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務派遣檔案由誰管理
法律分析:勞務派遣公司是沒有檔案管理權的,只有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是職業介紹所才有資格管理檔案,並且要收取每月24元的檔案管理費。
一般情況下,大多數單位都有檔案管理人員,因為只要有人員,就會存在檔案的整理、保管等事宜。
小公司檔案一般會歸屬於辦公室來管理,也就說檔案管理員一般要負責公司的行政事宜,檔案管理只是行政事宜的一部分而已。大公司可能會有專門的檔案管理員,這方面的要求就比較高了。
事業單位及政府機關:像人事局、檔案管理局、人才市場等等都有專門的檔案科,負責分門別類的管理人員的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2. 事業單位的派遣屬於人力資源服務嗎
勞務派遣屬於人力資源服務中的一種形式
一般事業單位沒有編制時候但又需要用人時候就會用派遣人員,而派遣人員是屬於勞務派出公司的人力資源,暫時還不屬於用人單位員工,等到用人單位有編制後可以轉。
3. 事業單位派遣到哪裡
1、一般機關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務派遣人員都是有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下屬的人力資源開發公司進行招聘的。招聘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有直接面試招聘、筆試招聘、筆試加面試招聘。現在的招聘大多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招聘公告,當然人數少的時候,也會直接內部招聘。
2、如果你想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直接到當地的人社局就業部門問問,一般這樣的人力資源公司都是和人社部門就業處等部門在一起的,先去報個名,填個基本的個人資料和求職意向,有合適的崗位他們一般還是會推薦你過去的,畢竟派遣出一個職工,人力資源公司也會從用工單位手續一定的費用,對你對公司是雙贏。我現在在做勞務派遣的工作,工資很低,第一個月900多,開始還以為是半個月的工資,結果同事告訴我是一個月工資,她說當時簽訂合同是最低工資標准,1650,一半下來也是800多,如果是扣除五險一金後就剩下那麼點。這是沒有算績效、差旅的,再加上這些的話是最多也是1000多一點點,這些要起來還非常麻煩,各種卡,各種手續,蓋章考核,感覺整個人都不好了。有人肯定會問,既然知道,為什麼還去,當然是想考體制,這種閑職空餘時間較多,有更多時間學習。我第一份工作那個私企老闆給我開3000,加上值班,工齡什麼的也就3000多一點,還是單休,上班時間長,工作雖然閑,還是不安逸,就辭職了。來到這第二份工作,勞務派遣,說實話長期干,肯定是不行的,人的青春歲月就那麼點點,且珍惜啊!如果是在哪裡找的工作。我是直接搜索的xx省份事業單位招聘,會出來很多招聘信息,那裡有很多編外招聘,可以去面試。如果你對某某國企感興趣,你也可以搜索某某國企招聘,就我了解的,郵政經常有社會招聘,感興趣可以關注
4. 事業單位的人事歸誰管
事業單位考試不像國考那樣全國統考,事業單位一般是各個單位自行組織招考,所以大家如果想考事業單位,就要積極的去關注相關的官網,根據公告要求按時參加考試就可以了,事業單位的考試機會很多,大家要有信心哦!
事業單位的人事歸所屬機關或當地政府直接管轄,並不歸人事局管,事業單位分很多種,有的是政府撥款,有的是部分政府撥款,有的是政府不撥款,這個取決於事業單位是否有盈利能力,事業單位有很多種,大家在報考的時候可以了解清楚後選擇自己最想去的那個單位哦!
