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除事業編制有多難
不花自己錢給別人開工資,還想著斷人後路,智商超過80的都不想惹這個麻煩。能做到開人位置的很少智商低於80。
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難。
開除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基本上,只有違法亂紀這種情況,單位才有許可權開除一個事業編制的人員。
而且開除一個事業編制的人員,需要報上級部門批准,要開大會研究,要寫情況說明等等,有一系列復雜而又嚴肅的程序。
凡是我見過,被開除的事業編制,全部都是因為違法亂紀被開除的。
我曾經有個同事老B,因為跟領導有矛盾,每天上班、開會經常在公共場所懟領導,一點面子都不給。甚至有一次,直接動手了,雖然給拉開了,但是影響極其惡劣。就算這種情況,都沒有開除他,甚至連個處分都沒有。
因為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反正是國家發錢,鐵打的小兵、流水的領導,沒有領導會為了自己的私慾而開除一名在編人員的。開除之後,他天天盯著你舉報,誰也受不了哇。
無緣無故地開除一個有編制的人,會天打五雷轟。
整天琢磨打碎別人飯碗的人,比毒蛇猛獸更可怕。
入編有多麻煩,開除就有多難。
雖然事業編制都簽合同,但性質大家都懂。
除了政治前途不如行政編制,一類事業單位的穩定性與行政機關基本相同。
公務員一輩子是個非領導崗的科員也大有人在。
挺麻煩,我就是被開除的。原來單位人事凍結不讓辭職。不過好多人已經實際屬於離職狀態,我也是這種狀態。拖了一年原單位勞人科讓我找地做了個公證:自己自願解除勞動合同不向原單位索賠,原單位又給我補了個曠工辭退的紅頭文件。
非常非常非常難,除非有貪污受賄等違法問題,要不根本開不了。
我們縣有個女教師以生病為理由幾年不上班,我們調查發現她請假期間出國玩去了,案件查了一個多月,縣政府會議討論多次,縣委書記全縣大會上點名要求嚴肅查處,可最後也沒開除掉,給了個降低工資等級不了了之。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十六條 二十二條是開除事業編人員的規定內容,但都是情節嚴重才會被開除。 以我將近20年的體制工作經歷感概,開除一個事業編人員真的很難很難!這20年時間,我從沒有見過開除一個事業編人員,除非他有嚴重的違規違紀,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 再說,你無緣無故開除別人,就是砸別人的鐵飯碗,讓別人無路可走、無飯可吃,別人是要跟你拚命的。我相信,隨意開除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95%的人是不會去做的! 當然,也正是因為開除非常難,導致一些事業編人員比較難管理,一些人員佛系工作,一些人員沒有擔當,一些人員肆無忌憚個領導對著干。 下面,舉幾個事例,證明開除事業編人員的難度:
①某鄉鎮事業編人員A 。A是本地人,在鄉鎮工作了15年。由於文化知識有限,A只能幹些跑跑顛顛的活,只要涉及材料的事,一般都是推脫。一次,一鄉鎮副鎮長叫他寫一個農業方面的調研材料,A當場直接說不會寫,氣得副鎮長直拍桌子。此後,副鎮長大會小會批評A,說A不聽招呼,不落實領導指示,素質低下。一次,A實在受不了,當著鄉鎮書記的面,直接封住副鎮長衣領說,我忍你多時了,下次再這樣,有你好看的!事後,副鎮長揚言要開除A。直到A調進縣城,副鎮長都沒有辦法開除A。搞得副鎮長好沒面子。
