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注銷怎麼辦啊
保護事業單位自身和社會各有關方面的合法利益免受損害, 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保證合法解散的事業單位不再承擔依法不應當再承擔的責任當某事業 單位實際上已經解散,但未經核准注銷登記之前, 在法律上仍然認為其存在。該事業單位仍然要履行有關義務, 承擔有關責任,如繳納有關費用等。只有經核准注銷登記後, 才表明在法律上確認了其主體的消失,並不再履行有關義務, 也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二)保護社會各有關方面的利益免受損害。 任何事業單位法人都不是孤立地存在, 而是必然與社會有關方面發生這樣、那樣的聯系。 當一個事業單位法人事實上已不存在,但由於未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在法律上仍然存在時,就很可能給社會有關方面造成損害。 如某事業單位因管理不善、資不抵債, 已不具備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舉辦單位已作出將其解散的決定, 但沒有及時辦理事業單位法人注銷登記, 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其未收繳的尚具法律效力的《 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印章,作為合法手段, 與另一法人簽訂經濟合同;由於已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責任能力, 合同不能兌現,使合同另一方受到經濟損失。 (三)保護國有資產和債權人利益按照《條例》的規定, 事業單位在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前, 必須在審批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 對其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使資產和債權債務得到相應處理。 這一規定,有利於保護國有資產不流失和被非法侵佔, 也有利於保護債權債務雙方的合法權益。
B. 企業被吊銷執照後的主體資格還存在嗎
不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企業法人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登記主管機關應當收繳其公章,並將注銷登記情況告知其開戶銀行,其債權債務由主管部門或者清算組織負責清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企業法人對登記主管機關的處罰不服時,可以在收到處罰通知後15日內向上一級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復議。上級登記主管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
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提出申訴又不繳納罰沒款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為什麼事業單位已吊銷卻還在運營擴展閱讀:
廣畝譽東省工商局負責人表示,長期停業未營業企業過多,擠佔了社會資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導致企業數據失腔塌真,不利於政府掌握地方經濟實際情況,影響政府科學決策。
對於被列入清理范圍的企業,《通知》要求在核實情況的基礎上,分三類進行處理。其中,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能夠取得聯系的企業,將督促其及時履行法定義務;清理對象存在已辦理清算備案或已進入破產程序等情形的,可以從清理范圍中剔除;
對於長期沒有開展經營活動、經現伍耐圓場檢查在公司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並且連續兩年沒有報稅的公司,工商部門將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C. 在投資公司吊銷狀態下事業單位是否可以注銷
目前各地事業單位機構龐大、人員眾多,隨著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後,這些單位實際上就演變為財政撥款單位,有些地方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佔全部財政供養人員的50%以上.事業單位的改革是當前各地政府面臨的一項重要而又十分塵差復雜和艱巨的任務,特別是涉及事業單位體制方面的改革沒有很大的進展.目前全國各地依法撤消的事業單位不少.
事業單位對外投資設立企業或注銷企業,其最大的特點是要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同意,所以你所說事業單位所屬企業注銷,其固定資產及帳務處理,要嚴格執行依審批文件收回資產,附文件依據才能入帳;
事業單位注銷有哪些注銷程序?
(一)保證合法解散的事業單位不再承擔依法不應當再承擔的責任當某事派空業 單位實際上已經解散,但未經核准注銷登記之前, 在法律上仍然認為其存在.
(二)保護社會各有關方面的利益免受損害.
(三)保護國有資產和債權人利益按照《條例》的規定, 事業單位在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前, 必須在審批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 對其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派羨皮算,使資產和債權債務得到相應處理.
D. 事業單位改革的主要問題
政事關系錯亂
長期以來,各項事業一直採取全部由政府直接組織方式,大到機構設立、目標確定、經費供給,小到人員管理、具體業務活動組織等等,幾乎全部都要依靠政府。近些年來,雖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全面擴大了事業單位的自主權,但總體上看,由政府直接組織社會事業的體制,特別是政府與事業單位的基本關系模式並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我國政事關系錯亂已成為事業單位管理體制中存在的最突出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①政事組織不分
政府機關與事業單位在法律上雖然屬於兩類不同的組織,由於事業單位法人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來,政府機關不僅通過各種權力、運用多種方式直接管理事業單位,而且政府部門與事業單位之間缺乏嚴格的組織界限,事業單位往往依附於政府及政府的各個部門,有的甚至出現了以「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行政的、事業的)的形式存在的行政事業混編機構。此外,許多事業單位套用行政級別,建立科層制組織形式,按行政機關的形式運行,按政府管理的方式提供服務,形成行政化、官僚化組織模式和運行方式。
②政事人事管理不分
