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年輕法官需具備哪些司法職業素養
人民法官所需的職業素養
法官應具有悲天憫人的情懷。所謂法官的「悲天憫人」,是指對國家和社會要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情懷,對基層人民群眾要有深切的同情和關懷。時時刻刻對基層群眾抱有同情心,甚至換位思考,把自己處於當事人的位置,才能做到「司法為民」。
法官應具有高尚的人格,堅守職業道德。法官也是人,也有人的弱點,容易受到諸如收入、權力、美色、娛樂、閑暇等的誘惑。但是,法官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品格高尚的人。一個能夠拒絕物質誘惑、堅守道德原則的人,才能取信於人,也才能服務於司法。法官應堅持職業道德,做一個勤勉和謹慎的人。
法官應具有良好的文化及人文素養。良好的人文素養,能夠使法官做到尊重和理性。法官具有良好的文化修養,熟知文學、哲學、歷史、經濟等知識,不僅僅給判決文書增加理性思考,也在審判時能夠具有足夠的廣博的知識,從更加寬廣的角度審視糾紛的解決途徑。
法官應具有良好的司法能力。司法能力主要是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庭審駕馭、裁判思維、裁判效率、文書製作等能力。這是一個法官的基本職業技能。在新類型案件越來越多的時代里,司法能力也應當與時俱進。在「調判結合、調解優先」的工作方針下,調解能力也是廣義上的司法能力,不過裁判與調解對法官的要求是不同的,在不分裁判法官和調解法官的情形下,一個優秀法官應同時具備良好的裁判能力和調解能力。
法官應具有良好的司法形象。司法形象是社會公眾對法院的最直觀的認識。司法形象是指法官對當事人的態度、言語、舉止等。法官的態度應當謙和、耐心,言語應當文明,不一味追求法言法語,舉止應當大方得體。司法形象是內心修養的外在體現,是對當事人的尊重和對法律信仰的外在表現。美國司法界將司法裁判中的法官的好脾氣稱之為「司法涵養」,這一術語反映了好脾氣在良好的司法裁判中的重要性。審判可能受種種因素的影響,個人的氣質、情感、經驗等等將會影響審判,因此良好的司法形象不僅僅構建良好的法院公眾形象,也是公平正義的前提性要求。
法官應具有豐富的社會閱歷。「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亦文章」。豐富的社會閱歷,不僅僅有助於與人處事,更有助於案件的裁判。社會閱歷有助於法官找到解決糾紛的最佳辦法,也能夠形成敏銳的洞察力。對案件的洞察力,可以更加有助於發現案件背後的因素和糾紛形成的根本原因。
法官應具有實現公平正義的理想和勇敢精神,應當是一個孤獨的理想者。法官職位並非是一種謀生的職業,而是堅守公平正義的理想。在紛擾與躁動的社會中,堅守公平正義的理想,註定是孤獨的。一個法官應當具有堅守公平正義的勇氣。法官不畏懼外在的暴力威脅,同時一個具備勇氣的法官,將會嚴格依法辦案,而不會為了迎合輿論而犧牲法律的公平正義。因此,法官的勇氣首先是對待暴力威脅的勇氣,其次是堅持法律信仰的勇氣。
職業素養是指一個人從事某種職業所應具備的素質和修養,是一個人在品德、知識、技能等方面先天的稟賦和後天的學習、實踐綜合作用的結果。法官的職業素養不僅包括他的司法理念、司法形象和司法能力,也包括他的職業操守和敬業精神。
司法形象是指法官的儀表、態度、言行等。這是社會公眾對法院最直觀的認識。在辦案過程中,他總是保持文明、謙和、耐心的態度,給當事人以充分的尊重和理解。
司法能力主要是指裁判能力,包括法律學養、裁判思維、庭審駕馭、文書製作、審判效率等,在「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下,也包括調解能力。
法官的工作針對的對象是「人」,使用的手段是「法」,在工作中他對自己的要求是十個字:「正人先正己,修業必修身。」他很注重個人修養,堅持堂堂正正做人,淡泊名利,清正廉潔,在內心深處有自己的人格追求。他很愛惜羽毛,堅持無愧於當事人、無愧於親人和朋友、無愧於身上穿著的法服和胸口佩戴的法徽。
㈡ 當代法官如何解讀「仁義禮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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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情志好生愛人,故立字二人為仁(《春初·元命苞》)。」禮記雲,上下相親謂之仁。「仁」的基本含義就是孔子所說的「愛人」,是人對於同類生命的基本同情和關懷。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是檢驗黨一切執政活動的最高標准。任何時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終與人民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司法是黨治國理政的重要方式,在司法領域體現以人為本,就是要求法官將冰冷的法律柔化為三月的春風,給當事人以溫情感;就是要在法庭上將法律的語言詮釋為群眾聽得懂的話語,給當事人以親切感;就是要始終堅持能動司法,以人和人、人和社會的和諧為己任,想方設法、設身處地地化解糾紛,給當事人以公平感;就是要在司法實踐中貫徹「民本」的基本價值理念,做到重民貴民、愛民仁民、安民保民,給當事人以信賴感。
