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別是什麼
有身份、工作內容、穩定性、收入四大方面的區別:
一、公務員和事業編的身份區別
(一)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通過國考、省考、選調生招錄。
(二)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通過事業單位招考或者事業編人才引進招錄。
這些官方定義因為用詞太「官方」,不容易理解,我們用不準確但好理解的大白話講講:
事業單位就是設置為公共事業幹活兒的,行政機關是負責管理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
二、公務員和事業編的工作內容區別
(一)公務員的工作
公務員從事綜合管理工作、行政執法工作和專業技術工作。
覺得這還是太抽象了,看不懂對吧?再來通俗一點解釋:
1.綜合管理工作,就是大家印象中最普遍的公務員工作,一般就是制定政策、推進落實、督導檢查、行政審批等等。比如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製造2025》,福建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意見》,石家莊市政府出台《石家莊市數字經濟發展規劃(2020-2025)》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這些都是公務員的日常綜合管理工作。
2.行政執法工作,說到這個大家第一印象可能是城管在街上追逐小販,其實這個只是一小部分。我們日常接觸到還有很多,比如交警大隊的執法人員對違停機動車貼罰單,比如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對疫情期間亂漲價的商家罰款,比如生態環境局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對排污企業責令停產整頓,這些都是行政執法工作。
3.專業技術工作,這個在公務員群體里最少,跟老百姓也最遠,除了飛行器駕駛、船舶輪機等崗位,大家最熟悉的一般是法醫,他們勘察現場還有對屍體進行解剖出具屍檢報告這些,都是專業技術工作。
(二)事業編的工作
1.文化、教育、衛生
這個最容易理解,我們最熟悉的電台、電視台、報社、博物館之類文化單位,都是事業單位,他們的正式工作人員都是事業編(當然,他們也有下屬企業和企業身份人員)。幼兒園、中小學、高校之類的教育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是事業編身份。鄉鎮衛生院、醫院、疾控中心之類衛生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是事業編身份。另外,以前很多科研機構也是事業單位,現在大部分已經改制為企業,只有少數保留事業單位性質。
2.行政執法
前面我們提到了公務員有行政執法職能,事業編怎麼也有了呢?這是因為很多地方行政編(公務員)不夠用,需要委託下屬事業單位行使行政執法職能。比如一個縣的農業農村局,總共可能就十一二個行政編制。根本沒有能力進行執法活動,這時候,一般會下設一個農業農村執法大隊,委託其行使執法職能。行政執法隊伍因為歷史原因導致編制構成復雜,目前有事業編、參公、公務員三種身份,不同系統甚至不同地區都有不同。
3.社會管理與服務
我們平時到市民中心去辦事,去公積金中心辦事,去街道辦事處辦事,負責收材料蓋章制證的人員,相當一部分是事業編編(還有很多臨時工)。當然,也有很多單位的服務中心是公務員在做,這和上面的行政執法一樣,還是涉及行政編制是否充足的問題。
三、公務員和事業編的穩定性區別
公務員,是目前穩定性最高的體制內身份,一般很難被砸飯碗。以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為例,各系統幾十個行政單位合並、拆分、隸轉甚至取消,但是這些行政單位的公務員,沒有任何人丟身份或者丟飯碗。
事業編,這個是最復雜的。國家目前正在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最終目標是甩掉三千萬事業編制人員這個大累贅。事業單位不是行政機關,本來就是因為需要幹活兒設置的單位,後來異化為衙門,反而被人當作正常,這是不正常的。最近幾年的改革就是讓事業單位回歸正常。比如2018年機構改革中明確要求事業單位不得稱「局委辦」,很多名為某某局的事業單位(包括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都摘了帽子,這被稱為「局改中心」。比如高速公路管理局改為了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園林管理局改為了市政園林事務中心,房管局改為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等。
其次,去編制化,各省已經悄悄搞了很多年了。大多數人沒注意罷了,學校醫院新進人員沒編制早已經是常態化,很多事業單位招考根本不提編制這個事兒,很多人考上後以為自己有編制,其實沒有編制或者編制不在個人。這個各地具體名義不同,有非實名人員控制數、報備員額制或者總量備案制等等各種表述,本質是一樣的。
最後,改革後事業單位一部分轉企業(設計院,檢測機構之類),一部分轉參公(社保中心,執法隊之類),一部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工作人員佔用編制但不擁有編制的員額備案制或者直接人事代理(比高校、醫院)。
四、公務員和事業編收入區別
收入是大多數人最關心的問題,一般來說事業編教師收入不低於公務員平均收入,這個在全國是可以基本落實的。一旦某地達不到公務員平均水平,當地教師一般就會馬上有上訪甚至其他更極端的行為。這導致很多地區教師收入是高於公務員的,以鄭州市為例,當地公務員年到手9萬左右,當地中小學老師年到手12萬左右。
醫院正式在編人員收入更是秒殺公務員收入,一般最少是當地公務員的2到3倍,這個大家都知道,就不用多說了。
