集體合同爭議處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 社會 統籌的其他單位,可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養老保險並軌後,出台的一項福利制度,類似於養老保險,又不同於養老保險,只能說是養老保險的一種補充。目的是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後提供更好的養老保障。
職業年金的繳費標準是,個人直接從工資扣繳4%,單位再補繳8%,總額12%的基數直接存在專設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退休後按月領取,直至發完為止。與此同時養老金正常領取。這樣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兩項加起來,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退休後基本上可以拿到在職工資的90%,而如果沒有職業年金,光憑養老保險也就是相當於在職工資的70%左右。由此可見職業年金的作用。
職業年金可以轉接、繼承。當個人因為工作需要調離,新單位可以幫繳納職業年金,可以續交;新單位不繳,則自動封存,待下一次續交或者退休後領取。當繳存人死亡,職業年金可以由法定繼承人繼承,一次性領取。
除了機關事業單位,國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繳納職業年金,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但目前除了少數國企繳納職業年金外,其他私企、外企很少涉及職業年金,基本享受不到這個待遇。
什麼職業年金,就是人們口中的好單位為自己創造更多福利與待遇,人為製造兩級分化與兩級對立,凡是享受到職業年金的單位人員,要麼是吃財政飯的、要麼是國有大型企業的管理層……
職業年金是一個單位的福利,他並不是保險。是事業單位的一項福利制度。
職業年金能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促進了勞動力的合理分配,保障人員的流動。完善了資源的合理配置。
職業年金由單位和自己一起繳納的。單位為員工繳納8%,個人繳費繳納4%。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這個比例會適時調整的。
當員工換工作後,職業年金可以隨著一起轉走,如果新的工作單位沒職業年金,則由原來的單位繼續管理職業年金。
如果新單位建立了職業年金,這時候可以辦理相關手續,把職業年金轉到尋得單位就可以了,可以繼續繳納您的職業年金。
當員工退休的時候,可以按月領取職業年金。這樣,每個月都有一筆收入,可以用於日常的消費和生活
在退休的時候還可以用職業年金買商業化養老保險,享受商業養老保險帶來的福利待遇和保障。同時這份保險能有繼承權。
員工還可以按自己退休的時候享受按月發放職業年金,一直到職業年金發沒了,並且此時的職業年金也能被繼承人繼承。
如果員工到國外去居住,本人可以申請,一次性的把全部的職業年金的錢給自己,省去了您的後顧之憂。
如果員工在工作的期間出現意外的話,它本人的職業年金的錢可以由別人來繼承,繼承人享有繼承權。
樓主您好,所謂的職業年金是怎麼回事呢?職業年金指的就是我們作為事業單位人員所交納的一份補充養老保險,當然企業單位也是有這樣的補充養老保險的,只不過企業單位的人員是不稱之為是職業年金,而是稱之為是企業年金,但是他們兩個之間的概念是完全一致的,都是按照補充養老保險的待遇來計算的。
那麼我們的職業年金,如果說是擁有職業年金的個人。將來在退休以後,可以額外的在我們社保養老金的基礎上,額外的多增加一部分養老金的待遇。這就是我們擁有職業年金的好處,當然作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來說,在2014年之後正常繳納養老保險之後,基本上給事業編制人員都建立了職業年金的制度。
所以我們事業編制人員退休之後,自己養老金的待遇基本上是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和偏差的,因為本身再加上擁有了職業年金,再加上2014年以後退休的事業單位中人也會擁有一部分過渡性養老金的補償待遇,所以說他們的養老金實際上跟,事業單位老人養老金的待遇水平幾乎是同等的。
職業年金這個雖然出來很多年了,但知道的人並不多,並且有這項福利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簡單地說職業年金就是公司給員工的一項福利。
所以如果你們所在的公司推出了職業年金計劃,你們要果斷參與。上次我媳婦所在的公司就推出了職業年金計劃,然後公司很人性地地說,讓員工自願選擇,可以選擇參加也可以選擇不參加。結果他們公司員工鬧翻了天,有人說參加合適,有些人參加不合適。我媳婦問我的意見,我說你別聽他們瞎說,也不用算,你選擇參加就對了,反正肯定不會虧,只是賺多賺不的問題。
職業年金計劃,也是分公司與個人二部分。這與社保一樣。個人交的部分在個人賬戶,公司交的部分在公司賬戶。個人賬戶的錢自始至終都歸個人所有。公司交的這部分錢,有可以最後歸個人所有,也可能不歸個人所有。一般來說只要你服務滿一定的年限,最終還是會歸到個人所有的。這個具體的條款是由公司推出年金計劃的時候制定的。
不管是個人賬戶還是公司賬戶,都有收益。這個收益不固定,收益的高低看年金管理的水平如何。有可能高有可能低,但可以說不會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關於年金的領取。領取條件:退休,死亡,出國定居。對於多數人來說,就是要退休之後才能領取。所以這個錢也相當於是強制存款。
總之,這個錢不會丟。其實年金佔比是相當有限的,一般來說個人一年也就繳存幾百塊錢,然後公司補員工的1-2倍左右。對於員工來說,只有滿足條件,拿到公司給的這一部分才合算。但就算拿不到公司的這部分錢也不虧,反正錢是自己的,只是相當於說存了點小錢存到退休罷了。
職業年金是怎麼回事?職業年金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15)18號文件精神,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精神,在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一項補充養老金制度。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根據經濟 社會 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職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實行實賬管理,單位繳費部分,如果屬於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實行記賬管理,自收自支的單位實行實賬管理,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和運營收入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工作人員辦理退休後,對於職業年金可採取按月領取的方式的領取職業年金,領取方式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總額除以相對應的領取月數,即60歲退休時領取月數為139個月,55歲退休時領取月數為170個月,領完為止,和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一樣。也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契約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
需要注意的是,職業年金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樣,不能提前支取,如果中途因為工作調動、離職等,職業年金可以轉移,本人繳納職業年金期間不幸去世的,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繼承,出國定居的人員,根據本人要求職業年金可以一次性退還本人。
職業年金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金,對於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生活待遇,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這也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區別於企業工作人員退休待遇的根本標准。雖然企業也有企業年金,但是企業年金是自願的方式,職業年金是強制性的。
職業年金是專門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設計的一種可以提高一定幅度養老待遇的養老「雙保險」!