「義,宜也。裁製事物,使各宜也(《釋名》)。」義是中國古代一種含義極廣的道德范疇。本指公正、合理而應當做的。孟子雲,「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當前道德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要確立一個社會的「義」,並且培養公民對「義」的自覺和信念。義是倫理的概念,法則是社會學的概念,社會是倫理的,更是法律的,法律是社會道德的最底線的規范。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官是法律的實施者,更是社會「義」的守護者,公正司法不僅僅是司法者的良知和責任,更是人民群眾的呼喚和期盼。另一方面,公正的審判在實現社會正義的同時,對社會正義也起著引導和示範的作用,是匡扶社會道德良知的砥柱,故法官當「言出為箭,執法如山」、「是法平等,無有高下」。
「禮,體也。言得事之體也(《釋名》)。」禮是一個人為人處世的根本。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一個標准。故《論語》曰:「不學禮,無以立。」禮作為中國社會的道德規范和生活准則,對中華民族精神素質的修養起了重要作用,它是社會道德文明程度的直觀表徵,是每個人道德素質和教養程度的外在標志。隨著社會的變革和發展,禮不斷被賦予新的內容。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法官是特殊的群體,是公平正義的化身,有著比常人更高的職業道德要求,法官必須更加註重司法禮儀,通過司法活動向當事人展示法官的學識、風度、氣度、教養與魅力等個人涵養,體現法官的整體道德水準和司法水平,這樣才能贏得當事人的尊重,贏得社會對法官群體的褒獎和認同。
「是非之心,智也」,意思是能夠分辨是非就是智慧,儒家把「智」列為「五常」之一,認為追求知識,增長聰明智慧,也是人生一個重要的價值取向,體現了對於知識和智慧的尊重。每一個職業都有與之匹配的專業素養和能力的要求,法官也是如此。當法治作為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法官的學識、能力尤為重要,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必須加強社會管理法律、體制機制、能力、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當前,社會轉型期的各種矛盾紛紛體現到司法領域,對法官的政治智慧、社會智慧、法律智慧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法官必須能夠運用法律的方法、法律的思維、法律的技術來平息爭議糾紛。只有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能夠嫻熟地運用各種司法技巧,才有可能在司法裁判活動中體現出法官的智慧。
「信者,誠也(《墨子經》)」。儒家把誠信作為人的基本道德。《中庸》認為「誠」是「天之道」,「誠之」是「人之道」。這等於是把「誠」作為至高無上的價值源頭來看待。要取信於人,根本在於「反身而誠」。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民無信不立」。與人交往要「言而有信」,治理國家要「敬事而信」。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這對法官而言面臨著兩方面的任務,一是通過司法活動,著力維護社會的誠信體系建設,通過發揮法律的制裁和引導功能,促成社會誠信良好風尚的形成;另一方面,法官要致力於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司法公信力來源於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來源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這就要求法官滿足人民群眾正義訴求,注重司法自身的品格和力量,不斷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只有司法公信,才有可能通過司法的手段促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
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開啟了我國司法事業的新篇章,面對時代的呼喚,回眸千年的文化,我們定當有所思、有所悟、有所為。
(作者單位: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㈢ 分析闡述法官在忠誠司法方面的內涵和職業倫理要求
對於法官而言,忠誠司法,門衛好像職責是對法官的基本要求,作為一個法官,你是必須要與忠誠於法律的。
㈣ 一線法官如何談司法為民的
福建漳州薌城區法院陳立達法官聯合書記員陳益龍做假案子。作惡十分猖狂。眼裡沒有法律,只有手段和套路。
表嫂林春燕被告,表弟陳立達審判,被告林春燕的丈夫傅樹恩與陳立達是表兄弟關系,被告林春燕的公公與陳立達的母親是兄妹關系。
法官陳立達胡亂判案,顛倒黑白,邏輯混亂,顛倒程序
陳立達褻瀆法律和漳州薌城區人民法院,
天理難容
㈤ 簡述法官忠誠司法事業的內容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准則 》第二章忠誠司法事業
第四條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捍衛者。
