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伍軍人安置無編制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按照目前的軍隊轉業或者退伍安置政策規定,營職以上轉業幹部一般可以帶編制安置到機關當公務員,連職以下轉業幹部一般可以帶編制安置到事業單位工作,而退伍兵分配到事業單位後原則上是不會有編制的,立功人員則另當別論。想要帶編制只能通過考錄這個途徑先列入編制內,因為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都是「逢進必考」,而安置是有各種各樣的安置方法,並不是一定會安排到事業單位帶編制的工作。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以及繼續完成學業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士兵退出現役安置制度。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崗位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六十四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現役軍人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出現役軍人;對依照本法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出現役軍人,應當按照國家安置任務和要求做好落實工作。同時還明確,國家鼓勵和支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接收安置退出現役軍人。接收安置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等政策。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四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四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招收錄用或者聘用人員的,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錄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⑵ 在退役軍人事務局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有發展前景嗎
在退役軍人事務局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的發展前景情況如下:
1、看自身能力。如果能力很強,可以去選調。選調公務員考上,可以去更好的。退役軍人相對來說還是缺少一些競爭。很多的是養老一樣的。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的文件精神,要做到安排部署、調查摸底、幫扶資金、嚴格程序、貫徹落實「五個到位」,切實推動困難退役軍人軍屬幫扶援助工作落地落實;
2、退伍軍人應該叫安置。如果事業單位接收你,那恭喜你,你將成為一名事業編制人員。如果退出現役時是士兵或士官身份,你安置到單位就是工勤崗位,也就是工人身份。如果退出現役時是軍官身份,你到單位就是管理崗位,也就是幹部身份。所有的待遇都和正式人員一樣,因為你是在單位的實名制里的。如果僅僅是退伍士兵的話,分配到單位只能從零做起,一切的薪酬體系和待遇由單位決定,這與是否服役沒有關系,復員士官或者轉業軍官才有對應的待遇;
3、退伍軍人分轉業和復員兩種情況,轉業幹部可以都可以當公務員,更何況進事業單位,這類人員做人事工作是可以的。遼寧省人事廳公務員就有很多是部隊轉業的。復員軍人進事業單位比較難,如果有相應學歷,可以參加上級人事部門組織的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以及錄用、獎勵、培訓、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第十五條公務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八十二條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公務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第八十四條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⑶ 退伍老兵安置工作以後,編制為什麼屬於工人編制
因退伍老兵在部隊都是技能性工件,所以退伍後是工人編制。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依據,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的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在人員管理使用上,實行的是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實際,退役士兵安置到用人單位後,由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而確定工作崗位,但這里需要注意是大多數退役士兵安置到事業單位確實一般均是工勤崗位。事業單位經過改革,現在的事業單位在崗位規劃中,一般分為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這個跟事業單位錄用人才的方式有關,比如像事業單位錄用人員時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正式招聘,享受財政撥款;而另一種則是單位臨時聘用的,一般屬於第三方勞務派遣,因此這部分人員只享受單位自身工資待遇支出,工作也不是很穩定。在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中國家明確: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單位正式員工同工齡、同工種、同崗位、同級別待遇。軍齡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業應當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接收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簽訂期限不少於3年的聘用合同。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不得出台針對退役士兵的歧視性措施,嚴禁以勞務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在你被安置到工勤崗後,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規定,只要工勤崗人員符合一定的要求是可以轉為管理崗的。這里就需要單位有管理崗位的空缺,因為這一條不符合,條件再優秀都沒有用,也就是說單位必須要有空餘的編制,然後就是需要學歷符合要求,各單位針對於工勤崗轉管理崗的學歷要求並不高,一般是大專及以上即可,當然不同的崗位可能也會有不同的要求。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⑷ 退伍兵安置到事業單位應該有編制嗎
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的規定。
