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事業單位混跡一生,無行政職務是一種什麼體驗
我在事業單位混跡一生,無行政職務,單位最大的所長是科級,而且象走馬燈似的不知道換了多少任,但我自思,自立,自信,自省,一生無悔,人生太多東西是無法計量。
我的經驗是:不提副科與能力無關,與你自己會不會討好領導或領導是不是生意人有關。
一輩子快下來了,在參公單位,參加工作不久就是辦公室主任,後來科研室主任,電教室主任,培訓部主任,就是沒提副科,從開始年長的同事說:後生可畏,前途無量……領導說好好乾給你個後備幹部……結果30歲沒後備,40歲沒後備,30歲時組織部考核讓提名兩個後備幹部,單位只推薦一個,40歲還是推薦一個,在45歲不再是考察對象了,單位才又推薦兩個。一直想著當副科,結果過了50還沒提副科,記得40歲左右時,友鄰單位考察,對方單位的領導特別欣賞我,問我,你怎麼不是副科呢?我說我也不知道,連個後備幹部也不是。領導說,等待!我說今年40多了,領導說:忍耐!我說45就不考察了。領導說:那就放棄……副科這件事情上真的很糾結,很絕望。可是到五十歲時,實行職級並行,一下成了鄉副科19級!有種開雲破霧,絕處逢生的感覺!
小單位,大道理: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這樣的遭遇都是你的領導所賜,關鍵是因為沒籠絡住一把手,逢年過節不去探望,平時不圍繞左右吹拍,只信通過努力工作得到組織選拔。怕因為走暗道提拔辱沒自尊。
後來有過來人提醒說,你過年一定要去領導家探望,並明白地提出:我想上個台階了!不然人家怎麼知道你想進步呢?我說:我鳥他了!不提也不去。
現在是不去也不誤享受副科待遇!改革真的會讓人變得更加有尊嚴!
三個字:混日子
事業單位分管理崗、專技崗、工勤崗。專技崗吃的是職稱飯,能幹點的,混個中級、副高甚至是正高,拿著相當於科級處級的工資,總體還過得去。管理崗受上升通道的限制,就慘多了,絕大多數人干一輩子沖頂就是8級、9級職員,相當於科員、副科的水平,每月到手也就兩三千,在消費高點的地方,養活自己都不夠。至於工勤崗,就更不用說了,身份限制在那,想提拔根本不可能,當然,有能力點的可以轉聘到管理崗或專技崗,但那是極少數,絕大部分工勤人員只能靠技術職稱(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漲工資,根本看不到什麼前途。
以小公所在的西部三線城市為例,絕大多數事業編人員(含管理、專技和工勤人員)每月到手工資不超過3500,很多扣完30%的獎勵性績效,沒有到手只有2000多。這樣的工資,在小公這里,比普通飯店的服務員都不如(當然他們沒有五險一金)。加上現在工作環境又不像以前那樣輕松,還有點其他福利,很多人因此工作非常消極,基本上是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特別是那些不起眼的二層機構,很多人就是典型的體制「老油子」,上班來一轉,馬上就消失干自己的事情去了,要麼喝茶,要麼釣魚,要麼干副業,常年神龍見首不見尾,保著一份公職繳五險一金,自己再干點其他的賺點外快(家境好的當然可以什麼都不幹),貌似很多人過得也還比較滋潤。
總的來說, 在事業單位混日子,如果家境可以,會非常愜意;如果家境一般甚至比較差,需要通過努力改變現狀的,就不怎麼適合了 。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咨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Ⅱ 掛職是好事還是壞事火急!市級事業單位後備干
掛職是好事,是個很不錯的體驗。下派地方掛職,這是提撥重用的必要一步。因為提撥幹部一般會有在基層的工作經驗這一條,那麼,到地方掛職的經歷就很重要了。
掛職就是在不改變幹部行政關系的前提下,委以具體的職務到其他地方,培養鍛煉的一種臨時性任職行為。
掛職多作為培養幹部的一種方法,但在當前脫貧攻堅的大環境中,許多專業型幹部到貧困地區掛職,主要任務是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術來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產業,以達到幫助貧困區的群眾增產增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的。
其實你無需太多的考慮調離崗位的事,你單方面的考慮也是多餘。因為如果是我當你的領導,會出於兩方面的考慮:
1、你的上級要調一個比你後台更大或更好或工作更出色的人來接替你的崗位!
