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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事業單位轉企人員如何安置

發布時間:2023-03-14 16:40:20

『壹』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怎麼辦

通過人事部門正式安置的工作人員,比如招考、大學畢業生安置、復轉軍人安置,以及事業單位正式人員調動、提拔等正規渠道進入自收自支類事業單位的人員,一種是隨著管理或者公益服務職能,劃轉到新的事業單位工作,根據新單位屬性,使用全額或者差額事業編制。

對於因工作需要,或者根據工作性質、職能的不同,也可能調離該單位,調至其他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國有企業。部分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單位改為企業後,因企業的性質決定不可能全部接收,則要對這些事業編制人員進行分流,分流的單位或者是行政事業單位,或者是其他國有企業。對於辭職的,單位也是喜聞樂見。但是爭議就是單位能否給一筆遣散費或者工齡買斷之類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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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判斷國有企業是否徹底改制的一個標志就是改制後企業的股權結構。從股權結構來講,企業持續發展需要哪些利益主體支持,就盡量爭取讓相關利益主體參與到改制中來。

因此,要從根本上實現企業治理結構的優化,保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構建國有股(或者全部退出)、外部法人股(包括外資、民營法人)、內部職工股等在內的多元化的股權結構。

『貳』 事業單位轉企後,人員安置和社保怎麼辦

近些年來,事業單位改革一直是廣大事業單位職工關注的重點,之前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提出,行政類事業單位全部轉為公務員,經營活動類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公益類事業單位強化管理。對於轉企改制的這部分事業單位職工,人員安置和社保如何處理是個問題。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為企業後,原則上留用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續接社保。

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內的職工,可主動申請提前離崗,離崗期間工資福利照常,由原單位發放。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不符合轉企條件被撤銷,由原主管部門重新安排合適的崗位,無法進行合理安排的職工被解僱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自行到社保部門續交費用。


在社保續接方面,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共同承擔社保繳費。轉制後5年內退休的人員,按原事業單位差額發放補貼。

『叄』 請問,事業單位轉企業,職工該有什麼補償,怎麼補償法

1、事業單位轉企業,是單位的性質的變化,身份的改變,職工一切待遇不會變的。

2、關於人員分流安置、社會保障、資產管理、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政策是轉企事業單位改革支持性政策的主要構成部分,在進行行業改革和試點省市分類改革的具體實踐中,相關的支持性政策還涉及到收入分配、融資投資、資源業務等諸多方面。

3、總體而言,這些關於事業單位轉企改制的支持性政策包括兩大類:其一,著眼於減少轉企改制中的阻力因素。其二,著眼於提升轉企改制後的發展能力。因此,必須對轉企事業單位的發展能力給予一定的培養,通過資產管理、財政稅收、投資融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能夠使其盡快適應市場經濟環境,更好地為建設服務型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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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涉及面廣,內涵豐富,包括政府的職責定位,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對事業單位管理的創新等,要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可重點研究以下五個方面的問題:

1、轉變政府職能。如何明確政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劃分,切實保證政府與事業單位在職能、機構和運行機制上的分開;如何收回和整合事業單位行使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的有機統一,規范依法行政行為;如何加強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減少對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直接干預。

2、明確事業單位功能定位。如何根據事業單位的不同屬性,實施分類改革,將主要承擔行政職能和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分離出去;如何從財政投入、稅收政策、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制度方面促進事業單位強化公益屬性;如何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的用人權、薪酬。

3、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如何根據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不同,實施分類管理;如何實現政府管理職能和出資舉辦職能的適度分離;積極探索管辦分離有哪些有效的實現形式;如何建立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如何加強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

4、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如何加大投入力度、改革投入方式、完善投入監督機制,形成職權明確、分級負擔、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事業單位投入機制;如何明確不同層級政府的公益服務責任,舉辦相應事業單位。

5、積極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一方面,如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打造政策平台,降低市場准入門檻,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服務的提供;另一方面,如何加強對社會公益組織行為規范的監管,完善有關收費標准、資產處置、收益分配、服務質量等政策,規范社會力量的公益服務行為。

『肆』 事改企人員如何補償

法律分析: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 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伍』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轉企單位或撤並單位人員會怎樣安置

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有兩個方向,一是保留公益性質,二是改制為企業。

改制後人員去向有:

1、保留公益事業單位屬性的,其人員保持原狀不變。

2、改制為企業的,其人員流向有三:A、分流到其它事業單位。這是指有正式身份的系統編制人員,包含辦理人員、專技人員、工勤人員等。

B、提早退休,交由社保局部包管。工齡滿二十五年以上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改制過程中可懇求提早退休;或許得了嚴重大年夜疾病的人員,其疾病類型在法則的病休范圍內的,可以懇求提早病休。其它當然不符合前提,但距離退休年事較近的人員,異常也能夠破格懇求。

C、自立擇業。主要對單位內的合同工、臨時工、人事代辦代理等臨時用工,在改制過程中,辨別不合狀況,給與照顧補助,由其自立擇業。事業單位系統編制人員也能夠根據本身懇求選擇自立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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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業單位改制手續辦理:

1、改制企業應當在一段規定的時間內為職工集中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事宜。

2、改制企業在與職工辦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相關手續的同時,將一次性向職工付清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及其它各項應當清償的債務,職工拖欠改制企業的債務將相應扣除。