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公司,職位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退役士兵按照《退伍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可以安置到事業單位的編制中,但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退伍士兵原為部隊士兵戰士,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士兵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退伍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招收錄用或者聘用人員的,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錄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條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和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時間計算為工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4)退役士兵事業工人編制怎麼辦擴展閱讀:
退役安置的原則
1、「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
「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是我國幾十年退役安置工作的經驗總結。1958年頒布的《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暫行規定》,1984年通過的《兵役法》,1987年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都明確規定退伍義務兵安置工作必須貫徹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
可見,這不僅是我國安置工作從1958年以來一直遵循並行之有效的基本原則,而且是我國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里仍然要遵循的基本原則。
2、妥善安置原則
軍人退役後,在培養職業能力和改變生活方式方面,需要有一個過程。退役安置就是為完成這一過程創造必要的條件。為此,需要遵循妥善安置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與退役安置有關的各方面,包括軍隊、地方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等接收單位,都要採取積極的態度妥善做好退伍安置工作,使退役軍人盡快地實現就業,投入生產,生活等方面得到照顧,順利地重返社會並適應社會生活。
3、區別對待原則
一是根據不同退役性質區別對待。這一原則體現在具體工作中就是區別轉業、退伍和復員等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安置辦法。
二是根據在軍隊中的表現區別對待。為鼓勵士兵獻身國防,建功軍營,對於在服現役期間立功受獎的退役士兵,安置時享受優待、優先和照顧是理所應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等法規政策在這方面都有明確規定。如農村義務兵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可以享受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
⑸ 退伍安置在事業單位是什麼編制
法律法規上沒有明確的規定。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佔主導地位的公司,職位有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退役士兵按照《退伍士兵安置條例》規定可以安置到事業單位的編制中,但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退伍士兵原為部隊士兵戰士,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士兵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退伍士兵由於職業轉換或收入中斷成為可能受到貧困威脅的人群,國家和社會有責任使這些人在退役之後獲得社會安全感。
為了鼓勵更多人主動地承擔其兵役責任,國家有必要對退役士兵給予特殊的優待,以保證所需要的動員率。從維護整體的社會安全的角度看,對退役士兵的必要優待也是社會保障的必然要求。
退伍士官安置工作是事業編制。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
法律依據:
《退伍士兵安置條例》
第二十九條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⑹ 當兵12年退伍分配工作是正式編制嗎
一、當兵12年退伍分配工作是正式編制嗎
1、是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三條
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義務兵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規定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可以發給經濟補助。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退役金的標准。服現役期間平時獲得二等功以上榮譽或者戰時獲得三等功以上榮譽以及屬於烈士子女的義務兵退出現役,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義務兵退出現役,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根據本人自願,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
二、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與正式編制人員的區別是什麼
1、工資開支來源:正式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款解決,合同制人員工資由單位預算外收入中解決;
2、福利待遇: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合同制人員參照正式編人員標准執行,但實際上低很多或缺項;
3、正式編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合同制人員不能;
4、正式編制人員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合同制人員不可以;
事業單位聘任制幹部是沒有編制的,類似於合同制職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業單位的,如果是公務員單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那是按照公務員的待遇。
⑺ 退伍士官安置工作是什麼編制
是公務員事業編。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依法接收士官,士官轉業依法享受編制待遇。轉業士官的檔案需省民政廳批准後接收。待檔案由區安置辦審核接收後,持退伍證、家庭戶口簿、部隊行政介紹信到區安置辦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士兵退出現役的條件是什麼?
