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轉企改制是什麼意思
轉企改制就是一些事業單位要轉變成企業單位
經營性國有文化事業單位改革的主要形式:
(一)出售改制:具備資產出售條件的單位將評估後的凈資產公開出售給內部職工、社會法人或自然人,實行開放式改制,將國有文化事業單位轉變為民營公司制、合夥制或個人獨資企業。國有資本一次性退出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採取凈資產部分出售、折股的辦法,建立股權多元化的公司制企業。
(二)兼並重組:按市場化運作原則,通過競價或雙方協商的方式,由兼並方出資收購被兼並方凈資產,實行整體式兼並,接受被兼並方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三)撤銷脫鉤:對於長期停業、職能已轉移、經費無來源、社會效益差、市場無需求、出售重組困難的事業單位,可採用先清算債權債務、分流安置人員,後申請注銷解體的辦法。不能撤銷的,原則上財政不予補助,經費自理;具備條件的,逐步與主管部門脫鉤。
國有資產處置的指導思想以及基本原則
國有資產處置是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改革一項十分關鍵的工作。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關鍵應按照 「 產權清晰、權責明確、事企分開、管理科學 」 的要求進行。在進行資產處置時,要規范操作程序,強化審計和資產評估,做好產權界定工作,嚴格不良資產的申報、核銷、移交、處置行為,加強處置過程的監督,只有堅持國有資產處置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才能切實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經營性國有文化事業單位國有產權轉讓應遵循以下原則:
(1) 經濟結構調整原則,產權轉讓要符合國家和地區產業政策的要求,以真正實現組織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優化。
(2) 等價交換原則。國有產權轉讓要服從價值規律,實行等價交換。
(3) 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原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國有資產管理的首要任務,在國有產權轉讓中,國有產權應當實現保值增值要求。
(4) 維護所有者權益原則,在產權轉讓中應堅持客觀性、公平及公正性地進行評估,對國有產權的轉讓和流通,應該 「 同價、同權、同利 」 ,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法律依據
文化部關於貫徹落實九部門《關於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一、高度重視《意見》貫徹落實工作。各地文化廳(局)主要領導要把貫徹落實《意見》精神作為「一把手」工程,拿出更多時間和精力來研究、謀劃、推進有關工作。要主動向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情況,力爭把貫徹落實《意見》納入到黨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范疇,爭取更多、更有力的支持。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地文化廳(局)要在黨委宣傳部的協調下,牽頭組建由文化廳(局)、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工商局等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的工作組。文化部門要對貫徹落實《意見》主動承擔起責任,做深做細相關服務工作。各地貫徹落實《意見》的情況,請及時報文化部改革辦。文化部改革辦將通過《文化體制改革簡報》等形式,宣傳、推廣各地貫徹落實《意見》的好做法好經驗。
三、制定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細則。各地文化廳(局)要推動按上述要求組建的工作組,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著重梳理轄區內轉制院團改革發展的主要問題、困難和政策需求,在此基礎上制定貫徹落實《意見》的實施細則,協調相關實施部門於今年9月1日前聯合印發文件。各地實施細則,由文化廳(局)報文化部備案。
四、加大督促檢查工作力度。各省(區、市)文化廳(局)要在實施細則出台後及時開展工作督查,確保各項任務有檢查,有考核、有反饋。要將《意見》的貫徹落實與推進轉制院團規范完成改革任務相結合,未規范完成轉制任務的院團不能享受有關政策扶持。文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於今年下半年,適時對各地貫徹落實《意見》的進度和推進轉制院團規范完成改革任務的情況開展集中督查,著重督促動作遲緩、落實不力的地區和單位改進工作,確保《意見》精神落到實處。
B. 什麼情況下事業單位能改成企業單位
現有事業單位將按照社會功能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也就是說目前經營性的事業單位,如國有電影製片廠、出版社、報社、體育館,以後都將變成企業。
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後,事業編制予以核銷。個別事業單位未改企,只是參照企業運行的,事業編制一般不予核銷。事業單位改企,編制核銷,並不意味著原有從業人員全部變成企業員工身份。原有從業人員一般情況下會分類處理,總的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處理的力度主要是根據改革阻力大小決定的,並無一定之規。
C. 由事業單位改制的國有企業有哪些
鹽業管理局改制為鹽業公司。
過程:省政府發文,號召搞改革試點(縣),我們縣委、縣政府召集幾個部門研究後,火線申報了。省政府批復同意搞試點後,我縣鹽業系統人事、編制凍結,不許調動。省鹽業管理總局搞培訓,各縣接著開始搞。
縣鹽業局起草改革方案,第一次徵求縣直各單位意見,編制、人社、工信、工商、財政、商務等單位提了意見,接著改。二稿繼續徵求意見,部門間有重大分歧,鹽業局主要領導跟縣政府匯報後,政府辦出面召開了協調會。協調會以後,第三稿出來,正式報政府審定。縣長提交常務會審定,原則通過並報縣委。縣委常委會通過,決定報市政府(設區市)審定。市政府函詢省鹽業管理局、發改廳,獲批無意見,市裡原文批復給縣里。縣政府按程序發文《關於印發某縣鹽業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
編制辦發文撤銷原鹽業管理局「三定文件」。擬定公司章程,擬定領導班子人事方案、職工分流方案、財務分家方案,報政府批准。開始實施,幾個人帶著監管職能並入工信委成為工信委的一個股室,大部分職工轉為國有企業職工編制,有一部分允許提前退休,極個別離職了(很快又以職業經理人名義被原單位高薪聘用)。