那是不是所有事業編人員收入都高於公務員呢?答案是否定的。比如最常見的開發區管委會,既有公務員也有事業編。這種單位的同級別事業編收入一般只有公務員的80%左右。類似的還有各種承擔行政執法、社會管理與服務的事業單位,一般其正式人員收入也是略低於同級公務員的。
2. 公務員和事業編有什麼區別在哪
事業編歲中顫的乎敗工作性質主要是社會公益性質的,是很多我們這個社會發展需要,但卻不盈利的單位,這部分就需要由國家出資組織建立,然後才能夠保證我們的社會運轉正常。而公務員的工作性質主要是政府機構,為整個國家的正常運轉進行工作,主要從事的是許多政務性的工作。在這一方面事業編和公務員完全是不同的。
工資待遇和福利待遇方面,公務員薪資是由公務員法規定的,按照級別來進行分發。而事業編的工歲中顫資是根據市場等多種因素決定的,所以相對來說事業編的工資要比公務員的好一些,尤其是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省,事業編的工資就會更高培簡一些。但在福利待遇方面,公務員就要比事業編好一些。公務員在保險等多項福利待遇上都是有著非乎敗常全面的保障,事業編就沒有這么多福利了。
3. 公務員與事業編有何區別
事業編和公務員有區別從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工作性質方面,二是工資收入方面,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四是用人方面。准確的來說,公務員是屬於國家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而事業編制只是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事業編和公務員有區別從以下四個方面展開:
一是工作性質方面,公務員從事的主要是國家行政事務性工作;事業單位人員從事的主要是社會公益性工作,或者說是非營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資收入方面,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發放,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不受國家約定,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一般來說,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比公務員高。
三是保險福利方面,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務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辭職等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而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提升、退休、辭退等是按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但事業單位對人員的管理許可權要大一些。
4. 事業編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詳細點
好多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公務員什麼是事業編,有些人自稱通過事業單位考試考上了某某局,還有些人說公務員晉升比事業編好,甚至有些人把銀行等企業單位上班的也誤以為是公務員。這些以訛傳訛的誤解,都來自於分不清楚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的區別帶來的想當然。
舉個例子:小趙、小李是同班同學,大學學的專業是臨床醫學。小趙通過省考考上了衛生健康局,身份是公務員;小李通過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考上了衛生健康局下屬的疾控中心,他的身份是事業編。這兩位同學學的專業一樣,也都進入了體制內,但是以後卻將是完全不同的人生。
到底為什麼呢?下面我用最通俗易懂的語言來講一講這裡面的門道。
一、公務員和事業編的身份區別
(一)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通過國考、省考、選調生招錄。
(二)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通過事業單位招考或者事業編人才引進招錄。
這些官方定義因為用詞太「官方」,不容易理解,我們用不準確但好理解的大白話講講:
事業單位就是設置為公共事業幹活兒的,行政機關是負責管理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
二、公務員和事業編的工作內容區別
(一)公務員的工作
公務員從事綜合管理工作、行政執法工作和專業技術工作。覺得這還是太抽象了,看不懂對吧?再來通俗一點解釋:
1.綜合管理工作,就是大家印象中最普遍的公務員工作,一般就是制定政策、推進落實、督導檢查、行政審批等等。比如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製造2025》,福建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意見》,石家莊市政府出台《石家莊市數字經濟發展規劃(2020-2025)》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這些都是公務員的日常綜合管理工作。
2.行政執法工作,說到這個大家第一印象可能是城管在街上追逐小販,其實這個只是一小部分。我們日常接觸到還有很多,比如交警大隊的執法人員對違停機動車貼罰單,比如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對疫情期間亂漲價的商家罰款,比如生態環境局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對排污企業責令停產整頓,這些都是行政執法工作。
