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處罰是什麼
1.公共機構酒駕有哪些處罰?對事業單位人員酒駕的處罰是:按事業單位規定處理。一般應降低崗位等級或採取開除以上處分。酒駕涉嫌危險駕駛,被刑事拘留並罰款。對酒後駕車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
事業單位人員醉駕的處罰是什麼
1.公共機構酒駕有哪些處罰?
對事業單位人員酒駕的處罰是:按事業單位規定處理。一般應降低崗位等級或採取開除以上處分。酒駕涉嫌危險駕駛,被刑事拘留並罰款。對酒後駕車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當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其中,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予以開除。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應當予以辭退。
二.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留、罰款:
(一)追逐競跑,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經營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載客負荷,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從重處罰的規定定罪處罰。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三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按照下列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記過、降級或者撤職,由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決定。其中,決定由事業單位作出的,應當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2)解聘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決定,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中央和地方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分,由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決定;其中,辭退決定由單位作出的,應當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初步調查後,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應當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經事業單位負責人批准或者有關部門同意後立案;
(二)進一步調查被調查機構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收集核實相關證據材料,形成書面調查報告;
(三)將調查認定的事實和擬處罰的依據告知被調查機構工作人員,聽取其陳述和申辯,對其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審查並記錄在案。被調查機構工作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應予受理;
(四)根據處罰決定許可權,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作出給予處罰、免予處罰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五)處罰決定單位出具的處罰決定書;
(六)將處罰決定書面告知被處罰機構工作人員和有關單位,並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告;
(七)處罰決定書將存入被處罰機構工作人員的檔案。
在公共機構醉酒駕駛的情況下,根據《刑法》的規定,危險駕駛罪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此外,根據事業單位相關管理辦法,還需要對駕駛員進行行政處罰,一般是降級等。,並根據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具體執法。酒後駕車非常有害,會導致嚴重的交通事故。
試車也是有講究的
貝利。兩周前,一場測試車禍發生了。一名年輕男子在測試一輛跑車的途中失控撞上兩輛車,導致陪同測試車的車行年輕女店員不幸身亡。
這起罕見車禍引起公眾對試車安全的關注,記者特訪試車經驗豐富的汽車專線媒體人吳慶康、李念祖和楊國漢,並向車行了解看法,從而結合專業試車人的體會和車行的防範措施,為讀者提供試車的「一個不是,兩個應該」:不是單只測試速度,應該安全駕駛和注意車子性能的表現。
