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怎麼撤銷檔案里的自動離職
如果你的檔案是在單位,可以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你的檔案是在當地的人才市場就沒有辦法撤銷了。
正常情況下,員工辦理辭職和離職的流程如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三十天(試用期提前三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單位人事部門 ,並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部門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者爛原因並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如果屬於部門主管以上崗位,可能需高層領導批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後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搭段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知嫌譽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後,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5)、人事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②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撤銷後,對職工如何安置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上現在已經變得很大了。而且未來機構改革的方向是,它們將逐步轉為企業。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撤銷後,對於職工的安置方式,一般有這么幾種:
第一,混編混崗人員回到原單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人都知道,各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非常頻繁,經常有不在原單位工作的人,所以如果原先屬於別的單位在自收自支單位工作的人要回到原單位。
第二,原單位要注銷,這會從法律關繫上消滅勞動關系。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注銷或者破產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一般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應發工資經濟補償金,當然一些地區會出現N+1,N+2,甚至2N+1的經濟補償方案。但所有的前提是不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了,也不在這個單位轉變為的企業工作了。
第三,如果不接受相應經濟補償,那麼可以在原單位改制的企業繼續工作,繼續累積工作年限,一般工資待遇會略有提升,至少也會不變。不過通常來講,由於相應企業不會建立職業年金制度,相應的職業年金會直接給大家發到工資里。
第四,事業單位畢竟不同於其他地方,如果地方政府其他編制有空缺的話, 一般會首先使用這些空缺編制安置職工。這些編制一般就不再是自收自支了,就是全額撥款或者差額撥款之類。
第五,最後一種方式就是提前退休。根據我們國家原先關於提前退休的有關規定,主要是指國有集體企業要破產注銷時,對距退休不足五年的職工,允許他們提前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的職工是以事業編性質退休。畢竟,企業性質退休和事業性質退休差距很大的。
一般來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會在本次機關事業單位改革中,被注銷掉,也不是單獨一個單位去成立企業,獨自面對市場風險。一般都會劃入大企業集團的下屬單位,比如城市發展集團、城市投資集團等等。不過相應待遇會慢慢下降,接近市場化是肯定的。
作為有所了解的人,我來回答一下。
事業單位按財政撥款類型可以分為全額財政撥款,差額財政撥款,自收自支。全額財政撥款單位主要是承擔政府職能以及公共服務職能,有沒有任何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單位,其中不少是參公單位,比如環保局的環境檢測站,人社局的勞動監察支隊,食葯監局的執法支隊;差額財政撥款單位主要也是承擔公共服務職能,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作為自身經費來源,不用財政全部負擔,如醫院,部分景區管理處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就是有固定編制,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可以彌補其人員和日常經費開支,不用財政撥款,一般都是壟斷型單位,比如自來水公司,話劇團,招待所等等。
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就是先進行分類,分成承擔行政職能類,大都是現有參公單位,公益一類,也就是不宜有市場配置資源的,比如義務教育,基層醫療等等,公益二類,可以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比如其他類型醫院,高等教育等等,生產經營類,也就是具備企業職能,可以推向市場的,比如招待所等等。
分類改革完成後,承擔行政職能的把職能劃歸機關,人員或轉為行政編制,或按照老人老辦法繼續保持參公身份;公益一類將強化公益職能,政府加大投入,確保其服務好百姓生活;公益二類將有序發展,可能大幅減少編制,實現合理發展,既要有市場競爭,也要是政府主導;生產經營類則全部推向市場,取消編制,或者轉為企業,或者撤銷,人員則根據其原有身份確定,比如屬於軍轉的或者原有事業編制的,可以分流到其他單位或者轉為企業後繼續保持固定編制待遇,合同制人員則會面向 社會 自主就業,也就是俗稱的解除合同,失業,不過會得到一定補償。
也有的地方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革會採取一刀切的辦法,就是不管原來什麼身份,統一取消編制,不過這樣做的前提是得讓大家享有一些優惠條件和待遇,不會生硬的實施。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革也許不是壞事,從前面改的出版社,新華書店,郵政局可以看出,成為公司後業務發展很好,人員待遇更高,畢竟事業單位裡面收入補貼控制比較嚴,得按照國家規定,收入再多都不能亂發。而成為企業後相對靈活,可以根據效益確定待遇,人員收入會有一定增長。不過具體還要看單位類型而定,對有些單位是好事,對有些單位是壞事,不過改革都會照顧好大部分人利益,不會過於激進,相信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因為存在經營性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在2020年底前將全部被轉為企業,實行合同制管理。隨著單位性質的轉變,職工安置不可避免。從目前各地的實施情況來看,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轉企,基本上採取三種安置方案:
1、分流安置。部分人員(尤其是差額撥款人員)隨單位職能的劃轉,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被分流整合到其他事業單位,繼續保留事業編制屬性。這部分人佔比不大。
2、直接轉企。其餘大部分人按照單位改革要求,剝離事業身份直接轉為企業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職工工資待遇和績效按照市場效益分配,不再受事業單位管理規定限制。這對資產較多的事業單位絕對是個福音。
