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編工資級別檔次表
各專業技術崗位的起點薪級分別為:一級崗位39級,二至四級崗位25級,五至七級崗位16級,八至十級崗位9級,十一至十二級崗位5級,十三級崗位1級。
各管理崗位的起點薪級分別為:一級崗位46級,二級崗位39級,三級崗位31級,四級崗位26級,五級崗位21級,六級崗位17級,七級崗位12級,八級崗位8級,九級崗位4級,十級崗位1級。
各技術工崗位的起點薪級分別為:一級崗位26級,二級崗位20級,三級崗位14級,四級崗位8級,五級崗位2級。普通工崗位的起點薪級為1級。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應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除以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除以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除以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事業單位級別工資檔次(事業單位級別工資檔次對照表2019)
事業單位崗位工資和薪級對照是什麼?
事業單位工資由地方財政統一發放,財政局按照相對應職稱發給對應檔次的工資,不是主要按照學歷的高低來發放工資,當然學歷的高低也影響到工資的高低,每一個級別的職稱,分有九個檔次的級別工資,每2年調一次檔次工資,職稱越高,工資檔次也高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分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崗位工資是按照本人現聘用的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准;薪級工資是根據工作人員的表現、資歷和所聘崗位等因素確定薪級,一般按每年考核合格晉升一個等級,依據薪級等級執行相應的薪級工資。
事業單位管理崗分為一級到十級10個等級,薪級設置65個薪級,崗位工資和薪級按照本人現聘任的崗位等級和薪級所對應的標准發放,具體標准有以下:
1、崗位工資
(1)部級正職崗位,執行一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5910元。
(2)部級副職崗位,執行二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4780元。
(3)局級正職崗位,執行三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3960元。
(4)局級副職崗位,執行四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3360元。
(5)處級正職崗位,執行五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2780元。
(6)處級副職崗位,執行六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2360元。
(7)科級正職崗位,執行七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2070元。
(8)科級副職崗位,執行八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1840元。
(9)科員崗位,執行九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1620元。
(10)辦事員崗位,執行十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1510元。
2、薪級工資
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位設置65個薪級,每一個薪級對應一個薪級工資標准,不同的崗位規定了不同的起點薪級。一般情況下,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次年晉升一級薪級。
目前,中編辦、人保部等相關部委正在抓緊制定《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這兩份文件將成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指導性文件。「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獲得的財政支持將會逐步減少,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不過它們將獲得一定的「過渡期」。而參公「和」全額撥款類的事業單位,短期內相對較為「保險」。此外,一些事業單位將被重組或剝離。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❷ 六級職員待遇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事業單位現行的「處級副職」改稱為「六級職員」。
(1)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對保障公務員的基本生活發揮基礎性作用,實行全國統一的制度、政策和標准。公務員基本工資由職務(職級)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構成。職務(職級)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一個職務(職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為體現崗位職責的差別,領導職務和職級對應不同的工資標准。公務員按所任職務(職級)執行相應的職務(職級)工資標准。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歷。共設27個級別,每一職務(職級)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職級)、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准。隨著公務員分類管理工作的推進,對法官、檢察官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消防救援幹部等公務員實行了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相應制定了配套的基本工資制度、政策和標准。
(2)津貼。津貼是對公務員在一定環境下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用支出給予的適當補償。公務員的津貼分為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兩大類。地區津貼分為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區附加津貼主要反映地區間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消費水平的差異。國家對地區附加津貼實行分級管理,對各地的地區附加津貼水平進行調控。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時就對這一制度作出了原則規定,但由於各種原因一直未能實行。公務員法的頒布實施,為盡快推行這項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自2006年起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的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為推行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奠定了基礎。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主要體現不同地區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是對公務員在艱苦邊遠環境下工作生活的補償,國家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行統一管理。這一制度從2001年1月起開始實施,2006年7月進行了完善,總的原則是科學評估、合理調節、動態調整、加強管理。根據艱苦邊遠程度的不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分為6個類別,由低到高依次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五類、六類,各類地區津貼標准適當拉開差距。2015年1月,建立了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正常調整機制,原則上每2年調整1次,參考同期全國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平均水平的增長比例確定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平均水平的增長比例。如遇發生金融危機、重大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准延後調整。通過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國家對不同地區之間公務員的工資差距進行有效調控,防止差距過大,逐步縮小差距。部分條件特別艱苦的地區,按國家規定實行特殊的地區性津貼補貼政策。崗位津貼根據公務員的崗位性質以及工作條件確定,主要發放給在苦、臟、累、險、特崗位上工作的公務員。公務員只有在上述崗位工作時,才能享受相應的津貼;離開崗位時,相應的崗位津貼即行取消。國家對崗位津貼實行統一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❸ 事業單位工資等級
事業單位工資等級是怎麼分的?一共有多少個等級?分別對應的工資大概是多少呢?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管理崗位(崗位工資):一級2750,二級2130,三級1640,四級1305,五級1046,六級850,七級720,八級640,九級690,十級550。
專業技術崗位:一級2800,二級1900,三級1630,四級1420,五級1180,六級1040,七級930,八級780,九級730,十級680,十一級620,十二級590,十三級550。其中一到四級是正高,五到七級是副高,八到十級是中級,十一級到十三級是初級。
工勤技能崗位:技術工一級830,二級690,三級615,四級575,五級545。普通工540。事業單位新舊崗位工資對照1.專業技術人員。聘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四級崗位工資標准;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七級崗位工資標准;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十級崗位工資標准;聘為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二級崗位工資標准;聘為員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三級崗位工資標准。2.管理人員。聘用在處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五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處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六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科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七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科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八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科員崗位的人員,執行九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辦事員崗位的人員,執行十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
3.工人。聘用在高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三級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中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四級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初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五級崗位工資標准;聘用在普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普通工崗位工資標准。
❹ 六級職員工資是多少
法律分析:事業編六級職員工齡40年退休可能為一兩千,也有可能為五六千,具體可以結合以下情形確定退休金:
1、退休職員養老金的余額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 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2×繳費年限×1%,這里的繳費指數指的是繳費基數與社平工資的比例。
個人賬戶養老金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而60歲、55歲和50歲的計發月數分別是139、170和195個月。
2、影響養老金余額的因素包括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