第五條堅持和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尊崇和信仰法律,模範遵守法律,嚴格執行法律,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
第六條熱愛司法事業,珍惜法官榮譽,堅持職業操守,恪守法官良知,牢固樹立司法核心價值觀,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己任,認真履行法官職責。
第七條維護國家利益,遵守政治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審判工作秘密,不從事或參與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活動,不發表有損國家利益和司法權威的言論。
謝謝閱讀!
㈥ 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
1、知識淵博
法官,是公正的化身,法官也總會面臨千奇百怪的事情,要想當一名合格優秀的法官,就必須要做一個知識淵博的人,看到了太多的世間萬象,有太多的迷惑需要揭開,只有不斷地增強自己的知識儲備能力,才會不斷地抽絲剝繭,審好每一件案子,裁決每一起糾紛。
2、熟知法律
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法官在斷案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法官要想做好,就必修要把法律裝在心中,需要時就可以信手拈來,拿來就用,熟悉法律、用好法律、才能做一個明明白白的法律人,才能當一個公公正正的裁判者。
3、清正廉明
要想當一名合格優秀的法官,他還必須是一個清正廉明的人,手中握有裁判權,假如法官不清正,也不廉明,那估計就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場為當事人考慮問題,也就無法做到不徇私枉法、不濫用職權,只有守好紅線,才能不被攻破。
4、公平公正
要想當一名合格的法官,他還必須是一個公平公正的人,手握法錘,就是公平正義的化身,不能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手握利劍,就是為了懲惡揚善,那就必須要做好公平,做一個公平公正的法官,註定會讓當事人雙方信服,註定會讓當事人滿意。
5、勤業敬業
要想當一名合格的法官,他還必須是一個勤業敬業的法官,既然選擇了從事法官這個職業,就應該為了職業而戰,堅守內心信念,審好每一件案子,當一名好法官,做到敬業勤業,做到樂業精業,當好法律人。
6、遵紀守法
要想當一名合格的法官,還必須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遵紀守法,不要違法違紀,不要觸碰法律紅線,不要觸碰法律高壓線,這是做人的准則,更是一個法律人的基本准則,自己不守法,何談用好法。
㈦ 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
第一要進行角色轉變,牢記自己的法官角色。法官承擔著國家的審判職能,是社會正義的維護者。作為一名法院新進人員,之前對法院和法官的了解是很局限的,現在的行為方式和思想認識和法官的要求是有很大的差距。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預備法官首先就要進行角色轉變,從以前的學生等身份轉變成一個法官。角色轉變主要不僅體現在思想認識的轉變,還體現為行為方式的轉變。一個合格的法官要把對法律的認識從書本轉變到司法實踐中來,把對法律的信仰轉變到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的審判事業中來,要從對法官職業的單純崇拜變成法官隊伍的一員,變成法官隊伍的集體榮譽的捍衛者。
第二要增強自身內在素質和外在素質。法官是一個神聖的職業,只當法官不求素質不是好法官,那麼法官應有的素質是什麼呢?法官的素質主要有:(一)內在素質包括:政治素質、職業素質、職業道德、心理素質。(二)外在素質包括:善言正行、樹立公信、接待 文明、庭審規范、儀表端莊、舉止規范。法官的素質也不是與生俱來的,需要不斷的培養。一名預備法官要在高度重視自身素質的培養。
首先,加強內在素質培養。作為法官,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要對黨忠誠,對組織忠誠,對人民負責。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維和法律專業技能,堅持法在心中,正義為上,能利用法律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的公平正義。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從心底拉近與人民群眾的距離,讓人民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溫暖和人文關懷。法官提升個人崇高的品德修養,應當具有讓人敬重和信任的品德,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德高望重贏得公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一名優秀的法官應當在審判席上公正不阿、客觀中立、細致冷靜、審慎決斷,在日常生活中也應該保持謹言慎行、勤儉節約、廉潔奉公、成熟穩重,「不能隨心所欲、瞻前顧後、剛愎自用、奢侈腐化」。