3.專業技術工作,這個在公務員群體里最少,跟老百姓也最遠,除了飛行器駕駛、船舶輪機等崗位,大家最熟悉的一般是法醫,他們勘察現場還有對屍體進行解剖出具屍檢報告這些,都是專業技術工作。
(二)事業編的工作
1.文化、教育、衛生
這個最容易理解,我們最熟悉的電台、電視台、報社、博物館之類文化單位,都是事業單位,他們的正式工作人員都是事業編(當然,他們也有下屬企業和企業身份人員)。幼兒園、中小學、高校之類的教育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是事業編身份。鄉鎮衛生院、醫院、疾控中心之類衛生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是事業編身份。另外,以前很多科研機構也是事業單位,現在大部分已經改制為企業,只有少數保留事業單位性質。
2.行政執法
前面我們提到了公務員有行政執法職能,事業編怎麼也有了呢?這是因為很多地方行政編(公務員)不夠用,需要委託下屬事業單位行使行政執法職能。比如一個縣的農業農村局,總共可能就十一二個行政編制。根本沒有能力進行執法活動,這時候,一般會下設一個農業農村執法大隊,委託其行使執法職能。行政執法隊伍因為歷史原因導致編制構成復雜,目前有事業編、參公、公務員三種身份,不同系統甚至不同地區都有不同。
3.社會管理與服務
我們平時到市民中心去辦事,去公積金中心辦事,去街道辦事處辦事,負責收材料蓋章制證的人員,相當一部分是事業編編(還有很多臨時工)。當然,也有很多單位的服務中心是公務員在做,這和上面的行政執法一樣,還是涉及行政編制是否充足的問題。
三、公務員和事業編的穩定性區別
公務員,是目前穩定性最高的體制內身份,一般很難被砸飯碗。以2018年國家機構改革為例,各系統幾十個行政單位合並、拆分、隸轉甚至取消,但是這些行政單位的公務員,沒有任何人丟身份或者丟飯碗。
事業編,這個是最復雜的。國家目前正在進行的事業單位改革最終目標是甩掉三千萬事業編制人員這個大累贅。事業單位不是行政機關,本來就是因為需要幹活兒設置的單位,後來異化為衙門,反而被人當做正常,這是不正常的。最近幾年的改革就是讓事業單位回歸正常。比如2018年機構改革中明確要求事業單位不得稱「局委辦」,很多名為某某局的事業單位(包括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都摘了帽子,這被稱為「局改中心」。比如高速公路管理局改為了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園林管理局改為了市政園林事務中心,房管局改為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等。
其次,去編制化,各省已經悄悄搞了很多年了。大多數人沒注意罷了,學校醫院新進人員沒編制早已經是常態化,很多事業單位招考根本不提編制這個事兒,很多人考上後以為自己有編制,其實沒有編制或者編制不在個人。這個各地具體名義不同,有非實名人員控制數、報備員額制或者總量備案制等等各種表述,本質是一樣的。
最後,改革後事業單位一部分轉企業(設計院,檢測機構之類),一部分轉參公(社保中心,執法隊之類),一部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工作人員佔用編制但不擁有編制的員額備案制或者直接人事代理(比高校、醫院)。
四、公務員和事業編收入區別
收入是大多數人最關心的問題,一般來說事業編教師收入不低於公務員平均收入,這個在全國是可以基本落實的。一旦某地達不到公務員平均水平,當地教師一般就會馬上有上訪甚至其他更極端的行為。這導致很多地區教師收入是高於公務員的,以鄭州市為例,當地公務員年到手9萬左右,當地中小學老師年到手12萬左右。
醫院正式在編人員收入更是秒殺公務員收入,一般最少是當地公務員的2到3倍,這個大家都知道,就不用多說了。
那是不是所有事業編人員收入都高於公務員呢?答案是否定的。比如最常見的開發區管委會,既有公務員也有事業編。這種單位的同級別事業編收入一般只有公務員的80%左右。類似的還有各種承擔行政執法、社會管理與服務的事業單位,一般其正式人員收入也是略低於同級公務員的。
5. 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有什麼區別
公務員編制和事業編制的區別:
1、發起機構不同
公務員考試發起機構是國家:中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廳,各用人單位上報崗位需求 ;事業單位考試發起機構是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
2、筆試組織實施機構不同
公務員考試的筆試組織實施機構是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屬於公共服務機構);
事業單位考試的筆試組織實施機構多數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
3、舉辦的統一性不同
公務員考試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事業單位考試目前尚無全國招考,多為全省市和縣級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公告招考 。
4、報名方式不同
公務員考試是網路報名,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
5、筆試考試科目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北京市和國家均只考行測、申論,個別省有公共基礎和專業課,警察加心理測驗和體能測試 ;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考行測(多數包含公共基礎)、申論,或行測、公共基礎,個別考公文寫作,部分加專業測試 。
