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編年終獎一般多少
01
沒有年終獎
事業單位沒有年終獎是因為年終獎的叫法並不準確。事業單位年終會有一筆錢發放給員工,但這筆獎金獎並不像私企那樣獨立在薪資之外,而是本身工資組成部分之一的績效。
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各種補貼=事業單位的工資。事業單位年終發的這筆錢主要變化在績效工資,要麼每月和年終各發一部分,要麼年終一起發。這種情況就給人一種事業單位每月工資不高的印象。
02
獎金分類
目前各地基本上都明確了,事業單位年底發的獎勵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是年底全額13薪。第13個月的工資主要是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數額在平均月薪的一半左右。比如你全部薪資除以12個月是5000,那麼這13薪就是2500左右。
二是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獎。如省市單位推行各種目標,達成目標可以獲得1000元左右的獎金。
三是各地各單位根據不同情況設立的獎項,比如招商引資等等。
03
發放標准
事業單位有多少年終獎最主要取決於當地的財政狀況和制定標准,以及當年單位取得的實績來決定。地方財政情況不錯,基本可以保證13薪。財政沒錢的話別說13薪,甚至工資都不能按時足額下發!其他獎項可能就很難保障。
② 事業單位有年終獎嗎一般是多少
事業單位有年終獎嗎?③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規定主要有哪些
1、獎勵條件:
(1)忠於職守,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
(2)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起模範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國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4)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的;
(5)在移民、扶貧、再就業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6)在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7)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8)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9)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奮不顧身,做出貢獻的;
(10)見義勇為,捨己救人,維護社會公德和社會治安,表現突出的;
(11)同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有功績的;
(12)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的;
(13)有其他功績的。
2、獎勵的種類:
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記二等功、記三等功、嘉獎5種。
3、獎勵的基本標准:
(1)對在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嘉獎;
(2)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本單位表現突出的,應當給予記三等功;
(3)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在本系統具有一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二等功;
(4)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在全市或者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或者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一等功;
(5)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3)事業單位會發哪些獎擴展閱讀
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④ 事業單位獎勵分為幾種
事業單位獎勵分類如下:
1、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以定期獎勵為主;
2、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以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3、根據工作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開展定期獎勵;
4、對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完成重大專項工作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應當及時給予獎勵;
5、對獲得嘉獎、記功、記大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由獎勵決定單位頒發獎勵證書;獲得記功、記大功的,同時對個人頒發獎章,對集體頒發獎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第六條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可以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稱號。
(一)對表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在本單位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的,給予嘉獎;
(二)對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較大影響的,記功;
(三)對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傑出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的,記大功;
(四)對功績卓著的,授予稱號。
授予稱號以及榮譽稱號,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功勛榮譽表彰條例》《國家功勛榮譽表彰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⑤ 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有哪些
法律分析:1.獎勵的種類:
授予榮譽稱號、記一等功、記二等功、記三等功、嘉獎5種。
2.獎勵的基本標准:
(1)對在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嘉獎;
(2)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本單位表現突出的,應當給予記三等功;
(3)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在本系統具有一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二等功;
(4)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在全市或者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或者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一等功;
(5)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第三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應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時代性、導向性、實效性,豐富獎勵形式,發揮獎勵的正向激勵作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堅持事業為上、突出業績貢獻;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標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