1993年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2002年事業單位全面推行聘用制,逐步將機關人事制度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分離開來,但行政一體化問題依然突出。而所謂的「全員聘用」制度在實際運作中基本上就是「全部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擁有的「事業身份」,「國家幹部身份」並未根本取消,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的問題也並未隨聘用制的推行而解決。此外,事業單位領導基本由政府主管部門委任,體現事業單位特點的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尚未形成。
③政事產權不分
首先,政府作為事業單位的出資人,無償提供事業單位建設資金和運營資金。目前我國事業單位約60%財政全額撥款,約20%財政差額撥款,各項事業經費支出占政府財政支出的30%以上,事業單位日常運營及基本建設高度依賴政府財政,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事業單位財產的獨立性。其次,個別機關與事業單位資產實行一體化管理,在資產分類上機關與事業單位資產均屬於非經營性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長期以來按照一種體制進行管理,事業單位資產難以同行政單位資產徹底分離。同時,一體化管理不利於事業單位通過盤活資產優化配置進而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再次,許多事業單位缺乏獨立的財產權,盡管隨著「搞活」、「創收」等政策被事業單位積極乃至過度使用,事業單位經濟方面的自主權開始擴大,但主管部門調用事業單位財產情況仍經常發生,甚至許多事業單位成了主管部門的「小金庫」。①最後,部分事業單位依託行政權力進行創收,如許多事業單位擁有「政策性收入」權力,「政策性收費」實質是行政權力收費,由此形成的收入明顯屬於政事不分的產物。
缺乏科學、嚴格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及不少地方政府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體制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基本改革內容就是全面擴大事業單位在業務活動及內部分配製度等各個方面的自主權,並允許事業單位利用所佔有的資源或結合業務內容進行創收,而且創收收入可以全部或部分由各個機構自主支配,可以或多或少與員工收入和福利掛鉤。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各種社會事業不僅由政府直接組織,事業單位的所有內部事務也都要接受嚴格的計劃管理。這種僵化體制的結果就是機構及個人都缺乏積極性,運行效率極其低下。
體制僵化、忽視市場作用
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人們已經形成了一整套與傳統公共事業管理體制相適應的傳統觀念。例如,長期以來人們認為,科學、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活動都屬於「事業」,而凡是「事業」都應該由政府舉辦,並應由財政供給經費。這些觀念既是形成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理論基礎,又是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現實反映。再加上我國長期以來對公共事業資源配置缺乏明確的目標,各事業部門和單位之間不通有無,相互分割,相互封閉,互不開放,從而導致大量低水平的重復建設,造成公共事業資源的大量浪費。這些傳統觀念已經成了阻礙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公共事業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因素,必須進行徹底的轉變。
法制不健全
首先,從立法角度來看,缺乏公共事業組織單行法。政府雖然承認公共事業組織的多樣性,但對不同性質的公共事業組織仍然採取了「一法統攬」的做法,這樣就使公共事業組織的特殊性在法律上得不到體現。其次,當前我國公共事業管理法規的立法層次較低,立法的權威性不足,約束力不強。新中國成立以來頒布的三個公共事業管理條例(即1950年的《社會團體登記暫行辦法》及1989年和1998年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都屬於程序性法規。雖然現行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較前兩個法規多了一些實體性的規定,但從總體上來看,仍然主要是以社團登記管理為核心的程序性規定,缺乏實體性內容的體統規范。
此外,我國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中還存在政府監管體制不健全,公共事業運行機制效率低下和財務管理不嚴,導致資金嚴重浪費等不良現象,急需推進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的全面改革。
E. 我單位屬於二級事業單位,5年沒參加年檢,被吊銷了營業執照,期間正常營業,現在想要恢復營業執照
如果被吊銷營業,會有以下後果:
法人代表不得從事畝遲輪任何商業活動都包含在預警系統。
2。三年後再次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彌補去年薩科齊不支付的各種費用及滯納金。
如果稅收的大型逃稅案的發生,公安機關將調查
你的個人信用登記將減少會影響你未來的貸款(如購買了一套房子,等) / a>
找到你一個准確的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年檢
第十八條企業沒有正當理由不報送年檢材料於3月15 ,登記機關處以罰款
未申報年檢,年檢截止日期前,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8條的規定,處以罰款不少於1000元。超過10,000元但不超過100,000萬元,屬於非企業法人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0條的規定,可處以30000元罰款,非法人經營單位的,處以罰款3萬元。
第十九條企業參加年檢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登記管理機關年檢截止日期前參加年檢的企業法人的通知。公布之日起,30天未提交年檢,旦此吊銷營業執照。
1)年檢材料不報年檢截止日期前,罰款20000元,責令限期完成年檢手續。
(二)年度檢查,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處以不超過兩萬元的罰款,並責令限期改正;不這樣做,然後被判罰款不超過兩萬元,或吊銷其營業執照。
(三)未申報的規定年檢的期限內提交,並沒有戶籍的下落,吊銷其營業執照。
(D)確實已經走迅信出去的企業,但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並責令其限期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不能去的,吊銷其營業執照。
(五)連續兩年參加年檢的,吊銷其營業執照
F.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站顯示證書已吊銷!!!!!!!
網站管理員已經把你們的證書吊銷,期限已到,可能因為沒續費原因。
G. 我是沈陽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的職工,單位營業執照吊銷了,沒給我繳納養老保險推向社會,我該怎麼辦,
找原單叢核首位所屬的勞動局解滲數決此事,另外事業單位的營業執照怎麼會被吊銷呢,事業單位的養老和企業以及個體的氏廳保險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