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方案
1.目前事業單位改革是採用分類改革的方式,以黨管人才為根本原則,科學設崗為基礎,會逐漸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照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根據社會職能、經費來源不同、崗位性質不停,設置不同特點和類型的人事制度。
2.在事業單位改革以後,部分事業單位的編制會變成合同制,但並不就意味著沒有了鐵飯碗,工作的穩定性還是可以保證的,工作主要是以行業或者專業業務為主。薪資想必也是很多人都擔心的問題,定期還是會上調的,不會有很大的變化,大家可以放心。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方案
2.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01改革方向
在本次事業單位中,主要改革的方向是將政事分開、政企分開、取消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取消參公事業單位、取消全額和差額單位等。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和事業單位的關系、和社會的關系、對管理的創新等,著力於去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實行聘用制崗位的分類管理,主要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輔助崗位,以此來強化公益服務和專業技術的屬性,使得事業單位更加具有專業化的人才,去弱化管理和輔助職能。
02改革方法
轉變工作職能,需要明確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保障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運行機制上分開,讓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能夠實現統一,依法使用行為,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需要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來實施單位的分類改革,將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來開。從財政投入、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等這些方面來強化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以實現政府的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去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以建立完整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完善政府投入機制,需要加大投入對事業單位的力度、改革和完善監督機制,形成具體的事業單位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機制,明確在事業單位中的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能根據責任來舉辦相應事業單位,使得責任更加具體,工作制度更加完善。
積極促進社會人員參與公益服務,是為了能夠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降低市場的門檻,鼓勵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公益服務中來。更加需要加強對於公益服務組織的管理,規范相關的制度,建立相關的政策,更加促進社會的發展,以及個人力量參與其中。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3. 事業單位怎麼改革
對有一部分經濟收入,但目前做到經濟自立有困難的事業單位,允許制定過渡辦法,逐年減少事業費補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經費自立;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國家可以適當分
馬凱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報告時表示,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反復.
一個統一: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五個同步: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終於在末,邁出攔鉛了關鍵的一步。國務院副總談衡培理馬凱日前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
一、這次調整工齡津貼標準的范圍是含唯實行結構工資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 二、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其工齡津貼標准由現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調整為
4. 事業單位改革中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人員怎麼改革啊
1、如果是行政類事業單位,將被取消行政職能收歸機關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機構,不再參公。其人員除極少部分隨職能劃轉過渡為公務員外,其餘人員將保留參公待遇,分流到事業單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輪機構改革,地方行政機構和編制實行限額管理,沒有多餘的編制用於置換事業人員,因此大部分事業編制人員(包括參公身份)都將保持編制現狀不變,無法置換行政編制轉公務員。這是大環境,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
2、如果是執法類機構,保持現狀。本輪機構改革,從中央到地方已經非常明確,除執法機構外,其它事業單位都不在參公。執法機構的改革,具體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執行。目前現狀,執法類機構如果沒有轉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參公現狀不變,其人員參照執行。
3、如果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一類保持現狀,二類視情況而定:效益不好的,剝離收費或經營職能,改為公益一類;效益一般,可以維持自負盈虧,不需要財政加大投入的,維持現狀;效益好的,主體職能是經營或收費的,直接改企。其人員除少部分隨職能劃轉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外,其餘人員全部取消編制,改為企業人員。
(4)聊城市機關事業單位怎麼改革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要求編制和崗位相互對應。混崗混編是違規行為,行政機關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和極少部分供工勤人員使用的工勤編制。
由於行政編制少,大部分行政機關編制不夠用,尤其是縣區一級。為了彌補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機關使用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代替,或者是超編使用工作人員,這些雖然合情,但不全理,是違反機構編制管理的行為。
解決的原則:首先是嚴禁超編調人,調整人員的時候,先要在機構編制部門辦理「控編卡」,如果有空缺編制,才能採用招考、遴選、調任等方式,為單位調整加強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編混崗。行政機關只能使用行政編制或者工勤編制,不管是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還是在機構改革中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都不能供機關人員使用。調整使用的下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員,要嚴格按照個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應的機構使用相應的編制,即使因工作借調,也不能超過6個月。
5.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事業單位的改革分三個方向。
第一個方向就是履行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轉立為行政單位。這部分唯數不算是很多。但是在一些行政機關中確實有一些行政跟事業的混編混崗的現象。改革會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在實際的改革過程中,一些地區採取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在單位性質改變的同時個人的身份狀態會繼續延續,保證有效地平穩地推進改革!
