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事業單位考什麼
天津事業單位考試的科目分為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這兩科,其中綜合知識科目分為文字綜合類、財會類、計算機類。
01職測
職測考試時間為120分鍾,共110道題目,主要考查數字推理、事件排序、病句修改、篇章閱讀(一篇文章五個問題)。試卷是由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這四個部分構成的。主要考查考生綜合分析的能力、實際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職能。
02綜合知識
文字綜合類的綜合知識考察內容分為兩部分,即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公共基礎知識部分主要考40道單選擇題和30道判斷題,申論會考2道作文題或者是會考1道大作文。財會類的綜合知識部分考察的專業知識會比較多,題型有主觀題和客觀題。計算機類的綜合知識考察內容將會涉及到大學學到的專業知識,客觀題偏多,在試卷的最後部分有設計和編程題,編程題的難度和計算機二級考試相類似。
天津事業單位考什麼
⑵ 天津事業單位考試內容是什麼
天津事業單位考試考《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知識》,部分區《綜合能力測試》,職測考試內容類似的行測,綜合知識按照崗位可以分為文字綜合類、財會類、計算機類等,綜合能力測試涉及行測、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知識。
一、職業能力測驗
天津事業單位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應考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潛能和技能。
考試結構包括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四個部分此棗搭。主要是客觀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鍾,滿分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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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綜合知識
天津事業單位綜合知識考試是分文字綜合森拿類、財會類、計算機類。
綜合知識(文字綜合類)主要測查應考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常識和寫作水平。
綜合知識(計算機類)主要測查應考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計算機常識和系統分析與設計能力。
綜合知識(財會類)主要測查應考者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會計基礎知識、財務管理和會計相關法律知識。
三、綜合能力測試
主要測查考生從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的岩皮能力素質;考試結構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數量關系、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五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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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報考事業編制需要什麼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社會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所學專業
崗位表中,大部分崗位都會對「專業」提出要求,比如要求法律專業、會計專業、護理學專業、教育學專業等;少部分崗位不限制專業。通常來說,不限制專業的崗位競爭程度更大。
3、應屆畢業生/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有的崗位限定只能是應屆畢業生報考;有的崗位則限定為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報考。注意,實習經歷不能算作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簡單而言,就是走入社會參加工作的經歷。
⑷ 考事業編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一般來說需要准備本人身份證、常住戶口(或籍貫、生源地)的證明材料,以及各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材料。已通過考試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承諾書。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以供參考):
1、本人身份證、常住戶口(或籍貫、生源地)的證明材料,以及各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其他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材料。
3、已通過考試尚未取得相關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承諾書。
4、招考職位有相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工作起止時間的證明和相應的勞動(聘用)合同等有效證明材料。
5、國有單位正式在職人員報考的,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和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所在縣(市、區)組織或人事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可在《報名登記表》相應欄內簽署意見並蓋章,下同);如屬國有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有人事管理權的上一級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6、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於製作筆試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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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報考人群劃分的話:
1.應屆畢業生
在事業單位報考中,應屆畢業生需要准備學生證復印件和報名推薦表,報名表需要學校加蓋公章。
2.社會在職人員
在國企或黨政機構工作過的考生,需要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並且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或者是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要提供勞動合同的復印件已經社會保險費證明的復印件。
3.待業人員
如果是待業人員,分兩種情況,報名前無工作待業的,需要街道或存檔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如果是報名前有工作待業的,需要提交報名時單位人事部門加蓋公章的離職證明復印件。
4.留學人員
留學生需要提供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回國證明的復印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件,如果已經回國參加工作或者待業,需要按照要求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