其次要樹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法官代表了國家的審判權,體現了一個國家司法形象。因此一個合格的法官要具有良好的外部形象:淡薄名利,甘於清貧和寂寞,行為檢點,處事謹慎,平等待人,舉止文明,作風民主,讓人民可以通過良好的外在形象看到法官良好的內在素質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第三要具有公正意識,為民意識,廉潔意識。公正意識。公正是法的重要價值,也是我們法院法官工作的靈魂和生命線,失去了公正,法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英國思想家培根曾說過:「作為法官應懂得,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了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裁判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要成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我們一定要樹立公正意識,把維護公平正義作為工作的基本准則。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准繩,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使公平正義以人們看得見、感受到的方式實現,讓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人心服口服。
為民意識。孟子說「民貴君輕」,唐太宗李世民說「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民者政之本」。司法為名是法院的基本職責和最終目標。作為法院執法者,一定要把維護人民的利益作為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落腳點,在審判工作中,不斷強化為民、便民、利民意識,充分體察當事人文化水準和法律意識,做好釋法明理訴訟指導工作,讓當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還要努力增強司法親和力,充分考慮辦案效果,講究客觀公正,使司法公正、社會和諧與司法和諧有機統一。
廉潔意識。左傳上說「其身正,不令而從;其身不正,雖令不行」。明朝縣令郭允禮說:「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作為一名法官一定要具有廉潔意識。 在執法活動中要剛正不阿,不受利誘,不受強暴,自覺抵制社會不良風氣的侵蝕,面對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應當堅定立場,頭腦清醒,時時警示法官要以銅為鏡,做到司法裁判「公正如水」、司法作風「清廉似水」、司法為民「柔情若水」。對每一件案件的辦理做到無愧於黨、無愧於人民,無愧於良心,無愧於自己胸前的國徽。
第四要具有法律思維能力,庭審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製作能力。
法官是一個需要終身學習的職業。因此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預備法官,就要有終身學習的意識,不斷提高自身的司法能力。
法律思維能力。法律思維是指生活於法律制度框架之下的人們對於法律的認識態度,以及從法律的立場出發思考和認識社會的方式,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是受法律意識和法律技術影響的一種認識社會現象的思維方法。法官的法律思維能力就是指法官能夠運用法律術語進行觀察、思考和判斷的能力。一個優秀的法官首先就要具備良好的法律思維能力,堅持法律至上,利用法律意識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
庭審駕馭能力。指法官主持、控制庭審的一種能力。它是法官憑借高尚的人格、公理的精神、扎實的法律知識,熟練運用程序規則,主持整個庭審過程,指揮和控制訴訟參與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以查明案件事實、分清是非責任,作出正確裁判的能力,是法官綜合素質在法庭上的集中體現,是每一個法官應當具備的基本功。
法律適用能力。是指法官運用法律思維尋找選定法律規范並將其運用於解決具體個案的能力。法律適用包括「找法」、「釋法」、「用法」三個步驟和過程,是在法律思維支配下,利用庭審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適用法律的過程。
裁判文書製作能力。裁判文書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審判案件,對案件的訴訟程序問題和實體問題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處理決定,是裁判權的體現,也展示了法官執法水平與判案能力,是立法精神、裁判結果、訴訟過程、事實認定、裁判理由、行為示範等的綜合體現和集中反映。一個優秀的法官應當具備良好的裁判文書製作能力。