6. 事業編制2021年如何改革
很多事業編轉為企業,轉為企改制,同時相應的事業編制也取消,簽訂勞動合同,改友叢革完成之後,人員將有以下變化。
第一、工資待遇「變動大」。
第二、編制變化。事業單位改革後,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好山櫻活動額,逐步轉為企業,對公益服務類更是強化公益屬性。
第三、事業單位改制後,高校、公立醫院、工勤崗、技術崗等群體雖唯衫然大部分編製取消採用合同制,但對這些人而言機會更大了。
第四、晉升。改制後,事業單位公益屬性將更加強,行政級別有些單位待遇勢必提高。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已規定有編制標準的,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編制標準的執行方案。
國家對事業單位未規定編制標準的,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可以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制定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編制標准及執行方案時,應充分聽取財政部門的意見。
7. 事業單位改革步驟
事業單位改革會安裝分類屬性不同進行,自主事業、差額撥款類的會陸續進入改革的步伐。
事業單位按撥款方式劃分為三大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主事業單位。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適用於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財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例如鄉鎮衛生院,縣級以上公立醫院及中醫院、婦幼醫療等。
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是公證律師和政府招待所、賓館、技術培訓、服務中心等有收費和生產經營職能的事業單位。
大家了解以上三種性質,就可以根據自己情況盡量選擇前兩種撥款型事業單位。
2、如何判斷事業單位性質
那麼該如何判斷某事業單位是否是自收自支呢? 一般有以下幾種方法:
(1)看公告
單招的在招聘公告中會說明是什麼單位,一般在公告開頭或者結尾部分,不過不是所有公告都會列出來,用上述第一項判斷依據可以大致判斷。
統考的同學可以查看職位表,依舊是對照第一項三個類型單位特徵,可以推測是自收自支還是撥款型。
一般有四種:財政核撥、財政核撥補助、財政核撥補助(定項)和經費自理。 經費自理就是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了。
(2)網上搜索/咨詢招考單位
如果公告和職位表中都沒辦法看出單位性質的話,可以網上搜索單位的官網查看,或者直接打電話咨詢招考單位。
8. 2022年第二輪事業單位改革
2022年事業單位改革主要會按照事業單位的類別來進行改革,按照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來劃分,可以分為三個類別,分別是行政類、公益類和經營類三個大類,其中,公益類事業單位又可以細化成三個小的類別,分別是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公益三類。
改革涉及的內容較多,小編給大家梳理一下改革要點:
行政類事業單位:對於行政類事業單位,具體的改革方向是讓應有的職能歸位,會去掉行政類事業單位的經營服務性質,讓行政職能回歸到行政部門。
公益類事業單位:
1.公益一類:對於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政府會加強管控和監管,並且規定其不能從事任何的經營活動,這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和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和為國家機關行使職能提供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等不同情況,這類單位具體劃分為三個類別。
2.公益二類:這類事業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確定好的公益目標以及相關的標准來開展活動,並且需要確保實現公益目標的前提之下,才可以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行政性質的事業性收費,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來進行管理,依照法律取得的經營性收入,只能用作公益事業的發展,還需要統一納入單位預算中進行管理。
3.公益三類: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在開展相應活動的時候,需要收到政府委託,並且政府將採用購買服務的形式來進行支持。
經驗服務類事業單位:對於完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採取直接轉企的政策;對於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且帶有一定公益性質的單位,會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相應的調整;對於無市場且成本高,沒有辦法轉企的單位,會直接撤銷。
2022年第二輪事業單位改革
9. 事業單位如何改革
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職工福利待遇。
10. 山東事業單位改革細則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
引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省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改革任務。全面推進這項工作落實,既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水平、加快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
為加快推進省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省人社廳會同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等部門,制定出台了《關於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結合當前具體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突出問題導向,在人員安置、社保關系接續,土地資產處置,工商登記,轉制為私營企業有關問題處理等方面進行了創新和細化,為下一步加快推進省屬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政策支撐。
一、轉制單位工作人員人事勞動關系轉換
省屬事業單位經省政府批准轉制為企業後,轉制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編制內工作人員訂立勞動合同。
二、省屬事業單位轉制後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含)起,機關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要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結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有關要求,明確轉制的駐濟單位,自轉制基準日起,先按規定到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企業參保登記,並按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相應轉入企業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再注銷原單位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自轉制基準日起,轉制單位和個人應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機關事業單位在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同步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參保人員都擁有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對於轉制單位工作人員中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應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號)有關規定,辦理職業年金補記。對於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魯政辦字〔2019〕18號文件提出:在新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之前,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後,再轉移到企業年金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