3、買斷工齡。對於部分年齡較大距退休時間較近(如在5年以內)的職工,允許一次性買斷工齡,靈活就業,養老問題交歸社保。
事業單位改革中,對事業單位是按照現有的 社會 功能進行區分的, 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大多數歸屬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這類單位的改革大方向是轉制為企業,而對於職工的安置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繼續留用的人員。 對於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原則上繼續留用。但留用人員不再按照事業編制進行管理,而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按照企業人員進行管理。
第二,提前退休的人員。 一些省份對於 工作年限滿30年 或 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 的在編在崗職工,允許在本次改革中提前退休。退休後的待遇由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政策,一次性核定後不再變動。
第三,自願離職的人員。 部分人員不符合提前退休條件,也不願意進入企業工作,經協商可以和轉制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企業按職工實際工齡每滿一年支付其本人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無編制人員。 對於編外聘用人員,很多省份的政策根本沒有提及。對於這部分人員,很大的可能性會被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一定經濟補償。
還有一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因為不具備轉企的條件在改革中將被撤銷, 對於被撤銷單位的人員安置,主要由原主管部門負責,通過培訓轉崗等方式將人員安置到其他適合的崗位。
對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國家已經給出了明確的改革方案:改成企業,這點毋庸置疑的,至於人員怎麼安置主要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1.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成企業以後,如果企業有生產經營能力,能夠獨立生存,也就是自己能養活自己,企業自己賺的錢足夠給員工發工資而且還有盈餘,據我了解有些地市城投公司下屬就有很多這樣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就是完全改成企業了,基本沒啥影響,建那麼多樓,每年光收租都夠發工資了,這類事業單位改企業以後政府就徹底不管了,人員也就變成企業員工了,以後工資福利待遇跟國家就沒關系了,只跟所在企業經營情況掛鉤。
2.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成企業以後,企業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能力,但是生產經營能力較弱,每年賺的錢不夠給員工發工資甚至還賠錢,這樣的話,國家會給這類企業相應的優惠政策,適當的時候還會給企業補償一部分經費,幫助企業扭轉盈虧,一段時間以後,政府就徹底不管了,人員就徹底歸屬企業管理了。這種政策目前沒有在全國范圍內鋪開,我只在個別地區的文件裡面看到過這種政策,而且政府最多給這個企業補償經費兩三年,不會說一直給這個企業補償經費的。
3. 還有一些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不具備改成企業條件的,也就是就算改成企業了,也沒有生產經營能力,對於這類事業單位,政府是會直接撤銷的,相關人員政府會再免費發放3年左右的工資,用於職工再就業,但是3年以後,政府就徹底不管了。但是也有一些地市是把撤銷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轉到其他事業單位崗位上去了,繼續工作。這兩個政策目前也沒有在全國范圍內鋪開,但是據我了解,在南方經濟條件好的地市已經施行這種政策了。
4. 還有最後一種選擇的方式就是提前退休,在原先關於提前退休的有關規定中指出,當國有集體企業面臨破產,注銷時,對於距離退休不足五年的職工,可以允許他們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的職工是以事業單位編制退休的,也會享受到很好的退休政策,畢竟企業性質的退休和事業性質的退休差距還是很大的。
上面4種情況只是我個人了解到的,可能還有其他情況。對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改革,國家就給了一個大致的改革方案:改企。但是具體怎麼改,各地市的政策都不相同,而且大部分地市還處於觀望階段,還沒有真正實施改企。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撤銷後,對職工如何安置?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改革方向是轉為企業。對於這些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根據人隨事走或人隨資產走的原則,開展人員安置工作。
原則上,對於年限滿30年的人員,經本人申請並經單位同意,經過主管部門審核後可以提前離崗或者退休,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政策,審批檔案退休費。
對於事業單位職工中不願意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選擇自謀出路的人員,企業需要按照本人實際工齡每滿一年支付其本人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標准發放。
如果是正式在編人員,會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不會簡單推向 社會 。自收自支類事業編制、自定事業編制不算編制內人員。
總體上來說,有編制人員的安置是比較有保障的,一般不會失業,而沒有編制的人員可能大部分都要重新找工作了。
自收自支事業機構和自收自支類編制,都由機構編制部門實行備案制管理,不是機構編制正式的機構和編制類型,在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這部分機構和編制,都會被撤銷。根據即將出台的《機構編製法》規定,不允許地方政府自行設立和使用機構、編制類型。
已經成立的自收自支類機構全面撤銷,自收自支人員和合同制管理人員,都隨事業單位改制,在新改制的企業中重新簽定勞動合同。或者隨單位改制,自主擇業或自主創業,這類人員通常會按照《勞動合同法》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或者在創業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扶持。
按照規定,工作滿一定年限,距離退休年限不足5年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由社保部門直接接管。在機構改革中,對涉及改革的人員,要按照「妥善安置,不能簡單推向 社會 」的原則,制定合理方案,充分考慮職工個人利益,進行合理分流安置,以維護 社會 安定大局面。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則為自付盈虧或稱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只不過是沒有產品與服務方面自行定價權,非暴利且有公益性的單位。
撤銷時可考慮在公益范圍的單位調節,但不會保障按計劃分流人員。職員不管落到哪裡,原養老系險等基金繳費年限可隨人走,不應斷檔。
原職工分流中,一定不忘已取的職稱、工作年限與基本工資額的證書、或證明材料、或介紹信隨檔到新單位。
謝題主!