②某市直機關副主任科員B 。B副主任科員10年以上,無欲無求,對提拔晉升沒有慾望。也正是因為這樣,B性格比較剛烈,只要自己不喜歡的領導,自己不喜歡的事,都會說上幾句,搞得局機關的人都比較怵他。有一次,新來一個軍轉副局長,分管B所在科室。副局長新官上任三把火,組織幾個分管科室開會,要求按時上下班,要嚴格工作紀律,要有奉獻精神。一天下午下班後,副局長要求B所在科室全體人員開會布置任務,B跟科長請假說下班有事就走了。副局長見狀不舒服,責令科長立即把B叫回來,B並不理睬,也沒有回單位。第二天,副局長叫B去辦公室,問B為什麼不開會?B說下班後有私事處理。副局長大聲呵斥B說無組織無紀律。B本來脾氣就大,也大聲罵問候了副局長爹娘,搞得整層樓人都知道。此事也搞沸沸揚揚,新來的副局長也是給黨組施壓要處分B,還說要給B年終考核不合格!局長是聰明人,打起了馬呼,似乎對此事不太上心。後來不了了之,B年終考核照樣是合格,年終獎照領。反倒是B的威信掃地。
③某縣直機關C 。C因為打架斗毆,被公安局刑拘,但沒有被判刑。C只是被給予紀律處分,刑拘期限滿後,照樣在單位上班。
④我們市直機關D 。D為我們市直機關綜合業務科副科長,主辦行政許可審批,因為受賄30萬,違規給沒有資質的企業審批許可證。後來被紀委查處,移送檢查機關起訴,被判刑2年6個月。判刑書下達後,紀委下文要求我局,按規定行文報送組織部審批開除D。D的公務員前程也就這樣結束了。
一般沒有領導會刻意去開除一個事業編制的人。一般會選擇調離。
只要不是自己作死,被開除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自己作死,那就沒辦法了,方法很多種。例如貪污腐化,充當保護傘,涉黑涉惡被人舉報,並且罪名坐實。酒駕吸毒嫖娼被抓現行,犯了刑事案件,工作上出現重大過失等等都可以被直接雙開!
只要犯的錯夠的上開除的上限,不難!連半天都用不了,你就和原單位沒關系了!
按部就班上班,即使幹事不積極,表現不突出,一般也開除出不了。開除,除非你犯了比較嚴重的錯誤。
事業編人員當不了大官,在縣直單位最多升值到副科級。比如鄉鎮黨政辦主任,服務大廳主任,乾的好能當個股長。一般說不會有多大的權力。吃拿卡要小毛病,一般通報批評警告記過就算處理了。除非你掌握實權,並且沆瀣一氣,和別人一起玩忽職守,貪墨公家財物,查實定罪,一般沒跑,妥妥的雙開。
絕大多數事業編人員屬於幹事業型的,螺絲釘一顆,堅守崗位,不會走到那個地步。他們像普通人一樣,過著安分守己的日子。事業編雖沒給他們帶來大富大貴,但安安穩穩過日子,也是一個溫馨的港灣。
他們愛國奉獻,無怨無悔,登不上高位,自然責任壓力也小,職業風險也小。因為掌握的資源有限,許可權有限,幾乎難以成為糖衣炮彈圍獵的對象。安安妥妥過一生,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啊。
⑵ 如何才能開除一個老師
教師一般不會"開除",只能稱為"辭退"。 因為老師都是由人社部和教育主管部門招聘而來的。 教師嚴重違法違紀是可以辭退的。 違法的需要法院的刑事判決書,由法院通知有關的教育主管部門,注銷其教師資格證書,由財政部門停發工資,由人社局或組織部門取消編制或解除合同。 至於嚴重違紀,本校的書記,校長是無權處理,只能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否則的話,如果教師與校領導有不同意見,領導動不動就開除,那不是太無組織原則太放肆了。何況有許多老教師的品級和工資待遇比校長高好幾級呃呢!在處理期間,上級部門還要反復多次聽其本人的辯解意見,最多也只會給個留職查看一年。比如說,學校校長往往是行政部門調來的。至多是副局長副科長級別,而一些老教師是縣處級的高級教師,一個副科級能辭退一個縣處級老師嗎? 說到上級主管部門,那樣看教師的資格證是哪一級授予的。高中高級教師要由省教育廳決定,高中一級教師要由地市一級教育局來決定。縣長是無權處理的。小學教師一般由縣一級就可處理,大學教授甚至要由教育部定案。什麼仇?什麼恨?才會導致題主提出如此奇葩的問題?是道德的不斷淪喪,還是人性的極其扭曲?亦或是某個老師曾經對提問之人犯下什麼罪行?