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出現役:
(1)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未被選取為士官的;
(2)士官服現役滿本級規定最高年限未被選取為高一級士官的,在本級服現役期限內因崗位編制限制不能繼續服現役的;
(3)服現役滿30年需要退出現役的或者年滿55周歲的;
(4)因戰、因公、因病致殘被評定殘疾等級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6)因軍隊編制調整需要退出現役的;
(7)因國家建設需要退出現役的;
(8)士兵家庭成員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災難等變故,確需本人維持家庭正常生活,經士兵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證明,經師(旅)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9)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經師(旅)級以上單位司令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轉業軍人安置有事業編制嗎
首先應該搞清一下概念,轉業一般是相對於軍官來說的,也就是說軍官到地方後是幹部編制,也就是說可以直接做幹部。而復員就不是了,一般復員是指士官等簽過合同的軍人(不是軍官),這些軍人享受一些軍官的待遇可並不是軍官,所以他們到地方後不是軍官的編制,而只是一般的編制。
我們先要明白,退役士兵安置保障是一項特殊的社會保障,表現為保障對象是不同於一般的基本生活遇到困難的群眾,保障程度也不只是提供基本經濟生活的安全,而是要高於社會成員平均生活水準之上。
為什麼這么說?
1、退伍士兵由於職業轉換或收入中斷成為可能受到貧困威脅的人群,國家和社會有責任使這些人在退役之後獲得社會安全感。
2、為了鼓勵更多人主動地承擔其兵役責任,國家有必要對退役士兵給予特殊的優待,以保證所需要的動員率。從維護整體的社會安全的角度看,對退役士兵的必要優待也是社會保障的必然要求。
3、安置工作必須有利於鞏固國防建設。一方面指妥善安置退伍軍人有利於解除現役官兵的後顧之憂,使他們放下包袱全心全意地投身國防;另一方面,它對社會上適役公民起一種示範作用,從而有利於保證兵員數量和改善兵員素質,對鞏固國防建設也有不可低估的積極影響。
所以,收入穩定且待遇相對高一點,是退役士兵的需求,而對於事業單位來說,為退伍軍人提供事業編制是符合他們的呼聲的。
待遇
軍隊轉業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隊伍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軍隊轉業幹部為國防事業、軍隊建設作出了犧牲和貢獻,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尊重、優待。
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
計劃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一般情況下士兵轉業由地方民政局、勞動局等部門負責安置。副團(不含)以下軍官由地方人事局負責安置,副團以上軍官由組織部負責安置。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十八條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
第二十九條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⑻ 士官退伍安排工作是什麼編制
是公務員事業編。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依法接收士官,士官轉業依法享受編制待遇。轉業士官的檔案需省民政廳批准後接收。待檔案由區安置辦審核接收後,持退伍證、家庭戶口簿、部隊行政介紹信到區安置辦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拓展資料
退役士兵符合條件給予安置
(一)政府指令性安置對象。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29條規定,2014年冬季退出現役,退役士兵和專業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未選擇自主就業安置的,由政府進行指令性安排工作。
1、士官服滿現役12年以上的;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烈士子女。
此外,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服役滿10年的轉業士官,因公致殘評定為5級至8級的退役士兵、復員士官(不含達到轉業條件而放棄轉業要求復員的士官),本人自願按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執行的,實行政府指令性安置。
(二)城鎮退役士兵雙考安置對象。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53條第三款規定,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2014年冬季退出現役的士官或從高校在校大學生中徵集入伍(退役後不復學)且服役期間被選取為士官的,以及部隊精減整編或士官本人身體不適應部隊未服滿本期士官規定年限,提前按正常退伍的城鎮退役士官,本人自願按入伍時國家有關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執行的,實行雙考安置。
(三)自主就業安置對象。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列》,自主就業對象是指,2011年11月1日以後入伍退出現役的士兵、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退出現役的復員士官、符合專業條件的士官在部隊實行自主就業退出現役的。
相關知識:退役士兵安置辦法
(一)指令性安置對象安置辦法。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29條規定,對符合指令安置的對象,由縣安置辦進行接收安置。
(二)雙考安置對象安置辦法。
1、招錄方式。實行統一文化考試和檔案考核後,按照符合參考條件人數的40%擇優錄取聘。符合雙考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已在部隊領取退役金的,現自願將資金上交到縣安置辦後,可以享受安置「雙考」政策。
2、招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准,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六公開、七統一」,即: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崗位公開、錄用公開、監督公開;統一安置對象,統一考試時間及考點、統一文化考試內容、統一評卷、統一檔案考核評分標准、統一安置時間、統一安置紀律。招考嚴格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檔案考核,體檢、錄用的程序進行。
法律依據: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
第十八條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
第二十九條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二)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三)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四)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時自願選擇自主就業的,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一節的規定辦理。
⑼ 轉業的士官30歲,安置工作事業編工人身份,還年輕怎麼轉變身份
問題涉及兩個層面的知識點,一一來解釋。
第一,士官安置一般去哪些單位?