吳慶康:不要只考驗速度。
本報汽車專線記者吳慶康多年來采訪並向讀者介紹過各款不同的汽車,具備豐富的國內外試駕經驗。
試運行期間,吳慶康盡量選擇車流量少、路邊沒有人群的路段。在當地測試跑車時,他通常選擇林厝港路或樟宜海岸路,只在寬敞的直道上提速。
吳慶康說:「其實,顧客試車前就應該對汽車性能有所了解,對汽車規格有一個基本概念。」他舉例指出,顧客應該了解汽車品牌,因為一般上歐美品牌的車身比較重,日本品牌的車較輕,因此試駕日本車應留意車速,盡量避免高速轉彎。
吳慶康強調,客戶在測試汽車時,不要盲目測試速度。其實很多方面都要注意。比如汽車 方向盤 的操控感,汽車進出彎道的穩定性,車內的設備。
到過這么多國家試車,吳慶康認為,新加坡的公路文化比不上歐美國家,在國內試車比國外還危險。
「在歐洲和美國開車是一種非常舒適的體驗,盡管我們必須努力了解交通狀況。大多數當地司機嚴格遵守交通禮儀,會主動讓位於速度更快的車輛。另一方面,新加坡的司機經常佔用車道,甚至故意提高車速來阻止你超車;在這種情況下開車,更有耐心的司機會變得暴躁。」
驚險經歷:在歐洲國家試車時,從泥濘山路駛進柏油路。由於路面濕滑,加上 輪胎 布滿泥濘,結果車子失控打滑,差點兒飛下路旁山崖。
李念祖:按照日常駕駛習慣試駕。
本地汽車雜志「Torque」副主編李念祖1999年入行,至今已經有7年的試車經驗。
他指出,在試車前了解汽車的日常使用情況很重要。
「如果是跑車的話,當然是測試它的馬力和起步加速表現;如果是MPV(多用途汽車),考量點應該是它承載一家人後能否行駛暢滑。因此,不同汽車有不同的試法。」
李念祖在考試的時候,一般都是以「日常方式」開車。他說:「普通司機不會每次都踩油門,所以限速不是汽車性能的首要考慮因素。我只能根據自己的日常駕駛習慣,通過測試來感受汽車在道路上的表現。」
李念祖指出,本地大多顧客上車行試車時,都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以為速度是最重要的指標。他們往往上了車之後就迫不及待猛踩油門、高速行駛。他說:「身為試車人,注重試車安全是很重要的;如果因為疏忽而撞壞了車子,肯定有損車行對試車人的信心,也會影響同行對自己的看法。相同的,一般顧客試駕汽車時應該有相同的責任感,就算汽車不是自己的,出了意外還是要賠錢,何苦惹來一身麻煩。」
驚心動魄的經歷:最「驚心動魄」的事,是多年前倒車時撞欄桿撞凹保險杠。
測試跑車和測試MPV真的是兩回事
楊國漢:高速不是調試的唯一考慮。
汽車專線自由撰稿人楊國漢擁有十年試車經驗,他和李念祖持有相同的看法。他說:「每個車種都有不同的測試方法,高速並不是唯一的著眼點,千萬不要以駕駛跑車的方式來測試MPV;這不但危險,也試不出汽車的實際表現。」
他說:「顧客試車時除了汽車引擎性能,也要留意其他方面,包括坐位是否舒適、行李廂的大小等細節。」
他建議試駕路線可能不長,但客戶可以要求更多試駕。
「畢竟,一輛新車的售價是筆大數目,因此不妨花多點時間在駕駛坐位上,盡量摸熟車子的優缺點,以免將來後悔。」
驚心動魄的經歷:試跑時停在紅綠燈前,卻被後面的車猛踩。幸運的是,我毫發無損。
車行怎麼說……
事實上,大多數當地人在買車前的試駕過程中都有足夠的安全意識。一位要求匿名的汽車銷售員指出,他遇到的客人中只有少數人在危險駕駛。這位在林佶路一家日系品牌汽車經銷店工作的銷售員說:「大部分都是年輕人,他們在試駕時超速行駛。他們能夠在試駕路段行駛到120公里,限速60公里。」
試車小知識
●試車前了解汽車的款式、規格和主要性能;
●注意繫上安全帶、別超速等公路安全常識;
●上車後調整 座椅 ,看 後視鏡 和側鏡,達到最舒適的駕駛狀態。
●遵循試車路線測試,如果太短,可要求繞多幾圈,以更熟悉汽車的優缺點。
●如果測試MPV,可以攜帶大小家庭一起測試,不僅可以收集意見,還可以測試汽車裝車後的駕駛性能;
●別一味測試速度,也應該留意車子的操控,車廂是否安靜,行車是否平穩;
●除了性能,車內的設備也是需要注意的重點。前後座椅是否配備安全氣囊,行李廂是否過小,後排座椅是否配備空通風口,座椅是否舒適,音響系統可以放多少張CD...不注意小細節,以後可能會後悔。
遇上這樣的客人,他通常會勸請客人放慢車速,或是立刻終止試駕行程。
他笑著說:「最有用的招數就是警告這些顧客,路邊有交警的移動測速攝像頭,他們會馬上減速。」
代理富士(Subaru)汽車的MotorImage總裁陳駿鴻則認為,做足預防措施才能保障顧客和推銷員的安全。該公司因應試車意外事件而設下了規定,今後試駕富士WRX或STi跑車的顧客必須年滿25歲,他們名下的汽車保險保單也必須享有50%無索賠折扣。
此外,所有客戶在試駕前必須簽署協議,並且只能在指定路線上進行測試,否則,他們將不得不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陳駿鴻說:「試車時安全至關重要,因此顧客測試不熟悉的汽車時,應該格外小心,避免把車子性能推到極限。」
義大利跑車蘭博基尼的代理商歐陸運動汽車品牌經理鍾建清也認為,要保證試駕安全,客戶的試駕要求一定要謹慎處理。他說:「我們會花時間去了解想要試駕的客戶;如果他真的有誠意買車,銷售員會先開車讓客戶熟悉路段,再讓他試駕。」
鍾劍清指出,有意購買藍寶堅尼的客人都對跑車馬力超強的特性略知一二,因此不介意多花時間,來熟悉如何操控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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