法官也是一個不斷學習實踐的職業,要想成為一名優秀的預備法官進而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就必須牢記法官的角色定位,不斷提培養自身的內在素質和外在形象,時刻樹立公正、為名民、廉潔的司法意識,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庭駕馭能力、法律適用能力和裁判文書製作能力,各個方面相互配合、相互促進,才能真正成為一名人民滿意的優秀法官。
㈧ 淺談如何加強人民法官的道德修養
從胡總書記這句話中能夠看出,遵守社會公共道德和職業道德,是每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那麼如何加強人民法官這個特殊群體的道德修養,應該是認真思考的一個命題。本文擬對新時期如何加強人民法官的道德建設進行初淺的探討。
一、加強法官道德修養的重要意義
實踐中,一名法官所辦案件在程序方面和實體方面均合法,但當事人為何卻來信、來訪不斷。究其原因,與法官的職業道德素質不高有很大的關系。個別法官的效率意識、辦案作風、服務意識以及對待當事人冷、橫、硬現象的存在,很容易讓當事人對法官的公正性產生懷疑。因為在當事人眼裡,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庭審中,法官的一種審判風格,一種表情,一種著裝,甚至是一種坐姿,都會影向到當事人對法院和法官的理解。可以說,法官的職業道德就是在這種看得見的正義 中得以體現的。正象西方有位哲人這樣要求法官如果社會上追求完人的話,那麼法官就應該是完人。我國公眾也呼籲法官不是大眾化的職業,而應當是社會的精英。這就使我們認識到,法官職業的特殊性,要求法官有高尚的道德修養,也決定了社會對法官職業道德的要求較其他職業更高、更嚴格。
厚德才能載法。法官能否公正司法,與學歷高低雖有一定聯系,但主要是法官的責任感和道德素質使然。一個厚德的法官,會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和宗旨意識,會以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維護法官的形象,會對公正司法執著地加以追求。如果這個法官的道德品行不好,只是把法官職業當作養家糊口的一個渠道,即使其業務素質再高,在利益和人情的驅動下,他也有可能鑽法律和制度的空子,作出一些有悖於法官道德的事情來,甚至於以權謀私,枉法裁判。因此,加強法官公共道德建設,提高法官道德修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法官的道德標准
一是忠誠。首先,法官應當忠實於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法官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對有損於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言行應當旗幟鮮明地予以斗爭,並在司法中依法予以嚴懲。其次,法官應當忠實於憲法和法律,這是法制國家對法官的必然要求。法官的眼裡只有法律。法官的審判只有忠實於憲法和法律,法治的秩序才能得到維護,人民才能信賴司法,判決的正當性才能得到保障。法官應當堅決維護審判獨立和法律權威,牢固樹立無私無畏的品德,堅決抵制各種不當干擾,有為忠於法律不惜犧牲個人名利甚至生命的勇氣,不得在公開場合對司法中可能適用的法律進行負面評價,避免公眾對法官公正性的懷疑。三是法官應當忠於職守,忠實履行審判職責。忠於職守,要求法官必須熱愛審判事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在合議案件時應當獨立發表意見,不得對事實和法律問題做出模稜兩可的判斷,不得將應由自已認定、判斷的事項推諉至審判委員會。對其所承辦的案件不得隨意中止或終結審判,在訴訟程序終結後應當及時作出判決,不得久拖不決。
二是公正。法院作為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關口,要求法官嚴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在雙方當事人面前必須公正無偏。否則,法官作為公民權利守護神的地位便不復存在,司法的社會公信力便會盪然無存。可以說,法官的全部道德規范都是圍繞公正這一基本要求展開的。要實現公正,法官首先必須具有司法良知。法官是一個尋求和實現公平與正義的職業,主持公道是法官神聖的職責。法官必須對他人和群體的利益特別是弱勢力群體的利益抱以最大的關注,正確把握法理與情理之間的內在聯系,運用裁判手段維護社會公理。良知可以使法官把握住公平與正義這一基本價值取向,在法律運作中體現法官的人文情懷,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其次,法官必須維護程序正義,這是法官職業道德的外在表現。嚴格執行法律程序、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最大限度地追求司法公開。同時,在價值多元化時代,法律具有中立性。西方法學家認為,與自身有關的人不應該是法官,結果中不應含有糾紛解決者個人的利益,糾紛解決者不應有支持或反對某一方的偏見。打個比方,法官與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好比是一個等腰三角形,法官就處於等腰三角形的頂點,應當與處於兩個底角點的當事人保持等距離。三是必須實現實體公正。