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考不上事業單位和公務員該怎麼辦
考不上事業單位和公務員,該這么辦:繼續考,或者放棄。選擇繼續考,就要專心准備,不能三心二意,總有一次能考上;選擇放棄,那就要腳踏實地,盡己所能,找自己的能力范圍內能勝任的工作,好高騖遠是不會成功的。
⑵ 公務員,事業單位也考不上,該怎麼辦
你既然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屬於在職人員,想考公務員是可以的,但報名之前,建議認真讀一下招考簡單,有些是要求要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這樣的話,你要跟原單位溝通一下,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然後再報名。如果你沒打招呼,到時考上了,要原單位辦一些手續(如政審,檔案),他們故意刁難你,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其次,如果當初你考進你現在的單位的時候,是簽訂了服務年限合同了的話,是有約束的,也要跟原單位溝通一下,不然考上了,單位不同意你走,你要走,是要負違約責任的,如賠償違約金之類的。 所以,在下建議,事先跟單位領導說明情況,這樣心中有數,心安理得嘛,免得到時扯一些不清不楚的問題,影響你的前程。
⑶ 以後考不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我要死了
以後考不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
不用死的。
條條大道通羅馬。
只要努力付出過,
就會有收獲。
⑷ 考上事業單位有規定幾年內不能參與公務員考試
如果你是事業編制身份,可以報考,沒有限制。
如果你已經是公務員身份,那麼在不超過年齡限制的情況下2年後才可以報考。
除了公開遴選公務員考試,目前的在職公務員再次報考公務員,根據工作年限,大致可分下列三種情況:
1、未滿一年試用期者,不允許再次報考; 根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1】62號文件,其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新錄用公務員(指試用期一年內的公務員)不得報考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和到企事業單位應聘。
2、五年服務期滿者,則報考無限制;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08]20號中的第六條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那我們可以理解為只要滿五年最低服務年限,那選擇辭職或者另謀出路則沒有限制,當然也不限制去再次報考公務員了。
3、已滿一年試用期,未滿五年服務期者能否再次報考公務員,各地在實際招考中,對政策的理解存在分歧。
這是在職公務員
如果不是參公管理人員,地方不限制(少數州市限制事業單位單位人員不可以報考公務員)的都可以報考,資格復審的時候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即可。如果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近兩年內未滿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⑸ 考不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要做什麼
現代社會職業有幾千上萬種,考公務員或者到事業單位上班,只是一條就業道路,居然考不上就不用放在心上,另謀出路
⑹ 考不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人都到哪去啦
同學可能會選擇繼續學習備考下一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或者參與其他考試項目比如銀行、國企、教師招聘等,亦或者去私企找個工作。
⑺ 以後考不上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無法生存
以後考不上事業單位和公務員,
並不會無法生存。
條條大道通羅馬。
只要努力付出過,
就會有收獲。
⑻ 以後考不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我要死了
沒必要非糾結必須進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其實除了工作穩定和福利好以外沒啥好處,工資固定沒有發財的機會,沒有挑戰性工作單一。年輕就應該拼一下,不要光想著穩定。
⑼ 萬一考不上事業單位和公務員你會怎麼辦
考不上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其實不影響未來的路,我會認真思考自己未來的路,然後會選擇先工作,再去決定自己考公還是走其他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