根據現行的退役軍人相關政策,服役滿年限的士官(三期、四期士官)可以選擇退役安置,轉業到地方相關單位任職,地方政府必須無條件接收。目前,士官轉業到地方主要有兩個方向,一是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以工人身份安置到事業單位工勤或其他崗位;二是國企,安置到國企相關崗位,享受正式人員待遇,沒有特殊原因不得隨意辭退。由於事業單位比國企相對更有保障,士官退役如果不選擇自主擇業,一般都會優先考慮進事業單位,退而求其次是國企。現在士官安置都是採用打分制,以個人在部隊的服役年限結合立功表現等綜合打分,按照分數從高到低先後選崗,因此服役十六年的四期士官往往比三期士官更有優勢,選到事業單位的概率也高。題主現在30歲,滿打滿算是三期士官,三期士官能夠進事業單位,說明題主各方面素質都不錯,首先值得肯定和表揚。
第二,士官能不能轉身份?
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後,不再以身份論,而是以崗位進行管理。因此士官轉業到事業單位,以現行的政策和環境,初級階段完全不必考慮身份因素,有能力有實力的可以正常轉崗晉升,走上領導崗位。但是,工人身份對後期進步或多或少會有影響,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一是不能參公,如果單位轉參公性質,工人身份的按照公務員法規定不能進行參公登記;二是不能轉公務員,既然不能參公,自然不能直接置換為公務員;三是原則上不能提拔到領導班子崗位,也就是說,工人身份允許轉到管理崗享受相應待遇,包括晉升,但晉升多數停留在中層崗位以下,進入班子成員一般都在組織人事部門管理范疇之內,原則上要求是幹部身份,工人不在考察范圍。這是事業工勤發展受限的原因所在。
那麼,事業工勤怎麼樣才能轉幹部身份?
目前,只有兩種途徑可以實現:
第一,隨機構改革置換。歷次機構改革都有一些過渡政策,利用這些政策機遇,在領導的幫助下,工勤人員可以通過過渡考試等方式,實現從工人到幹部身份的轉換。這種機會現在已經很少見,能夠把握住的都是牛人,因為它需要幾個關鍵因素助力,一是有政策空間,二是有領導願意幫你轉,兩者缺一不可,少了那個都轉不了。
第二,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通過考試上岸,實現身份的轉換。這種方式最為便捷有效,但前提是要有符合報考的硬性條件,比如文憑,比如專業,而且還得考上,這兩個條件對士官來說都是不小的門檻。為什麼士官鮮有在職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與這些原因不無關系。
總的來說,機關事業單位現在是逢進必考。士官轉業到地方想通過常規途徑直接置換為幹部身份,目前來看不太現實。如果個人年齡不大,確實想轉身份,那麼要做好考試的准備。
轉業士官30歲,事業編制工人身份,轉變身份可以有以下途徑:
一、轉管理崗位
國家對國有事業單位進行人事管理制度進行改革,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事業單位延續幾十年的國家幹部身份成為 歷史 ,國家幹部身份轉變成為管理崗位員工。
同時,創新一項人事管理制度——設立轉崗工作制度;根據單位工作需要及本人實際,工作人員可以在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之間轉換崗位工作。
轉崗制度的實施,為工勤崗位人員轉崗管理崗位工作,提供理論上的支持,打開工勤崗位轉崗的綠色通道,轉管理崗位工作,相當於轉為「幹部身份」。
(近年有民營事業單位出現,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二、轉專業技術崗位
工勤崗位也可以轉為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也是相當於轉為「幹部身份」。
