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轉)取得行政事業單位哪些收據可以稅前扣除
1.信息咨詢、技術咨詢、技術開發、技術成果轉讓和技術服務收費; 2.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部門規章規定強制進行的培訓業務以外,由有關單位和個人自願參加培訓、會議的收費; 3.組織短期出國培訓,為來華工作的外國人員提供境內服務等收取的國際交流服務費; 4.組織展覽、展銷會收取的展位費等服務費; 5.創辦刊物、出版書籍並向訂購單位和個人收取的費用; 6.開展演出活動,提供錄音錄像服務收取的費用; 7.復印費、打字費、資料費; 8.其他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等相應的財政票據,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三)行政事業單位受政府非稅收入執收單位的委託,代行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應當按照有關委託手續,使用委託單位領購的有關政府非稅收入票據代收相應的政府非稅收入,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四)社會團體收取會費收入,使用社會團體會費專用收據;公立醫療機構從事醫療服務取得收入,使用醫療票據;公益性單位接收捐贈收入,使用捐贈票據,均不得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山西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規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61號)第八條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分收款收據和內部結算收款收據。 收款收據適用於行政事業單位出售內部刊物、資料、書籍等按工本費收取的費用和社會團體交納的會費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 依據上述規定,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應開具稅務發票;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應開具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罰沒票據等相應的財政票據;社會團體收取會費收入,使用社會團體會費專用收據;公立醫療機構從事醫療服務取得收入,使用醫療票據;公益性單位接收捐贈收入,使用捐贈票據;出售內部刊物、資料、書籍應使用收款收據。因此,未按規定取得的上述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
Ⅱ 山西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管理,制止亂收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收費單位)為加強社會、經濟、技術和資源管理,向管理和服務對象開具的收款憑證適用本規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徵收各種基金、無償社會集資,注冊登記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向會員收取的會費收據,以及單位往來和單位內部結算憑證的管理也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下簡稱收費票據),是指收費單位按規定收取費用時向付款方開具的收款憑證。第四條財政部門是收費票據的制定、發放、監督、管理機關。各收費單位收費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
收費票據除國家統一規定外,由省財政部門統一規定樣式。
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票據、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均由省、市(地)兩級財政部門分別印製和發售;行政事業性收費專用票據由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和發售,也可由省財政部門委託有關省直主管部門印製和發售。收費金額上交省級的,票據由省財政部門直接發售給省級有關徵收部門;收費金額省、市(地)、縣分成或應留地縣的,票據由市(地)財政部門會同徵收部門到省財政部門購買。各縣的收費、收款票據由縣財政部門會同徵收機關到市(地)財政部門集中購領後發售。
財政部門在印製票據時,票頭統一套印山西省財政廳票據專用章和本地市財政部門票據專用章。第五條下列情況不得使用財政部門制發的收費票據:
(一)從事生產、經營、銷售產品、提供或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活動取得的應稅收入;
(二)行政事業單位的應稅收入;
(三)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專項資金;
(四)按國家有關規定應納入發票管理范圍的各種票據。第六條收費票據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收費單位不得混用收費票據,不得將收款收據用於行政事業性收費,也不得將收費票據用於收款。第七條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分通用票據和專用票據。
通用票據適用於國家和省確定的一般性收費項目。
專用票據適用於全省專業性特定收費,專用票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多聯式或單聯式定額票據和非常定額票據。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分收款收據和內部結算收款收據。
收款收據適用於行政事業單位出售內部刊物、資料、書籍等按工本費收取的費用和社會團體交納的會費等。
內部結算收款收據適用於單位向職工收取的水、電、氣費、房租、食堂管理費、差旅費等內部的往來結算。使用內部結算收款收據收取的費用屬代扣、內部結算、待墊款項,不計入單位收入,不屬於預算外資金,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第九條購買票據的單位,須實行財務獨立核算,有健全的會計管理制度和專職或兼職財會人員。
