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務派遣發票如何開具
一、正面分析
勞務派遣服務增爛氏值稅發票的開具:
1、一般計稅方法。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服務方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按照相關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2、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差額納稅,按照差額辦法開具發票。
二,分析詳情
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正常開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輪歷舉、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依5%的徵收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臘碧住房公積金依5%的徵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正常開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全額依5%的徵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於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三、勞務派遣的定義
勞務派遣,即勞動力租賃,由派遣機構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
⑵ 勞務派遣如何開發票
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於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宴者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晌鏈薯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喚胡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⑶ 勞務派遣公司如何開具發票
發票的開具,可嫌穗枯以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購買方需要的是普通發票,銷售方直接按照6%的稅率或者3%的徵收率全額開具普票即可,這種情況下,票面稅率、金額、稅額呈比例關系,稅率欄顯示6%或者3%。
根據上述政策,納稅人可以選擇全額計稅,即直接根據發票顯示的稅額申報納稅;也可以選擇差額計稅。
納稅人如果選擇差額計稅,是通過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相關欄次(一般納稅人填報附列資料三,小規模納芹洞稅人填報附列資料)填報差額扣除部分,實現差額計稅的。
財稅(2003)16號第十二條規定,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託,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族悔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
例:企業用臨時工一名,每月工資1000元。應繳多少稅?
營業稅:1000*5%=50元
城建稅:50*7%=3.5元
教育附加費:50*3%=1.5元
地方教育費附加:50*2%=1元
個人所得稅1000*3%=30元
合計應繳稅:50+3.5+1.5+1+30=86元
應注意的是:每月按時到稅務開具勞務發票,不要因偷懶而幾個月一起開,這樣可能因適用稅率不同會多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
另外開具勞務發票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1、勞務發票開具申請單
2、稅務登記證副本及經辦人身份證
3、臨時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4、支付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