對於不在編的事業單位的職工以及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也就是自收自支的這些部門),是我們國家為了減少財政開支,也是對事業單位的一種改制,從而更好組合事業單位的工作銷力。
至於對原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通過改制重組,對目收自支的原工作人員,是怎麼樣分流的,一,做到到了退休年齡即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二,可以通過辦理辭退手續,當必須要對當事人的社保費耍進行補償,三,對一些願意去企業的人員可以從冫新分配並給予社保費的對接,這樣讓原事業單位的職工,能高高興興地走上新的工作崗位。
通過這樣改制,是為了事業單位的工作更能服務於 社會 ,更好地為了對改制後這部分人的合理安制,同時也是對 社會 的負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政策情況不一樣,自收支事業單位改革後,有編的可能會分流一些到行政執法單,留下的則可能會取消編制,轉成類似企業員工。另一些無編人員可能會按勞動法以及當地政策解決,辭退的應該有經濟補償。
③ 減編需要什麼手續
1、減編單位持減編人員散姿有關材料在10個工作日內到市委編辦辦理減編手續;
2、市委編辦出具《減編通知單》;
3、屬財政供養范圍的,減編單位持《減編通知單》到財政部門辦理經費停撥、工資停發手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事業單位被撤銷、解散的,森遲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或者注銷備案。事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審批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事業單位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事業單位辦理注銷登記,應當提交撤銷或者解散該事業單位的文件和清算報告;登記管理機關收繳《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印章。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的登記、備案或者變更名稱、住所以及注銷登記或者注銷備案,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公告沖春絕。
④ 使用事業編制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不能撤銷嗎如何撤銷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化,近千萬人將取消事業編制!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已經進入了深水區,很多事業單位特別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人員都在持觀望的態度,都希望轉為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但是,毋庸置疑,在本次機構改革中,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是要改為企業或撤銷的。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撤銷後,將對職工採取競爭上崗、自謀職業、內部退休的方式進行安置。
一、競爭上崗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在機構改革中,如果將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撤銷,單位撤銷後,因受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只減不增等政策的影響,原來的自收自支事業人員將失去事業編制,他們不可能進入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那麼,如果單位被撤銷,原來的單位已經不存在了,只有與其他單位合並新設立其他企業。原單位裡面的一部分人員就可以通過採取「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劃轉到新合並的單位繼續工作。
二、自謀職業
在單位能力較弱、工作責任心不強,有的專業技術及管理能力弱的人員,不能通過「競爭上崗,擇優錄取」的方式進入新合並單位的人員。可以採用自謀職業的方式進行安置。這部分人單位按參加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補助,一般是每參加工作1年發1個月的基本工資的方式,一次性進行補償,從此與單位全部脫鉤,自己自謀職業。
三、提前退休
部分年齡比較大的職工,離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這部分人再就業的能力比較弱,可採用提前退休的方式進行安置。所謂提前退休,實質上是內部退養,單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每月發放基本生活費,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由單位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交由社保發放養老金。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改革也許不是壞事,從前面改的出版社,新華書店,郵政局可以看出,成為公司後業務發展很好,人員待遇更高,畢竟事業單位裡面收入補貼控制比較嚴,得按照國家規定,收入再多都不能亂發。
而成為企業後相對靈活,可以根據效益確定待遇,人員收入會有一定增長。不過具體還要看單位類型而定,對有些單位是好事,對有些單位是壞事,不過改革都會照顧好大部分人利益,不會過於激進,相信都能得到
⑤ 事業單位辭職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去人事局去領一份離職合同,填好交給單位。我希望你寫上的雙方協商一直,解除合同。。。因為很多不是正常離職的員工,可能以後不讓考公務員,公務員要求是在近期沒有被國家單位開除人員報考。
2、公積金按照我當時在那個事業單位的習慣的說法是,得必須等你在離職滿一年後才能液粗取出公積金。
3、公積金當然也能轉移咯,只橘胡要你找到合適的單位。
4、社保這個當然是可以轉移的(按照身份證號碼做的),至於醫保好像跨市就不行了。
以上是鬧伍鎮根據我的經驗之談。
⑥ 解除編制需要什麼手續
一、解除編制手續如下
1、由解除決定人(單位主管、勞動者)遞交解除申請書
2、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並報主管審批
3、通知所在部門及職工辦理工作交接並交回工具設備等
4、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職工在結算工資和發放經濟補償的財務手續簽字領取
6、給職工辦理黨、團、工會組織關系和檔案等轉移手續
7、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單和公積金轉移手續等事項
8、給職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二、事業編制解除合同條件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閉斗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帶桐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蠢態坦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⑦ 事業單位如何注銷企業法人
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機構編制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
(一)舉辦單位決定解散;
