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新事業單位工資標准表2022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應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除以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除以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除以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㈡ 事業單位生活補貼發放標准
一、職工生活補貼發給范圍
(一)凡在國營、地方國營、公私合營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等部門中的吃國家供應糧和以燒煤炭為主的職工,均按本規定發給生活補貼。
(二)對於集體所有制單位的職工,凡是工資加年終分紅高於國營企業同類人員的,不給補貼;凡是低於或者與國營企業同類人員持平的,根據本單位的經濟能力,可酌情給予補貼,補貼金額不得高於同類國營企業人員標准,但虧損的單位可以不補貼。
(三)合同工、臨時工和試用人員,從糧煤提價之日算起,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個月以上的,按本規定標准發給補貼,直發到辭退為止。工作不滿1個月的不予補貼。
(四)下放勞動鍛煉幹部、參加學習職工和休養的職工和退休的老工人,可給予補貼。
(五)在農村工作的國家職工及其家屬(非農業戶),家庭生活費用依靠職工本人工資收入供養的,並按國家統購價格從當地生產隊購買糧食的。
(六)在上述范圍內行政十四級和相當於這一級以下的幹部和工人,凡是按家庭人口總收入平均在20元以內的給予補貼。
(七)下列人員不發給生活補貼:
1.職工家庭成員中有十三級以上幹部或相當於十三級以上的幹部;
2.十四級以下的幹部及職工,其家庭成員固定工資收入每人每月平均在20元以上的;
3.糧、煤提價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
4.由生產隊供應糧食的亦工亦農人員;
5.糧、煤沒有調價的黑河專署所轄呼瑪、孫吳、遜克、愛輝、嘉蔭等縣境內工作的職工;
(八)這次煤炭沒有調整的鶴崗、雞西、雙鴨山、勃利、依蘭、;通河、木蘭、方正、富錦、綏濱、撫遠、饒河、樺川、肇源、巴彥等地享受生活補貼待遇的職工和燒木拌、茅柴、原油、天然氣、煤氣的職工,只發給糧價補貼。
(九)凡是從糧、煤提價之日起,按本規定發給生活補貼的職工,其補貼標准和人數不再調整和變動。現在不應發給的職工,以後不再發給。
(十)享受生活補貼的職工調動工作後,不論其家屬是否隨同遷移,均按調入地區的規定執行。
(十一)對城鎮居民中沒有職工的救濟戶,在糧、煤提價以後,由當地民政部門在救濟上給予適當照顧。
二、職工生活補貼標准及發放辦法
(一)生活補貼標准,按職工家庭實有人口計算發給。每人每月糧價補貼金額為二角九分,煤價補貼金額為一角四分。
(二)雙職工或多職工的家庭,只享受一份生活補貼,由一方的單位發給,其他職工可列為家庭人口計算。
(三)職工家庭人口,系指職工同居的家庭成員和雖不同居但住在糧、煤調價地區由職工本人供養的家屬。
(四)在貫徹執行本規定時,必須核實職工家庭人口,以免重復享受或遺漏。
(五)補貼金額按機關,企業單位職工家庭總人口計算,按上述標准補貼後,剩餘部分留作單位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基金,必要時地方政府可以酌量情況,進行調劑。
(六)生活補貼費的經費;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由財政廳另行核給指標;企業單位因中央在分配1965年財務指標時,已考慮了這個因素可由企業成本(商品流通費)開支。這項經費暫時計入工資總額。
㈢ 事業單位一般工資多少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正縣級十五周年按副廳對待;副廳級二十周年按正廳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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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㈣ 事業編工資級別檔次表
各專業技術崗位的起點薪級分別為:一級崗位39級,二至四級崗位25級,五至七級崗位16級,八至十級崗位9級,十一至十二級崗位5級,十三級崗位1級。
各管理崗位的起點薪級分別為:一級崗位46級,二級崗位39級,三級崗位31級,四級崗位26級,五級崗位21級,六級崗位17級,七級崗位12級,八級崗位8級,九級崗位4級,十級崗位1級。
各技術工崗位的起點薪級分別為:一級崗位26級,二級崗位20級,三級崗位14級,四級崗位8級,五級崗位2級。普通工崗位的起點薪級為1級。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應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准。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准=基本工資除以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准=基本工資除以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准=基本工資除以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事業單位級別工資檔次(事業單位級別工資檔次對照表2019)
事業單位崗位工資和薪級對照是什麼?
事業單位工資由地方財政統一發放,財政局按照相對應職稱發給對應檔次的工資,不是主要按照學歷的高低來發放工資,當然學歷的高低也影響到工資的高低,每一個級別的職稱,分有九個檔次的級別工資,每2年調一次檔次工資,職稱越高,工資檔次也高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分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崗位工資是按照本人現聘用的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准;薪級工資是根據工作人員的表現、資歷和所聘崗位等因素確定薪級,一般按每年考核合格晉升一個等級,依據薪級等級執行相應的薪級工資。
事業單位管理崗分為一級到十級10個等級,薪級設置65個薪級,崗位工資和薪級按照本人現聘任的崗位等級和薪級所對應的標准發放,具體標准有以下:
1、崗位工資
(1)部級正職崗位,執行一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5910元。
(2)部級副職崗位,執行二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4780元。
(3)局級正職崗位,執行三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3960元。
(4)局級副職崗位,執行四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3360元。
(5)處級正職崗位,執行五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2780元。
(6)處級副職崗位,執行六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2360元。
(7)科級正職崗位,執行七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2070元。
(8)科級副職崗位,執行八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1840元。
(9)科員崗位,執行九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1620元。
(10)辦事員崗位,執行十級職員崗位工資標准,標准為:1510元。
2、薪級工資
管理崗和專業技術崗位設置65個薪級,每一個薪級對應一個薪級工資標准,不同的崗位規定了不同的起點薪級。一般情況下,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次年晉升一級薪級。
目前,中編辦、人保部等相關部委正在抓緊制定《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這兩份文件將成為下一步事業單位工資改革的指導性文件。「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獲得的財政支持將會逐步減少,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將被推向市場,不過它們將獲得一定的「過渡期」。而參公「和」全額撥款類的事業單位,短期內相對較為「保險」。此外,一些事業單位將被重組或剝離。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准和任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