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會計憑證丟了怎麼辦哪吒財經告訴你
俗話說:人有失誤,馬有失蹄。即使我們在會計實務工作中再仔細認真,也難免會出現一些失誤。而失誤的情形是多種多樣的,其中較為嚴重的一種就是會計憑證丟失。因為無論是原始憑證還是記賬憑證,一旦出現遺失,都會給自己帶來許多麻煩。
憑證丟失的處罰
憑證記錄了企業經濟業務的發生,不僅是一種書面證明,同時也是明確經濟責任的依據。所以公司在對憑證的管理方面是較為重視的,一般都會有單獨的地方進行保存。但是如果憑證丟失會有什麼懲罰呢?
《會計法》規定,未按照規定保管憑證而導致丟失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還會取消會計資格,並追究刑事責任。
當然,由於一些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被盜、失竊等情況,導致憑證遺失,法律並沒有明確處罰規定。也就是說,要是可以及時採取有效的補救措施是沒有關系的。
憑證丟失的處理
憑證遺失時,最好的結果是可以找到。當然,要是找不到也不要過於驚慌,我們可以採取一些補救辦法。如果是記賬憑證丟失,手工記賬的單位,可以手工做一張同樣的憑證;如果是財務軟體記賬,直接進財務軟體再列印一張就可以了,這些都很容易處理,最主要的是原始憑證。
出入庫單相對簡單,可以直接復印存根聯。銀行業務可以直接去銀行補打相應的回單。如果是發票丟失,就需要去相關單位,找到存根聯進行復印,並寫清說明作為憑證附件。報銷單據的話,需要看人品了。比較差勁的報銷人,是不會輕易幫助你的。這種情況下,就只能寫說明並讓相關人員簽字,作為憑證附件。
當然,以上辦法都是在憑證丟失後的權宜之計。要想不這么麻煩,我們需要保管好憑證,防患於未然。
憑證的管理方法
憑證裝訂自然不用多說,最主要的是保存需要有條理,關於這點我們可以分類處理。比如封面上需要註明憑證種類、日期、編號等,然後按順序排好,這樣易於查缺,也便於查閱。在這些基礎上,憑證的保密工作也要做好。對於外人查閱,需要在領導同意後進行登記,以明確責任。
整理憑證是財務人員進行最多且最頻繁的工作,所以一定要保存妥善。切不可因為自身疏忽大意,導致憑證丟失,而枉費了平日里的心血。
『貳』 會計憑證丟失承擔什麼責任
法律分析:會計憑證丟失法律責任是對單位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如果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罰,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匿或故意銷毀依法應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等尚不構成犯罪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未按照規定保管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丟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叄』 財務人員丟失會計憑證如何處理
憑證丟失後果:
《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1、未按照規定保管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丟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會計人員有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有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際工作中,如果是丟失原始憑證(一張兩張的):
如果是外部憑證,比如發票的話:專票可以找對方索取發票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普票目前沒有明確文件一般參照專票或以當地稅局要求為准。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銀行回單可以找銀行重新列印。
如果是內部憑證的話:
1、如果丟失部分是可以自製的原始憑證,那麼可以重新自製原始憑證,並從系統中再次列印整理好記賬憑證;這種情況下是公司內部的管理責任問題。
2、如果丟失部分是發票記賬聯,那麼可以根據公司的存根聯作復印,並從系統中再次列印整理好記賬憑證。
『肆』 財務會計憑證丟失怎麼處理
記賬憑證可以補,但是原始憑證則要分情況:
1、如果丟失部分是可以自製的原始憑證,那麼可以重新自製原始憑證,並從系統中再次列印整理好記賬憑證;這種情況下是公司內部的管理責任問題。