其實不用開除,每一年,都有一些農村青年教師離職,永遠離開自己當年摯愛的教育教學崗位。這些年來,我身邊被開除的同事也有過一例,教師在以下這種情況下會「丟飯碗」,被解聘,同行的教師朋友們要引以為鑒! 那個老師姓林,原本是一名 體育 教師,也是一名相當優秀的教師——學校語文或者數學老師缺編的時候,這位林老師就會挺身而出勇挑大樑,而且教學成績均在我們鎮排在前列。這么優秀的 體育 教師為什麼被開除呢?這緣於一場民事糾紛。 那一年,林老師和他的鄰居不合,但鄰居動不動就去騷擾林老師,比如把垃圾隨手扔在林老師家門口,或者到林老師家的田地里肆意踩踏。本來,這種事情忍一忍也就過去了,但林老師有一個致命的軟肋,就是脾氣不怎麼好。終於有一次,林老師與鄰居之間的「戰火」升級,他非常果斷地把那位鄰居的肋骨打斷了三根。後來,那位鄰居不依不饒,不接受任何「私了」,林老師的鄰居通過走司法路徑讓「肇事者」判刑兩年。被判刑的林老師,自然被學校開除了。 後來,林老師的叔叔將他帶到工地,帶林老師去當包工頭。五年之後,原本的那位林老師全款買了保時捷和豪宅;離開教育崗位之後,他不用擔心當包工頭也被開除,所以又生了兩個兒子,現在一家人其樂融融,家境殷實,讓很多同事心生羨慕。「感謝鄰居,如果沒有鄰居當年的倒逼,我不會有今天衣食無憂的日子!」說這句話的時候,「豆漿脾氣」的林老師百感交集。 當然,其他教師離開自己心愛的講台之後,不一定會有林老師這樣的境遇。在我們還沒有找到任何退路的情況下,盡量要保持平常心,很多讓我們不平之事,可以通過村委會、通過派出所、通過正常的司法途徑就能迎刃而解的,我們千萬不能因一時沖動而讓自己「砸飯碗」。 與此同時,有償補課近年來已經成為「帶電的高壓線」,體罰學生的成本也將越來越大,一不小心就會讓我們的飯碗丟掉。總而言之,只要跟法律有抵觸的行為,我們盡量少觸碰才能保住「飯碗」,才能多出成績不出錯,進不失德行方遠。 看來題主一定對某個老師比較痛恨,欲除之而後快,不知道你是學校管理者還是學校家長。 要想開除一位代課老師或者一位私立學校教師,很容易,校長或者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一句話的事。但要想開除(解聘)一個正式在編教師的話,一個學校校長一般沒那麼大的權利。有編制的教師 ,不會被輕易而解聘。 根據《教師法》規定,如果教師有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 是可以依法解聘的。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正式在編教師,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都是備過案的,屬於公職人員,在編教師的聘任是區縣政府和區縣教體局兩部門同時任命的。區縣教體局要想解聘一名教師,需向區縣級政府報請。 所以,想開除一名在編教師,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2)怎麼把教師事業編開除擴展閱讀: 「開除教師」需要程序合法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給予教師處分,應當堅持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這樣的規定要求教育主管部門對於教師的處罰絕不能居高臨下,一紙公文,一開了之,而是需要嚴格的程序,充分的調查,民主的評議,公正的判定,如此才能程序合法,以理服人,讓教師心服口服。 資料來源:人民網(開除教師,需要程序合法 )。怎麼總想著怎樣才能開除一個老師,而不想著如何去尊重老師呢? 公辦老師是編制內公職人員,其聘用或解職都有著嚴格的程序,不是家裡請的一保姆,說開除就開除這么簡單、容易的事。 比如,公立學校解聘或開除老師,相對於私立學校而言,審核程序要復雜得多。 