3、凡在規定時間之前與改制企業辦理完畢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手續的職工,改制企業可每人另行給予一定的獎勵。

4、凡在規定時間內不辦理手續的職工,在規定的時間結束後改制企業將停止一切待遇,同時,改制企業將單方面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停繳各種社會保險及公積金,並將職工的檔案等資料交職工本人戶籍所在區、縣勞動行政部門。

日後對本人發生的一切費用,待本人願意辦理手續時,改制企業自應計補償中扣除。

二、推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

1、推進轉企改制。周密制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

轉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並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2、完善過渡政策。為平穩推進轉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

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陸』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人員怎麼辦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會先把事業單位分為三種。這三種是公益類,行政類和自收自支類。一般情況下,行政類單位會轉為機關單位;公益類不會失去編制,自收自支類轉變為企業。即使如此,一般已經取得編制的人員是不會失去編制的。值得提的是,對於退休人員,如果不轉制,他們領取的是單位退休金,轉為私企後領的是社保養老金。

綜上所述,在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時。員工比較小的可能會失去編制,即使政策規定失去編制,但是會有新的安撫政策伴隨出台。一切根據政策走即可。

事業單位改企業事業編制人員怎麼辦

『柒』 事業單位轉企業國家都有什麼政策

政府對轉企單位提供具體政策支持:

第一,人員分流安置政策。

《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中指出:對於轉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企業辦法辦理退休手續;

對於在職職工,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與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在人員分流安置中,重點和難點是對於提前離崗人員的補償問題,對於這一問題上述文件中明確規定:

對提前離崗人員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項社會保險費、分流人員所需的經濟補償金,可從評估後的凈資產中預留或從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中優先支付。凈資產不足的,財政部門也可給予一次性補助。

在《關於深化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特別對轉企改制過程中經批准撤銷出版社工作人員分流安置作了更為明確的規定:

出版社撤銷後,其工作人員由主管主辦單位優先考慮在本部門本系統內部妥善安置;經協商一致自謀職業的,由主管主辦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支付經濟補償、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第二,社會保障政策。

現行關於轉企事業單位改革中職工社會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最為詳細:轉制後自工商注冊登記的次月起按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轉制時在職人員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於轉制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維持原國家規定(即「老人老辦法」);

對於轉制後參加工作的人員,按照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即「新人新辦法」);

重點也是難點的是關於「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即「中人」的問題)。解決好企業與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差的問題是事業單位轉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轉制改革中,對於「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參加北京市養老保險採取了這樣的補償辦法:

在5年過渡期內,其差額部分採用加發補貼的辦法解決,加發比例逐年遞減(5年分別為90%、70%、50%、30%、10%),最終過渡到企業養老保險,所需費用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第三,資產管理政策。

由於事業單位所具有的資產是國有資產,在轉企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既要做到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又使公共資源得到優化配置,並能夠為促進轉企事業單位改革提供支持等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也很重要。相關文件都對轉企事業單位改革的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資產管理等有關問題作了規定。

如轉制為企業的出版、發行單位,可通過資產清查,對其庫存積壓待報廢的出版物做一次性處理,損失允許在凈資產中扣除。對於出版、發行單位庫存呆滯出版物超過一定期限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處理,在稅前據實扣除,不採取稅前提取提成差價等准備金辦法。

而對於國有文化企業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在改制後,土地符合有關規定並經批準的,可仍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則依法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經資產評估後以作價出資等方式處置,轉增國家資本。

在地方改革實踐中則有更多變通性的優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中規定:辦公用房屬於原主管部門並免費提供轉企單位使用的,在三年過渡期內繼續讓其免費使用;屬於租賃關系的,過渡期內維持現有租賃價格不變。

第四,財政稅收政策。

在財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業單位編制內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中由財政負擔部分,轉制後繼續由財政部門在預算中撥付;

轉制後原有的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主要用於解決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並規定為確保轉制工作的順利進行,同級財政可一次性撥付一定數額的資金,主要用於資產評估、審計、政策法律咨詢等。

在稅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規定執行期限內(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企業後,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等。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2018事業單位轉企人員如何安置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近日表示,事業單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國基本實現全覆蓋,今年要在全國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後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則表示,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是用人機制轉換的關鍵。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都應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建立起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對關鍵崗位、骨幹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實行長期聘用,以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加強合同日常管理,著重規范聘用合同訂立、變更、續訂等重點環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18日在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2013年我國繼續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時,推進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范央企,治理拖欠,還將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捌』 事業單位轉國企原來的職工怎麼辦

01單位性質

其實事業單位轉變為企業,只是單位的性質改變了,職工取消了編制。如果新的企業是完全保留了之前事業單位的福利和薪資水平等,員工則是沒有補償的。如果福利薪資達不到之前的水平,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補償經濟補償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職工,可以提出簽訂沒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需要答應簽訂,並且企業需要安置好職工的去向。

02退休職工

對於需要提前退休的人員,在轉企業的單位需要按照事業單位的標准,一次性去繳納辦理提前退休的手續,到法定退休年齡期間,都應該支付的養老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對於辦理提前退休的職工,企業單位和個人均不需要再繳納住房公積金,對於已經繳納的部分可以憑借著退休憑證去領取,同時注銷個人賬戶。

事業單位轉國企原來的職工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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