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事業單位社保繳存基數
事業單位社保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20%,個人繳費費率為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
3、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2%,個人不繳費;
4、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8%,個人不繳費;
5、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1%。
根據相關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也是強制的,符合繳存條件(外省市城鎮常住戶口職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除外)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
事業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是由市政府直接管理;
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月繳存基數計算為: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國標工資+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第十三個月工資,事業人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
事業單位社保繳存基數?

Ⅱ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全國沒有統一的規定,具體各個地區的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可以咨詢當地人社部門。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單位職工的工資總額,而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上年度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Ⅲ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一)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二)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①基本工資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③規范後的津貼補貼④年終一次性獎金。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①基本工資②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③績效工資。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Ⅳ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怎麼算
個人工資超過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也就是說個人繳費基數最高只能為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個人工資低於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相對於企業而言,事業單位職工享有的養老保險待遇要好一些,通常是按照比較高的標准繳納的。職工如果想知道自己每個月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如何計算的,就要弄清楚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這兩個重要計算因子。
繳納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不一樣。由於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國家沒有統一的政策,各地都根據實際的情況制定繳費比例。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結算方式不一樣。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實行差額結算制。事業單位退休職工的工資由單位發放。
如果是臨聘人員,按照規定,用人單位要按屬地原則依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按月申報繳費。用人單位按臨聘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臨聘人員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新聘用的人員按第一個月的工資標准)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臨聘人員的月平均工資低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機關單位計算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基數的工資項目包括:
1、基本工資(職務+級別)
2、規范後津貼補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改革性補貼)
3、年終一次性獎金
4、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項目中納入退休待遇的項目(目前僅有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高海拔折算工齡補貼四項)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職工以本人工資總額為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用人單位以職工的繳費基數總額為繳納養老保險費基數。工資總額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及其他工資性收入等。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個人共同承擔。用人單位按單位繳費基數的23%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按本人繳費基數的6%繳納養老保險費,今後適時調整。職工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建立職工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記入個人賬戶。
講到這里,大家應該也清楚了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數怎麼算的。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以月平均工資為計算依據的,具體幅度在60%到300%之間。在繳費比例方面,事業單位職工本人只需承擔8%的比例,而單位則要承擔22%。對這些內容有一點了解後,就可以比較容易的算出自己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如何發現有少繳情況時,要及時的向單位反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Ⅳ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二)個人繳費基數,按規定的統籌工資項目核定,是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
(三)機關單位(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基本工資;
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
規范後的津貼補貼;
年終一次性獎金。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月工資收入中的以下項目:
基本工資;
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
績效工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Ⅵ 事業單位保險繳費基數
法律分析:1、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2、繳納工資基數低於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