具體來講就是這樣的:
職業年金就是給這些人養老保險上加的「雙保險」!
很多職工只聽說過基本養老保險,乍一聽職業年金,心裡都有些懵圈。很多人表示不知道職業年金是什麼?實際上,職業年金是一種年金制度,又被稱為一種補充養老保險機制。職業年金是國家專門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建立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機制。企業職工確實沒有職業年金,但是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職業年金的建立2015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這是為了配合從2014年10月起實施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而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機制。
最初,在90年代國家推動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候,也是要求一些有條件的央企或者大型國企建立起補充養老保險機制的,慢慢形成了後面的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不同。企業年金必須是實打實的錢,而職業年金個人繳費才實行實賬積累。對於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為了減輕各級政府負擔,採取的是記賬方式。對於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應當是實賬積累方式。
一般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職業年金記賬利率計算利息,近年來一般在4%~5%之間,利率還是不錯的。不過,低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記賬利率7%~8%的水平。當職工離開機關事業單位和或者退休時,相關財政才撥付資金做實賬戶。
職業年金是提供的一種養老金待遇的補充,但是相應的待遇不低。職業年金繳費比例是職工本人繳納繳費基數的4%,用人單位繳納8%。合計繳費比例是繳費基數的12%,差不多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儲蓄額的1.5倍。
職業年金的計發方法是跟個人賬戶養老金一致的,都等於退休時職業年金的個人賬戶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60歲是139個月。如果說職工本人的繳費基數是 社會 平均繳費基數,相應的年職業年紀記賬利率跟 社會 平均工資一致,每年產生的職業年金收入也能超過1%的社平工資,相當於基礎養老金水平了。所以,如果在未來發展穩定以後,職業年金將提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20%~30%的退休後待遇水平。
職業年金也可以拿來一次性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讓退休人員一輩子享受養老金待遇。
不過,需要明確提出的一點是,職業年金是只能選擇按月發放或者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兩種方式。 如果選擇按月發,是發完為止。職業年金 並不會跟個人賬戶養老金一樣,如果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余額領取完畢了,國家會補貼等額的待遇,保證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不降低。
另外,職業年金不參與退休後養老金的調整。比如說我們養老金調整時都是有按比例調整的,職業年金不作為比例調整的基數。
相對而言,每年都增加一定金額的養老金。領取十幾年以後,職業年金隨著養老金的增長,佔比也會不斷縮小,領取完畢了也不會產生太大影響。為了以防萬一的話,可以購買商業養老保險。
不過,職業年金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如果去世的早,剩餘的部分可以由繼承人繼承,而購買商業養老保險,可就要另說了。
未來,基本養老金將只會管基本,這是我們養老保險待遇的第一支柱。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將是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和個人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機制,肯定會愈加完善,將構成養老待遇的第二支柱。至於第三者,那麼屬於真正的有錢人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或者建立的投資資產了。
截至2018年三季度,美國的養老資產總規模達到了29.195萬億美元,相當於其GDP的140%以上,這是一個相當令人恐怖的規模了。所以,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將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
看看圖解,你應該就明白了。
⑻ 為什麼要扣職業年金
工資上扣的職業年金是什麼?作什麼用,到年底發回來嗎
一般是效益較好的單位,公司拿出一部分錢給員工存到金融機構,以後會雙倍返還。
我是國家公務員,為何每次發工資都要扣徐職業年金,
國家擾笑統一規定,一般是效益較好的單位,單位拿出一部分錢給員工存到金融機構,以後會雙倍返還。
為什麼單位要補扣年金和養老金
因為每年的四月都要調整上繳養老險的基數,單位是按原基數預繳了員工的養老金,然後再調整補繳,所以就造成員工感覺四月要補繳。
年金可以理解為養老金的一種。
中國的養老保障體系有三層,第一層是國家規定強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就是企業年金,以前一直叫補充養老保險,2000後命名為企業年金,第三層就是個人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
職業年金是扣多少給返多少嗎
不是,正常情況下到退休領取時會有增加。
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主要有三個特點:
其一,職業年金既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職業年金的責任主體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
第三,職業年金資金的本質屬性是保值增值,進而決定了空跡職業年金資產對投資的內在需求。
為什麼只扣養老保險不扣職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企業自願購買,不是強制性的。企業福利好,可能會給員工購買,福利不好就不會購買了。
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是怎麼回事
南都訊 1月15日,國務院出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後,作為該辦法重要配套項目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昨日正式出台。這個牽涉到3700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辦法,意味著我國養老「並軌」又向前推進了一步。
