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班工時計算
加班工時計算是很麻煩的,這主要是法律規定不是很明確及不完善所致。但有個一個很方便的公式,你試著算算看。(有充分法律依據的)
公式是:周工作時間=(7×一個工作周期的實際工作天數×每天工作時間)÷一個工作周期的天數
譬如:做6休2,每天做8小時的,實際工作天數為6天,工作周期為8天,計算方法為:(7×6×8)÷8=42小時。結論:每周超過標准2小時。
補:注意了,最近勞動保障部公布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將月計薪天數由原來的20.92天調高至21.75天。即:法定標准工作時間是指每月21.75天。
2.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有什麼具體的制度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同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3. 事業單位工資中的加班費怎麼算
事業單位加班工資按照工資相應的標准支付加班費。下班之後加班的,按照工資標准支付1.5倍的工資。休息日加班的,按照工資標准支付雙倍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照工資標准支付三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 事業單位收到工會會員交來的工費經費怎麼入賬。
機關、事業單位計提工會經費會計分錄:
借:經費支出/行政(事業)支出/工資支出/計提工會經費 ,貸:專項基金/工會經費。
如果每月沒有從工資里計提,一次性轉入市總工會的話,會計分錄如下: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
如果每月都從工資里計提,一次性轉入市總工會的話,會計分錄如下: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銀行存款。期末結轉時,借記「結余」科目,貸記本科目,期末結轉後無余額。
5. 標準的工時是22.75天還是多少是怎麼算得呢
標準的工時不是按月或按年定的。我國現在實行的是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這是標准工作時間,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在通常情況下實行的工作時間,它適用於我國境內的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但並不是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執行標准工時制度,在標准工時制度之外,我國還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兩種制度。
單位企業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要經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的。
6. 什麼叫標准工時制,標准工時制加班費如何計算
截止2019年2月,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長工時為8小時,每周最長工時為40小時。
並且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標准工時制還有以下幾點要求:
1、用人單位每周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一般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3、特殊原因每天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按照《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6)事業單位工時費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計算加班費要注意事項。
一、標准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
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三、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加班費的計算。
一般情況下,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不需要支付加班費。但是應當注意,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仍然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四、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費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標准工時制
7. 勞動法是怎麼規定計時員工上滿多少個小時上了多少個小時算加班工時計時員工三薪是怎麼算
如果是綜合計時制的是對的,請咨詢勞動局。
縱橫法律網-上海凱曼律師事務所-周雪峰律師
8. 綜合工時休年假的工時算當月工作工時嗎
計算的。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8)事業單位工時費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綜合工時休年假的相關要求規定:
1、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
2、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3、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 事業單位三項費用是什麼,如何算;13月工資的構成
三項費用是事業支出細分的三項費用,主要有商品服務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其他個人支出,涵蓋日常經營中涉及的費用,13個月工資一般是全單位一次性發放的,在工資福利支出中體現的。
10.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有什麼具體的休假和加班制度規定
沒有這樣的規定,相反支付加班費的規定都是,請查閱《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卻不依據勞動法的上述規定支付加班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平時8小時之外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
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