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業單位試用期可以辭職嗎
事業單位試用期內不可隨時辭職,如果沒有和該單位約定了聘用期,在試用期內是可以辭職的。如果約定了聘用期,並單獨約定聘用期內不能辭職,則不能辭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在試用期內,是可以提出離職請求的,但是並非是可以隨時離職,而必須要按照當初簽署的勞動合同,先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之後,才可以結束勞動關系。對於約定經可以隨時離職的,在試用期內提出離職請求之後,也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了。正規事業編制單位是不可以隨時辭職的,是要符合條件以及協商申請一系列流程才可以離職的,建議跟單位協商好再離開,因為部分地市會有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以後工作,公務員的試用期是一年,但簽訂無限期合同而事業單位簽訂三年正式合同,到期續簽。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事業單位與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事業單位職工辭職,不區分試用期還是正式期,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2. 事業編試用期有五年工作年限怎麼辭職
法律分析:事業編試用期有五年工作年限,勞動者如果想要辭職的,需要徵得單位同意,如果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能需要繳納違約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六條 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末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