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區別
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員的區別: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國家機關中除了工勤人員以外的人員都是公務員身份,都屬於公務員編制。事業人員主要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㈡ 什麼叫事業單位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
1.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
2.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
3.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4.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許可權要大一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是幹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是人民的公僕。
第三條 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
法律對公務員中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監察官、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衍生問題: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什麼?
公務員考試主要通過國考和省考招聘,一般公共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即大家常說的《行測》和《申論》,另外部分特殊的崗位會加試專業科目。事業單位分ABCDE五類,參加聯考分類考試的省份公共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另外不同省份各事業單位組織的考試內容會有不同,通常為考一科、或兩科,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公共基礎知識》或《公文寫作》;其中《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通常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考試大綱需以用人單位通知,或實際公告說明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