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參加工作多長時間起開始交納住房公積金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調動工作的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國務院發布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② 濟南市事業單位何時開始交住房公積金
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根據查詢濟南市事業單位資料顯示,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③ 事業單位上班多長時間給交住房公積金
一般半年之內給。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註:並不是每個社區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允許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交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④ 請問新進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什麼時候才能開始享受住房公積金
新進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城鎮職工連續交滿6個的時候才能開始享受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建部要求,新參加工作的人員交滿6個月即可申請辦理貸款業務。
以前事業單位是不繳納養老和醫療的。不過現在開始需要繳納了,但是是不是跟企業一樣,個人拿個人的,企業拿企業的也根據實際操作情況了。因為政策下來了需要一個執行的過程,公積金是單位與個人分擔的。
國務院日前公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例提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再次從法律層次發出信號,事業單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並軌」已箭在弦上。也就是說,從7月開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從不繳費、退休卻拿較高退休金的歷史將終結。
另外,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也是強制的,符合繳存條件(外省市城鎮常住戶口職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除外)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
事業單位公積金為單位與職工各繳一半,但也有不一樣的,有單位交的多。要看公積金中心審批後同意單位怎麼交。
事業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
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為: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國標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第十三個月工資;事業人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一般為12%,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⑤ 員工入職多久公司幫買公積金,為每個員工所
一般入職1個月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當在設立後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到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⑥ 公積金入職後多久繳納
公積金入職後第二個月開始交。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