6、分數計算方法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少數37開。一般設置總分最低線,個別設單科最低線;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7、人事編制不同
公務員考試錄用後有公務員編制;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後是事業單位編制,須參加公務員考試並被錄用後,方可轉為公務員編制。
8、面試考試組織方式不同
公務員考試由國家:人事部會通用人單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命題並組織實施(非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由事業單位在人事機構指導下自己組織。
9、招考公告發布網站不同
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在國家人事部網站:,發布網站是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事業單位考試招考公告在各級地方人事、人才網站,發布網站是各用人單位官方網站。
10、試題難度不同
公務員考試較難(試題難不意味著難以考取,難度僅是因為報考人數多而必須增加考試的區分度);事業單位考試較容易(試題簡單不意味著容易考取,因針對具體每次考試的報考人數少,試題簡單即可區分優劣。
11、上報職位需求不同
公務員考試由各用人單位將職位需求數量和描述報國家人事部公務員管理司(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省);事業單位考試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自己決定,報上級主觀部門批准。
12、報名審核不同
公務員考試是各用人單位分別派人審核自己單位的報考者;事業單位考試一般審核環節和報名環節同時進行。
(5)江西事業編和公務員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事業編制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全額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基本待遇與公務員一致,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城管、學校、農技站等。差額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
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醫院和部分景點等。自籌自支事業編制,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賓館、培訓中心、設計室等。
以前有經濟警察、現在的港口警察、鐵路警察等,他們是事業編制,現在不允許出現這樣的編制,現在警察中的公安就要求統一編制,即是公安即是公務員。公務員編制的待遇最穩定。
事業編制分三種:
1、全額撥款事業;
2、差額撥款事業;
3、自收自支事業
其中,以1為最穩定,但工資較少;2的待遇形式比較靈活,電台、電視台等都屬此類,雖然財政撥款只佔一部分,但每月拿錢卻很多;3不是財政撥款,退休時拿的是和企業職工一樣的養老保險退休金。退休後,上述四種待遇每年增加的生活補貼不同,由大到小,依次是:公務員、全額、差額、自收自支。
事業編制的和公務員待遇是不一樣的,事業編制比公務員待遇低。但是還是國家工作人員。
6. 事業編制和公務員有何區別
2023國家公務員考試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最近收到了很多小夥伴的私信,想了解「事業編制和公務員有何區別」這方面的知識,所以小編今天就為大家講解事業編制和公務員的區別是什麼,到底哪個更好這些方面的知識,一起來看看吧!
事業編和公務員,顧名思義,首先兩者在編制上不同,公務員屬於行政編(公務員編制),而事業單位屬於事業編,其次是工資待遇,相比較而言,公務員的待遇會比事業編人員好一些。最後就是發展前景,公務員的晉升無疑更容易,發展前景更好。事業編和公務員的區別,具體介紹如下,供參考:
1、編制不同。公務員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在國家機關中,除了工勤人員以外,基本上都是公務員身份,常見的包括國家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檢察院等,事業單位的從業人員則為事業編。
2、工資待遇不同。同崗位和同資歷的公務員,一般收入和福利都會比事業編好一些。具體可以分幾種情況來看,公務員是財政全額撥款,而事業編通常有三種經費來源方式,即財政全額、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公務員可以享受到年終獎金,而事業單位,尤其是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則獎金會與企業的實際績效掛鉤。
3、發展前景不同。公務員的晉升一般根據工作年限,稱作職級晉升,而事業編的晉升要考核個人的專業水平,稱作職稱晉升。因此從晉升難度上看,公務員的晉升空間無疑更容易一些。
4、人員架構不同。公務員按級別劃分,包括有:正處、正科、科員、辦事員等;而事業編有管理崗位、技術崗位,此外還有工勤崗位,每個崗位的人員設定也是有差別的。
5、工作方式不同。公務員的工作要面對廣大群眾,事業編一般只針對本單位的事情進行相應處理。
不論是公務員還是事業編,兩者雖然有一定區別和差距,但本質上來說,都是很不錯的工作。
以上是「事業編制和公務員有何區別」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學習更多相關知識,歡迎大家前往高頓公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