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事業單位工作10多年的臨時工辭職怎麼賠償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10年,不算是臨時工,都是合同工,勞動者如果是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1)事業單位合同工辭職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2018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新政最大的亮點,就是明確規定了「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並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然而這個政策的出台,同時規定各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核定人數不得超過10%,也就是說,各單位的駕駛員、協管員之類 勞務派遣人員基本上要被清退。
廣州市人事局下發《關於編報2003年機關、事業單位增人計劃的通知》,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嚴禁無計劃超計劃進人,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同時要堅決清退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和臨時工。
⑵ 事業單位合同工辭職流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的,只需要提前需要通知即可,具體情況為:1、正常履行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准。2、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都只需要的前3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准。操作步驟:1、提交辭職申請2、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3、結算離職工資4、取得離職證明及相關手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寫辭職信就離職。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你辦理離職手續,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另外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⑶ 事業單位辭退合同工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准。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如果勞動者是嚴重違反用人單位違規制度被用人單位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但用人單位要承擔舉證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