D. 由事業單位改制的國有企業有哪些
建工局、鐵道部均屬於行政單位而不是事業單位,行政單位轉為企業少之又少,這兩個是個例
E. 有哪些事業單位改成企業了改制後事業編怎麼辦
很多事業單位都改製成企業了!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鐵路,公路,建工局等等。改制後就不是事業編制了,是企業編制。
F. 東營21家事業單位將轉制為企業,看看都涉及哪些單位
東營日報印務中心
東營市公路管理局公路養護中心
東營市公路勘察設計院
東營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處(對外使用東營市公路工程總公司名稱)
山東省公路橋梁檢測中心
東營賓館(東營市接待處)
東營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東營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站
東營市勘察測繪院
東營市建築設計研究院
東營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東營市公共交通汽車公司
東營市水利建設工程處
東營市旅遊信息咨詢服務中心(東營市旅遊市場開發中心)
東營市供氣站
東營市自來水公司
東營市供熱管理處
東營市市政工程公司
東營市市政工程設計院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供熱處
G. 事業單位轉企業國家都有什麼政策
政府對轉企單位提供具體政策支持:
第一,人員分流安置政策。
《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中指出:對於轉制時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可以提前離崗,離崗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基本待遇不變,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照企業辦法辦理退休手續;
對於在職職工,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與在職職工全部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在人員分流安置中,重點和難點是對於提前離崗人員的補償問題,對於這一問題上述文件中明確規定:
對提前離崗人員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項社會保險費、分流人員所需的經濟補償金,可從評估後的凈資產中預留或從國有產權轉讓收入中優先支付。凈資產不足的,財政部門也可給予一次性補助。
在《關於深化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特別對轉企改制過程中經批准撤銷出版社工作人員分流安置作了更為明確的規定:
出版社撤銷後,其工作人員由主管主辦單位優先考慮在本部門本系統內部妥善安置;經協商一致自謀職業的,由主管主辦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支付經濟補償、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第二,社會保障政策。
現行關於轉企事業單位改革中職工社會保障政策中,以2008年的《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最為詳細:轉制後自工商注冊登記的次月起按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轉制時在職人員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於轉制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維持原國家規定(即「老人老辦法」);
對於轉制後參加工作的人員,按照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即「新人新辦法」);
重點也是難點的是關於「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即「中人」的問題)。解決好企業與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差的問題是事業單位轉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出版社轉制改革中,對於「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參加北京市養老保險採取了這樣的補償辦法:
在5年過渡期內,其差額部分採用加發補貼的辦法解決,加發比例逐年遞減(5年分別為90%、70%、50%、30%、10%),最終過渡到企業養老保險,所需費用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
第三,資產管理政策。
由於事業單位所具有的資產是國有資產,在轉企事業單位改革過程中既要做到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又使公共資源得到優化配置,並能夠為促進轉企事業單位改革提供支持等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也很重要。相關文件都對轉企事業單位改革的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資產管理等有關問題作了規定。
如轉制為企業的出版、發行單位,可通過資產清查,對其庫存積壓待報廢的出版物做一次性處理,損失允許在凈資產中扣除。對於出版、發行單位庫存呆滯出版物超過一定期限的可以作為財產損失處理,在稅前據實扣除,不採取稅前提取提成差價等准備金辦法。
而對於國有文化企業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在改制後,土地符合有關規定並經批準的,可仍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則依法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經資產評估後以作價出資等方式處置,轉增國家資本。
在地方改革實踐中則有更多變通性的優惠政策,如《深圳市市屬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中規定:辦公用房屬於原主管部門並免費提供轉企單位使用的,在三年過渡期內繼續讓其免費使用;屬於租賃關系的,過渡期內維持現有租賃價格不變。
第四,財政稅收政策。
在財政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原事業單位編制內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中由財政負擔部分,轉制後繼續由財政部門在預算中撥付;