(二)因合並、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自行決定解散;
(四)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責令撤銷;
(五)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依法被吊銷;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登記的其他情形。
事業單位的運行通過向社會提供服務,以加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從而有進一步促進事業單位的發展。 事業單位的運行成果主要體提供非物質形態產品之上,但提供非物質形態產品的單位不一定就是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劃分管理是我國特有的模式。
企業單位以盈利為目的獨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它的特點是自收自支,通過成本核算,進行盈虧配比,通過自身的盈利解決自身的人員供養,社會服務,創造財富價值。企業單位的登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企業單位進行勞動仲裁。
⑧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開除後應該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第一,辭退的程序。在沒有觸犯《刑法》的前提下,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辭退手續,觸犯《刑法》,交由司法機關處理,不再適合本程序。
1、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單位有關行政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後,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辭退手續、發給本人《辭退證明書》,並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辭退按《辭退證明書》確定的時間執行。
2、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後,就解除了單位與個人的人事關系,單位與個人之間不再發生相應的權利義務關系。
3、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發給被辭退人員辭退費。辭退費由單位在其辦完有關手續後一次性發給,並將《辭退費發放證明》存入本人檔案。
4、被辭退人員的身份及其確定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被辭退後一年內,到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三資」企業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幹部身份;被辭退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到私營企業工作或被辭退後一年之內找不到接收單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幹部身份。
5、管理被辭退人員人事檔案的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其幹部身份的審定工作。對保留幹部身份的,應將《被辭退人員幹部身份證明書》存入本人檔案。被辭退人員由全民所有制單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業時間,其工齡合並計算。對再次被辭退的,按規定發放辭退費時,其工作時間從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6、被辭退人員的人事檔案,有關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移交、接轉和管理。被辭退人員到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時,由接收單位向管理其人事檔案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出具《被辭退人員接收函》,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被辭退人員接收函》,向接收單位出具《被辭退人員工作介紹信》和《工資轉移證》,並將被辭退人員的人事檔案轉交接收單位。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的條件。事業單位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教育無效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辭退:
1、連續兩年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不服從組織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2、單位進行撤並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絕組織安排的;
3、單位轉移工作地點,本人無正當理由不願隨遷的;
4、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5、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7、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但不夠刑事處分的;
8、違犯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9、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http://www.chinalawe.com/falvfagui/fg22598/15043.shtml
⑨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原有編制人員怎麼辦
1.競爭上崗,事業單位如果被撤銷,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只減不增等政策的影響,原來的事業職工將會失去事業編制,但是他們不可能進入其他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但是在原單位裡面的一部分員工是可以通過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轉到新的單位繼續工作的。
2.自謀職業,大家還可以自己另謀出路。而原單位將會按照職工參加工作的年限給大家一定的工作補助,根據參加工作1年發1個月的基本工資的形式,一次性來進行補償。
3.提前退休,如果其中部分年齡比較大的員工,在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再就業的能力比較弱,可提前退休的方式進行安置。提前退休,實際上就是內部退養,原單位需要為該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每個月發放基本的生活費涌,到退休年齡後,由單位為該職工辦理退休手續,發放養老金。
事業單位取消編制原有編制人員怎麼辦
⑩ 被銷除事業編制要經過哪些程序
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在職員工,由單位有關行政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後,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辭退手續、發給本人《辭退證明書》,並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資料擴展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暫行規定
