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能跨省調動嗎
能,但是事業單位跨省調動很難。調到另一省份的另一個單位工作,需要重新在外省的單位所在地上編制,重新核准工資,重新審核人事檔案,這中間任何的一個程序出問題調動都不會成功。
首先,需要在調入地區要找到有空編的單位,這個單位的領導願意接受你,雙方談妥了,然後你寫好申請,提交人事小組。每年跨省調動的名額很少,甚至幾乎沒有,在這樣的情況下去爭取這個名額是很難得,畢竟僧多粥少。
人事會同意之後,接下來就是走流程了,人事部門之前商調,各種申請表格簽字蓋章,在這個過程中有可能:1.你調出單位的領導不同意放人,那你走不了;2.你調出地區的領導不同意放人,那麼人事部門就會卡住你,你走不了。想要調動,人事部門同意書和你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書這兩份同意書是都需要的。
事業單位能跨省調動嗎
② 事業編異地調動程序
法律分析: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事業單位調動程序如下:
1、接收單位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現單位的負責領導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調出並加蓋公章;
2、由接收單位提交用人申請書給上級主管部門的負責領導;
3、接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
4、調入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向調出單位發出調動函;
5、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調入單位報到;
6、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原來工作單位的財會部門辦理工資遷移手續;
7、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新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六十九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交流制度。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和參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和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調任、轉任。
第七十條 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本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調任人選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和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並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調任機關應當根據上述規定,對調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並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必要時可以對調任人選進行考試。
第七十一條 公務員在不同職位之間轉任應當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和職數內進行。對省部級正職以下的領導成員應當有計劃、有重點地實行跨地區、跨部門轉任。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其他工作性質特殊的公務員,應當有計劃地在本機關內轉任。上級機關應當注重從基層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
③ 事業編制能跨省調動嗎
可以。跨地區調動一般是商調,在同性質及以下單位調動,原行政單位的可以調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原事業單位調事業或企業單位。只要調進單位、調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和調進縣、市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就行了(雖說是組織人事部門批准,但實際上是要通過市、縣主要領導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④ 事業單位跨省調動工作
事業單位調動程序:
1、找到接收單位,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現單位的負責領導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調出並加蓋公章;
2、由接收單位提交用人申請書給上級主管部門的負責領導;
3、接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
4、調入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向調出單位發出調動函;
5、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調入單位報到;
6、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原來工作單位的財會部門辦理工資遷移手續;
7、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新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4)事業單位如何跨省轉業擴展閱讀
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
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⑤ 事業單位異地調動政策
按政策規定,事業編制可以調動,但是,真正能夠實現異地調動的很難。人員調動應當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限額內進行。調入單位必須有空編,須先經機構編制部門許可。人員調動應當具備擬調職位(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凡有行業資格准入要求的,必須具備資格准入條件。
區外調入區直機關、事業單位的,一般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特殊專業技術人才可放寬到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其中調入機關的,要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且已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
區直機關單位之間調動的,在空編和已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的前提下,雙方單位同意,並經區委、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同意,報區編委會審議通過,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區直事業單位之間調動的,在空編的前提下,雙方單位同意,並經區主要領導同意,報區編委會審議通過,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跨地區調動一般是商調,在同性質及以下單位調動,原行政單位的可以調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原事業單位調事業或企業單位。只要調進單位、調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和調進縣、市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就行了(雖說是組織人事部門批准,但實際上是要通過市、縣主要領導的)。
