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醫保是怎麼辦理流程
事業單位醫療報銷流程:
1、帶患者身份證、兩張一寸彩色照片、新農合醫療證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醫療證和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後,憑患者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醫療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是發票形式的)、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
備註:
1、參合外出務工人員在務工地就醫的,可先就診,在住院期間或出院後到縣合管辦補辦轉診備案手續。
2、就診單位必須是當地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否則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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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退伍後醫療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士兵退出現役時,按照國家規定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這種情況下,戰士退役時由所在部隊單位後勤財務部門,填寫《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退役醫療保險金給付表》,將個人賬戶資金發給個人;義務兵入伍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入伍時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個人賬戶封存。退役回到原入伍地就業後,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啟封個人賬戶。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知原入伍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C. 軍轉的醫保是么樣辦的
請看下面的信內容:
尊敬的郝省長!
您好!
在您百忙中寫信打擾,給您添麻煩了。我們就是想咨詢一下,我是13年軍轉幹部,13年10月份到新單位上班,直到14年11月份編辦才下達增編文件,落實編制,可在辦醫保時,醫保局說14年的醫保補辦不了,只能辦15年的醫保,像我這種情況的還有一些人員,請問像這樣的情況為什麼不能補辦呢?既然參加工作了就應該享受醫保呀。謝謝!
回復意見:
您好,現就您反映的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省級醫療保險新增業務只要單位招錄或轉業手續齊全,就可以按月辦理人員新增手續。由省級財政代繳行政、事業單位新接收的軍轉幹部只要單位在編制數控制內有空餘編制(空編)就可按月辦理新增,不需要等新增人員自帶的編制。如果單位沒有空編,財政不負擔其醫保費用,經由單位同意另行單獨繳納醫療保險費後可以單獨立戶,沒有因為超編制而不允許參保的情況。省醫保局2014年從11月12日起,開始辦理參加省級醫療保險1560多家單位31萬參保人員2015年度醫療保險申報工作,所以自11月12日至12月31日暫停了當年度新增業務的辦理。申報前省醫保局下發文件通知單位將本年度新增人員醫療保險參保事宜在11月12日前辦理完畢。2015年元月4日起,即可辦理2014年11月、12月新增人員參保業務。根據政策參保人員從申報當期繳費後方可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費不能跨年度補繳。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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