2、你的上級打算升遷你,但需要你在基層再鍛煉,以便順利地對你升級!
這種情況是因人而異的。
客觀地講,有的人下村掛職是為了鍍金、撈資本,也有的人是單位不喜歡而被放逐於下村掛職。
再有,縣級體制內,科級幹部下村掛職,還要依據其自身的年齡來分析,50歲以上科級幹部下村掛職,無論戰績如何,對仕途的職務而言已經很難有積極意義了。
這類抽調都是本著一個原則,被抽調的人,首先符合下基層的基本條件,再有就是,這個人是個無足輕重的人,抽調對工作沒有影響;另外就是這個人業務一般,培養下去也難成頂樑柱,下去時間也不可惜;第三,現在不稱職,有不好直說,希望以此為有調離崗位,回來再說。
當然,也可能是要重用你讓你去鍍金,但如果屬於這樣的情況你自己應該感覺得出來。
掛職是好事還是壞事? - : 好事.能夠掛職的人是有一定的知名度.企業,學校等藉此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的同時也在本企業內宣傳掛職的人,這是一種雙贏.重點培養對象才有機會掛職.具體分為到上級部門掛職和到下級單位掛職,簡稱上掛和下掛,原則上上掛期滿有調整到掛職崗位的可能性,下掛期滿回來有提升職級的可能性.普通人能夠獲得的機會,都是代價型機會,可以改變你某一方面,與此同時代價不低.你想考中央機關遴選,你的代價或者說面臨的痛苦就是北京的生活壓力.你考了公務員,毫無疑問算是人生機會,但其實也是有利有弊,冷暖自知.
掛職是好事還是壞事 - :在現實中,掛職幹部往往有職無權,自己的想法理念在工作中無法得到實施,因為掛職幹部到掛職單位後,一般不明確其單獨分管某項工作,只是協助一個班子成員進行分管相應工作,對該工作沒有決策決斷權,導致很多掛職...
是好事還是壞事?: 一般來說是最近有小財
腰椎突出鈣化是好事還是壞事 - 39問醫生 - 網: 腰椎間盤突出如果出現鈣化,並不意味著患者的病情變輕或變重.腰椎間盤突出鈣化,是突出物在炎症刺激下變硬鈣化常見的並發症.如果患者本身的突出部位並沒有明顯的壓迫神經,鈣化並不會對病情造成任何的影響.如果患者本身的突出部位對神經有比較嚴重的壓迫,出現鈣化之後,壓迫會更加嚴重,很難再使用常規的保守治療.
甲狀腺在縮小是好事還是壞事 - 39問醫生 - 網: 甲狀腺縮小肯定不是好事.甲狀腺是人體內分泌器官,分布在頸部兩側,位於頸部甲狀軟骨下方,正常情況下看不到也摸不著,具有促進新陳代謝,使絕大多數組織耗氧量加大,並增加產熱,還可以促進生長發育,對長骨、腦和生殖器官的發育生長至關重要.甲狀腺縮小會不同程度影響甲狀腺功能,需要到醫院進一步確診找到原發病因.
省里的幹部被下派地方掛職是好事還是壞事? - : 正常講,是好事.下派地方掛職,這是提撥重用的必要一步.因為提撥幹部一般會有在基層的工作經驗這一條,那麼,到地方掛職的經歷就很重要了.掛職就是在不改變幹部行政關系的前提下,委以具體的職務到其他地方,培養鍛煉的一種臨時性任職行為.掛職多作為培養幹部的一種方法,但在當前脫貧攻堅的大環境中,許多專業性幹部到貧困地區掛職,主要任務是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術來幫助貧困地區發展產業,以達到幫助貧困區的群眾增產增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的.
從縣城掉到地級市掛職是好事還是壞事 - : 好事,可以認識更多人,有助於升職.
火急!市級事業單位後備幹部基層掛職鍛煉是好事還是壞事?本人無靠山能力一般吧拉不來大項目 - : 這類抽調都是本著一個原則,被抽調的人,首先符合下基層的基本條件,再有就是,這個人是個無足輕重的人,抽調對工作沒有影響;另外就是這個人業務一般,培養下去也難成頂樑柱,下去時間也不可惜;第三,現在不稱職,有不好直說,希望以此為有調離崗位,回來再說.當然,也可能是要重用你讓你去鍍金,但如果屬於這樣的情況你自己應該感覺得出來.
