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士官退役後一般安排什麼樣的工作
會安排工作的。
四級士官退伍分兩種安置方式,一種是貨幣安置即復員,由部隊一次性發給數額較大的退役費,政府不再安置。另一種為轉業安置,部隊發給少量退役費(相對復員會少很多),交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安排的工作大多數為當地事業單位職工。
安置工作單位的性質
士官轉業安置工作,從了解的情況看,一般都是安置在各級行政機關的事業編制、行政機關的下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
從工作的穩定性上看,都是有編制的,不會存在失業下崗的風險;從個人的面子上講,在這些單位工作比較體面,工作也相對輕松;從個人的人脈關繫上講,因為在機關事業單位上班,與公務員天天在工作上有接觸、打交道,可以建立較好的人脈關系,在合規合理的范圍內,也可以辦一些棘手的事情的。
在這種正規單位工作,可以增長自己的見識,可以學到很多工作業務知識,可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辦事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提高為人處世的修養,對於個人綜合素質的提高還是很有好處的。
02安置工作崗位的類型
士官轉業安置工作的具體崗位,大致有以下幾種:一是公安部門下屬的事業編制警察;二是城管部門下屬的城管執法大隊城管隊員;三是各級行政機關部門的事業編制工勤崗位;四是鄉鎮基層單位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如鄉鎮退役軍人服務站、人武部等;五是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正式員工。
等等。近年來,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士官轉業安置工作非常重視,安置政策落實到位,對轉業士官的工作進行妥善安排,讓他們適得其所,人盡其才,充分體現了對轉業士官的關心和愛護。
03安置工作單位的福利
士官轉業安置的工作單位,要麼是事業單位的事業編,要麼是行政機關的事業編,要麼是國企在編正式員工。從工資待遇上看,都是按照各個單位的標准執行,都有一套正規有序的工資管理制度,能夠保證工資待遇落實到位;從單位平時的福利待遇上看,各個單位的具體情況不同,在這方面也會有差異。
從個人的保險待遇上看,所在單位都會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個人保險,個人的看病、養老均有較好的保障;另外,個人正常的休假待遇、加班值班福利、出差補貼等等,都能得到較好的保障。
04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
士官服役期滿後,個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和要求,可以選擇安置工作,也可以選擇拿一筆退役金復員自謀職業。在具體選擇時,建議充分權衡、慎重選擇,認真做好自己的職業規劃。因為,這涉及到個人今後的職業道路,涉及到今後的人生方向。
如果個人有技術、有專長、有人脈、有路子,家庭條件比較好,加之個人也不習慣受到單位的管束,等等。也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選擇自謀職業,自己到職場上去打拚、去奮斗,去成就不一樣的精彩人生。
㈡ 針對退役士兵的專項崗位有什麼
針對退役士兵的專項崗位有什麼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發揮好就業兜底作用,制定本指導意見。
01崗位性質
1.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是由政府出資設置、專門用於促進就業困難退役士兵再就業的公益性崗位,是政府為解決退役士兵再就業困難提供的過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從事公益性崗位的退役士兵不屬於使用單位正式在編職工。退役士兵與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機構簽訂的勞動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申請條件
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且選擇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業或下崗失業且目前仍有就業能力但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
3.退役士兵所在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自動離崗或主動辭職後選擇專項公益性崗位,不予支持。
03崗位開發
4.堅持因崗選人、按需開發,以縣(市、區)為主體,充分考慮退役士兵優勢特長,統籌安排,多樣化、多層次開發崗位,不開發沒有實質工作內容的崗位,探索在經濟效益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開發崗位。
崗位開發適用范圍包括:(1)城鄉輔助性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綜合治理網格員、交通協管員、治安聯防協管員、安保員、市場管理員、勞動保障協管員、消防協管員、災害信息員等。
(2)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社區服務人員、公共停車場收費員和管理員、城市保潔員、公共設施維護員、保安、非營利性公共服務單位的服務人員等。
(3)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的工勤服務崗位:收發員、駕駛員、打字員、物業管理員、門衛等。
(4)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有關部門派出的編制外服務崗位:向村、社區基層黨組織和社會組織、民營企業成立的黨組織派遣黨建聯絡員,派駐企業的消防監管員、環境保護監管員和安全生產監督員等。
(5)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根據本地實際開發的其他崗位。
5.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退役士兵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經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資格審查合格後,根據崗位開發情況,分批安排上崗。
教育管理
6.加強日常管理,教育引導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愛黨愛國,敬業奉獻,永遠聽黨話、跟黨走。
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勞動紀律,勤勞敬業、認真履職。使用單位要嚴格管理,強化日常監督考核。
7.做好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將黨員信息錄入“燈塔—黨建在線”黨員信息庫。
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引導退役士兵黨員積極參加組織生活,在各個方面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對生活困難的退役士兵黨員,加強關愛幫扶。
薪酬待遇
8.薪酬待遇(含社會保險)包括基礎薪酬和考核獎勵。基礎薪酬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執行,考核獎勵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60%執行。薪酬待遇已經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1.6倍的,可以繼續執行。
管理考核
9.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本轄區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資格審查等工作,指導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開展日常服務工作。市直部門開發專項公益性崗位的,由市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和指導管理。
10.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指導使用單位負責委託人力資源公司與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協議,通過使用單位及時了解其工作表現情況,定期對使用單位管理工作進行通報,對管理不到位的單位限期整改,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11.使用單位建立崗位目標責任制,開展評先樹優活動,嚴格考勤考核。對愛崗敬業、業績突出的退役士兵,給予表揚獎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士兵,使用單位應依法依規終止其專項公益性崗位勞動協議並取消待遇。
(1)嚴重違法違紀的;(2)違反社會公德、擾亂社會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3)組織、策劃、參加非法社會組織和聚集上訪活動的;(4)不遵守使用單位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經批評教育仍拒不改正的;(5)無正當理由拒不上崗的;(6)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7)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本人注冊工商營業執照進行商業經營及創辦社會組織的;(8)其他違反有關規定的情形。
退出渠道
12.退役士兵通過考試、應聘、自主創業、轉崗等方式退出專項公益性崗位,應當辦理解除專項公益性崗位勞動協議手續。
13.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實行動態管理,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搭建就業創業平台,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創業。
14.公安、綜合執法等單位招聘輔警、協勤時,優先招錄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
15.村(社區)“兩委”換屆和調整,優先推薦工作實績突出、工作能力較強、熱心群眾服務、在黨員群眾中威信較高的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進入“兩委”班子。
16.各級政府引導經濟效益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和社會組織,定期面向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進行定向招聘。
17.對符合因病提前退休條件的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組織領導
18.市、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並統籌專項公益性崗位的開發;組織部門牽頭會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及服務管理保障機構做好黨員組織關系排查轉接,指導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資金保障等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配合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做好專項公益性崗位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對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開發提出需求意見,進行退役士兵資格審查等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職能配合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