2、如果丟失部分是發票記賬聯,那麼可以根據公司的存根聯作復印,並從系統中再次列印整理好記賬憑證;
如果是發票聯:可以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台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四條規定:
(1)丟失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是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作為入賬及稅前扣除憑證;丟失的是抵扣聯,可將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入賬及稅前扣除憑證;發票聯、抵扣聯均丟失的,可以憑銷售方提供的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入賬及稅前扣除憑證。
(2)丟失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參照上面專票方式,如果是不可以取得復印件的普票丟失可以依照財政部2019年98號令55條處理,一般是取得發票復印件,但稅前扣除這個需要和稅局核實;
3、如果是銀行單據丟失的,可以聯系相應的銀行補打銀行回單。
『伍』 會計憑證丟失怎麼辦
有以下辦法:
尋找
會計憑證不小心遺失了,當然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它再找回來,可以通過檔案室借閱登記本找到借閱人回想一下有可能丟失的地方,然後到所有可能丟失的地方去尋找,能找回來就萬事大吉了。
記帳憑證補回
會計憑證如果確定確實丟失,無法找回,那麼關於記帳憑證補回辦法有兩種,如果是手工記帳的單位,就手工再做一張跟原來一樣的憑證,如果是財務軟體記帳的,直接進財務軟體調取相關憑證再列印一張出來。
原始憑證的補回--銀行類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遺失了只能去相關單位調取,銀行存款收付款業務的原始憑證,可以讓出納去對應的銀行列印回單作為憑據,附在記帳憑證的後面。
原始憑證的補回--發票類原始憑證
被丟失的會計憑證中如果存在相關的發票類原始憑證,那麼就讓經辦人去開發票的單位,找他們影印發票的存根聯,並連同遺失發票的原因說明,一起作為補記的會計憑證附件。
原始憑證的補回--出入庫單類的原始憑證
如果丟失的會計憑證里含有單位出入庫單這樣的原始附件,可去本單位倉庫,找出存根聯進行復印,以此作為補記憑證的附件。
原始憑證的補回--報銷類的原始憑證
丟失了報銷類的單據是比較麻煩的,要報銷人補齊相關的報銷單據說起來容易,但錯不在報銷人,有些人是不會來配合你的,所以報銷人無法補齊單據的情況下,只能寫說明給相關人員簽字確認來作為附件了。
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資訊的載體。
按編製程式和用途分類,會計憑證按其編製程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前者又稱單據,是在 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如銷貨 發票、款項 收據等。、後者又稱記賬憑單,是以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
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 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入 賬簿的直接依據,常用的記賬憑證有 收款憑證、 付款憑證、 轉賬憑證等。
恩 是的。記賬公司給做的帳。會計賬本可以重新列印,但是記賬憑證丟失也代表貼上在後面的原始憑證全部丟失呀?這個沒辦法在補辦的呀。所以棘手。快遞公司已經確認此件丟失了。
如果稅務局不查賬,那麼你們算是安全的。如果稅務局查賬的話,就會很麻煩。(一般情況下,稅務局很少查企業的賬的,除非你們廠的業務不太正常被稅務局稽查科盯上了,或者是有辦理業務稅務局必須查賬的)
所以能補到的資料,盡量補吧。專用發票發票方面,萬一稅務局查起來的話,不是還有抵扣聯么,銀行單可以去銀行補,普通發票的話,盡量找回影印件,反正能補到的資料盡量補。金蝶里頭也有電子版的帳可以備查。萬一查起來的話,可以向稅務局說明情況,可能涉及罰款,但是也不很多,如果你們和稅務局關系好,他們可能當沒看見。呵呵
銀行弄丟了公司做賬用的銀行單據嗎?那銀行會給你補打了蓋鮮章的。
小公司,費用不大的話,和老闆和領導商量下或告訴他們下,補發票,換發票什麼的自己公司里搞定
報賬了么?