比如,一所公立學校,其人事(即崗位編制數)不僅由多層人事和行政部門決定,同時也由學生數或班級數等學校規模來決定。如果減少一個就應補充一人,甚至幾人。其根本原因是:老師屬「編制人",工資待遇是財政定額標准發放。因此,很多學校「超編"現象很嚴重。 但這種現象在私立學校基本不存在。教師的待遇與工作量密切相關。老師力求少而精,多勞多得,用效率和貢獻區分待遇,以提高教師的工作熱情和質量。 在目前,一名教師,只要不犯原則性錯誤,基本上就不會遭遇開除的結局。而所有被開除的教師,基本上是因為犯了原則性錯誤。 什麼是原則性錯誤呢?那就是指在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及生活紀律上不過關,不過硬。至於工作能力情況尚不會導致被開除,也不會造成工資待遇降低,最多影響工資的提升罷了。 首先,就我們目前的評價制度而言,尚無法評價一位老師的教學質量是好還是差。教學質量的優劣,與諸多因素有關,僅以學生考試分數為依據,顯然是不科學、不全面、不公正的。 其次,目前我們正大力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已明確禁止學生成績不得以原始分數呈現,不得公布學生成績,不得給學生排名,嚴禁單純以學生考試分數來評價老師,嚴禁以升學率來給學校排名等。因此,當然就更不可能因教學成績差,而開除老師了。 在某些公立初中,不少老師工作很認真負責,但也有個別工作懶懶散散,甚至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但學校(領導)往往也無可奈何。 用這些老師的話講:「只要我不犯錯誤,誰也奈何不了。「 網友們說,是不是這么回事? 首先,絕大多數教師是有人品、有道德的、有師德的,絕大多數教師也是完全有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的,道理很簡單,當今教師群體仍然是 社會 中綜合素質最高的群體。至於說的開除、辭退那是極少數的極少數,如:犯罪的,嚴重違反紀勞動律的並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總體來說教師隊伍是好人群體、良心群體,總拿教師說事的人心術不正,心胸狹窄,不務正業,無聊至極,別有用心,當然,也不排除這些拿教師說事的人想賺點小稿費錢吧,所以寫東西只管字多、只管熱鬧,完全不負責任,真他媽可憐、惡心! 謝謝悟空小秘書的邀請。老師到底與你有什麼深仇大恨要開除老師呢?這么明顯不尊重老師的提問不知道是怎麼通過審核的?教育興則國興,教育強則國強。然而,近些年來,學生與老師沖突的新聞事件層出不窮,很多事情處理的不公正,讓很多教育工作者寒心,也讓相當一批甘於奉獻、樂於從事教育事業的年輕人望而卻步。希望就像馬雲說的,讓「尊師重教」這四個字真正寫在每一個人心裡。 以下兩種行為在職教師會直接被辭退。 教育部早就明確規定,教師在課余時間不可以進行有償補課,也不可以在任何教育機構進行補課,否則將會被直接開除教師隊伍。 國家關於在崗教師的教師資格證有效期為五年,五年以後教學還需要重新進行能力,素質,教學質量等各方面的審核,審核通過可以繼續留校教書,不通過將會被直接開除。 此外,根據教師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行政處分或者開除。 以上後兩條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也希望各位在崗教師能夠了解以上規定,盡量不要觸犯這些規定。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意識到,我們大部分教師都是為了自己的園丁生涯在無私奉獻,兢兢業業,請大家理性對待教師這一職業。 