單位繳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4%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今年就會繳納,與機關事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同步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說。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緩虧含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為保證在特定時期(如CPI超高)職業年金收益可能面臨通脹帶來的縮水情況,辦法還提到,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國家適時調整單位和個人職業年金繳費的比例」。
「我最關心的就是繳費基數是多少!」國家某部委公務員王欽任職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資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補貼。「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資繳費,那就虧大了。」他說。
人社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經規范後的津補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改革性的補貼、獎勵性的補貼暫時不納入繳費基數。」這位負責人說。
職業年金基金將實行市場化投資
職業年金的錢從哪裡來?辦法規定,對於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根據單位提供的信息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
而對於非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財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說。
會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這一問題的實質在於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地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胡曉義說。
職業年金也能跨單位跨地區轉移
辦法規定,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這解決了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升遷、調動後的職業年金接續問題。
辦法規定了領取職業年金的幾種情況,其中工作人員退休後,可以選擇兩種方式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一種是一次性用於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然後按保險約定按月領取待遇;另一種是選擇按照本人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發職業年金月待遇標准,發完為止。
此外,參保人如出國(境))定居,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死亡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舉例
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層公務員為例,其每月參加職業年金的繳費數為6000×4%=240元;而單位雖然是以工資總額的8%繳交,但具體到個人,實際上也為這名基層公務員繳交了6000×8%=480元的職業年金。
再如一名60歲退休......>>
問,這次事業單位漲工資是不是要扣職業年金?
是的,扣的工資在退休後還,但扣的同時,單位也要出,退休後得到的比扣的多。
職業年金扣出了以後出了以後還還給職工嗎
職業年金目前只針對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建立的是企業年金而非職業年金。企業年金是作為企業職工的補充養老金的,如果滿足領取條件的話,可以全額領取(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企業繳費部分,還包括相應的投資收益);否則的話,只能領取個人繳費部分,不能領取單位繳費部分。
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是不是又要扣工資了
是的,扣的工資在退休後還,但扣的同時,單位也要出,退休後得到的比扣的多。
職業年金怎麼交取?
是企業年金吧
⑼ 扣的職業年金是什麼
不是,正常情況下到退休領取時會有增加。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主要有三個特點:其一,職業年金既不是完全意扮握弊義上的社會保廳族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職業年金的責任主體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第三,職業年金資金的本質屬性是保值增值,進而決定了職業年金資產對投資的內在需求。
⑽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指的是什麼
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職業年金按資金的籌集方式分為現收現付型、基金積累型、部分積累型。
中國的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產生的所有風險。
職業年金的優點
1.增加養老金,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減輕財政負擔。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加大以及事業單位從業人數的增加,基本養老保險支付壓力加大,龐大的從業人員退休養老金問題成為國家財政所考慮的重大問題。
2、有助於員工的福利激勵,提高事業單位的服務效率。作為事業單位一項福利改革計劃,不同的單位因自身情況不同而具有差異性職業年金設計,職業年金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所組成,其中單位出資佔大部分,員工退休後獲取福利待遇與員工平時工作表現息息相關。
3、縮小公職人員與企業人員待遇差距、促進了社會公平。實行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制度後,國家財政不再全額支付退休金,企業與事業單位職員獲取退休金的方式與額度將一視同仁,退休待遇差距將逐步縮小,養老保險制度將並入單軌制,緩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穩定和公平。
4、有助於事業單位保留和吸引優秀的人才。人才價值在市場經濟時代顯得越來越重要,在激烈的競爭中若要立於不敗之地,事業單位就必須要有一批優秀的骨幹人才,吸引和留住人才成為事業單位的重要內容,而單位的福利保險機制的完善與否直接決定了其能否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
5、有助於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水平不降低。推行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後,事業單位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將會相應降低,這是養老保險改革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