按照公務員凡進必考有關規定,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及參公單位人員不得調入機關,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人員可調入事業單位。特殊引進人才調出和調入,須報經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方可辦理。
同一個市,不同縣之間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的方式:
1、由申請調動人員或單位填寫《調配登記表》(一式二份),由調入調出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後,報流動調配與就業指導科。
2、調入事業單位的需先到編辦辦理編制和到人事局辦理增人計劃。
3、流動調配與就業科受理《調配登記表》等調動材料後,屬順向、同一性質之間及系統內流動,由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辦理調動手續;屬逆向流動和非正常流動由分管局長和局長研究同意後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⑥ 事業單位人員跨省能否調動工作
可以。事業單位可以調動,事業單位也可以跨省調動,但是比較難。如果想從事業單位調動,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的單位。若想要跨省調動,則調動申請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長或者市長簽字後才可以調動。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⑦ 如何進行跨省調動
很多在異地上班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會給生活和其他方面造成很多不便,那事業單位可以調動嗎?如果是在外省上班,能不能跨省調動呢?下面跟著我來看看如何進行跨省調動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01、事業單位可以調動,事業單位也可以跨省調動
如果想從事業單位調動,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可以接收你的單位。
若想要跨省調動,則你的調動申請需要由省市分管人事的副市長或者市長簽字後才可以調動。
每年也只有幾個名額,這種情況是比較困難的。
所以調動是可以的,只是要看政策和運氣的成分。
對於跨省調動,總體來說,你首先要在外省找到一個好單位,而這也是一個最難的部分,然後確定你現在的單位同意你離職,
再由新單位人事部門開具事業單位調動函,再到現單位人事部門辦理檔案移交,社保結算等等。
02、調動的具體程序
1、接收單位把你的材料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人事局核准後由接收單位向你現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你單位同意調走後報當地人事局批准,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你單位主管部門的;
4、商調函發回接收單位核准,西安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你的檔案,這個應該不用你自己跑了,調檔案完畢後在編制辦注冊,隨時接受通知准備報道。
要注意的是:調動這種事情千萬不能心急,而且在試用期內是不能夠調動。
一、 規范程序,強化管理
參照昌吉州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范行政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程序的通知》文件規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程序的通知》,
明確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及公開選調工作程序,進一步加強對阜康市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程序管理工作,對強化阜康市人事編制管理,規范人事調配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清理核實,履行程序
在全市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借調、抽調人員清理工作。
根據《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各項人事管理制度,針對一些單位隨意借調、抽調工作人員等現象,認真核實不同類型清理規范對象,提出清理規范意見。
要求全市各單位嚴格履行借調、抽調審批程序,強化崗位職責,嚴肅人事紀律,規范人員管理。
三、提煉轉化,建立長效機制
始終堅持治標與治本、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集中清理與完善長效機制相結合的'工作原則。
在集中清理糾正違規問題的同時,及時將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經驗進行提煉,固化為制度要求,
把集中清理的成果轉化為加強幹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努力形成有效規范幹部人事工作制度體系,從源頭上鏟除違規問題滋生蔓延的土壤。
⑧ 事業編跨省調動需要什麼條件
事業編跨市調動需要條件如下:
1、要有單位接收,接收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商調函;
2、原單位同意調出,申報主管部門,經同意後申報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調函;
3、接收單位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開具接收函,然後到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等辦理調動手續。
調入、調出單位應在人員調入、調出後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機構編制部門報送崗位、編制使用等情況。
跨地區調動一般是商調,在同性質及以下單位調動,原行政單位的可以調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原事業單位調事業或企業單位。只要調進單位、調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和調進縣、市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就行了。
⑨ 請問現在事業單位編制還可以跨省調動嗎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條件
可以。
跨地區調動一般是商調,在同性質及以下單位調動,原行政單位的可以調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原事業單位調事業或企業單位。只要調進單位、調進單位的主管部門和調進縣、市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就行了(雖說是組織人事部門批准,但實際上是要通過市、縣主要領導的)。如果是作為特殊人才引進可能更容易些。
(9)事業單位如何跨省轉業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調動程序:
1、找到接收單位,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現單位的負責領導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調出並加蓋公章;
2、由接收單位提交用人申請書給上級主管部門的負責領導;
3、接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調入並加蓋公章;
4、調入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向調出單位發出調動函;
5、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調入單位報到;
6、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到原來工作單位的財會部門辦理工資遷移手續;
7、持上級主管部門的調動函、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到新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