我們每個人從小到大經歷了這么多年的上學生涯,總會遇到自己學校里或者身邊的各種學生因為各種各樣的情況受處分,有些學生所累積的處分過多或者犯了重大錯誤,比如打架斗毆、抽煙等等,如果屢教不改,就會被學校留校察看、通知家長,甚至將其開除。每年都會有無數多的學生遭到開除,除此之外,不僅會有開除學生的情況,也有一些老師會被開除。那麼,要如何做才可以開除一個老師呢?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這種情況是指,有的老師玩忽職守,根本對自己的教學不上心,並且對學生們也不管不顧,對學校給出的教學規劃或者對本科目制定的教學計劃不認真實施,甚至完全不按照教學計劃來。甚至有的老師對學生完全不管不顧,不認真講課,對學生的前途造成了很大的影響,甚至對學校的聲譽造成極大的影響,造成了極大的損失。這種情況,這樣的老師必然會被開除,也是對所有人都有好處。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有些老師在教育不聽話的學生時,會使用許多不恰當的方法,比較嚴重的就屬於對學生進行體罰這一類的。有的學生就犯了一些小錯誤,老師就讓其去操場跑圈,甚至有的老師讓學生罰站一整天,或者做某些非常耗費體力的動作,例如蛙跳等等,對學生進行懲罰。第一次做這種事情有可原,有的老師被教育後還是屢教不改,找不出正確的教學生的方法來,就一直進行提法,對學生的身心都是非常大的打擊,可以說基本上起不到正面作用,學校就會將其開除。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正常的老師在學生犯錯時會對學生進行良好的教育,或者對學生進行悉心的指導,來幫助學生進行成長。而有的老師卻對學生進行辱罵,甚至是在班上當眾辱罵,會讓學生的面子很過不去,會對學生的心理造成極大的惡劣影響,甚至有的學生會銘記終生,是一輩子無法去掉的烙印。這樣的老師也理應受到學校的開除,如果連自己的言行都無法控制的話,那麼他們就不配教書育人,不配做一名合格的老師。 但是很好奇題主為什麼會問這么一個問題,為什麼想要開除一個老師?如果不是什麼深仇大恨,為何如此的憎恨老師呢?假如真的和老師發生了什麼不愉快的事情,建議向教育局實名舉報,或者和老師溝通清楚。 這事不太可能的,一要有事實,二有事實你得有證據,三有證據得層層認,真有事的基本沒幾個會跟這么個工作過不去自砸飯碗的,現實中為何崇尚尊師重道的行業會被有的學生跟家長詬病,主要是生產證件的單位的標准變了,書上教的,跟工作中實際用的,不一樣,就是畢業,都不是問題,畢業之後,怎麼做,就又到了實際工作中的環境去展開,對比下日本,差別太大,犄角旮旯的事不談,就行業標准來說,人講的是各行各業工作的人都應該被尊重,而我們就平常心來說,對於職業的自我尊重自我要求,連50年代到80年代那會都不如,這也有跡可循,一切皆合理,關於開除,你既然不是行政機關,就犯不上存這個心思了,你如果受到了什麼,你也具體沒說,有些人認為你沖擊教師,我怎麼覺得你也可能是老師呢?在試問。 如果不是很大的問題,應該找老師好好溝通,不要去記恨老師,因為他要負責全班同學,你如果搗亂耽誤其他同學學習時間,他批評你也是不得已的,你要學著大度些去原諒。同時也應該反思自己是不是很過分的違反紀律,老師才批評你了。如果是這樣自己也要修正自己,老師看到你的進步,肯定會很開心,而不會跟你過不去的。當然這個過程讓老師一下子相信你變好了也得一段時間,希望你有點耐心,這樣師生關系也會越來越好。不要因為小事就想毀了老師的一生,不應該種下仇恨的種子,而應該學會去化解矛盾。祝你好運!(我猜測你是個學生,大人不會有這樣狹隘的想法。) 你夠壞的。 教師難道跟你有八輩子的仇嗎? 當然,如果真要回答你這個問題,也有以下幾個建議,可以幫你開除一個教師: 一.嚴重的政治立場問題。這是紅線,誰踩誰死。 二.嚴重的師德問題,現在也是碰不得的硬杠杠。 1.性侵女學生。 2.各種嚴重違紀行為。 3.課外補習文化課,被人舉報。