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實職副科是幹部身份嗎
大多數事業單位實職副科是幹部身份,但也有騁干或非幹部身份的副科級(如專業技術人員轉騁)實職。
『貳』 事業編人員如何才能晉升副科級
事業編制人員無法直接晉升副科級,副科級是公務員序列的職級。
事業人員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執行的是職稱工資管理制度,晉升的是初級、中級、高級職稱;工勤崗位是工人,執行的是技術等級制度,晉升的是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只有管理崗位和公務員的職級晉升序列有對應,管理職級從低到高為管理十級、九級,一直到一級,其中管理八級相當於公務員序列的副科級,管理七級相當於正科級。
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大學本科以下學歷,實習期為管理十級,實習期滿定級為管理九級,管理九級三年後,才有資格晉升管理八級,這還只是基本的硬體要求,還需要考核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的條件。
事業編人員如果想晉升公務員序列的副科級領導幹部,則需要先晉升管理八級,滿兩年後,如果年齡不超過45歲,可以轉參公或者公務員身份,成為副科級幹部。事業人員是不能直接提拔晉升為公務員序列的副科級領導幹部的,除非是鄉鎮換屆選舉符合條件才可以。必須選晉升為管理八級,並在管理崗位上任滿兩年後,才可以通過調任、晉升等方式,成為副科級幹部。
事業編人員如何才能晉升副科級?
『叄』 事業單位副科級是什麼意思
事業單位副科級是指行政級別中最低分領導的職務。屬於行政序列之一,在事業單位中為八級職員,是領導次序中最低的層次,在它的上面有正科級、副處級、正處級、副廳局級、正廳局級等,副主任科員也是副科級,一般為科技單位的副職所具有的級別。
任職分類:
1、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
2、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
3、各鄉鎮黨委,政府正副職。
事業單位副科級是什麼意思
『肆』 事業單位提副科級條件
晉升副科級須任科員級或科員滿12年,級別達到23級。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副科級相關條件:
1、年齡原則上35歲以下;
2、學歷大專以上;
3、參加工作三年以上;
4、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
5、符合任職的其它條件(靈活的,是因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況下這是硬性要求。
晉升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應當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2.晉升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副鄉科級職務兩年以上;
3.晉升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當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其他應當具備的資格。
提拔行政副科級,轉為公務員身份。在縣級單位,事業編制是沒有機會直接提拔為行政副科級的,只有下調到鄉鎮才可能。在鄉鎮工作的事業編制人員,符合一定條件可以破格提拔為副鎮長,從而轉為公務員。具體條件各地區政策不同,小眾所在地區的條件是:45周歲以下,鄉鎮工作5年以上,任股級3年以上。所以這條路比較辛苦。
拓展資料:受編制身份限制,事業編制人員提拔副科級的機會相比行政編制少很多,所以如果是年輕的事業編制人員,還是建議努力通過公務員考試考錄為公務員,這樣將來的發展機會和空間更大。
法律依據: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十八條明確了鄉鎮領導幹部選拔由各省市等根據上述條例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省委制定的《實施辦法》中明確了提拔擔任鄉鎮黨政領導職務時「提拔鄉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四年以上工齡」。
『伍』 事業編人員如何晉升副科級要滿足什麼條件
無論是事業編還是行政編,想要晉升副科級,尤其在基層,貌似通用的只有兩條路。
以上內容是針對基層,如果工作平台比較高,如單位級別在正處級以上,想要晉升副科級,估計就是提個中層的事兒,比在基層容易多了。
『陸』 問個問題啊:事業單位副科級幹部就算是公務員身份了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機關、事業單位的副科級幹部一般是屬於幹部身份的,但企業單位的副科級幹部不一定是屬於幹部身份。
幹部身份是在原來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事管理的一種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現在大部分的單位都在弱化這一概念。但在某些情況下還有用處。比如報考公務員,一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招聘、錄取。如果沒有幹部身份就會有一系列的麻煩,甚至可能無法到該單位工作。還有一些職稱的認定、評定,工齡的審核等也與此有關。
幹部身份的來源一般有以下一些途徑:
(一)國家計劃內大中專畢業生(以報到證為標志,包括計劃內統招、定向、自費、委培)。
(二)在2001年以前經地、市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錄用為國家幹部的人員(以《錄用幹部審批表》為標志)。
(三)軍隊轉業幹部(以軍隊任職/轉乾材料以及《軍隊轉業幹部審批表》為標志)。
(四)在解放前參加革命的擔任幹部職務的人員(以相關檔案材料為標志)。
(五)在解放初自然形成的幹部(以任職材料為標志)。
(六)經公務員考試錄用為公務員的原不具備幹部身份的人員(以《公務員錄用審批表》為標志)。
(七)被轉為公辦的原民辦教師(以民辦轉公辦審批表為標志)。
(八)在70年代末經地方革命委員會批准招錄的教師(以教師錄用審批表為標志)。
凡是沒有經過以上程序,那麼你就不具有幹部身份,你即便是自學取得博士學位也是個工人身份。