非獨立核算的單位和收費機構使用的票據,一律由主管單位的財務機構統一向財政部門購買。第十條收費單位到財政部門購買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須持省物價部門或省物價部門委託的市(地)、縣物價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或財政部批准建立基金或集資的文件。財政部門審查符合規定後,發給票據購買證。所有單位均須憑證購買票據,財政部門對票據購買證和票據收取工本費。工本費的收費標准由省物價和財政部門共同制定。第十一條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須在收費票據上加蓋收費單位財務或收費專用章。第十二條收費單位使用收費票據(內部結算收款收據除外)收取的資金,應分別納入預算或預算外管理。納入預算內管理的資金按規定交入國家金庫;納入預算外管理的資金按規定實行財政專戶儲存。第十三條負責制發和管理票據的財政部門及使用票據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票據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專人、專責、專帳、專庫(櫃)管理,嚴格發放、領用、結存和核銷手續。第十四條收費單位每使用完一本票據,須按規定在封面上填寫收費時間、金額、票據起訖號碼,並加蓋經手人印章後,交單位財務機構審核。財務機構在下次購買票據時,應在票據購買證上如實填寫票據使用、結存和收款金額以及上交財政專戶等情況,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在票據購買證上填寫核銷日期並加蓋財政部門專章和核銷人印章,方可再購買票據。
Ⅲ 收據分幾種
法律分析:收據可以分為內部收據和外部收據。外部收據又分為稅務部門監制、財務部門監制、部隊收據三種。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製憑據,用於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餘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製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賬。
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後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
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
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Ⅳ 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收據一樣么如何區分使用可以作為原始憑證入賬么
問題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企業收據不一樣。
非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收據」;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發票」。
非盈利性質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具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
問題二:行政事業單位正規的「收據」是國家財政部門印製的票據,收據主標題處印有紅色「財政」字樣,財務部門監制。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蓋有財政票據監制章。
另外,部隊收據,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
問題三:行政事業性開具的專用收費票據是可以入賬的。像公用事業和特殊行業收據,稅務局承認可以入賬,如醫療收據、解放軍收據、行政機關收據等。
具體如下:
①由政府各部門開具的收費票據;
②由各事業部門開具的收費票據;
③捐贈收據;
④工會經費收據;
⑤法院的訴訟費、執行費、收款收據;
⑥軍隊收據
具體規定請參見財綜[2010]1號《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4)事業單位收據分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收據和發票的區別:
1、正規的「收據」是國家財政部門印製的票據,收據主標題處印有紅色「財政」字樣。正規的「發票」是國家稅務部門印製的票據,收據主標題處印有紅色「稅務」字樣,用途不同。非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收據」;盈利性質的資金支付憑證使用「發票」。
國家為了監控納稅人,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發票的合法地位和使用范圍,以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
2、發票是經國家機關驗證的,用大數據對企業進行稽查監控;而收據不一樣,除了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開具的財政監制的收據外,其它收據收到方是不能計入稅前成本費用的。
普通的收據不合稅法規定的抵扣成本費用的要求,不能稅前扣除。這些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款時使用的自製收據,就屬於日常所說的「白條」,是不能作為憑證入賬的。
財綜[2010]1號《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Ⅳ 行政事業單位票據分為
行政事業單位使用的票據分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簡稱:收費票據)、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簡稱:收款收據)、非稅收入一般交款書(電子版)、非稅收入專用收據(手工版)四種。
請採納
Ⅵ 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是什麼票據
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是屬於政府非稅收入票據,是政府機關在收到款項時開具的收據。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 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基本內容包括票據名稱、票據編碼、票據監制章、付款單位、開票日期、收款項目、數量、金額、收款單位、收款人以及聯次。
第七條 下列行為,可以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
(一)行政事業單位暫收款項。由行政事業單位暫時收取,在經濟活動結束後需退還原付款單位或個人,不構成本單位收入的款項,如押金、定金、保證金及其他暫時收取的各種款項等。
(二)行政事業單位代收款項。由行政事業單位代為收取,在經濟活動結束後需付給其他收款單位或個人,不構成本單位收入的款項,如代收教材費、體檢費、水電費、供暖費、電話費等。
(三)單位內部各部門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發生的其他資金往來且不構成本單位收入的款項。
