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黨委委員設置
法律分析:黨支部委員會一般由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其他委員組成大判。
1、一般情況下,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並根據支委名額的多少和實際需要,酌情設組織委員、紀律檢查委員、宣傳委員、保密委員、保衛委員、青年委員、統戰工作委員。另外,如果黨員少的支部,也可設3名支委(一般設正、副書記和組織委員),或不設支委,只設正、副書記。支委名額少的支部,一個委員可以兼管幾個委員的工作。
2、支部委員會書記和委員的設立。一般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並根據支委名額的多少和實際需要,酌情設組織委員、紀律檢查委員、宣傳委員、保密委員、保衛委員、青年委員、統戰工作委員。黨員少的支部,也可設3名支委(一般設正、副書記和組織委員),或不設支委,只設正、副書記。支委老差名額少的支部,一個委員可以兼管幾滾含改個委員的工作。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十二條 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在必要時召集代表會議,討論和決定需要及時解決的重大問題。代表會議代表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集代表會議的委員會決定。
⑵ 黨組如何設置(全面些)
黨組的設置 黨組是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設立的黨的組織。成立黨組必須由黨的中央委員會或黨的地方委員會批准,黨組的成員一般由批准其成立的黨的委員會指定。黨組必須服從批准其成立的黨的委員會領導。
黨組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點:(1)負責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貫徹執行中央和批准其成立的黨的委員會決議、決定的措施。(2)對本部門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3)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序,負責千部的推薦、提名、任免和管理神睜。(4)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5)領導本部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6)團結非黨幹部和群眾,完成黨和國家交給的任務。黨組沒有批准接收黨員的權力,也不能負責召開黨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黨組工作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決定重要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基層黨委設置 基層黨委設置的原則
依據《黨章》規定,設立基層黨委,應遵循以下原則:
(1)工作需要。基層黨委是黨的基礎,是黨和黨的機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黨在社會游搜歲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基層黨委是按照工作單位;為了發揮其作用,完成黨的工作任務而設立的。
(2)黨員的數量。在一般情況下,基層單位黨員超過100人,可設立基層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根據《政治工作條例》規定,在營和相當於營級單位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
(3)黨內民主選舉。基層黨委必須由全體黨員代表選舉產生,必須向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黨員和黨員代表有權實施監督,黨員大會和黨員代表會議有權改選和撤換。
(4)上級黨組織批准。基層黨委必須經上一級黨組織審查批准才能設立,未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不能設立基層黨委,不能開展工作。
基層黨委設置的工作程序
要設立基層黨委的單位,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1)向上級黨委寫出書面請示。請示的內容包括:說明本單位黨員人數、分布情況;要設立 黨委的理由;說明計劃下設總支、支部數;設立黨委委員的人數。
(2)接受上級黨委組織部門的考察。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在接到新成立的或調整組織設置的單位的請示報告後,要對申請單位進行考察,了解其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領導班子的人選是否具備條件,班子的人員構成是否合理。
(3)上級黨委召開黨委會討論審批。黨委會審查申請單位的情況是否屬實;討論申請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設的總支、支部以及委員人數是否符合黨章的有關規定。
(4)上級黨委下發設立黨委的批文。批文內容包括:組織設置形式;黨委組成名額。
(5)申請單位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委員會。
(6)向上級黨委報告選舉結果。報告內容包括:選舉工作情況;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委員名單。
(7)經上級黨委召開黨委會,研究批准後,展開工作。
黨支部的設置 (1)黨支部設置的基本原則。按照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社區、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黨章關於基層組織設置的規定,是以生產、工作和漏帆行政單位原則確定的。在社會主義國家,為了組織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建立了各種類型的生產、工作和行政單位,每個公民都在一定單位中工作和生活,這些單位構成了一個整體的社會。社會主義的各項事業都是在這些基層單位中進行的。黨為了實現自己的任務,就必須在這些單位建立黨的支部。按照生產、工作、行政單位建立黨支部,這是黨支部設置的基本原則。
(2)黨支部設置的基本要求。①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②黨員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設立總支部委員會,下設若干支部委員會。③經上級黨組織批准,黨員超過50人的也可不設總支部委員會,而設支部委員會。④黨員超過100人,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但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不設黨的基層委員會,而設總支部委員會。⑤正式黨員不足3人,沒有條件單獨成立黨支部的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⑥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執行臨時任務時間較短或由於某種原因暫時成立不起來正式黨支部的,可成立臨時黨支部。
⑶ 鄉正科級事業單位能否設立機關黨委
符合條件就可以。
