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單位上班受傷了怎麼報工傷
應當由用人單位向勞動局的工傷保險管理科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在一個月內沒有申請的山沒,傷者家屬有權代為申請。如果認定為工傷,會下發工傷認定書,然後再向型返勞動逗租納局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鑒定。
② 單位工傷怎麼申報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為勞動者型磨返申報工傷,用人單位不申報的,勞動者個人可以受傷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人社局勞動關系科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及時向社保行政部門提交下列材料來卜飢申報工傷保險: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游猛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③ 工作中受傷怎麼申請工傷
工作中受傷,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當天或職工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天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單位申報工傷流程如下:
1、申請:由用人單位、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醫保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來訪、詢問,醫保科以書面告知申請須知,並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
2、審核: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條件,不完整的當場或者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3、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屬於本局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受理,並告知受理不受理;
4、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需要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並於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5、送達: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游鏈攔請人受傷害職工和用人單位;
6、行政復議:當事人、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7、行政訴訟:當事喚首人、用人單位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神胡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