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事業單位陪產假多少天2022年新規定
事業單位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陪產假一般來說,相關勞動法規並無關於陪產假的明確規定,具體要看各地方、各企業的實際操作。有的地方或企業就可以,有的就不行。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建議咨詢所在省、當地的勞動部門。
產假怎麼申請
1、申請安胎假,向醫院開具證明,遞交上級,等待批准;
2、申請產前假、產假、哺乳假。就要統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准生證復印件加上自己填寫的產假申請書一並遞交上級;
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㈡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
事業單位產假98天,產假期間福利待遇是享受的。我國《勞動法》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公司扣發產假期間的效益工資、差旅補貼、午餐補貼,屬於本人應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據有關規定,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她們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發於法無據。同時,公司剋扣女職工產假期間部分報酬,可以要求加發被扣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符合法律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扣發效益工資,違反了《婦女權益保障法》關於保障婦女權益的禁止性規定,應屬無效。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衍生問題:
產假申請書怎麼寫?
產假的申請書應該寫清楚請假的審批人員的姓名、職務;申請人的姓名、工作崗位;請假的原因、請假的期限;醫院提出的預產期的意見;申請人希望獲得批準的意思表示;和申請人的簽名、申請時間即可。
㈢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各地區產假的規定是什麼?
1、廣東產假
廣東《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即在原來98天產假的基礎上,再增加80天,合計178天。
2、安徽產假
安徽《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二十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即在原來98天產假的基礎上,再增加60天,合計158天。
3、北京產假
北京《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㈣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事業單位 產假 98天,根據我國《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事業單位 產假 98天,根據我國《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事業單位 產假 98天,根據我國《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㈤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一、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1、事業單位產假一般是98天。具體是:
(1)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女職工可以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女職工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產假期間可以辭退員工嗎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㈥ 機關事業單位產假規定是多少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一、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二、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三、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後,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產假是多少天擴展閱讀: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㈦ 事業單位產假多少天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應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㈧ 事業編產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產假是九十八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