法官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在審判案件時,應當兼聽雙方當事人的申辯,不得先人為主,主觀斷案。四是必須避免司法拖延,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效率低下,不僅給當事人增加了不必要的訴訟負擔和訴訟投入,而且會削弱公眾對司法的信任和信心。因此,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當在法定審限內結案,非法定事由不得拖延審理期限、拖延裁判文書的起草與送達、拖延上訴材料的移送。加強法官的公正意識教育,必須教育法官牢固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即使我們只有百分之一的錯案,但對當事人而言卻是百分之百。如果造成當事人對法律、對司法哀莫大於心死,法官將無顏於法律,無顏於人民。唯於此,才能使法官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和公正的心態,永遠追求公正。
三是廉潔。公生明,廉生威。公正與廉潔從來就是聯系在一起的,沒有廉潔就沒有公正。法官作為國家法律的實施者必須清正廉潔。一個清正廉潔的法官,可以促進司法公正,保證司法職責有效、便捷地履行,提高公眾對司法乃至政府的信任,保持法官的內心高尚與自重。因此,法官必須具備廉潔的品質,應當耐得住寂寞和清貧。包括不收賄納禮,不借辦案之機為自己及親朋謀取不正當利益,不要求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和不接受當事人提供的各種吃請享樂活動,不允許親朋或其他社會關系對其裁判行為產生影響以及遠離商業活動,不從事營利性的兼職活動等。雖然法官尚沒有過於豐厚的物質保障,但法官的職業特點決定了他們是特殊的社會群體,必須和其他社會群體保持一定的距離,包括不發生不當的利益關系。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河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這句名言的作者-英國17世紀的哲學家、大法官培根,在他步人事業頂鋒時卻涉嫌受賄被起訴。培根的名言以及他的受賄丑聞,為今天加強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同時提供了正反兩方面的教材。作為我們執法者,只有從嚴做起,廉潔清正,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執法。
四是文明。法官文明的言行舉止能使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對法律產生一種信賴感。因此,法官群體應該是文明之師。當前,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對法官不文明的言行反映強烈。經調查分析,有損法官和法院形象的言行舉止主要發生在執行公務中和八小時以外。因此,使用文明用語,禁用忌語,以規范法官的言辭,樹立法官文明的形象非常重要。具體說來,應該做到:在執行公務時言行舉止應當得體,不得出現有損法官形象的言行;不得在工作時間及工作日中午飲酒;對待當事人要文明,心態平和,以法服人,不得對當事人有冷淡、蠻橫、生硬等態度,不得訓斥、推搡甚至打罵當事人,等等。同時,在8小時之外也要嚴格要求。一名法官如果在八小時之外生活情趣低下,在鄰里和社區生活中不講文明,甚至橫行霸道,那麼,社會公眾對這位法官公正司法的信心就會動搖甚至喪失。
五是嚴謹。有人這樣說過,一個謹慎的人未必就是一個有道德的人,但一個完全不謹慎的人將是一個極不負責任的人,從而不適於擔任任何信賴的職位。作為一名法官更應當嚴謹。因為法官的形象直接關繫到法律的尊嚴,如果一名法官能夠做到謹言慎行,保守秘密,使其一言一行完全符合法律的要求,不僅能使當事人和公眾對其產生信任感,也能使當事人和公眾對法律、對社會的正義性充滿依賴,就能在公眾中樹立起一種權威,從而使法官所代表的法律的尊嚴得以維護。否則,就會損害法律的尊嚴。
三、努力加強法官的道德修養
法院隊伍建設的關鍵是提高法官素質,而加強法官道德修養又是提高法官素質的有效手段。良好的道德品質不是天生的,也不是自發形成的,是因教成德、通過教育逐步形成的。法官加強道德修養的途徑和方法,我認為主要包括提高法官道德認識、確立法官道德信念、陶冶法官道德情感、鍛煉法官道德意志、養成法官道德習慣五個方面。
1、提高法官道德認識。這是法官加強道德修養的前提和基礎。道德認識是道德品質的先導。沒有正確高尚的道德認識,就不會有高尚的道德行為,也就不可能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質,道德認識也就是道德意識,或者稱道德感。作為法官,從法律的角度思考問題是其天職,但也要學會從道德、良心上去檢點自己的言行,不斷增強道德感。要以科學理論為指導,系統學習掌握國家要求的社會道德和法官道德觀念,深刻認識和領會社會道德和法官道德的原則、規范、范疇的內容、意義,自覺規范職務言行。這樣,才能不斷地矯正自己的行為,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品行操守。
2、陶冶法官道德情感。這是法官加強道德修養的必要環節。所謂法官道德情感,是人們依據一定的法官道德觀念,在處理法官道德關系、評價法官道德行為時,所產生的一種好惡、愛憎的感情。法官道德情感是一種內在的精神力量,左右著人們對某種思想、觀念、行為的接受與拒絕。陶冶法官道德情感就是把抽象的、外在的法官道德知識,變為個人內在的心理要求,這是樹立道德信念、形成道德品質的必要因素。