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凡是成立黨的新組織,或是撤銷黨的原有組織,必須由上級黨組織決定。在一般情況下,黨員人數超過10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因此,如需成立黨委,應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按程序報經上級黨組織批准。
⑷ 事業單位黨委工作規則
事業單位黨組織的主要職責:事業單位的性質、特點、實行的領導體制不同,黨組織的地位作用不同,其職責也不盡相同。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認真履行黨章和有關規定明確的職責任務,按照把方向、議大事、管全局的要求,決定本單位重大問題,統一領導本單位工作。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式,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正確處理黨政關系,既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又切實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職權。黨組織特別是書記要把抓班子帶隊伍、抓黨建強基礎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做好黨的建設各項工作。行政領導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領導,認真貫徹黨組織決議、決定,按照分工抓好集體決策事項的組織實施。設立黨組的事業單位,黨組要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⑸ 事業單位黨政分設的條件
不實行。
業單位一般不實行黨政領導分設,確因工作任務特別繁重、工作需要(如行政正職由非黨人士擔任)的,將由機構編制部門按規定程序和許可權報批。
企業黨委,一律起監督保證作用,事業單位的黨委,隨著行政首長負責制的執行,逐步轉變職能,起監督保證作用。
⑹ 黨委委員會人數設置規定
法律分析:黨員100人以上的,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的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4年。直屬機關黨的基層委員會委員一般為5至9人,最多不超過11人。經上級黨組織批准設立常務委員會的,黨委委員一般為15至19人,最多不超過21人,常委數不超過委員的一半。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
第五條 機關黨員100人以上的,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彎運培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的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者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埋唯,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
機關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
第六條 機關黨員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准,也可以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
第七條 機關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成立悄皮黨支部。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設1名書記,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黨的支部委員會和不設支部委員會的支部書記、副書記,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
⑺ 事業單位黨委設不設黨委秘書
一般國家事業單位黨委不設黨委秘書,都設有黨委辦公室,具體事情由黨委辦公室來完成。
⑻ 什麼機構需要黨委
擁有200名以上黨員的機構需要設置黨委,一般設置如下:
3名以上黨員設置黨支部,50名以上黨員設置黨總支,但特殊情況下50人以下也可以設置黨總支。
⑼ 政府組成部門黨組織設置有何規定為什麼有的設黨組,而有的卻設黨委呢
一、黨組
1、黨組是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領導機關中設立的領導機構,在本單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2、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領導機關中,有黨員領導成員3人以上的,經批准啟陵可以設立黨組。
3、黨組的設立一般應當由黨的中央委員會或者本級黨的地方委員會審批。
4、黨組成員一般設3至7人,省部級以上單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管金融企業黨組成員一般不超過9人。
二、黨委
1、黨委是指中國共產黨的各級委員會,特指中國共產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
2、中國共產黨的基層委員會(基層黨委)是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之一。
3、由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一般設書記、副書記及委員。
4、基層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5、一般正式黨員超過一百人以上的單位可設立黨委。有些重要單位,黨員數雖然不足百人,也可設立黨委。
(9)事業編黨委怎麼設置擴展閱讀
(一)、黨組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問題:
(1)、需要向拿大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下級單位黨組、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2)、內部機構設置、職責、人員編制等事項。
(3)、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
(4)、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消旁豎事項。
(5)、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
(6)、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項。
(7)、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二)、黨委基本任務: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
(4)、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
(7)、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佔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8)、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⑽ 黨員150多名,正縣級事業單位,現隸屬黨委,該建立怎樣的組織機構
黨員超過100人,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下設若干總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