科級幹部下鄉掛職村幹部是好事還是壞事 - : 這種情況是因人而異的.客觀地講,有的人下村掛職是為了鍍金、撈資本,也有的人是單位不喜歡而被放逐於下村掛職.再有,縣級體制內,科級幹部下村掛職,還要依據其自身的年齡來分析,50歲以上科級幹部下村掛職,無論戰績如何,對仕途的職務而言已經很難有積極意義了.
工作兩三年去地方掛職,是好事嘛?: 按照現在的形勢,掛職應該是好事,掛職是很多幹部提拔的必要條件
Ⅲ 後備幹部是干什麼的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呢
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以下簡稱後備幹部)工作制度,培養造就一支認真學習貫徹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能夠擔當重任、經得起風浪考驗、年輕優秀、有發展潛力的後備幹部隊伍,加強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建設,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後繼有人和國家長治久安,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各 級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的實際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後備幹部隊伍應當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
第三條 後備幹部工作必須堅持《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有關原則,還應當做到:
(一)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
(二)堅持備用結合,實行動態管理;
(三)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
第四條 本規定適用於下列後備幹部: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紀委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領導成員的後備幹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領導成員 (不含正職)和內設機構領導成員的後備幹部;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領導成員的後備幹部。
第五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 由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負責。
實行幹部雙重管理的單位,其後備幹部的管理與幹部管理許可權一致。
第二章 條件和資格
第六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
第七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一)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當是同級副職。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下一級正職,也可以列為上一級正職的後備幹部。
(二)副職後備幹部,一般應當是下一級正職。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下一級副職,也可以列為上一級副職的後備幹部。
(三)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廳級以上後備幹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基層領導工作經歷。
(五)身體健康。
第三章 數量和結構
第八條 後備幹部的數量一般按照領導班子職數正職1:2和副職1:1的比例確定。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中情況特殊的單位,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比例可以靈活掌握。
第九條 後備幹部隊伍應當形成合理結構:
(一)省部級後備幹部一般應當以,50歲以下的幹部為主體;45歲以下的後備幹部,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一般要有1至2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般要有5名以上。其他各級後備幹部要按照中央關於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要求,保持合理的年齡結構。
(二)後備幹部隊伍中,條件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選,一般不少於同級後備幹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三)後備幹部隊伍中女幹部的比例,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應當不少於15%,縣(市、區、旗)應當不少於20%。黨政機關各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中,也要有一定數量的女幹部。需要配備少數民族幹部的黨政領導班子,其後備幹部中應當有少數 民族幹部;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後備幹部隊伍中少數民族幹部的數量,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確定。根據工作需要,後備幹部隊伍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非中共黨員幹部。
(四)後備幹部隊伍中應當有一定數量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方面的幹部,形成合理的專業和知識結構。
第四章 選 拔
第十條 選拔後備幹部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一)正職後備幹部,由上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在一定范圍內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報黨委(黨組)研究認定。
(二)副職後備幹部,由呈報單位黨委(黨組)依據民主推薦情況和班子結構要求,在進行適當了解後,集體研究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報上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後備幹部人選由上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實行差額考察認定。後備幹部名單以適當形式向呈報單位黨委(黨組)反饋。
第十一條 選拔後備幹部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嚴格把關,特別要把好政治關。要全面考察建議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意了解其熟悉領域和主要專長。
第十二條 選拔後備幹部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開推薦渠道,擴大選人視野,不僅要從黨政機關選拔,還應當從黨政機關以外選拔。地廳級以上黨政機關各部門的後備幹部,可以在本系統范圍內選拔。
第十三條 選拔後備幹部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子換屆、調整工作一並進行。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中'暫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優秀年輕幹部,如符合後備幹部條件,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列入相應的後備幹部名單。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與地廳級以上黨政機關工作部門的後備幹部有的可以交叉。
第十五條 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適時在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非中共黨員幹部中定向選拔後備幹部。