但相對難度大一些,必須具有擬轉任崗位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既習稱的職稱,這是個硬體要求,如果不具備,則必須參加職稱評審獲取才可以。
三、轉為國家公務員
(一)參加政權機關民主選舉
參加各級政權機關民主造舉,當選各級人大會常委會、政府領導人,包括當選各級政協機關領導人,成為選任制國家公務員。
(二)考錄國家公務員
年齡30歲,還在國家公務員招考限制年齡段以內,可以通過參加國家及省級地方公務員招錄統一考試,成績優異而成為國家公務員。
也可以通過參加國家及省級地方聘任制國家公務員招聘考試,成為聘任制國家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分為委任制、選任制、聘任制三個類型;聘任制國家公務員,也是國家公務員。
(三)特聘專業技術崗位
可以參加國家公務員部門的專業技術崗位職位公開招聘,合於條件而成為國家公務員。
(四)特殊崗位選任
通過參加國家公務員部門特殊崗位選任,(公務員有些職位實行特崗選任,如機要、保密職位。)而成為選任制國家公務員。
可通過人大選舉當鄉鎮副職,過度到公務員。
轉變身份的可能性較小。士官退伍後多數安置在事業單位,少部分進入了政府機關,但都是以工勤人員就是你所說的工人身份進入的,從事的崗位多數是輔助工作,比如財務統計、維修服務等。能夠順利找到接收單位,有個穩定的工作,應該令人羨慕了。
至於說身份轉換問題,就是由工勤人員轉變為公務員,由工人變身為幹部,這個轉變目前看僅有一種途徑,就是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錄考試。機關事業單位現在都是逢進必考,既要看自己的硬體條件比如學歷、專業等方面是否符合,更要看參加考試的筆試面試成績,自己掂量掂量看看能不能考過,恐怕很難。
過去曾有過工人身份成功轉換的例子,就是該事業單位整體轉制,轉為參公或公務員管理單位,這種情況下雖然也有相應的程序要求,但是照顧的成分也多少存在,遇上這種機會非常難得。否則,就只有通過考試招錄。
所以,年齡不大想轉換身份,對照有關考核要求抓緊學習准備吧。
首先要有個文憑,大專以上,本科更好,當然研究生更佳!
如果夠牛,參加公務員考試。如果不是讀書的科,那就混個電大、黨校文憑就行了。
然後先任個事業編制的股級幹部,然後去鄉鎮,先任黨委委員、副書記、副鄉長什麼的,身份就變成了公務員。這種操作挺難的,現在我不知道還能不能這樣做,以前我見過,我們鎮的一個女副鎮長,是一個國企的聘時工,然後變成正式工,然後任科長,然後任經理,然後到我們鎮選副鎮長,然後任鎮長,然後到某局任副局長(正科級)。
對了,這個副局長,她選副鎮長的時候,她姐夫是縣組織部長。
有些地方將工人、事業編制、公務員分得很清楚。我一師兄原是鄉國土資源所的所長,後來單位準備提撥他任副局長,就是因為鄉鎮國土資源所是事業編制,而副局長是公務員,所以沒有提撥成功。但可以在鄉鎮選副鄉長,但他又不願當副鄉長。在鄉鎮,副鄉長還沒國土資源所含金量高。
大多數工人身份的退伍軍人就是一輩子工人身份了。但也有提乾的,但機會比較少。
士官轉業安置到地方事業單位,一般都是事業編工勤崗,也就是普通工人身份。
30歲的年齡確實也不大,還算得上年輕的。
至於怎樣才能轉變自己的工人身份,也就是想從工人身份,轉變為幹部身份,即公務員身份,或者事業單位參公事業編管理崗。
從現在的政策規定來看,只有一條路可走,即在職參加公考,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錄考試,考試成功後,才能真正地改變自己的身份。
首先,評估是否符合參公考試條件各地每年都有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崗位的招錄考試計劃和指標。轉業士官如果想要參加這類公考,就要提前了解有關情況,提前掌握各個工作崗位的參考條件。
