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咨詢一下哪些人員不能報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以下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在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Ⅱ 公務員、事業單位哪些人不能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Ⅲ 法律規定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包括定向生嗎
一般不包括。定向生的情況會單獨列出來。其他情形是最後兜底的規定
Ⅳ 事業單位考試哪幾類人不能報考
你好,一般這幾種情形不可以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0年及以後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各類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畢業生;
6、聘用後構成迴避關系的;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Ⅳ 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是什麼意思
主要包括以下人員:
1. 已經是事業單位人員的通常不得再考事業單位了,
2. 在原單位服務未滿年限的人員
3. 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迴避關系的招聘崗位人員
原人事部2005年第六號令第二十七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迴避制度。
「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
4. 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016年安慶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6年安慶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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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6年安慶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3名,公告及招聘崗位信息於9月30日起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aq.hrss.gov.cn/)、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www.aqpta.com/)及相關網站上統一發布。具體招聘專業、人數、報考條件等信息詳見《2016年安慶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路報名
報名採用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8日16:00(10月15、16日正常報名審核),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陸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2016年安慶市市直事業單位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天藍色背景,圖像清晰,jpg格式,尺寸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並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所有崗位報考人員僅限報一個崗位,並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經查實存在報考人員報考多個崗位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等資格。
所有報考人員報名後,在10月19日16:00前可隨時登陸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應在10月19日16:00之前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10月20日20:00前登陸安慶人事考試培訓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准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後,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6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由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審核確認手續(地址:棋盤山路332號11樓)。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應聘同一崗位的報考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於10月24日10: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Ⅵ 事業單位考試哪些人不能考啊
事業單位考試主要分為全國聯考和各地市自行招考,全國聯考基本是在上半年,5月份左右開始;各地市自行招考基本貫穿全年,從4月份開始陸續開始出公告,有想報考的地市,可以具體參考一下往年出公告和筆試的時間
Ⅶ 不能參加事業單位考試的情形是什麼
您好:
在今年的10.27事業單位考試公告中,都規定了不能應聘的情形。
公告對於不能報考的情形大致類似,相同的部分是: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人員,在各類考試中因違紀犯規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不同的部分還需查看具體公告。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後的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在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條件中新增了「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兩項規定。目前多省發布的2020年公務員考試公告中,都增加了一條新的內容: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等不能報考。
事業單位里有一類是參公事業單位,會按照公務員法進行執行。國考和省考作為公職考試的風向標,其他事業單位不能報考的情形或許會逐漸增加這兩條。
打算報考的考生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讓自己在這些原則問題上「翻跟頭」。
Ⅷ 哪些情形的會受到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不得報考公務員是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不能報考年齡超過了,不能報考學歷,達不到不能報考
Ⅸ 報考事業單位的條件
由於每個地區事業單位的招聘條件都不一樣,你可以查看當地事業單位的招聘公告和職位清單。
以2017年下半年天津的事業單位考試為例。
一.徵聘目標和徵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工作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 二 )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具有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5.符合迴避的有關規定;
6.非天津來源的應屆畢業生應符合在天津定居的條件;其他省市的社會人員應符合天津市人才引進的相關政策;
7.滿足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要求。
此外,具體職位對應具體的要求,需要仔細查看職位要求。
以下幾種不能參加事業單位考試?
曾受過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其中,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的單位和崗位。
(9)哪些情形不能報考事業單位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Ⅹ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所列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崗位。《實施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