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職稱聘任有哪些規定
事業單位聘任工作主要依據:《宣城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宣辦發〔2010〕1號)和《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實施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宣人社秘〔2010〕84號)文件的相關規定。
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02〕35號)文件規定:「三、嚴格人員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律檢查部門負責人和工會代表組成,根據需要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2、根據《宣城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宣辦發〔2010〕1號)文件規定:「各地、各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和本實施意見,根據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科學制定實施方案,依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完成人員定崗、定級、簽定聘用合同,實行全員聘用。」
3、對聘任存在的問題,可向單位紀檢、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反映。
拓展資料:
事業單位是介於政府與社會之間的社會服務性組織。中國事業單位共有130多萬個,職工近3000萬人,包括教育科研、文化衛生、新聞傳媒等行業,是中國各類人才的主要集中地。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19日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2009年將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爭取年內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公開招聘制度,把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口關」。
具備條件
事業單位受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聘用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聘用崗位的正常工作;
(五)聘用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程序方法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組織由聘用單位分管負責人及其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會員代表組成。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還應當聘請有關專家參加。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會議集體決定。聘用工作方案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的,應經職工大會或者工會通過。
(二)事業單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應當報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備案。同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
(三)公布聘用崗位、崗位職責、聘用條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項。
(四)通過本人申請、民主推薦、負責人提名、公開招聘等形式產生應聘人選。
(五)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者考核,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公示擬聘結果。
(六)聘用單位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公布聘用結果。
(七)訂立聘用合同。
參考資料:網路-事業單位聘任
② 事業編制的職務叫什麼
事業編制的職務通常被稱為幹部或工人,因為事業單位的職業既有幹部編制的又有工人編制的。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是公務員。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分為三類: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作技能崗位。它還可以分為完全財政貢品維持單位、差別政治貢品維持單位和自立單位。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主要從事專業技術崗位或者工勤等崗位,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行政單位,這些崗位的工作人員都是事業編制,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一般為非公務員序列的事業編制。事業單位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行業指導意見以及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根據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按照不低於國家規定的基本條件的要求聘用人員。對確有真才實學,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條件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破格聘用。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二條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准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 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③ 事業編制是什麼工作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其中有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崗位類別: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事業編
④ 事業單位聘用制是什麼意思
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基本人事關系的一種用人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事業單位內部具體工作崗位的管理制度,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
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組織由聘用單位分管負責人及其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和工會會員代表組成。聘用專業技術人員的,還應當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人員的聘用、考核、續聘、解聘等事項由聘用工作組織提出意見。報本單位負責人會議集體決定,聘用工作方案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事業單位聘用制
⑤ 事業單位的聘用制是什麼
簡單點來說就是事業單位招收合同聘用制的員工。享受和事業編制的人員一樣的福利待遇,但不是事業編制。試用一年合格正式聘用的意思是說試用期滿合格者要簽訂正式的勞動聘用合同,到期可續簽,檔案掛在人才中心而不是人事局。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全員聘用制等工作正在緊鑼密鼓的推行。實行了事業單位改制的地方是全員聘用制,沒實行改制的地方分幹部編制和工人編制,工人轉干時是聘用制,其他事國家正式幹部。
不過不參與改制的也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國家正式幹部和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國家正式幹部。所謂聘用幹部一般指事業單位里的中層幹部,現在都是聘用制。因此只要單位沒改制且是在編人員,那麼就屬於國家正式幹部。
聘用制是正式工,聘用合同制正式員工是指與事業單位以合同的方式確立了人事關系的員工。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服務年限也由合同約定。
聘用制就是要將傳統的用人制度改革成為合同契約式的用人制度,受聘人擬任工作崗位或職務一般通過競爭取得,確定的形式可以簽定聘任合同,也可以簽訂聘約,或頒發聘書,也可以簽訂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對某一職工既要通過聘用制確定基本人事關系,又要通過聘任明確具體崗位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