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哪些單位是參公編制,哪些崗位是參工事業編
樓上不對。除了黨校,行政學院,其他學校都不是參公單位,其職工自然也不是參公事業編。
參公單位很多,上面提到的黨校,行政學院外,還有比如社保中心,科協,一些社團組織等等。其在編職工不分崗位就是參公事業編。
參公事業編需要通過參加公務員考試取得。
Ⅱ 哪些單位屬於是參公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顧名思義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其在職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但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管理,而是執行《公務員法》,參照公務員享受職務與職級晉升,享受車補、年終績效等福利待遇。因此,雖然編制性質不同,但參公人員與公務員基本沒什麼差別,都需要參加公考才能入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確定職務與級別、套改工資,並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內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Ⅲ 參公事業單位跟一般事業單位有啥區別
1、管理依據不同。
參公事業單位的人員盡管在事業編制序列,單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即實行的是公務員管理制度。一般事業單位實行的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2、招錄方式不同。
參公事業單位的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一般事業單位的招錄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
3、設立條件不同。
參公事業單位應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要有法律、法規授權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第二使用事業編制,並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一般事業單位的設立條件是滿足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即可。
4、享有的資源待遇不同。
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一般近似於等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同時該參公事業單位比起一般事業單位,具備更高的權威性和公信力。而一般事業單位在單位與國家機關之間進行交流是比較困難的,職業發展空間相對較小。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參公事業單位、網路-事業單位
Ⅳ 參公事業編制是什麼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例如,參公人員基本可以無障礙地在事業單位與國家機關之間進行交流,從而有較大職業發展空間。因此,絕大多數事業單位都非常希望納入參公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六條 對有下列違反本法規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編制限額、職數或者任職資格條件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和晉升的;
(二)不按照規定條件進行公務員獎懲、迴避和辦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晉升以及考核、獎懲的;
(四)違反國家規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
(五)在錄用、公開遴選等工作中發生泄露試題、違反考場紀律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開、公正行為的;
(六)不按照規定受理和處理公務員申訴、控告的;
(七)違反本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Ⅳ 參公和事業編有什麼區別
參公和事業編的執法資格不同,參公人員具有執法資格,而事業單位人員無執法資格。參公和事業編的收入不同,參公人員屬於財政100%財政供養,而事業單位人員財政供養則各不相同,有全額100%財政供養的公益一類事業人員,也有差額財政供養的公益二類事業人員,還有自收自給的事業單位人員。
事業單位無論是幹部,還是工人,無論是參公,還是普通事業,無論是管理崗位,還是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使用的編制,都是事業編制,沒有什麼區別。
Ⅵ 什麼是參公的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
參公事業單位概念: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約束。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說得形象一點,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是事業編制;參公事業單位裡面的工作人員雖然是事業編制,但享受公務員的待遇。
資料拓展:關於參公管理的法律依據是《公務員法》第一百零六條: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基本特點: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別和聯系。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對於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來說,兩者都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但是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前者實行公務員制度,後者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務員制度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在招錄、晉升、薪酬、退休、養老等諸多人事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如招錄制度,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人員招錄必須遵守《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聘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一系列規定執行。
參公事業單位與一般事業單位在享有的資源方面存在不同,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參公管理身份的確立,能夠增強參公事業單位工作開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第二,參公管理的身份保障了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類同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網路 參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