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人員承包土地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十一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事業單位被承包出去了應該以什麼形式記賬是以企業的形式記賬還是事業單位的形式記賬
事業單位被承包出去了應該事業單位形式記賬,看性質是否改變,屬什麼類型。事業單位不是企業單位。
Ⅲ 事業單位後勤被承包後。可以對承包人罰款嗎
這種情況當然是可以罰款的,因為每一個城堡都會制定相關制度約束,超出制度標準的自然要有懲罰手段。這在任何地方都是說得出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雖然承包了自己說了算,但畢竟是屬於單位,還要遵循單位的制度才行。承包范圍內的事,可自行做主,但經營方式以及相關雙方約定還要聽單位的。
Ⅳ 現在單位承包出去了,想用勞動法開除員工
公司辭退職工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補償的標准為職工每工作滿一年的,給予一個月的工資補償,半年以上的,按一年計算。外包員工被用工單位辭退的,用工單位不需要承擔經濟賠償的責任,被辭退外包員工應由勞動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特定情形下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應注意,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被派遣的用工單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崗位等問題。
Ⅳ 單位部門被承包出去,員工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補償嗎
如果完整的過程是,
單位部門被承包出去
就此該部門的勞動者被解除了勞動關系,(和與承包方是否簽訂新合同沒有關系),那麼需要補償的
如果是單位部門被承包出去,該部門的勞動者沒有被解除了勞動關系,繼續正常工作,那麼沒有補償
Ⅵ 事業單位承包出去,人員怎麼安排
單位承包出去人員怎麼安排?如果是事業編制的,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變化,如果是大合同的話,有可能給承包單位公司來安排
Ⅶ 公司承包出去了員工怎麼辦
這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不去,如果用人單位要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承包經營只是經營機制的轉變,並非所有制的改革或叫改制,公司員工繼續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如果依法解除或中止了勞動合同關系則應給予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經濟補償。
勞務外包與承包的區別:
1、服務性質不同
對用工單位而言,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勞務外包提供的卻是針對某個相對獨立項目的全部勞務服務。
2、用工需求不同
對勞務派遣而言,用工單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為自己提供約定數量的「派遣工」,至於派遣工完成中國工作量,這與派遣公司並不相關。對勞務外包而言,發包單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為自己完成約定的「工作量」,至於承包方使用中國勞動力,這與發包單位沒有實質關系。
3、用工范圍不同
勞務派遣是為用工單位提供特定崗位而非特定項目的派遣員工,而派遣工通常只佔某個相對獨立項目用工總數的一部分。勞務外包卻是為用工單位提供特定項目而非特定崗位的外包員工,並且外包員工應該占整個項目用工數量的全部。
4、合同性質不同
勞務派遣簽訂的是勞務派遣合同,勞務外包簽訂的是勞務外包合同,服務性質不同協議性質也完全不同。勞務派遣協議中用工單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數量結算費用,結算方法是「工作人數乘單價」。勞務外包協議中發包單位依據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結算費用,結算方法是「工作數量乘單價」。
5、結算標准不同
勞務派遣服務的結算標準是「勞動力」,是「員工數」;勞務外包服務的結算標準是「工作量」,是「項目數」。
6、管理角色不同
勞務派遣單位員工接受的是用工單位的管理,即便某個管理人員本身也是派遣員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單位的管理職能。勞務承包單位員工接受承包單位的管理,發包企業並不參與對承包單位員工的直接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Ⅷ 公司把某部門承包出去了,在職員工怎麼辦
你好,將部門業務外包出去,在職員工安置有3個途徑
1、與外包公司和員工溝通,將員工轉到外包公司,也就是說員工乾的工作內容短期變化不大,區別在於員工原來是和公司簽勞動合同,後續是與外包公司簽勞動合同
2、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崗,要看內部崗位是否有空缺,也要看員工的意願,因為涉及到崗位變動
3、公司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給員工付一定的補償金
Ⅸ 用人單位把現在的工作單位承包給別人了,讓我們去很遠的單位工作,請我我應該怎麼辦
三種方案:一、看看別人願不願意讓你留在這個單位繼續上班
二、離職
三、去很遠的單位上班
也只有這三種情況了
Ⅹ 事業單位的企業被內部人員承包了,養老保險這怎麼辦
這種情況沒辦法解決了,需要找原單位,而原單位已經不存在了,現單位有沒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