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公積金繳納比例基數
南京地區職工根據單位性質的不同,繳存比例分為三種: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10%—12%;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8%—12%,企業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狀況,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獲批後即可參照執行。南京新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標准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從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按單位和個人繳存的比例1:1核算,理論上說,每月繳存金額上限可達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㈡ 南京公積金最低標准
南京公積金最低標準是2280元。在南京市2021年度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單位職工在2020年度每個月的平均薪資,但是繳存的最高額度最多不能超過南京市官方公布的2020年單位員工每個月人均薪酬的三倍(34500元),公積金繳存額度最低不得超過2021年單位職工每人平均最低薪資標准2280元。
本市自由職業者可以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下列資料到服務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個人賬戶設立手續,並簽訂《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約定繳存基數、比例、金額、方式、期限,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是:
一、繳存比例
目前,南京地區職工根據單位性質的不同,繳存比例分為三種: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10%—12%;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8%—12%,企業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狀況,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獲批後即可參照執行。
二、繳存基數
南京新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標准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從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按單位和個人繳存的比例1:1核算,理論上說,每月繳存金額上限可達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
三、繳存上限
南京新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標准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從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按單位和個人繳存的比例1:1核算,理論上說,每月繳存金額上限可達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
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有哪些流程?
1、提前到當地管理公積金的地方或者到網上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咨詢申請公積金的條件和需要准備的材料。
2、准備需要的材料,當然前提是自己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的買賣合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口簿等相關資料,具體需要什麼資料以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為准;
3、材料准備好之後,找個工作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部門提交申請住房公積金所需要的材料,相關部門將根據貸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貸款人的所具有的貸款資格以及可以貸款的額度和期限等。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會給出一份「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4、公積金貸款人帶著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指定的評估機構,評估機構會對房屋進行價值評估。
5、評估完成之後,貸款人帶著評估機構給的《評估報告》回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會根據評估報告確定最終的貸款金額。
6、然後就可以根據流程到相關窗口辦理擔保手續;
7、辦完手續就可以簽訂擬定的貸款合同;
8、最後就可以在指定的日期內,貸款人到指定的銀行窗口進行劃款即可。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㈢ 南京公積金繳納比例基數
南京新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標准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從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按單位和個人繳存的比例1:1核算,理論上說,每月繳存金額上限可達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
目前,南京地區職工根據單位性質的不同,繳存比例分為三種: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10%—12%;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8%—12%,企業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狀況,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獲批後即可參照執行。
京新的公積金繳存基數標准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從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按單位和個人繳存的比例1:1核算,理論上說,每月繳存金額上限可達3288元(13700元×12%×2),最低211.2元(1320元×8%×2)。南京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借款人須住房公積金開戶並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且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狀態。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4、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5、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協議;
6、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於購房總價的20%;購買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於購房總價的30%;
7、同意用所購房產作抵押,並出具能夠在處分抵押物時自行安置的承諾書;
8、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㈣ 南京公積金比例
南京公積金比例如下:
1、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12%;
2、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10%到12%;
3、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8%到12%,企業單位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狀況,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獲批後即可參照執行。
繳存工資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繳存工資基數不得超過公積金中心每年公布的最高繳存工資基數上限,原則上不應低於公積金中心每年公布的最低繳存工資基數下限。
法律依據:《南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
單位職工繳存登記。
(一)單位應當為下列職工辦理繳存登記。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並領取工資人員;
2、與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勞動者(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
3、經有權部門認定與單位有勞動關系並領取工資或者傷殘津貼的勞動者。
單位中領取「居住證」的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勞務派遣企業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作協議時,應當將勞務派遣人員中的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承擔和繳存方式在協議中明確;未明確的,其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由勞務派遣企業承擔。
(二)單位錄用在本市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職工,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服務網點為職工申請辦理繳存登記和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手續:
1、《南京市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花名冊》等錄用證明文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