機關單位公務員的副科級幹部是屬於國家職務序列中領導職務的最低一級,包括: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下屬部門所屬科室的副職幹部;各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下屬部門的副職幹部,以及法院、檢察院下屬部門的正職幹部;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人大、政府(辦事處)、政協的副職幹部,以及法庭、檢察室的正職幹部。
《公務員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第十七條規定: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柒』 工人身份事業編制可以在事業單位提拔副科嗎
不能。工人是工勤人員編制,副科是幹部(管理崗位人員)編制。工人只有按照規定的程序轉為幹部(比如參加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考試)後,符合幹部任命條件的才能任副科。
『捌』 事業編提拔為副科後,屬於公務員了嗎
事業編提拔為副科後,就屬於公務員了。對於這些知識也是有一定誤區的,如果參加了考試那可能自己就有了編制。在生活當中不少的事業單位都會要求公務員進行填表,所以公務員對這些東西也是要掌握比較熟練的。沒有人會希望存在那種不對等的關系,不然也會讓自己一直被限制。副科可不是書面的行文,這也是公務員的一種代表。有的人要經歷過很多年才能夠獲得這個職位,所以自己千萬不能夠去放棄一定要提升自己。
總的來講能夠考上事業編和公務員是非常好的,能夠獲得很多的福利待遇。在考試的時候就得讓自己全力以赴,得對自己的能力有所肯定,考上公務員之後自己有很多東西都不用愁了。
『玖』 事業單位事業編制人員可以被提拔為副科級(公務員)領導幹部嗎
可以。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所有的制度和考核以及等級和待遇全是按公務員的制度,考試,等級,以及待遇來對待的。所以,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也可以提升到副科級的級別,也可以成為這個級別的領導幹部。
事業單位(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也有一部分由民間建立,或由企業集團建立。
事業單位企業編制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該單位除了有事業人員的編制外,還有的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佔事業編制,他們屬於工勤人員(也有事業編制的工勤人員)。二是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另辦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於這個事業單位,該企業性質單位的人員當然身份是企業員工。
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事業編制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全額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基本待遇與公務員一致,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城管、學校等。差額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自籌自支事業編制,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賓館、培訓中心、設計室等。
可以享受副科級待遇,領導幹部不是一條線的,就像部隊兵與官,就算享受副師級待遇也還是兵,即使只是排級那也是官,完全不同的
直接提拔是不行,因為不是公務員!很多地方有專門為事業人員設置的提拔副科的考試!
具體職業提升步驟如下:
第一種:市級機關的事業單位
1.市級機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是局(委)的下設科室,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
2.由市級機關一把手提拔為(副主任或副科長)不需要通過組織部。
3.試用期一年滿後,40歲以下,一把手再調任,到本部門的別的科室當副科長,
4.到公務員副科級了,身份變為公務員。副科滿兩年還可以提拔為正科。
第二種:縣級機關的事業單位
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
2.擔任本單位的中層幹部(股長或副股長)。
3.由單位一把手出面,到組織部和縣委書記(或別的副縣級領導)那裡去推薦,而且還要事先找到下家,就是縣級機關的事業副科哪兒有空缺,而且那裡的一把手願意接收你。
4.書記辦公會醞釀人選,交給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5.到你現在的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個別談話,公示一周,縣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人社局代縣 *** 起草任命文件。
6.組織部報到帶你去新單位任職。試用期一年。
7.試用期滿後(40歲以下)可以調任公務員副科級,身份變為公務員。
8.副科滿兩年還可以提拔為正科。
事業單位的人員可以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注意,必須是領導職務,如縣里哪個局的局領導是副科或科級,你如果是事業副科領導,可以調任過去當副局長或局長,或是被提拔過去當領導,這個是可以的,中組部有專門規定。但實際工作中,能這么提拔的很少,最常見的是公開選拔考試。走正常組織程序的都不會有問題,告了也沒用。
這個要分辨很簡單,如果組織部對你進行了公務員登記那麼就是公務員了,如果沒有進行公務員登記那還是事業編,機關單位事業編制。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事業編制只能在事業編制單位內擔任領導職位。不能在公務員編制單位任領導職務。
1、如果還是在原事業單位,就是享受副科級的政治待遇,那就可以繼續走職稱。比如像學校的校長(組織任命的),在政治待遇上算正科,但他可以繼續走專業技術崗,繼續晉升職稱。
2、如果調整到其他單位了,比如是行政單位,那你就轉為公務員身份,就是公務員序列的副科,那就不能晉升職稱了,除非哪天又把你調到事業單位。
3、如果調到新的事業單位,這個單位全是管理崗,那你就只能走管理崗,不能走職稱了。
當然可以,參公人員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人員,在待遇和晉升方面和公務員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