3、鍛煉法官道德意志。這是法官加強道德修養的重要保證。道德意志是指一個人堅持道德原則、提高道德修養時,克服困難、排除干擾的毅力和能力。每一名法官在履行法官道德義務時,有時要受到來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預,如輿論的非難、親友的責備、當事人的糾纏、邪惡勢力的阻撓、行政權力的壓制等等,面對這種種情況,意志不堅定的人就會出現動搖、妥協、退讓,放棄自己的職責;而意志堅強的人,則能夠堅定地履行自己的道德責任。一個人的意志是否經得起考驗,是其道德水準高低的重要標志之一。
4、確立法官道德信念。這是法官加強道德修養的核心。法官道德信念是指法官在審判實踐活動中表現出來的一種樂於履行、鍥而不舍、一往無前的道德認識上的明確性,道德義務履行的自覺性,道德理想追求的堅定性。法官道德信念是在一定人生觀、世界觀的基礎上,在道德情感的陶冶和道德意志的鍛煉中,使已有的道德深化和升華,內化為個人內在的堅定不移的道德追求。
5、養成法官道德習慣。這是法官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道德習慣是一個人內在道德要求的自然流露和表現,它是衡量一個人道德水平高低、道德品質好壞的重要標准。良好的道德習慣,是在長期的理論學習和實踐中形成的,是一種從有意識的、經過意志努力和監督而養成的。
6、加強文化修養。這是法官法官道德建設的必然要求。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須有厚實的文化底蘊,廣泛的知識積累。淵博的知識既可以提高一個人的內涵和修養,又是勝任法官工作的重要基礎。一名法官如果僅有滿腔熱情,而沒有過硬的業務本領,就難以保證案件的質量,就會出現差錯甚至造成不良後果。因此,法官應當勤奮學習法律及相關知識,掌握和提高作為法官應具備的淵博知識、嫻熟技能、高尚的人格魅力、堅強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護法品格,只有這樣,才能帶動法官內心嚴格的自律理性,從而產生巨大的精神動力。在這種動力的推動下,法官才會孜孜不倦地去從事這一職業,在案件的處理中獲得職業崇高感和成就感。
㈨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黨員法官
我們知道,法官也是一種職業,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代表著國家的形象,被公眾視為社會正義的守護神,社會正義的化身。法官的職業道德是指法官在依法履行審判權的過程中,應當遵守的與其職業相符的各種行為規范的總和。由於法官職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對法官職業道德的要求較其他職業更高、更嚴格。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標准》,要求法官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公正廉潔、遵守司法禮儀、加強自身修養、約束業外活動。「准則」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官道德自律體系。法官職業道德最核心的是公正,最關鍵的是廉潔。公正是審判的靈魂和生命,是審判工作全部價值所在,是司法的最終和最高目標。不公正就不能體現審判的特點,不能體現審判的主題。如果法院時常發生案件久拖不決、久執不決、法官索取好處、甚至枉法裁判的現象,就會損害法律的權威,動搖人民對法律的信仰。所以,法官維護司法權威和樹立人民對法律的信仰,就要體現在公正的司法實踐上。也就是說,要實現司法公正,首先法官必須是公正的。如果只有公正的法律,沒有公正的法官,司法公正就成了一句空話。公正是對法官最起碼的要求,也是法官最高的精神境界。廉潔是圍繞公正這個核心的外在表現,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證。老子說,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倘若一個法官心浮氣躁、見利心動,那他勢必在法律天平面前左右搖擺,甚至讓「天平」傾斜。法官只有有過人的自律意識,才能抵制誘惑、剛正不阿、不偏不倚、秉公執法。一般來說,不廉潔,辦案就不能公正;即使判決結果「正確」,也是法官對法律的褻瀆,因為此時法官裁判不是出於對法律的忠誠,而是以權謀私。稱職的法官應該集公正的意識、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深厚的法學修養於一身。
㈩ 如何成為一名「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好法官