第五章 培 養
第十六條 後備幹部選定後,要確定培養方向,制定培養計劃,落實培養措施。
第十七條 培養後備幹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全面提高素質。堅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擺在首位,著重加強黨性修養、理論學習和實踐鍛煉,提高科學判斷形勢的能力、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依法執政的能力、總攬全局的能力。要重點做好黨政正職和條件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
第十八條 對後備幹部應當進行較為系統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培訓;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培訓;政治、經濟、科技、法律、歷史和其他相關知識的培訓。
應當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後備幹部的特點和幹部本人的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主要採取以下形式:選送到黨校、行政院校和高等院校學習深造;組織到經濟相對發達地區、革命老區或者國外、境外考察和培訓;組織對改革發展穩定中的實際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或者理論研討。
後備幹部在黨校、行政院校或者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的培訓,1時間,5年內累計不得少於3個月。
第十九條 加強後備幹部的實踐鍛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實行崗位輪換,安排分管常務工作或者擔任其他與培養方向相關的重要職務;分配急、難、險、重的工作任務,選派到基層特別是環境復雜、條件艱苦地區或者經濟相對發達地區,以及企業、重點建設工程單位任職、掛職;選調到上級黨政機關掛職、任職等。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條 建立後備幹部檔案。後備幹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表、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民主推薦情況、民主評議情況、考核情況、培養和獎懲情況等。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後備幹部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建立後備幹部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學化。
第二十一條 後備幹部隊伍數量和結構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調整充實。
後備幹部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調整出後備幹部名單: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發現問題,不宜提拔使用;
(二)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者不良影響;
(三)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四)年度考核不稱職;
(五)作風不實,威信不高,群眾意見較大;
(六)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
(七)年齡偏大;
(八)因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作為後備幹部。
下級黨委(黨組)要及時上報後備幹部的考核、職務變動以及獎懲等情況。擬對後備幹部名單進行調整充實的,要及時向上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報告。上級黨委(黨組)組織(人事)部門要及時考察認定。
第二十二條 後備幹部因組織需要調動工作時,如管理關系發生變化,原負責管理的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及時將後備幹部檔案轉交新的管理部門,由調入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後備幹部選拔程序重新研究是否列為後備幹部。
第七章 任 用
第二十三條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各方面條件比較成熟的後備幹部,根據工作需要,予以任用。上級黨委(黨組)應當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在不同地區、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統一調配使用後備幹部,優化後備幹部資源配置。
第二十四條 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從後備幹部中選拔。需從後備幹部名單以外提拔的,呈報單位應當說明情況。
第二十五條 鼓勵和支持後備幹部參加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後備幹部。
第八章 組織領導
第二十六條 黨委(黨組)主要領導對後備幹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負有相應責任。黨委(黨組)要把後備幹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聽取1至2次後備幹部工作的匯報,研究解決後備幹部工作中的問題。要把培養選拔後備幹部工作的情況作為考察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十七條 後備幹部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由組織(人事)部門具體負責。
第九章 紀 律
第二十八條 後備幹部工作必須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的紀律規定。
第二十九條 要嚴格控制後備幹部名單及有關材料的知情、參與范圍,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條 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領導成員後備幹部,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監管的企業領導成員後備人選,其選拔、培養、管理、任用工作,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三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後備幹部工作規定,由中央軍委根據本規定的原則制定。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中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Ⅳ 事業管理人員可以進入後備幹部庫有什麼用
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工人」和「幹部」身份之分。這主要是為了便於進行管理。事業單位幹部主要是單位行政和業務人員,他們的工資可以分為管理人員工資和技術職稱人員工資。工人身份主要是單位的工勤人員,如司機和警衛等。他們的工資按工人級別管理,如高級工、工人技師等。
後備幹部,需要人事部門的同意還有組織部的同意才有可能,過一段考核期會得到任用!
幹部身份的優勢:
其一、在檔案履歷表裡,幹部是有行政級別的,群眾則沒有行政級別。
其二、在政府管理勞動者的分工上,幹部屬於人事局管轄,群眾屬於勞動局管轄。
其三、在社會單位的劃分上,在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工作的人(主要是知識分子,從這個角度來說,知識分子並不屬於工人階級,而是屬於幹部階層)可以享受幹部待遇,而在企業工作的人則只能享受工人待遇(企業的負責人可以享受幹部待遇)。
其四、在政府及其直屬部門的職務聘任上,基本只對擁有幹部身份的人開放。
其五、幹部身份是一種終生的身份,不因其退休而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