關於參加公考的文憑條件,有的地方、有的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文憑,有的要求專科以上文憑,有的放寬到電大、函授、自考等專科、本科以上文憑。
文憑是報考的門檻和最基本的要求。所以,在報考前,要詳細了解當地的基本要求和標准,看自己是否符合。如果不符合,就要先從拿文憑開始准備。否則,是沒有機會參加考試的。
關於參加公考的年齡條件,一般要求在35歲以下。但也有的地方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有的適當降低,有的適當放寬。
關於參加公考的專業條件,公務員也好,事業單位也好,所招錄的工作崗位,一般都有明確的專業限制。在報考前,要認真分析,綜合評估,做到專業對口,避免選擇報考崗位時造成失誤。
當然,還要關注招錄考試中,一些崗位對退役軍人的優先、優惠條件,充分利用好這些有利條件,有利於增加考試的成功率。
其次,為參公考試做好充分的准備如果你符合報考的基本條件,選擇了合適的報考專業和崗位,那麼,從這個時候開始,就要在干好工作的同時,認真地復習了。切不可抱著僥幸心理,更不要想不勞而獲。
因為,公考就是萬人同過獨木橋,來不得半點馬虎。
我認識的一個朋友,普通本科畢業後,因為就業競爭力不大,理想的工作不好找,找到的工作待遇又低。於是,他一門心思撲在公考上。
經過個人的艱苦努力,他第一次考取了一個縣級機關的公務員。因為所在縣有點偏遠,離家又遠。於是,他又利用業余時間自學復習,第二次考取了一個地市級的行政機關公務員。但是,他仍然不滿足,一心想考入省會城市。又經過兩年多的努力,第三次考入了省會所在城市行政機關下屬的參公事業編。因為,按照有關規定,他第三次考試只能考事業編。
從這位朋友的考試經歷就可以看出,個人基礎差一點不要緊,關鍵是自己要有職業目標,要有職業規劃,要有明確的追求才行。
只要你努力了,奮鬥了,拼搏了,成功的概率還是很大的,自己的目標也是能夠實現的。
第三,合理選擇報考崗位爭取成功轉業士官如果符合報考條件,除了認真復習做好考試准備外,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在選擇確定報考崗位時,要切合自己的實際、要結合自己的能力和專業,要選擇一些報考人數相對較少、競爭相對較小的崗位。
因為,越是熱門崗位,報考的人越多,競爭也就越大,成功率也就越低。
我前面說的那位朋友,之所以三次考試都能如願以償,都做到了一次性成功,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從不去擠熱門崗位,每次都是根據自己所學的專業,選擇一些比較冷門、偏門的工作崗位。也就是很多人不願意選擇的、報考人數相對而言較少的。
作為轉業士官來說,本來基礎條件要差一些,競爭力要小一些,如果去與一些應屆大學生去競爭、去硬拼,肯定是搞不贏的。
因此,轉業士官既要看到自身的長處,也要看到自身的短處,做到有的放矢,做到目標符合實際,做到放低期望值。這樣,成功的希望也就要大多了。
說老實話,轉業士官回到地方,安置分配到事業單位,或者國有企業工作,要麼是事業單位工勤崗,要麼是國企正式員工。這是由於轉業士官自身的基本條件所決定的。
因為,士官轉業時,有的是初中、高中文化,有的是大專、本科文化。但是擁有大專、本科文化的畢竟占極少數。
由於轉業士官本來就是士兵身份,到了地方是工人身份,這也是正常的。因為自身條件所限,先天條件不足,只能定位於工人身份。
如果經過自己的努力,能夠改變自己的身份,當然是可喜可賀的。
但是,對於絕大多數轉業士官來說,其工人身份是難以改變的,基本上定型了。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你立足工作崗位,安心努力工作,刻苦鑽研業務,也會做出一番成績的,也能夠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有價值、有作為、有成就。