(四)財政部門認定的不作為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的其他資金往來行為。
(6)事業單位收據分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首次申領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時,應提供《財政票據領購證》和領購申請,在領購申請中需詳細列明領購資金往來結算票據的使用范圍和項目。
財政票據監管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行政事業單位提供的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使用范圍和項目進行審核,對符合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適用范圍的,予以核准;不符合資金往來結算票據適用范圍的,不予核准,並向領購單位說明原因。行政事業單位未取得《財政票據領購證》的,應按照規定程序先辦理《財政票據領購證》。
Ⅶ 到財政局購買企業業務往來收據需要什麼證件
要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公章,法人身份證明等
如果是企業購買統一收款收據,可以去當地的賬簿商店購買。
如果是行政單位非稅收入的專用收款收據,可以去當地財政局辦理領購手續。
Ⅷ 如何規范開具收款收據
需要依據發票管理辦法來開具收款收據。
收款收據由資金結算部指定專人管理,管理人對收據的安全性、完整性負責,保證各種收款收據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
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後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
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嚴格意義上說是會計開收據,因為出納並不知道該收多少款,是什麼性質的收款。會計開收據,出納按收據金額收款,並加蓋現金收款章。
現在很多公司比較信任出納,並簡單認為是涉及現金的都是出納的事情,這樣是不利於內部監控的。相關要求:
(1) 收據管理人統一購買標準的收款收據,其他任何部門不得私自購買收款收據。
(2)收款收據購買後,按收據號碼登記《收款收據台帳》。
(3) 收款收據原則上僅限於出納領用,根據公司的情況,其他人員也可以領用。
(4) 領用收據時,填寫收據領用申請表,並辦理相關手續。收據管理人員按照審批完畢的申請表發放收據,並登記《收據領用台帳》。
Ⅸ 行政事業單位開具的收據可否作為財務入賬依據
可以的。
1、行政事業單位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正規的票據,但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不一樣。
2、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分通用票據和專用票據兩類。通用票據分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收據和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兩種;專用票據為某一收費項目的專用收據。
行政事業性收費一般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收據。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用於下列情況的收
(一)內部發行的各類文件資料等收取的工本費;
(二)單位內部往來,沖減經費支出、留存暫付等代收代辦的收款;
(三)經批准成立的各種學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
(四)行政事業單位收取的捐贈款。
收費專業性很強,使用行政事業收費統一收據不能滿足需要,可使用專用票據。
3、組織短期出國培訓‚為來華工作的外國人員提供境內服務等收取的國際交流服務費。
(9)事業單位收據分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一)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原則。
(1)符合國際慣例或國際對待原則的按國際對待或國際慣例審批收費項目。
(2)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收費,按法規、行政法規規定審批收費項目。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明確規定的收費(不屬於行政許可收費),按規定審批收費
(4)向公民、法人提供除行政許可事項以外的特定公共服務,按規定程序審批收費項目。
(5)各類考試費需要上下級分成的必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批准。
(二)不符合設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事項。
(1)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許可收費。
(2)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各類證照、資格等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年檢、年審或查驗收費。
(3)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許可申請格式文本的收費。
(4)具有地方性法規依據,但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相抵觸的收費。
(5)違反WTO規則的收費。
(三)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經營服務性收費規定。
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按審批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
Ⅹ 請問行政事業性收據有什麼
行政事業性收據有非稅收入一般交款書(電子版)和非稅收入專用收據(手工版)兩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是由財政部門監制的屬於會計記賬憑證范圍之內的合法有效的支付憑證。雖不屬於發票(因為發票是由稅務部門監制的),但視同發票管理和使用。這是財政部門針對非營利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需要而印製的一種特殊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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