首先,要強化法官為民的責任感。羅院長強調,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只有強化法官為民的責任感,才能發揚服務大局、情系百姓、紮根基層、勤奮工作的敬業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細小的工作,才能成為像陳燕萍一樣的新時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沒有責任感的法官則遠遠不能稱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這就要求我們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深入學習領會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自身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國情意識和群眾意識。在「人民法官為人民」宗旨的召喚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須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動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體到審判工作中,要不斷強化為民、便民、利民意識,增強司法親和力,充分體察當事人文化水準和法律意識,做好釋法明理、訴訟指導工作,讓當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強司法為民的能力。羅院長指出,作為一名法官,不僅要求思想端正,還要求能力強。也就是說我們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須在提高自身素質、能力上下功夫,不斷增強我們的司法能力。作為審判機關,法院每天都與社會上各種人打交道,審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門。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深刻變化,社會利益關系更為復雜,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人民內部矛盾呈現出群體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處理難度大的特點。這就要求我們預備法官不僅要學好法律業務,還要掌握一定的社會生活知識、人文知識,這樣才能在審理案件、調解糾紛、化解矛盾時抓住關鍵問題,做到准確無誤。因此,我們必須通過學習和積累來拓寬自身的知識面,以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此外,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須具有做群眾工作、化解社會矛盾、解決法律糾紛、實現案結事了的能力。這就要求我們堅持不懈地提高認識和把握大局、社會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能力。具體到審判工作中,要克服機械司法、就案辦案傾向,做到既明斷是非、公正裁決,又善於做調解和服判息訴工作,從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效果,努力實現司法的終極目標和最高價值。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堅持公正廉潔。羅院長在講話中強調,要把公正廉潔作為法官的職業道德底線和基本政治標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應該始終把處理好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作為第一責任,把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作為第一選擇,追求案結事了、司法和諧的目標。作為預備法官,我們必須深刻認識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為民」作為我們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標准。通過我們的言行,在群眾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權威樹立起來,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樹立起來。另一方面,作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風清法正,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已之心。要養成良好的生活作風,才能抵制社會的不正之氣,才能守護住自己純潔的心靈,守住我們廉潔的做人底線。要堅持自警、自勵、自省,在工作中剛正不阿,不受利誘,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對每一件案件的辦理都做到無愧於組織、無愧於群眾、無愧於心。
當然上述的體會也許很膚淺,更談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後的學習、工作中,我還會有其他更深層的理解和體會,我會慢慢的品味,謹慎的處理。當然,一名合格法官並不能等同於一名好法官,但我想這兩者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如果每個人都能達到合格的話,我們的法院隊伍必將成為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質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