嘔吼,巧了,我就是人事幹部,我們最近還真有一批退伍士兵安置(退伍士兵和轉業士官是兩碼事,請勿混淆),一般的退伍兵都是參軍滿十三年,然後不要安家費就可以給安置事業編制,當然,安置崗位是要看學歷的,嗯……絕大多數都是初高中,初高中就是工勤編,說難聽了,就是國家在事業單位崗位隊伍里設置的的工人編制,工勤編基本上就不用想什麼提干轉公務員的事了,因為能當十三年兵都想不起來搞一個專科學歷的人,身邊夠嗆能有能在提乾的編制大會說得上話的人,趁著現在,馬上報個電大(說真的,電大的專科是簡單的大專學歷),這邊有學籍了,能打出學信網的確認單,應該就能直接報省考(具體的還是找人問問當地組織部,有的地方行,有的不行,而且這幾年政策變得也快),就算不行,三年下證也可以留幾年時間考試,只要足夠努力,肯定有辦法,當然,還有轉機,偏遠地區的鄉鎮(東三省有的市也能算偏遠地區,不是說真的偏遠,主要看經濟),高中以上或者技校畢業並取得相應從業證書就能報(公務員哦),不過同樣的這個歲數還去最基層當公務員這輩子真的是一眼到頭了,基本沒什麼升太高的可能了,能混個副鄉局級就算不錯了
大家好,關於你提的轉業士官安置到事業編工人身份,怎麼轉變身份的問題,我做以下回答:
首先,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不叫轉業士官,應該叫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這兩者還是有點區別的。一般服役滿12年以上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安排的工作崗位有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安排到事業單位的,除有極個別地方安排到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一般都安排到工勤崗位上。
其次,關於事業單位工勤崗位怎麼轉身份的問題,通過了解,現在事業單位有原來的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想轉崗大多數地方都是這么執行的: 有的地方是在安置前,安排一次考試,結合成績,綜合考慮可以安排到管理崗位上, 有的地方是直接提供一部分管理崗位,按照高分到低分進行選擇。 有的地方是通過遴選的形式,安置到管理崗位上。 有的地方安置到單位後,管理崗位空缺,通過考試選拔到管理崗位上。 個別持有技術類資格證書,可以安排到技術崗位上。 自己通過公務員考試轉變工作身份。
最後,除以上情形外,在想轉變身份基本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想轉變身份,提前了解好當地的政策,為自己轉崗打下基礎。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不足之處請大家留言指正。我是開坦克的王班長,感謝大家的閱讀,感謝大家關注。
對於30歲就落實了事業編,首先恭喜你,修得正果,30歲確實也比較年輕,怎麼轉變身份,在我看來有兩條路。
第一,就是轉變為尋求提拔,走轉變為行政編的 道路,順利的情況下,又是進的基層鄉鎮政府,30歲進單位,又屬於調任的,自然沒有試用期,努力努力,可以很快就落實了中層副職,工作滿一年後爭取落實正股級,當然很多人也會因為中層正職沒有空缺,會等上幾年,然後後備幹部,在鄉鎮領導班子調整的時候爭取走上領導崗位,經過5年就自然轉為行政編制,這條路也是很多事業編走的路。
第二,就是提拔去國企,提拔成為行政領導競爭大,很多人為了轉變身份都願意下基層,一些人就選擇提拔去國企,成為國企領導,前提當然是放棄事業身份,享受國企編身份,雖然放棄了身份,但是待遇能提高不少。
非常難。公務員考試要全日制本科生(除個別偏遠地區外),且參加國考或省考。還有35歲以下這個年齡要求。
⑽ 退役士兵考事業編政策
【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