轉制後原有的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主要用於解決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並規定為確保轉制工作的順利進行,同級財政可一次性撥付一定數額的資金,主要用於資產評估、審計、政策法律咨詢等。
在稅收方面的支持政策有:在規定執行期限內(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企業後,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稅;
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等。在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內,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有哪些事業單位轉變企業單位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近日表示,事業單位聘用制度2011年在全國基本實現全覆蓋,今年要在全國基本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完善聘後管理,制定聘用合同管理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則表示,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是用人機制轉換的關鍵。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都應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建立起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對關鍵崗位、骨幹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實行長期聘用,以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加強合同日常管理,著重規范聘用合同訂立、變更、續訂等重點環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18日在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2013年我國繼續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時,推進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范央企,治理拖欠,還將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H. 哪些事業單位改企業
2015年以前全國事業單位全部改制完畢 由於事業單位現狀是國家包辦包養,財政撥款,及平均主義的管理體制,一個最顯而易見的事實是,導致政府機構改革安置的人員、企業下崗職工、軍轉幹部分配、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及一些所謂的社會精英不去國家和社會最需要之一的生產經營第一線主戰場多創造社會財富,而是象潮水一般擁向吃財政的事業單位,使事業單位成了「蓄水池」,這種蜂擁而至的流入結果使得許多事業單位超編嚴重,機構膨脹,人浮於事,造成事業單位人員結構不合理,人才短缺與積壓並存,需要的高科技人才進不來,不需的人員出不去。同時,由於人員增長過速,人頭費、各種補貼大幅度增加,超出了財政承受能力,使財政不堪負重,所有的經費都花在「人頭費」上還不夠。這種現狀限制了事業的發展,在以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目標的今天,很多弊端、矛盾已經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尖銳,影響了事業的發展,使事業單位數量及編制人員越來越多,國家財政負擔越來越大。
I. 編制沒了!湖北這些事業單位將全部轉為企業!
據財政部官方網站消息
財政部、稅務總局、中央宣傳部聯合發布
《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
可以享受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一)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繼續免徵五年企業所得稅。
(二)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對其自用房產免徵房產稅。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轉制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可繼續免徵五年房產稅。
(三)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徵增值稅。
(四)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資產轉讓或劃轉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印花稅等,符合現行規定的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大家都知道
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待遇一直很好
讓人羨慕不已
不過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深化
距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所制定的總體目標的時間點2020年
越來越近了
事業單位分類即將完成
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人員出路不同
關繫到3000萬在職職工
事業單位是如何分類的
目前事業單位分三類:
一類是承擔行政職能的
二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三是從事公益服務的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是以營利為目的
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不屬於政府必須提供的公益服務范圍
改革後人員去向
1.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參公事業單位)人員
未來或轉為公務員或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
1.這個去向劃分的依據是什麼呢?