如果能夠確認你們的憑證丟了,然後有機關的報案等材料的。
這個查賬的時候一般不會有什麼太大的疑問,因為沒辦法查。
盡量找相關單位補齊丟失的原始憑證附件。。
「燒毀」 如屬於不可抗力,比如火災等。稅務部門僅會對燒毀的發票存根聯進行一定處罰。
如果屬於保管不善「燒毀」的,財政機關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以2000-20000元的罰款、
你的作業系統是不是HOME版的吧?我的一個客戶出現過這種問題,具體解決方法是:1、換個專業版的作業系統,2、裝完整版的資料庫。
你嘗試一下看能不能解決
到購買的單位讓他們單位的財務人員把記賬聯給你們影印一份,蓋上他們單位的公章和法人印就可以了,最好提前問問專管員,看看還用不用寫什麼說明
『陸』 會計做帳把原始憑證弄丟了,怎麼辦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3、自製原始憑證丟失可至相關部門再列印一份。
『柒』 會計憑證丟失怎麼辦
問題一:會計憑證遺失了一本怎麼辦 丟失了一本憑證,怎麼丟的,過程?將其形成一個材料備查。對於丟失會計憑證,屬於違反會計法,會計法的執法主體是財政局,不是稅務局,稅務局不會對丟失憑證進行處罰。但是如果影響較大,造成不能正確核算應納稅額的,稅務部門會以此為依據認定為賬務不健全,對所得稅核定徵收。增值稅採用專用票抵扣,只要你銷售額准確,進項稅已經認證的可以扣除,沒認證的可以向銷貨方索要記賬聯復印件,以復印件認證抵扣。
這裡面有風險的,主要是報銷的,銀行的可以通過對賬單核對或要求銀行重打,發 票可以有銷售方提供復印件……
會計從業證不會被吊銷。這個歸財政局管理。
問題二:整本會計憑證丟失怎麼辦啊? 如果稅務局不查賬,那麼你們算是安全的。如果稅務局查賬的話,就會很麻煩。(一般情況下,稅務局很少查企業的賬的,除非你們廠的業務不太正常被稅務局稽查科盯上了,或者是有辦理業務稅務局必須查賬的)
所以能補到的資料,盡量補吧。專用發票發票方面,萬一稅務局查起來的話,不是還有抵扣聯么,銀行單可以去銀行補,普通發票的話,盡量找回復印件,反正能補到的資料盡量補。金蝶里頭也有電子版的帳可以備查。萬一查起來的話,可以向稅務局說明情況,可能涉及罰款,但是也不很多,如果你們和稅務局關系好,他們可能當沒看見。呵呵
問題三:會計憑證丟失怎麼辦? 交接人員的責任
交接工作完成後,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接會計資料在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後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朋友,放心,會計法律會保護你的,不要去擔心太多!
問題四:根據國家規定丟失會計憑證如何處理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問題五:財務憑證丟失如何處理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一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問題六:會計憑證丟失了,怎麼辦 丟失了一本憑證,怎麼丟的,過程?將其形成一個材料備查。對於丟失會計憑證,屬於違反會計法,會計法的執法主體是財政局,不是稅務局,稅務局不會對丟失憑證進行處罰。但是如果影響較大,造成不能正確核算應納稅額的,稅務部門會以此為依據認定為賬務不健全,對所得稅核定徵收。增值稅採用專用票抵扣,只要你銷售額准確,進項稅已經認證的可以扣除,沒認證的可以向銷貨方索要記賬聯復印件,以復印件認證抵扣。
這裡面有風險的,主要是報銷的,銀行的可以通過對賬單核對或要求銀行重打,發 票可以有銷售方提供復印件……
會計從業證不會被吊銷。這個歸財政局管理。
問題七:如果記賬憑證丟失了怎麼辦 帳簿保管-法律責任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不能簡單套用《征管法》的相應條款進行定性處理追究法律責任,而是應在確定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原因、責任、性質基礎上,再進行定性處理追究法律責任。現就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如何定性處理追究法律責任及稽查對策進行探討。為此將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分為遺失、滅失、隱匿三種類型。遺失類型:賬簿及記賬憑證的遺失,通俗的說也可稱為丟失,是由於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賬簿及記賬憑證。從法律角度上應當認定是一種非主觀故意的丟失行為,可以稱為「善意的丟失」。如賬簿及記賬憑證因被盜、失竊、洪災、地震、海嘯、火災等造成的遺失。《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的行為,稅務機關有權處罰。對未按照規定設置賬簿的行為,比較好理解。對未按照規定保管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時規定,納稅人對賬簿及記賬憑證的保管責任包括按照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可見遺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並不是一種「未按照規定保管」的行為,《征管法》沒有明確規定遺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應當處罰。按照法治的原則,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過」,因而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前提下,不能對遺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但同為遺失,發票和稅務登記證件的遺失,就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丟失發票和發票存根聯屬於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可給予處罰。《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但也沒有相應的處罰規定。滅失類型:賬簿及記賬憑證的滅失,還包括擅自損毀、擅自銷毀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滅失就是使賬簿及記賬憑證不存在或使其消失,擅自損毀就是違反有關規定自行損壞或破壞賬簿及記賬憑證,擅自銷毀就是違反賬簿及記賬憑證的保管規定故意、自行毀掉或燒掉、毀滅賬簿及記賬憑證。