事業單位的人事歸誰管
5. 勞務派遣公司歸哪個部門管理
勞務派遣的監管部門,一般按照各地的政策來決定。具體如下:如果沒有專項審批,那就沒有主管單位;如果有勞動局專項審批,那才屬於勞動局主管;經營建築勞務分包,必須取得相關資質。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在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以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為當事人。當事人主張勞務派遣單位承擔責任的,該勞務派遣單位為共同被告。
勞務公司和勞務派遣公司的區別如下:
1、基本區別,勞務派遣公司在派出勞務派遣勞動者後並不參與勞動過程,而勞務服務公司的服務人員為承包單位提供勞動;
2、合同名稱,勞務公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勞務派遣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3、與勞務提供方的關系不同,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務用工關系,而勞務服務公司的勞動者與發包方無直接關系;
4、對勞務提供方的管理許可權不同,在勞務派遣公司,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給勞務派遣勞動者分配工作任務。勞務服務公司的服務人員接受承包方的工作安排和監督指揮;
5、應用的業務領域不同,勞務服務一般應用於企業的非核心業務領域,勞務派遣的業務領域由於各種原因需要企業直接對工作人員進行工作安排和工作過程中的指揮監督,而不能或不便有第三方代為行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6. 勞務派遣屬於公職人員嗎
勞務派遣人員不是公職人員,只有勞動局下屬單位的勞務派遣工作人員才是國家公職人員,他們的區別就是一個是按照人頭給自己賺錢的,一個是領國家給的工資的,國家有關部門勞務派遣工作人員是不能掙派遣工的錢。事業單位裡面的勞務派遣員工不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部門招聘勞務派遣人員,是沒有編制的,勞務派遣人員實際上是和容派遣公司簽合同,而且按照規定工資也是派遣公司發放,所以不屬於事業單位。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不少用工單位在各種類型、各種時間長度的工作崗位上都實施了勞務派遣,甚至在其主營業務崗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我國已經消除「正式工」、「臨時工」的二元用工體制。勞務派遣的濫用,導致了新的二元用工體制,出現了新的「正式員工」、「被派遣勞動者」二元用工體制。在用工單位中,被派遣勞動者承擔第一線工作,為企業發展做出最直接貢獻,卻成為「二等」員工群體。
國家公職人員包含:
1、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事業單位。
2、依法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財產的國有(集體)企業工作人員。
3、其他公職人員(但必須同時具備三點:單位是公有性質;本人為在編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五條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7. 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按照「必要、精幹、高效」和「嚴控總量、核准使用、規范管理」的要求,嚴格控制使用的崗位和數量,堅持總量管理、按需使用,規范程序、加強監督,建立健全人員使用管理長效機制。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其中,兩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工成本。值得注意的是,用工單位選擇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目的除降低風險以外,更重要地是為了實現「靈活用工」。
一些特殊的崗位不需要員工在一家企業中連續工作兩年,當用工單位在使用被派遣員工不足兩年就退還給派遣機構時,就增加了派遣機構的成本壓力。遇到這種情況,經營規模相對比較大的派遣機構由於人才需求數量大、類型豐富,更容易將這部分員工改派到其他企業,消化這部分風險。
勞務派遣人員經費主要包括工資、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管理費、建檔費等部分,其由縣財政統一撥付用工單位。工資標准為:中專及以下1900元/月、大專2300元/月、本科2500元/月,以上月工資含五險一金個人繳交部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部分由縣財政撥付用工單位。根據我縣工資增長水平和社會保險等政策的變化情況,工資標准原則上每2年調整一次,並及時向社會公布。管理費、建檔費由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協商確定。
勞務派遣人員由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共同管理。用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業務學習、培訓、考核工作。每年對每個勞務派遣人員工作表現、業務能力、思想品德、文化素養等進行考核;勞務派遣單位要對考核結果進行存檔,建立勞務派遣人員工作檔案。
勞務派遣人員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不履行工作職責或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退條件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用工單位因履行購買服務合同到期或其他原因需終止購買勞務服務的,勞務派遣單位可依法與勞務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系。其解除勞動關系發生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經費由財政部門負責。
8. 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歸哪管就是一個單位有沒有編制哪知道
編制歸各省的「機構編制委員會」管,辦理人員新入編的需要用人單位報上級主管單位、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辦理。
一個單位有沒有編制,這個單位自己肯定知道,人社廳也知道。
9. 勞務派遣公司歸人社局管嗎
法律分析:勞務派遣由誰來管,各地政策不同;如果沒有專項審批,那就沒有主管單位;如果有勞動局專項審批,那才屬於勞動局主管;經營建築勞務分包,必須取得相關資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10. 事業單位的遣派制工作人員是什麼意思
人才派遣亦稱人才租賃、人力資源派遣、勞動派遣等,是派遣公司根據用工單位的需求通過招聘、篩選後將合格的員工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而用工單位不需要設立專門人員、機構對派遣人員進行具體繁瑣的人力資源管理,這些人員的聘用、檔案接轉、流動手續辦理、戶口落實、建立員工檔案、各類社會保障建立及繳納等諸多人力資源管理事務性工作由勞動派遣組織負責完成。
績效評價:
派遣制用工方式曾被譽為「管人不用人、用人不管人」,對用工單位來說可以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但是也容易讓用工單位在觀念上產生誤解,在內心並不十分接受派遣制員工,把其看作是公司中的「次等公民」。
因此,要對派遣制員工進行績效考核,首先就應該破除觀念上的誤解,把派遣制員工看作是公司的一部分,不要刻意地區隔他們,應該一視同仁地對待。
要想使派遣制員工取得優良績效,最好的做法是讓員工充分了解公司的各個方面,在內心中對公司產生認同。因此,作為用工單位對於派遣制員工一定要進行新員工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