人調發[1992]18號
頒布時間:1992-10-16發文單位:人事部
第一條 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單位用人自主權,優化人員結構,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是單位的一項權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經法定程序單位主動解除與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之間的關系。
第三條 單位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教育無效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辭退:
(一)連續兩年崗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不服從組織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單位進行撤並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絕組織安排的;
(三)單位轉移工作地點,本人無正當理由不願隨遷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五)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程序和社會秩序的;
(七)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但不夠刑事處分的;
(八)違犯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九)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符合開除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在下列情況下,單位不得辭退:
(一)因公負傷、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婦女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員在休假期間的;
(四)患絕症、精神病及本專業職業病的;
(五)符合國家規定及其他條件的。
第五條 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單位有關行政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後,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辭退手續、發給本人《辭退證明書》,並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第六條 當事人接到《辭退證明書》十五日之內,可向當地人才流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地尚未成立仲裁機構的,由被辭退人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辭退按《辭退證明書》確定的時間執行。
第七條 單位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發給被辭退人員辭退證。辭退費上單位在其辦完有關手續後一次性發給,並將《辭退費發證證明》存放本人檔案。辭退費發放標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滿五年(含見習期)的,發給本人當年基本工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之和,護士加護齡津貼,中小學教師加教齡津貼,後下同)總額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發給本人當年基本工資總額的65%.
(三)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當年基本工資總額的75%.已實行待業保險的地方和部門,不發給辭退費,被辭退人員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第八條 辭退費從單位事業費中列支。
第九條 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被辭退後一年內到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三資」企業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幹部身份;被辭退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到私營企業工作或被辭退後一年之內找不到接收單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幹部身份。
管理被辭退人員人事檔案的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其幹部身份的審定工作。對保留幹部身份的,應將《被辭退人員幹部身份》存入本人檔案。
第十條 被辭退人員的人事檔案,有關單位應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調發[1988]5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的補充通知》(人調發[1989]11號)進行移交、接轉和管理。
第十一條 被辭退人員到全民所有制單位工作時,由接收單位向管理其人事檔案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出具《被辭退人員接收函》,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憑《被辭退人員接收函》,向接收單位出具《被辭退人員進行介紹信》和《工資轉移證》,並將被辭退人員的人事檔案轉交接收單位。
第十二條 被辭退人員在沒有另外獲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內允許繼續居住原單位住房,具體居住時間和收費標准,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辦理;當地政府沒有規定的,可按單位與個人簽訂的協議辦理;未簽協議的,單位與個人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被辭退人員被辭退後不得泄露國家機密不得損害原單位的經濟權益和技術權益違者責令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嚴格依據本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辭退工作,嚴禁負責人濫用辭退權。對借辭退進行打擊報復的,應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 被辭退人員不得無理取鬧,糾纏領導,擾亂工作秩序伺機報復,違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辭退工人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辭退證書》、《辭退費發放證明》、《被辭退人員幹部身份證明書》、《被辭退人員接收函》、《被辭退人員工作介紹信》、《工資轉移證》的式樣附後(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印製。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報人事部備案。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