滅失、擅自損毀、擅自銷毀賬簿及記賬憑證等行為,屬於《征管法》規定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的行為,從法律角度上應當認定是一種主觀故意的丟失行為,可以稱為「惡意的丟失」。對此種丟失行為,《會計法》和《征管法》同時規定了應追究法律責任。《會計法》規定,賬簿及記賬憑證的滅失,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征管法》規定,擅自銷毀賬簿及記賬憑證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並且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在檢查期間,納稅人銷毀有關資料的,屬於逃避、拒絕稅務機關檢查的行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認定為偷稅,除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匿類型:賬簿及記賬憑證的隱匿,是指納稅人為了某種目的,編造各種理由,故意將應當保存的賬簿及記賬憑證轉移、隱藏起來,躲避稅務機關的檢查。此種行為與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行為還是有區別的。隱匿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從法律角度上應當認定是一種主觀故意的丟失行為,也可以稱為「惡意的丟失」。對此種丟失行為,《征管法》規定了應追究法律責任。《征管法》規定,在稅務機關檢查時,納稅人隱匿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屬於逃避、拒絕稅務機關檢查......>>
問題八:原始憑證丟失怎麼辦? 這些處理方式都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 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和登記賬簿的依據,是玉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如果外來的原始憑證不慎丟失,應到原開出單位重新開具或索取蓋有原開出單位公章的證 明,並註明所丟 失憑證的號碼、 金額和內容,經 會計主管和村 負責人才比准,Ilj 經辦人簽字蓋 章後,刁』能代替 原始憑證記賬 如果丟失後確 實無法取得證 明的,如火車 票、飛機票等 原始憑證.經 辦人須寫出詳 細情況,由會 計主管人員和 村負責人批准 後代作原始憑 證記賬、@邱立霞$山東省沂水縣許家湖經管站!276402 近日,筆者對村級賬務進行審計時發現,一些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不慎丟失後,有的以白條的形式放在現金保管員的庫存中不處理帳務,有的則是用張白紙寫明丟失原因後便代替原始憑證記賬。這些處理方式都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和登記賬簿的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
問題九:會計做帳把原始憑證弄丟了,怎麼辦? 會計做帳把原始憑證弄丟了,怎麼辦: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常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3、自製原始憑證丟失可至相關部門再列印一份。
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
原始憑證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文件。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並據以記賬。
問題十:我一不小心把會計憑證弄丟了該怎麼辦 直接補入帳就可以了,付款憑證影響的只是你的銀行帳面與對帳單不一致,不會影響稅務的費用。
『捌』 根據國家規定丟失會計憑證如何處理
新《會計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1、未按照規定保管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丟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3、會計人員有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有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憑證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防止散失。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車票丟失,則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2、會計憑證封面應註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起止號數、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裝訂人員等有關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簽章。
3、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根據財政部制定的規定: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復制。
4、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但應在憑證封面註明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同時在所屬的記賬憑證上應註明「附件另訂」及原始憑證的名稱和編號,以便查閱。
5、每年裝訂成冊的會計憑證,在年度終了時可暫由單位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後應當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6、嚴格遵守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