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機關事業單位第十三個月工資是什麼
按照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支付,並不是全額的工資,如每月基本工資1500,總工資5000,那麼第十三個月的工資就是1500。
事業單位第13個月工資規定:
一般為三項基礎工資之和.這還要看你們單位具體性質.一種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用的錢都是由財政撥款,這種單位的第十三個月工資也是由財政撥款;
另一種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指一些非營利性機構(如醫療衛生機構),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13個月工資屬於人員費用,也是由財政撥款;
第三種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全部由單位經營所得支出,所以,它的13個月工資也是單位自支。
(1)事業編第十三個月工資多少錢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我國工資支付的法律規章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工資應當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㈡ 行政事業編制人員有13個月工資嗎
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也就相當於把12月份的基本工資再發一次)。前提條件是,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者。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制,年終一次性獎金放到績效工資總量裡面去。
個人取得的「雙薪」,將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即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在扣除800元起征點的費用後,對剩餘部分按相應稅率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將不扣除800元起征點費用,而是對其全額按相應稅率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第12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那麼就可以將其第12個月和第13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加起來,再減去800元後,對余額按相應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當月應繳納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當月收入-1000元)×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第13個月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當月工資、薪金所得1000元及以上);
第13個月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第13個月工資薪金數額×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發雙薪當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當月應繳納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第13個月工資薪金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㈢ 事業單位十三個月工資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13個月工資發放執行標準的法律規定有,一般來說,企業發放雙薪是根據自己的政策來指定的。年終雙薪,也就是所謂的第13個月工資,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但是13個月工資的情況在我國很多企業中非常普遍,是國外企業傳過來的一種薪酬方式。事業單位第十三個月工資低於基本工資不違法,第十三個月工資屬於用人單位福利性質,屬於用人單位根據自身的情況制定的獎勵標准,沒有法律規定其必須要高於本地最低工資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四條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第七十八條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㈣ 事業單位第13個月工資
年底雙薪並不是國家強制單位支付的.單位是根據自己的績效來決定的.也就是說,單位不發,也沒辦法.詳情請見北京晚報.或者上網查詢.
㈤ 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有第十三個月工資嗎
摘要 您好,親,您的心情我完全能夠理解,沒有的,因為根據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58號)文件精神,公務員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制度,即「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准為本人當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都退休了,也不參加考核,沒有考核結果,自然不會有第13個月工資,這是政策規定,事業單位轉正未滿一年不享受十三個月工資。
㈥ 事業單位13個月工資計算
根據國辦發[2001]14號文件規定,從2001年起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即十三個月工資。
但各地方實施時有差別,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發放具體單位和人事性質。
㈦ 事業編13月工資發放規定
法律分析:年終雙薪,也就是所謂的第13個月工資,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但是13個月工資的情況在我國很多企業中非常普遍,是國外企業傳過來的一種薪酬方式。有的企業是合同中與職工約定,干滿12個月,或者到年底的時候,可以享受第13個月的工資。如果有了這樣的約定,企業必須要給職工支付第13個月工資。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企業給第13個月工資就不能強求。說到工資的標准,國家立法中並沒有關於第13個月工資的任何規定,所以第13個月工資給付的額度,是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者還是獎金,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四條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第七十八條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㈧ 事業編十三個月工資怎麼算
事業編十三個月工資計算為:按照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支付,並不是全額的工資。事業單位第13個月工資規定具體為:
1、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用的錢都是由財政撥款,這種單位的第十三個月工資也是由財政撥款;
2、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指一些非營利性機構(如醫療衛生機構),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13個月工資屬於人員費用,也是由財政撥款;
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全部由單位經營所得支出,所以,13個月工資也是單位自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第八十四條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第十一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以及錄用、獎勵、培訓、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㈨ 機關事業單位13個月工資如何發放
事業單位第13個月工資規定:
一般為三項基礎工資之和.這還要看你們單位具體性質.一種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用的錢都是由財政撥款,這種單位的第十三個月工資也是由財政撥款;
另一種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指一些非營利性機構(如醫療衛生機構),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13個月工資屬於人員費用,也是由財政撥款;
第三種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全部由單位經營所得支出,所以,它的13個月工資也是單位自支。
㈩ 第十三個月工資
第十三個月工資一般為三項基礎工資之和,具體分為以下三種:
1、一種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所用的錢都是由財政撥款,這種單位的第十三個月工資也是由財政撥款;
2、另一種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
3、第三種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全部由單位經營所得支出,13個月工資也是單位自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准,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