1)對於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調整為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其人員可轉為公務員,但編制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
2)對於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果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後,任務不足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其人員也隨之分流。
這類事業單位職能任務:
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海事和航運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 理,道路運輸管理,動物衛生監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人員
對於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2020年前將全部轉企改制。轉制單位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
在職職工也會轉為簽訂勞動合同,而不再是原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這類事業單位主要有:
工程建設、維修、養護,工程勘察設計,市政公用經營與作業,經營性水利工程管理,農場、園藝場、養殖場、苗圃和經營性林場等農業養殖(種植)機構,技術開發類科研,經濟鑒證類 社會 中介,商業性地質勘查,招投標代理,一般性評審認證,咨詢服務,評估鑒定,面向 社會 的培訓機構,賓館,招待所,經營性康復療養,房屋修繕,物業、車輛服務,部門文印機構,投融資,擔保,糧食收儲,物資、圖書、儀器設備供應,非時政類報刊,一般文藝院團,影劇院,影視音像製作銷售,演出中介,新聞媒體的印刷廣告發行傳輸等經營部分,電影製片廠及其他各類公司(廠)等。
3.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人員
公益類事業單位是大頭,是改革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
這類事業單位情況比較復雜,需要區分情況、精準施策。面向 社會 提供公益服務和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差異較大,基本功能不同,服務對象不同,運行機制不同,面臨的問題不同,改革重點也不同,需要區分情況實施不同的改革舉措。
1)公益一類
公益一類包括:
①教育類:義務教育,特殊教育,黨校,行政學院, 社會 主義學院,公益性宣教機構(黨員電化教育、講師團等),考試機構等。
②科研類:基礎研究或 社會 公益性科研等。
③文體類:公共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紀念館(烈士陵園),美術館, 科技 館,群藝館(文化館),文物考古保護,文獻情報,廣電信號傳輸和技術監測,出版物審讀, 體育 運動項目管理等。
④衛生類:疾病(疫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計劃生育服務,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
⑤ 社會 保障類: 社會 救助, 社會 保障經辦和公積金管理,優撫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記,公共就業服務, 社會 福利機構,公益性殘疾人康復機構,老齡婦幼工作機構,學生資助管理,離退休幹部服務等。
⑥公共安全類:人工影響天氣,防汛抗旱防火,應急救援指揮,無線電監測,人防指揮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應急物資儲備等。
⑦ 社會 經濟服務類:基礎測繪和公益性地質調查,農機安全監理,經濟 社會 調查與統計,漁業船舶檢驗,植物檢疫,地震監測,環境監測,網路監測,工程標準定額,自然資源保護,純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園區管理服務,水文(水資源)監測,價格監測,價格認證,葯品和醫療器械審評,生態公益型林場,公共資源交易,土地整理儲備,實行無償服務的農業技術推廣,鄉鎮(街道)綜合為民服務等。
⑧行政輔助類:質量稽查,食品葯品稽查,國土監察,環境監察,安全生產監察,勞動保障監察,交通運輸監察,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城市綜合執法,農業監察,林業監察,水利監察,財政監察,節能監察, 旅遊 監察,衛生監督,知識產權管理,檔案管理,水土保持監督監測,散裝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政府投資和經濟責任審計,財政資金評審支付,政府資金和項目管理,舉報投訴維權,電子政務,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金融協調與服務,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駐外省市聯絡機構等。
2)公益二類
公益二類包括:
①教育類: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師和職業院校,電大函授及遠程教育,老年大學,幼兒園等。
②科研類:基礎應用科研等。
③文體類:需要重點扶持的文藝院團,文化宮,公園, 體育 場館, 體育 訓練基地,青少年宮,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
④衛生類:非營利性醫療保健,職業病療養等。
⑤ 社會 經濟服務類:人才交流服務,人防工程管護,對外交流服務,種苗良種培育,混合經營型林場,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質勘查,實行有償服務的農業技術推廣等。
3)公益三類
公益三類包括:
時政類報刊,廣播電視,彩票發行,公益性規劃設計,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公益性培訓機構,公證,重要涉密文印機構,經濟仲裁,殯葬服務等。
國家已明確:今後高校和公立醫院會取消事業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的性質,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讓事業單位真正成為幹事業的地方。
改革後三大變化
1.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完善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建立符合不同行業、專業和崗位特點的公開招聘制度,實現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
2.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健全崗位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開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組織實施工作,完成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推行工作,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
3.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准
「十三五」期間,國家將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准正常調整機制,定期調整基本工資標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資占工資收入的比重。同時,國家將推進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
這次變化將關繫到不少人
對於事業單位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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